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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ne 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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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紀傳錄內篇二,分:

 l國史部:二百一十六種,四千五百九十六卷

 2注曆部〉:五十九種,一千二百二十一卷。

 3舊事部〉:八十七種,一千零三十八卷。

 4職官部〉:八十一種,八百零一卷。

 5儀典部〉:八十種,二千二百五十六卷。

 6法制部〉:四十七種,八百八十六卷。

 7偽史部〉:二十六種,一百六十一卷。

 8雜傳部〉:二百四十一種,一千四百四十六卷。

 9鬼神部:二十九種,二百零五卷。

 10土地部:七十三種,八百六十九卷。

 11譜狀部:四十二種,一千零六十四卷。

 12簿錄部:三十六種,三百三十八卷。

(三)子兵錄內篇三,分:

 1儒部:六十六種,六百四十卷。

 2道部:六十九種,四百三十一卷。

 3陰陽部:一種,一卷。

 4法部:十三種,一百一十八卷。

 5名部:九種,二十三卷。

 6墨部:四種,十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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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縱橫部:二種,五卷。

 8雜部:五十七種,二千三百三十八卷。

 9農部:一種,三卷。

 10小說部:十種,六十三卷。

 11兵部:五十八種,二百四十五卷。

(四)文集錄內篇四,分:

 1楚辭部:五種,二十七卷。

 2別集部:七百六十八種,六千四百九十七卷。

 3總集部:十六種,六百四十九卷。

 4雜文部:二百七十三種,一二千五百八十七卷。

(五)術伎錄內篇五,分:

 1天文部:四十九種,五百二十八卷。

 2緯讖部:三十二種,二百五十四卷。

 3曆算部:五十種,二百一十九卷。

 4五行部:八十四種,六百一十五卷。

 5卜筮部:五十種,三百九十卷。

 6雜占部:十七種,四十五卷。

 7刑法部:四十七種,三百零七卷。

 8醫經部:八種,五十卷。

 9經方部:一百四十種,一千二百五十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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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雜藝部:十五種,六十六卷。

(六)佛法錄外篇一,分:

  1戒律部:七十一種,三百二十九卷。

  2禪定部:一百零四種,一百七十六卷。

  3智慧部:二千零七十七種,三千六百七十七卷。

  4疑似部:四十六種,六十卷。

  5論記部:一百一十二種,一千一百五十八卷。

(七)仙道錄外篇二,分:

  1經戒部:二百九十種,八百二十八卷。

  2服餌部:四十八種,一百六十七卷。

  3房中部:十三種,三十八卷。

  4符圖部:七十種,一百零三卷。

以 上為《七錄》之目錄。在目錄之後,附載阮氏自著書七種:《文字集略》三卷《序錄》一卷;《正史刪繁》 一百三十五卷《序錄》一卷;《高隱傳》十卷《序例》一卷;《古今世代錄》七卷、《序錄》十一卷、《雜文》十卷、《聲緯》一卷。阮氏以自著之書「不足編諸前 錄而載於此。」足見前謙虛。

  阮氏於七錄序中說明分此七錄之原理及類目命名及排比先後之緣由,曰:

  今所撰《七錄》,斟酌王(儉)、劉(歆)。王以六藝之稱,不足標榜經目,改為《經典》,今則從之,故序《經典錄》為《內篇》第一。劉、王並以眾史合於《春秋》,劉氏之世,史書甚寡,附見《春秋》,誠得其例。

