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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瓊州府志》,康熙七年戊申知府牛天宿,山東人,當即此人也。真按:翁方綱撰寫提要之方法 真按:翁方綱撰寫提要之參考資料 但其人自稱“吏隱”,其書又號“奇觀”,二者皆非述志之體。既有郡志,此則無庸存目矣。真按:翁方綱的方志學 眉注:不寫“恭校”。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地理類存目六”著錄。真按:不擬存目而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南漳子(16/1416)
謹按:《南漳子》上、下二卷,國朝孫之騄著。之騄,杭人,河渚其居也。真按:疑有誤!-此句又前無所承! 南漳,湖名。以湖名名其書,意欲使志地者有考,而義非該博,遽以“子”名,誇矣。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學 或酌存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地理類存目六”著錄。
名山諸勝一覽記(16/1433)
謹按:《名山諸勝一覽記》十六卷,明歸安慎蒙輯。其自序謂,因括蒼何鏜《遊名山 記》而刪補成之。鏜之《遊名山記》十七卷,專採前人遊歷題記之文,分各省名山為標題,而以諸山水泉附之。此書則意在博綜,而其實不過鈔襲志乘,轉無統紀, 且所譏何鏜之書“一山兩記”,而此書亦未嘗無一山兩記之處。又有截錄前人文字處,又間附綴評語,如坊本選文之式,甚不雅馴。真按:清高宗以教化為己任 真按:清代禁燬書的真諦 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學 其各卷各省忽標“通志”二字,忽又加“通考”二字,體例全不相貫。慎蒙號山泉,嘉靖癸丑進士,官御史。《明史‧藝文志》載此書作十五卷,而此刻本乃十六卷。或僅存其目可耳。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地理類存目七”著錄《天下名山諸勝一覽記》十六卷。
西洋朝貢典錄(10/843)
謹按:《西洋朝貢典錄》三卷,明黃省曾著。省曾字勉之,吳縣人。嘉靖辛卯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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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五岳山人集》,集外撰有《輿地經》、《西洋朝貢典錄》諸書,皆不概行於世。是書摭取《星槎勝覽》、《瀛涯勝覽》諸書,凡載占城以下二十三國,總以“西洋”目之,足與《明史》相證佐。此鈔本即錢曾《讀書敏求記》所載之本,後跋尚存。應鈔錄。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地理類存目七”著錄。真按:擬著錄而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曹谿通志(16/1406)
謹按:《曹溪通志》八卷,國朝僧真樸重修。廣東韶州府之南五十里南華之山,曹溪出焉,唐初學佛者惠能居此,即所謂“黃梅六祖”者。故山志皆言佛門之事。或僅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未著錄。又《軍機處奏準全燬書目》第二次列有此書,真按:簡化字之餘孽-軍機處奏准全燬書目 稱:“中有錢謙益、金堡之文,且語句亦有違礙,應請銷燬。”真按:擬存目而未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游喚、真按:詞無!待查! 歷游記、游廬山記、廬游雜詠(7/538)
