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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une 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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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的盜版書

  前些年,智慧財產權的觀念和法令還沒建立前,國內圖書盜版風氣盛行。當時盜版的方式很多,有的是改書名,有的改作者,所以有時候只憑書目郵購圖書,等接到圖書翻開一看,原來家裡已有是書,只是書名或作者不同而已。其實,在古代也有盜版書,只是盜版的方式與今不同。

  由於宋版書的價錢高,所以最常見的盜版方式是把元版書或明版書「版權頁」上的「牌記」(也叫做「木記」)剜掉,重新刻上有宋代年號的「牌記」,至於書的內容則一字未改,買書的人一看「牌記」,誤以為宋版書,就容易為書估所欺騙。

  另一種常見的方式是擅改書名或作者,內容則改變不多,甚至隻字不改。例如元代劉應李編的《新編事文類聚翰墨大全》,是記載各種應酬文字的書,有點像現在的「應用文大全」或「交際大全」之類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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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一般人必備,銷路廣,所以很多書坊都爭相盜版。為了表示自己出版的本子比別家書坊出版的有特色, 以招攬讀者,於是隨意改書名、增損卷數的盜版現象層出不窮。這本書原本是一百四十五卷,可是現在流傳的元刊本和明刊本,有的改成一百九十四卷,也有改為九 十八卷或一百三十四卷的。至於書名,有改為《新編事文類聚翰墨全書》的,也有簡稱《翰墨大全》的。有的甚至把作者改為「詹友諒」,以欺騙讀者,讓人誤以為 是新書。

   這些盜版書,大多是書估為了賺錢,把原書改頭換面,牟取不正當的利益。還有一些人,則既要利,也要 名。二十幾年前,筆者任職於國家圖書館時,曾讀過兩部唐人詩集:一部叫做《中唐詩》,八十一卷,是明代嘉靖庚戌二十九年(西元一五五○年)毘陵蔣孝編刊的 (以下簡稱蔣刻);另外一部叫做《廣十二家唐詩》,也是八十一卷,是明代萬曆年間陸汴編刊的。初看這兩部書,除了卷數一樣外,其餘書名、編刊者都不一樣, 一般人都以為是兩部不一樣的書。我經過詳細比對,才發現它們其實是一部書,是陸汴把蔣孝的書盜為己有,陸汴一方而把書名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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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把蔣孝寫的〈中唐詩序〉抽掉,換上自己寫的〈刻廣十家唐詩序〉,其它不僅內容一字不改,就連版片都沒換,是個標準的盜版書。

  這兩部書,內容都是收集中唐十二位名詩人的詩。他們是:

   唐儲嗣宗的《儲光羲集》五卷

   唐獨孤及的《毘陵集》三卷

   唐劉長卿的《劉隨州集》十二卷

   唐錢起的《錢起詩集》十卷

   唐盧綸的《盧戶部集》十卷

   唐孫逖的《孫集賢詩集》一卷

   唐崔峒的《崔補闕詩集》一卷

   唐劉禹錫的《劉賓客詩集》六卷《拾遺》一卷

   唐張籍的《張司業集》八卷

   唐王建的《王建集》八卷

   唐賈島的《長江集》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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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李商隱的《李義山詩集》六卷

  蔣刻和陸刻,不僅內容完全相同,就是兩部書缺頁的地方、修補的地方,也都完全一樣。不僅如此,連兩者那一個字漫漶、那裡是墨丁,都是一樣。顯然是陸汴買到了蔣刻的版片,為了省事,就只換了前面的序,其他的就盜為己有了。

  陸汴是明代萬曆元年癸酉(西元一五七二年)的舉人,萬曆八年庚辰(西元一五八○年)考取進士,官做到吏部司勳郎,並不是普通的書估。以如此有地位的人,為什麼還要盜版呢?除了為利,更重要的是為名。

   《左傳》上說,「立德」、「立功」、「立言」為三不朽。其中「立言」一項,最為不易。並不是每一個 人都可以寫書,即使有書「行世」,但卻不一定能「傳世」。我們看古人的著作,能留傳到現在的,百不及一,就知「立言」之不易了。而刻書,則是一種「立言」 的方式。因為只要把前人的著作刊刻行世,刻書者的姓名,就會隨著書本留存下去,因此要留名於世,刻書不失為最簡易的方法。清代的張之洞在《書目答聞》一書 的後面,有一則〈勸刻書說〉,他說:

