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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按:《四庫全書總目》“集部別集類存目一”著錄。
朱子文集、續集、別集(9/770)
謹按:《朱子文集》一百卷、續集五卷、別集七卷。其前序云,原集一百卷,續集十卷、別集十一卷。據 焦竑《經籍志》載《朱子文集》一百卷,而《宋史‧藝文志》則云朱子前集四十卷、後集九十一卷、續集十卷、別集二十四卷,與此本卷數不合,蓋經後賢重加編輯 而成帙者也。在宋與明屢經刊本,此則本朝平江蔡方炳所校刊者。真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裡的版本資料 茲集乃載道之文,非他家文集可比,應與《語類》諸書並加重刊,以崇正學。
真按:翁方綱選書的標準 真按:正學脈-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集部別集類存目一”著錄《朱子文集大全類編》一百十一卷。真按:擬刊刻卻僅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方韶卿集(4/267)
謹按:《方韶卿集》一冊,未分卷次,宋方鳳著。鳳字韶卿,婺州浦江人。國子生,特授容州文學,歸隱仙華山。此冊前有柳貫所作墓銘,黃溍所作集序,宜其為鳳之專集矣。然卷首題云方韶卿,而下注云“有《存雅堂稿》”,真按:疑有誤! 此已不類全集之標首,而其詩寥寥無多,不特縣志本傳所云三千餘篇者非此本,真按:翁方綱撰寫提要之參考資料 抑併黃溍序所稱“三百八十篇釐為九卷”亦非此本也。銘序之後附載同時謝翱、吳師道諸人贈詩,而此下即接以方鳳詩文,過數頁後其詩又另起,則誠不知其何體例矣。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學 且卷後又有附錄諸詩,而又皆為汪元量、謝翱,全不與方鳳交涉。則此一冊之為方鳳詩者,特偶鈔其數篇,而未可以專集目之矣。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學 《宋史‧藝文志》既不載其集之卷數,而所謂《存雅堂》之全本又無可考證,僅此一冊,似難遽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集部別集類存目一”著錄《方韶卿集》一卷,又“集部別集類一八”著錄《存雅堂遺稿》五卷真按:真按:不擬存目而著錄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不擬存目而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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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雲村泯稿(15/1276)
謹按:《水雲村泯稿》二冊,未分卷數,元劉壎著。壎字起潛,別號水村,南豐人。其在宋時已以詩文著 稱,入元以薦官延平教授,延祐六年卒,年八十。所著有《經說講義》、《哀鑑英華錄》、《隱居通義》諸書。其詩文集曰《水雲村稿》、曰《泯稿》,而此鈔本總 名之也。此本蓋經後人節選,合其《水雲稿》、《泯稿》二集而存此爾,非壎之全集也。以其合鈔,故未定卷數體例。姑存其目可矣。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集部別集類存目一”著錄《水雲村冺稿》二卷。真按:書名不同-翁方綱纂四庫提要稿與今日四庫全書總目不同的地方-異體字
山林清氣集、續集(14/1258)
謹按:《山林清氣集》一卷,又續集一卷,元錢塘僧德淨著。德淨字如鏡。與仇遠、白珽諸人唱和,附諸人所贈詩於卷後,而吳郡僧善住《谷響集》中亦多與德淨之詩。此鈔本前有長洲顧嗣立印,而嗣立所選《元百家詩》三集皆無之,杭志亦不載其名。真按:標點有誤!-當作《杭志》,乃杭州府志之縮稱也. 真按:翁方綱撰寫提要之參考資料 真按:翁方綱的目錄學 真按:顧嗣立的藏書 應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集部別集類存目一”著錄。
道園集(4/261)真批:可見真有看人分派遺書矣.前已做虞集文集(道園學古錄)此又以虞集付之.
謹按:《道園集》八冊,不分卷次。前七冊題曰“道園學古錄”,後一冊題曰“類稿選”。《學古錄》本 五十卷,分《在朝》、《應制》、《歸田》、《方外》四稿,門人李本所輯,歐陽玄為之序者也。《類稿》則後人所編,與《學古錄》互有出入。此前七冊既非《學 古錄》之全本,後一冊亦非《類稿》之全本。其於《學古錄》既載歐陽玄、李本之原序,而於《類稿》則綴以吳郡葛鼒、葛鼐之評。且其每卷前題云“崇仁虞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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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雖寓居崇仁,而考其平生詩文皆自稱蜀人,不當以僑寓之地題於書首,真按:翁方綱考辨作者 真按:翁方綱與虞集 此必江西撫州書賈所為也。《道園學古錄》與《遺稿》皆已校刊,毋庸存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集部別集類存目一”著錄。真按:不擬存目而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此類要留意.何則已聲明不辦了,卻仍置一提要?其取舍間,是有意抑疎漏,猶待詳也.