謹按:《游喚》一卷、《歷游記》一卷、《游廬山記》一卷、《廬游雜詠》一卷,凡 四種,明王思任著。思任字季重,山陰人。萬歷乙未進士,知興平、當塗、青浦三縣,袁州推官,遷南刑部主事、九江僉事。此四種皆其紀游之作。《游喚》者游天 台、雁蕩諸山所記也,《歷游記》則所游諸山川皆在焉,廬山則記與詩各為一卷。其記游之文涉小說家氣,殆與其詩同遠大雅。真按:翁方綱的文學批評 真按:翁方綱的方志學 其紀年干支皆在萬歷時。應存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未著錄。又《全燬書目》列有《王季重紀游》四本,《軍機處奏準全燬書目》第九次列有《游喚集》,真按:簡化字之餘孽-軍機處奏准全燬書目 真按:吳哲夫氏《 清代禁燬書目研究》並無此名.俟考. 稱:“皆其所作詩文,詩中有狂悖語,應請銷燬。”真按:擬存目而未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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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類
宋宰輔編年錄(3/128)
謹按:《宋宰輔編年錄》二十卷,宋徐自明撰。自明字誠甫,永嘉人。官太常博士。 其書起宋太祖建隆元年庚申,訖寧宗嘉定八年乙亥,凡二百五十六年,宰輔拜罷之蹟詳矣。宋世宰輔之官,稱名不一。《宋史‧宰輔表》以宰相與執政分為二層,所 謂平章、昭文、集賢者宰相也,所謂樞相者執政也,而參知政事、同知、副使、簽書、同簽書之職皆與是列。頭緒既繁,舉要匪易。是書一以年月日貫之,間有一二 不書日者,蓋實錄冊書失之也。而尤詳於拜罷之制詞,在當日詞臣視艸,加膝墜淵,真按:詞:【加膝】放置膝上。喻愛重。 唐 元稹 《為蕭相國讓官表》:“伏望再移天眷,重選時英,特回加膝之恩,別受沃心之相。” 明 陳子龍 《寄吏垣張給諫訒叟》詩:“遇主方加膝,酬恩望仔肩。”參見“ 加膝墜淵 ”。 真按:詞:【加膝墜淵】比喻用人愛憎無常。墜,古作“隊”。語出《禮記‧檀弓下》:“今之君子,進人若將加諸膝,退人若將隊諸淵。” 清 錢謙益 《王季木墓表》:“世之惜 季木 者,以謂意氣太盛,肺腸太熱,善善惡惡,或溢而為加膝墜淵,以貽小人口實。” 唐 人避 高祖 李淵 諱,亦作“ 加膝墜泉 ”。 唐 杜牧 《張直方授左驍衛將軍制》:“加膝墜泉,予常自慎。”《舊唐書‧姜公輔傳》:“ 公輔 一言悟主,驟及臺司,一言不合,禮遽疏薄,則加膝墜泉之間,君道可知矣!” 徒貽後人觀感,而一代得失之迹未嘗不具其中,又間綴其詞出某人,則一時好惡之私而千古尚論之公出焉。又其月日頗與史表不合,多可証史之誤者。昔明薛應旂、柯維騏諸人編輯宋事,皆未見是書,而呂邦燿又為續錄二十六卷,真按:一作呂邦耀.見中國古籍善本目錄導航系統. 真按:中研院線上目有! 起嘉定九年,迄祥興二年。此刻本前有萬歷戊午邦燿序,於有宋宰輔之制言之晰矣。應鈔錄之。中間脫誤處,尚未得善本補校也。真按:翁方綱的校勘學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職官類”著錄。真按:擬著錄而著錄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館閣漫錄(17/1496)
謹按:《館閣漫錄》一函□冊,不分卷數,無撰人名氏。據焦竑《國史經籍志》載是書十卷,真按:翁方綱撰寫提要之參考資料 張元忭著。元忭字子藎,紹興山陰人。隆慶辛未賜進士第一,歷官左諭德兼侍讀。是書所錄,皆明成祖至武宗時翰林授職遷官等事,蓋依當時實錄編之,可備翰林故事。應鈔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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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職官類存目”著錄。真按:擬著錄而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牧津(7/534)
謹按:《牧津》四十四卷,明祁承■輯。真按:祁承 承■字爾光,真按:火業-前同. 山陰人。官吉安知府。採集古今牧民善政,自經濟以迄儒治,分門紀述,採之史傳,附以論說。所載事起漢訖明。其名“牧津”者,蓋以為牧民者之津梁也。應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職官類存目”著錄。
金國文具錄(17/1532)真按:四庫採進書目無.
