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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所以兩有患也。
每類之後,又有「略」之總序,如:
‧數術略總序:
數術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職也。史官之廢久矣,其書既不能具,雖有其書而無其 人。易曰:「苟非其人,道不虛行。」春秋時,魯有梓慎,鄭有裨竈,晉有卜偃,宋有子韋;六國時,楚有甘公,魏有石申夫,漢有唐都,庶得麤觕,蓋有因而成 易,無因而成難,故因舊書以序數術為六種。
‧方技略總序
方技者,皆生生之具,王官之一守也。大古有岐伯、俞拊,中世有扁鵲、秦和。蓋論病以及國,原診以知政。漢興有倉公。今其技術晻昧,故論其書,以序方技為四種。
《漢書‧藝文志》之後,有「小序」之書目,以《隋書‧經籍志》、宋代《崇文總 目》、晁公武郡齋讀書志、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元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明焦竑《國史經籍志》、清代《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等為最著。「小序」之內 容,除論及學術流變外,亦或兼論圖書之分類。其中又以《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之「小序」最為完善。《四庫全書總目》於經、史、子、集四部之首,各有「總 敍」,於每類之前,又各有一文,敍其流變,稱之為「小敍」或「類敍」。今舉各部「總敍」及「類敍」數篇,以見其內容。
‧經部總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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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稟聖裁,垂型萬世,刪定之旨,如日中天,無所容其贊述。所論次者,詁經之說而已。
自漢京以後,垂二千年,儒者沿波,學凡六變:其初專門授受,遞稟師承,非惟詁訓 相傳,莫敢同異,即篇章字句,亦恪守所聞。其學篤實謹嚴,及其弊也拘。王弼、王肅,稍持異議。流風所扇,或信或疑。越孔(穎達)、賈(公彥)、啖(助)、 趙(匡),以及北宋孫復、劉敞等,各自論說,不相統攝,及其弊也雜。洛、閩繼起,道學大昌,擺落漢、唐,獨研義理。凡經師舊說,俱排斥以為不足信,其學務 別是非,及其弊也悍。(原注:「如王柏、吳澄,攻駁經文,動輒刪改之類。」)學脈旁分,攀緣日眾,驅除異己,務定一尊。自宋末以逮明初,其學見異不遷,及 其弊也黨。(原注:「如《論語集注》誤引包咸夏瑚商璉之說,張存中《四書通證》即闕此一條,以諱其誤。又如王柏刪國風三十二篇,許謙疑之,吳師道反以為非 之類。」)主持太過,勢有所偏;材辨聰明,激而橫決。自明正德、嘉靖以後,其學各抒心得,及其弊也肆。(原注:「如王守仁之末派,皆以狂禪解經之類。」) 空談臆斷,考證必疏。於是博雅之儒,引古義以抵其隙。國初諸家,其學徵實不誣,及其弊也瑣。(原注:「如一字音訓,動辨數百言之類。」)要其歸宿,則不過 漢學、宋學兩家,互為勝負。夫漢學具有根牴,講學者以淺陋輕之,不足服漢儒也。宋學具有精微,讀書者以空疎薄之,亦不足服宋儒也。消融門戶之見,而各取所 長,則私心祛而公理出,公理出而經義明矣。蓋經者非他,即天下之公理而已。
今參稽眾說,務取持平,各明去取之故,分為十類:曰「易」,曰「書」,曰「詩」,曰「禮」,曰「春秋」,曰「孝經」,曰「五經總義」,曰「四書」,曰「樂」,曰「小學」。
此篇「總序」,第一段說明經、傳之由來。第二段說明西漢至清代近兩千年間經學變遷之六階段及每階段之特色。末段則說明《四庫全書總目》於經部之分類。讀此僅五百餘字之「總序」,猶如讀一簡要之經學歷史,兩千年來經學發展之遞嬗及經學典籍之類別,均可得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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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總序
史之為道,撰述欲其簡,考證則欲其詳。莫簡於春秋,莫詳於左傳。魯史所錄,具一 事之始末,聖人觀其始末,得其是非,而後能定以一字之褒貶,此作史之資考證也。丘明錄以為傳,後人觀其始末,得其是非,而後能知一字之所以褒貶,此讀史之 資考證也。苟無事蹟,雖聖人不能作春秋;苟不知其事蹟,雖以聖人讀《春秋》,不知所以褒貶。儒者好為大言,動曰舍傳以求經,此其說必不通。其或通者,則必 私求諸傳,詐稱舍傳云爾。
司馬光《通鑑》,世稱絕作。不知其先為長編,後為考異。高似孫《緯略》,載其與 宋敏求書,稱:「到洛八年,始了晉、宋、齊、梁、陳、隋六代。唐文字尤多,依年月編次為草卷,以四丈為一卷,計不減六七百卷。」又稱:「光作《通鑑》,一 事用三四出處纂成,用雜史諸書,凡二百二十家。」李燾《巽巖集》亦稱:「張新甫見洛陽有《資治通鑑》草稿盈兩屋。」(原注:「案:燾集已佚,此據馬瑞臨 《文獻通考》述其父廷鸞之言。」)今觀其書,如淖方成禍水之語,則採及《飛燕外傳》;張彖冰山之語,則採及開元天寶遺事,並小說亦不遺之。然則古來著錄, 於正史之外,兼收博採,列目分編,其必有故矣。
今總括羣書,分十五類:首曰「正史」,大綱也;次曰「編年」(曰「紀事本 末」),曰「別史」,曰「雜史」,曰「詔令奏議」,曰「傳記」,曰「史鈔」,曰「載記」,皆參考紀傳者也;曰「時令」,曰「地理」,曰「職官」,曰「政 書」,曰「目錄」,皆參考諸志者也;曰「史評」,參考論贊者也。舊有「譜牒」一門,然自唐以後,譜學殆絕,玉牒既不頒於外,家乘亦不上於官。徒存虛目,故 從刪焉。
考私家記載,惟宋、明二代為多。蓋宋、明人皆好議論,議論異則門戶分,門戶分則 朋黨立,朋黨立則恩怨結,恩怨既結,得志則排擠於朝廷,不得志則筆墨相報,其中是非顛倒,頗亦熒聽。然雖有疑獄,合眾證而質之,必得其情;雖有虛詞,參眾 說而核之,亦必得其情。張師棣南遷錄之妄,鄰國之事無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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