荻溪集(14/1257)
謹按:《荻溪集》二卷,元王偕著。偕字叔與,瑯琊人。官崑山學教授,善繪事,元亡不仕,寓居荻溪之西,以“荻溪翁”自號。此集皆其晚年所為詩,凡二百二十九首,有洪武十六年馮原智序。應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集部別集類存目一”著錄。
澹然集(14/1230)
謹按:《澹然集》五卷,明陳敬宗著。敬宗字光世,號澹然居士,慈谿人。永樂癸未進士,選庶吉士,預修《永樂大典》,官國子祭酒,贈禮部侍郎,謚文定。《明史‧藝文志》載敬宗《澹然集》十八卷。此本五卷,萬歷四十四年知慈谿縣事吳門陳其柱所編,皆詩而無文。應存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集部別集類存目二”著錄。
覺非集(11/952)
謹按:《覺非集》十卷,明羅亨信著。亨信字用實,號樂素,東莞人。永樂甲申進士,歷官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巡撫大同宣府。是集為粵人祁順、邱濬所編,而其後人重刻者也。應存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集部別集類存目二”著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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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金集(18/1653)
謹按:《若金集》二卷,真批:鮮見以人名直為集名也. 明彭若金著。若金字百鍊,號鍊湖,泰和人。永樂乙未進士,官御史。前序謂其遺文分為十四卷,而是編止二卷,文三十九首、詩四首而已,後附他人所爲碑誌、詩等。應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集部別集類存目二”著錄。
西澗文集(2/8)
謹按:《西澗文集》十六卷,明熊直著。直字敬方,吉水人。永樂中舉人,以子槩貴,真按:熊槩 贈右都御史。是集詩二卷、文十四卷,有宣德五年楊士奇、金幼孜、曾棨三序。應存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集部別集類存目二”著錄。
雲川文集(15/1361)
謹按:《雲川文集》六卷,明鍾復著。復字宏彰,永豐人。宣德癸丑進士第三人,官編修,陞修撰。雲川其號也。第一卷文,第二卷以下皆詩,前附像贊、誄詞,後附其子同遺文四首。真按:鍾同 同字世京,景泰辛未進士,官貴州道監察御史,以諫復儲死獄中,真按:詞無!待查! 謚恭愍。其《直言安國疏》在景泰五年五月四日也。應存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集部別集類存目二”著錄。
王文肅集(嘉5/7)
謹按:《文肅集》十二卷,明武進王■著。真按:亻與 ■字廷貴,真按:亻與 景泰辛未進士,歷官南京吏部尚書,謚文肅。此集一名“思軒稿”,中亦有裨於考證者,應鈔存之。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集部別集類存目二”著錄。真按:擬著錄而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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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庵文集(12/1067)
謹按:《野庵文集》十卷,明吳宣著。宣字師尼,崇仁人。景泰癸酉舉人,築巴山書院,肆力經籍,已,授左軍督府經歷。劾長寮不法,真按:詞無!待查!○疑此同長官也.寮,同僚之僚,換部首爾. 繫獄十年始得釋,改中府,陞鎮遠知府,道病卒。野庵其別號也。此其所為文,有萬歷壬子元孫道南序。真按:吳道南 應存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集部別集類存目二”著錄。
東臯文集(17/1488)真按:本書皋皆作臯.不知何故?豈以臯為正體耶?
謹按:《東臯文集》十三卷、附錄一卷,明陸淵之著。淵之字克深,上虞人。成化丙戌進士,歷官河南布政使。集前有門人西蜀劉瑞序。東臯,淵之別號也。應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集部別集類存目二”著錄。
文溫州集(4/280)
謹按:《文溫州集》十二卷,明文林著。林字宗儒,真按:文林 長洲人。成化壬辰進士,歷官溫州府知府,待詔徵明之父也。真按:文徵明 真按:重出,重複, 真按:互見例-翁方綱撰寫提要之方法-前子部已有!應作互見例而未也.可見翁公編撰之迹. 林先宰溫之永嘉,有政聲,及為溫守而政績逾著,故以“溫州”得名。集中陳馬政諸篇,則官南京太僕丞時作也。應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集部別集類存目二”著錄。
七星文鈔(18/1615)
謹按:《七星文鈔》十五卷,明劉鴻著。鴻字雲表,泰和人。成化丁酉舉人。所居七星坳,自號七星居士。此其所為詩文,分元、亨、利、貞四部,總十五卷。《瀲水志林》以為十二卷者,真按:翁方綱撰寫提要之參考資料 誤也。應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集部別集類存目二”著錄《七星詩文存》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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