〔謹按〕:《金國文具錄》一卷,宋洪皓撰。皓字光弼,番陽人。高宗建炎三年,以 徽猷閣待制假禮部尚書為大金通問使被留,至是歸而撰錄金國官制祿格諸事上之於朝,當紹興之十三年,蓋留北者十有五年矣。宇文虛中之被留在金太宗天會六年, 當宋之建炎二年,後二十年虛中乃以讒死,鞫治其家圖書以成其罪。蓋虛中移家於金時,盡攜所藏圖籍典故以往,而金太宗之時,朝廷方議定禮制,虛中遂掌其任, 一切咨訪,儀式皆於是乎出。史稱洪皓至上京,見虛中而甚鄙之,即此書之注腳也。當皓之還也,金主有“忠貫日月”之褒,而宇文方儼然柄用,考文議禮。皓所為 歸而載筆,千古而下猶見其心,非第足與《大金國志》暨《文獻通考》所載金國官制諸書互証而已也。真按:清高宗以教化為己任 真按:清代禁燬書的真諦 末云“自泗至會寧驛舍地里漫具於後”,則鈔錄者缺有間云。真按:不解之處!真按 應鈔存之。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雜史類存目”著錄《碧溪叢書》八卷內有此書。真按:擬著錄而著錄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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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書類
漢舊儀(4/288)
謹按:《漢舊儀》上、下二卷,漢議郎東海衛宏敬仲著。《文獻通考》作三卷,陳振孫 《書錄解題》云衛宏撰,或云胡廣。宏本傳“作《漢舊儀》四篇以載西京雜事”,不名“漢官”,今此惟三卷,而又有“漢官”之目,未知果當時本書否。《唐志》 亦無“官”字,舊在儀注類,以其載官制為多,故著於職官類云。又王應麟《玉海》所載漢故事諸書亦不著此名,而此鈔本則是上、下二卷,又與三卷之目不相應。 《胡廣傳》載其作《百官箴》,不言作是書,而此鈔本內乃有胡廣之語,又有“衛宏曰”云云。胡廣在安帝時,衛宏之為議郎則在光武時,先後相隔六十餘年,不應 衛宏之書而有胡廣語也。且其注中又引《周禮注疏》,疏出唐代,則其為後人所增無疑。真按:翁方綱的辨偽學 而且中間如“竹宮去壇三里”一句前後兩見,則是從《漢書》註中摘出,是以致複也。真按:翁方綱撰寫提要之方法-可見通讀之細,或偶然得之?故加而且耶? 是書既無全本,則後人摘鈔者亦可略存其舊。應鈔錄之。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政書類二”著錄《漢官舊儀》一卷、補遺一卷。
大金集禮(16/1386)
謹按:《大金集禮》四十卷,無編輯年月姓氏。金世宗時,命官參校唐宋故典沿革,彙 次上之,至章宗明昌初書成,凡四百餘卷,名曰《金纂修雜錄》。今其書不傳。此書則又在明昌編輯之前,惟見於《金史‧張行簡傳》,而其編次之詳不著。以其時 核之,當是大定末年所編耳。卷中所載,自尊號、冊謚以及祠祀、朝會、燕饗諸儀節,燦然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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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合天德、貞元、大定先後所定儀式集為一書,金源一代掌故賴以證據。應刊刻傳之。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政書類二”著錄。真按:擬刊刻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廟制圖考(3/120)
謹按:《廟制圖考》一冊,國朝鄞人萬斯同著。其書先統論廟制,後歷代廟制,每朝先圖世系,次圖廟室,援據該博,議禮家所必資也。斯同字季野,貫穿史學,著書最富。新城王士禎嘗記斯同所著書目云《廟制圖考》四卷,真按:王士禛-翁氏前均作王士正. 而此冊未分卷數,或鈔合成冊時失其原卷次耳。應鈔錄。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政書類二”著錄。真按:擬著錄而著錄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存心錄(6/405)
謹按:《存心錄》十卷,皆記明初壇廟祭祀之制,而附以災祥物異。其序云:“承命作此錄,以堅誠敬之心。”序文殘闕,不具作書人姓氏,考之《明史‧藝文志》,有吳沈等編集《存心錄》十八卷、《精誠錄》三卷,皆在故事類。吳沈者,蘭溪人,元國子博士師道子,真按:吳師道 洪武時官東閣大學士,嘗著辨言孔子封王之非禮,後嘉靖中更定祀典實祖其說,則其人嫻於說《禮》可知。而此書內所載禮節皆洪武三年以前之事,則《藝文志》所謂《存心錄》者即此書也。顧此本止十卷,不似殘闕者,與《志》所謂十八卷不符,姑就此十卷存目可爾。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政書類存目一”著錄。