  今衆家紀傳,倍於經典,猶從此志,實為繁蕪。且七略詩賦,不從六藝詩部,蓋由其書既多,所以別為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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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依擬斯例,分出衆史,序紀傳錄為內篇第二。諸子之稱,劉、王並同。又劉有兵書略,王以兵字淺薄,軍 言深廣,故改兵為軍。竊謂古有兵革、兵戎、治兵、用兵之言,斯則武事之總名也,所以還改軍從兵。兵書既少,不足別錄,今附于子末,總以子兵為稱,故序子兵 錄為內篇第三。王以詩賦之名,不兼餘制,故改為文翰。竊以頃世文詞,總謂之集,變翰為集,於名尤顯,故序文集錄為內篇第四。王以數術之稱,有繁雜之嫌,故 改為陰陽;方技之言,事無典據,又改為藝術。竊以陰陽偏有所繫,不如數術之該通;術藝則濫六藝與數術,不逮方技之要顯;故還依劉氏,各守本名。但房中、神 仙,既入仙道,醫經、經方,不足別創,故合術伎之稱,以名一錄,為內篇第五。王氏圖譜一志,劉略所無;劉數術中雖有曆譜,而與今譜有異。竊以圖書之篇,宜 從所圖為部,故隨其名題,各附本錄。譜既注記之類,宜與史體相參,故載於紀傳之末。自斯已上,皆內篇也。釋氏之教,實被中土,講說諷味,方軌孔籍。王氏雖 載於篇,而不在志限。即理求事,未是所安,故序佛法錄為外篇第一。仙道之書,由來尚矣。劉氏神仙,陳於方技之末;王氏道經,書於七志之外;今合序仙道錄為 外篇第二。王則先道而後佛,今則先佛而後道,蓋所宗有不同,亦由其教有淺深也。凡內外兩篇,合為七錄,天下之遺書秘記,庶幾窮於是矣。

據此,知《七錄》之分類及類目之名稱,多承《七略》與《七志》而有所修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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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隋書‧經籍志》以前之四分法目錄

   中國圖書目錄以四部分類者,始於晉荀勗之《中經新簿》,其後,東晉時著作郎李充,據《中經新簿》, 重分四部,以甲乙為次,則李充之書,亦四部分類者也。至唐代魏徵等修《隋書》,其中經籍志以經、史、子、集為四部之名,中國圖書之四部分類法終於確立,後 之目錄,多沿用之,以迄於今。《隋書‧經籍志》之分類法,將於專論《隋志》時再詳言之,此僅論荀、李二目。

一晉荀勗《中經新簿》

   荀勗(西元?—西元二八九年),字公曾,晉潁川潁陰人,漢司空爽之曾孫。初仕魏,入晉,為中書監, 後領秘書監,與中書令張華,依劉向《別錄》整理記籍。太康二年(西元二八一年),汲郡冢中出土古文《竹書紀年》等書,詔勗撰次之,以為《中經(新簿)》, 列在秘書。事蹟具《晉書》(卷二十九)。

  《晉書》本傳但云荀勗撰次《中經(新簿)》,而不載其分類。《隋書‧經籍志》經籍(一)序云:

    魏氏代漢,采掇遺亡,藏在秘書中外三閣。魏祕書郎鄭默始制《中經》,祕書監荀勗又因《中經》更著 《新簿》。分為四部,總括羣書:一曰甲部,紀六藝、小學等書;二曰乙部,有古諸子家、近世子家、兵書、兵家、術數;三曰丙部,有史記、舊事、皇覽簿、雜 事;四曰丁部,有詩賦,圖讚、汲冢書。大凡四部合二萬九千九百四十五卷。但錄題及言,盛以縹囊,書用緗素,至於作者之意,無所論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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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吾人於荀勗之《中經新簿》,可得下列幾點認識:

  (一)中經新簿乃據鄭默之《中經》而重新編次,但甲、乙、丙、丁四部之名,是否為《中經》舊有?抑為荀勗之發明,一時難以論定。

  二《中經新簿》雖已有四部之分,但與後世經、史、子、集四部之次序不同。

  三《中經新簿》僅著錄書名、卷數與作者,但無解題及考證。

二東晉李充《晉元帝四部書目》

   李充,字弘度,東晉江夏郢人,父矩,任江州刺史。少孤,其父墓中柏樹嘗為盜賊所斫,充手刃之,由是 知名。善楷書,奸刑名之學,除剡縣令,遭母憂,服闋,為大著作郎。于時典籍混亂,充刪除煩重,以類相從,分作四部,甚有條貫,祕閣以為永制。累遷中書侍 郎,卒官。事蹟具《晉書》(卷九十二)。

  《晉書》本傳但云此書「以類相從,分作四部」,而未詳言其部類之名。昭明文選(卷四十六)梁任昉王文憲集序李善注引臧榮緒《晉書》曰:

   李充,字弘度,為著作郎。于時典籍混亂,刪除煩重,以類相從,分為四部,甚有條貫,秘閣以為永制。五經為甲部,史記為乙部、諸子為丙部,詩賦為丁部。

知此書雖與荀勗之《中經新簿》同用甲、乙、丙、丁為四部之目,但重分乙、丙二部,將史書隸諸乙部,諸子隸諸丙部,後世以四部為分類之書目,均沿用李氏經、史、子、集之次序,可見其影響之深遠。《隋書‧經籍志》經籍(一)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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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晉之初,漸更鳩聚。著作郎李充以勗舊簿校之,其見存者但有三千一十四卷。充遂總沒眾篇之名,但以甲乙為次。自爾因循,無所變革。

清代錢大昕《元史藝文志‧序》亦云:

   晉荀勗撰中經簿,始分甲、乙、丙、丁四部,而子猶先于史。至李充為著作郎,重分四部:五經為甲部,史記為乙部,諸子為丙部,詩賦為丁部,而經、史、子、集之次始定。

第五節 近代中國圖書分類法

   自李充以經、史、子、集之書分隸甲、乙、丙、丁四部,自此迄清代,傳統書目多沿用之,其間雖有思突 破創新者,或四部中之類目有所增損,但四部分類法一直為千餘年來圖書分類法之主要方法,則殆無疑問。各主要書目於部類之損益沿革,於論及各書目時再詳論 之。今所討論者,則西學東傳及新學興盛後,近代中國圖書之分類法。

   清代受西方政治文化之影響,出版品之學科範圍擴大,傳統四部分法之類目,已難以涵蓋所有出版品,於 是目錄編纂者亟思有所突破。例如清光緒二十八年(西元一九○二年)浙江紹興徐樹蘭創立「古越藏書樓」,所編書目,初為三十八卷,分「經」、「史」、 「子」、「集」、「時務」五部,其後又改編為二十卷,混經、史、子、集及新學為「學部」與「政部」,其類目如下:

  一、學部:「易學」、「書學」、「詩學」、「禮學」、「春秋學」、「四書學」、「孝經學」、「爾雅學」、「羣經總義學」、「性理學」、「生理學」、「物理學」、「天文算學」、「黃老哲學」、「釋迦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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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翟哲學」、「中外各派哲學」、「名學」、「法學」、「縱橫學」、「考證學」、「小學」、「文學」。

   二、政部:「正史兼補表補志考證」、「編年史」、「紀事本末」、「古史別史」、「雜史」、「載 記」、「傳記」、「詔令」、「奏議」、「譜錄」、「金石」、「掌故」、「典禮」、「樂律」、「輿地」、「外史」、「外交」、「教育」、「軍政」、「法 律」、「農業」、「工業」、「美術」、「稗史」。

  此種分類法,將西學及新學著作得以納入,不失為革新之嘗試。但新書增加快速,有限之類目益難以容納所有新書,清宣統二年(西元一九一○年),孫毓修氏倡議舊書仍用傳統之四部法,新書則採用杜威法。自此杜威之十進分類法行於中國,迄今仍受其影響。

一杜威「十進分類法」

  杜威(Melvil Deway1855~1932),出生於美國紐約州傑佛遜城,一八七四年畢業於麻省安赫斯特學院(Anhest College),除創行十進分類法外,並創立美國圖書館協會及設立圖書館學校,對美國近代圖書館事業,貢獻卓著。

  「十進分類法」之雛形,最早只是一種名為《圖書館為圖書及小冊子編目與排列之分類及標題索引》(A classsification and subject index for cataloging and arranging the books and pamphlets of a library)之小冊子,共有分類表十二面,全冊僅四十二頁。經過多次修訂,於一九五一年出版第十五版,正式定名為《杜威十進分類法》(Deway Decimal Classification,簡稱D.D.C.D.C.),今則已擴充為三巨冊。

  杜威「十進分類法」在全世界相當通行,已有十餘種文字譯本。在一九一○年傳入我國後,亦頗多公共圖書館採用。目前國內所採用之圖書分類法,雖不盡採用杜威所創原法,而係據以增補修改者,但其影響於中國近代圖書分類法,最為重要,因此列舉其類目,以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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