重輯祖陵紀略(4/285)
謹按:《重輯祖陵紀略》上、下二卷,明宗室朱自新著。祖陵者,明高帝祖熙祖陵也,在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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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高帝未知熙祖葬所,有朱貴者繪圖以獻,真按:可疑之處-據下文朱自新既為貴重孫,則貴亦明宗室耶?然則何故此但曰有朱貴者?或高祖元璋之親戚耶?然則何可為宗室也? 即命貴充奉祀。其八世孫邦翰輯《祖陵紀略》一書,真按:朱邦翰 至是邦翰之孫自新重輯,真按:朱自新 皆紀修陵奉祀諸事。或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政書類存目一”著錄。
聖門禮樂統(12/992)
謹按:《聖門禮樂統》二十四卷,國朝江浦張行言輯。是書以禮樂為大綱,卷前列道統、世系諸圖,卷內先以祀典,次則世家、列傳,次樂器、樂譜諸圖,大約本《闕里志》、《傳道錄》、《陋巷志》、《三遷志》、《孔庭纂要》諸書而彙次之。書成於康熙四十年。應存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政書類存目一”著錄。
鹽政志(4/287)
謹按:《鹽政志》十卷,明朱廷立編。廷立,通山人。官河南道監察御史。嘉靖八年奉使清理兩淮鹽政,因博考古今鹽制,自出產制度以暨詔疏條議、職官禁令,分門紀述,每門綴以小序。所引古今書至八十餘種,附以注釋,洵為政者所必資,亦史志之張本也。應鈔錄。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政書類存目二”著錄。真按:擬著錄而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錢錄(6/491)
謹按:《錢錄》十二卷,國朝張端木著。顧烜、封演諸譜久佚不存,今存者惟宋洪遵 《泉志》,引據諸書最為詳贍。端木是書亦頗因之,而所引述有出洪《志》之外者。方今聖天子制度考文,《錢錄》一編輯附《西清古鑑》卷後,允足折衷百代。食 貨作經,誠非文士操觚、止就一人所聞見者之所能該備,然是書附諸洪《志》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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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足以廣考核之資。或備鈔錄。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政書類存目二”著錄。真按:擬著錄而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按此提要稿中翁公既已言納入西清古鑑內矣,則當如吳格氏前例作著錄于西清古鑑中也.
古今治統(2/22)
謹按:《古今治統》二十卷,明徐奮鵬著。奮鵬字自溟,臨川人。是書前有奮鵬自序。書成於崇禎戊寅,所編皆帝紀,敍事中行以論斷,夾以注釋。上自三皇,迄於元末,前綴“論史”諸條,自云補紫陽《綱目》之義例,其文體則與坊本《鑑略》相類。或存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未著錄。又《軍機處奏準全燬書目》第十次列有此書,真按:簡化字之餘孽-軍機處奏准全燬書目 稱:“詞多膚淺,無資考訂,末卷內有違礙語,應請銷燬。”真按:擬存目而未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目錄類真按:翁方綱的目錄學
崇文總目(6/430)
謹按:《崇文總目》,宋王堯臣等以四館書併合著錄者也。崇文院建於太宗太平興國 三年,在左升龍門東北,謂之三館新修書院,三館者昭文、史館、集賢也。至端拱元年,詔分三館之書萬餘卷別為書庫,目曰秘閣,以別貯禁中之籍,時比之於蘭臺 為外臺,秘閣為內閣,三館、秘閣合稱四館。至仁宗景祐元年閏六月,以三館、秘閣所藏有繆濫不全之書,命翰林學士張觀,知制誥李淑、宋祁將館閣正副本書看 詳,定其存廢,譌謬者刪去,差漏者補寫,因詔羣儒校定條目。於是翰林學士王堯臣、史館檢討王洙、館閣校勘歐陽修等咸被其選,討論譔次,集其書之總數,凡三 萬六百六十九卷,以類分門為目,成六十六卷,於慶歷元年十二月己丑上之,賜名曰《崇文總目》。其後至神宗時,改崇文院曰秘書省。徽宗時,改《崇文總目》為 《秘書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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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渡以後,館閣編輯之目部帙增損,互有異同,而寧宗時續書目,視《崇文》又有加焉。然自昔劉歆《七略》之作,或美其剖判藝文,或稱其略序洪烈,其後殷淳則 有《序錄》,李肇則有《釋題》,故《崇文總目》原本於每書下具有論說。逮南宋時鄭樵作《通志》,乃謂其文繁無用,紹興中遂從而去其序釋也。《玉海》載當時 國史,謂《總目》序錄多所繆誤。李燾《長編》云,《總目》或有相重,亦有可取而誤棄不錄者。蓋昔人一書之成,美惡固不相揜,而今一概去其序釋,則轉無以考 其得失也。《長編》云《崇文總目》六十卷,《麟臺故事》亦同,《中興書目》云六十六卷,江少虞《事實類苑》則云六十七卷,《文獻通考》則云六十四卷,晁公 武《讀書志》、陳振孫《書錄解題》則皆云一卷。《宋史‧藝文志》則據《中興書目》,蓋謂六十六卷者為得其實,而所謂六十七卷則合序錄一卷言之,所謂一卷者 則指今所存有目無釋者言之,而其中六十六卷之次第固具存也。《宋續會要》云:大觀四年五月,秘書監何志同言,慶歷間集四庫為籍,今按籍求之,十纔六七,宜 頒其名數於天下,《總目》之外別有異書,並借傳寫。紹興十二年十二月,權發遣盱眙軍向子固言,乞下本省以《唐藝文志》及《崇文總目》所闕之書,注“闕”字 於其下,降付諸州軍照應搜訪。然今所傳本目錄各條下尚多有注“闕“字者,則是當時所謂搜訪者亦多未有以應矣。至元脫脫等修《宋史‧藝文志》,真批:此脫脫尚未改作托克托也,猶王士禎猶為王士正也. 雖 稱宋一代著錄之書至太清、秘閣爲盛,而於慶歷、崇文之目特混舉入之,未嘗分晰其得失,則是目之非全帙久矣。今見於他書者,惟每類之敍載於歐陽修集,及每書 論次之語間見於馬端臨《文獻通考》。然修集中敍文止於經、史及子類之半,《通考》所採論說亦然。晁氏《讀書志》、陳氏《書錄解題》二書並在《通考》之前, 晁所見者僅多《通考》一條,陳則但見六十六卷之目,題云“紹興改定”者而已。至明《永樂大典》所採《崇文總目》諸條,真按:翁方綱與永樂大典 則又皆與晁、陳、馬氏諸書所採無異,是則此目全帙之亡於南宋時無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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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昔著錄之家皆以經、史、子、集四部為大綱,而道、釋二家概舉於子類,惟是目於子類中別起“道書”、“釋書”二門,“道書”九節,“釋書”三節,至一千五 六百卷之多,是以子部之繁,視他類不啻倍之。洪惟聖天子右文稽古,敷言式訓,啟四庫之藏,屏二氏之典,斥青詞道籙之目,不使廁於著錄,斯誡自有典籍以來至 醇至備之觀已,豈彼慶歷、崇文一時所見之目足以相衡於萬一乎。然舊本書目傳於世者蓋少,而是目自元明以來著述之家罕有見之者,近日秀水朱彝尊始得鈔本於四 明范氏天一閣,僅有目而無敍論。彝尊於康熙庚辰九月自跋於尾,謂欲從《六一居士集》暨《文獻通考》所採別鈔以補之,而自謂老而未能辦也,蓋彝尊是時年七十 有二矣。臣等幸得備員天祿石渠典校之末,紬繹諸書,輯錄於鈔目之下,雖未覩其全本,而編類一依原題次第,差具十之一二,凡編十二卷,併原本卷數亦仍分注於 下,以存原書之概。其原注“闕“字者亦具仍之。真按:標點有誤!-當作” 乾隆四十二年□月恭校上。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目錄類一”著錄。真按:擬著錄而著錄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郡齋讀書志、後志(7/519)
謹按:《郡齋讀書志》五卷、《後志》二卷,宋昭德晁公武撰。公武字子止,沖之之子,真按:晁沖之 辟 四川總領財賦司幹辦公事,乾道中以敷文閣直學士為臨安府少尹。其守榮州,日以所得井氏書五十篋合其家舊藏,得二萬四千五百卷,日夕讐校,每終篇輒論其大 指,時紹興二十一年三榮郡齋所自序也。井氏者,公武之友,官知興元府領四川轉運使,既罷職,居廬山下,而以書貽公武,陳振孫云未詳其名,或曰名度,字憲孟 云。是書《宋史‧藝文志》作四卷,而《書錄解題》作二十卷。趙希弁《後志序》曰:“番陽黎侯刊《讀書志》四卷於宜春郡齋,且取希弁家所藏書,刪其重複,摭 所未有,益為五卷,別以《讀書附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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