   凡有力好事之人,若自揣德案學問,不足過人,而欲求不朽者,莫如刊布古書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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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刻書必須不惜重費,延聘通人,甄擇秘籍,詳校精雕(注:刻書不擇佳惡,書佳而不譬校,猶糜費也。) 其書終古不廢,則刻書之人,終古不泯,如歙之鮑,吳之黃,南海之伍,金山之錢,可決其五百年中,必不泯滅,豈不勝於自箸書、自刻集者乎(注:假如就此類中 舉一錄刻成叢書,即亦不惡。)且刻書者傳先哲之精蘊,啟後學之困蒙,亦利濟之先務,積善之雅談也。

張 氏這一段話中所說「歙之鮑」,是指鮑廷博,他輯刊了《知不足齋叢書》「吳之黃」,是指黃丕烈,他輯刊 了《士禮居黃氏叢書》;「南海之伍」,是指伍崇曜,他輯刊了《粵雅堂叢書》;「金山之錢」,是指錢熙祚,他輯刊了《守山閣叢書》、《指海》、《珠叢別 錄》、《式古居彙鈔》等。張之洞最後說「刻書者,傳先哲之精蘊,啟後學之困蒙,亦利濟之先務,積善之雅談也。」這樣說來,刻書不僅可以「立言」,又可以 「立德」了。

  宋代的司馬光曾說:「積金以遺子孫,子孫未必能盡守;積書以遺子孫,子孫必未能盡讀;不如積陰德于冥冥之中。」近代藏書家認為有一件事能兼顧「積金」、「積書」與「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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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刻書」,難怪像陸汴這種人,中過進士,位居高官的人,居然也做起名為刻書,實則盜版的事隋來了。

【見原文】

說明文字 這是明代萬曆刊《廣十二家唐詩》,是一部盜飯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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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作禮物的「書帕本」

  我們是個講究禮貌的民族,出門遠遊回來時總要帶個禮物,餽贈親友。如果是初次見面的禮物,叫做「贄」。

  前人用來做禮物的東西很多,動物方面,有羊、鹿、豬、魚、黃雀、雞等;植物方面,有蘭、銀杏、橘、菊花等;器物方面,有頭巾、絹布、團扇、手帕等。

   其中手帕,是士大夫及官吏們常用來餽贈的禮品。《宋史》(卷三八四)〈陳康伯傳〉就說:「金使至, 詔康伯館伴,端午賜扇帕,與論拜受禮,言者以坐事論罷,知泉州。」明代李默撰寫的《孤樹裒談》一書也記載說:「于肅愍(于謙)巡撫河南、山西,前後幾二十 年,每入京議事,獨不持土物賄當路,汴人嘗誦其詩曰:『手帕磨菰與線香,本資民用反為殃,清風兩袖朝天去,免得閭閻話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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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謙是明朝永樂間人,可見到了明代,手帕還是用來行賄的禮品。

  明代出外巡察的大官,在回來朝見天子時,通常用一條手帕和一部書送給朝廷的權貴,做些人際關係,這種和手帕一起送人的書本,後人叫它「書帕本」。

   「書帕本」的印行費用,包括木板、紙張、刻工及裝訂費等,一部分是用自己的俸錢刊刻,但通常是公款 支出。有時候公款不足,而且刻一部也相當費時,所以很多「書帕本」,並不真正僱工刻印,而是買現成的書和書版,只把序文換成自己的序,或在卷首加上自己 「校刊」的字樣,這樣一來,所費就有限了。國家圖書館有一部明朝嘉靖十六年游居敬所刊刻的韓愈和柳宗元的合集(見圖一),又有一部明朝嘉靖三十五年莫如士 刊刻的韓柳全集(見圖二),這兩個本子,從頭到尾,版式一模一樣,原來是莫氏當御史出巡,回京時為了刻書送人,於是就把游氏所刊的韓柳文集,把卷首第二行 的「明巡按直隸監察御史南平游居敬校」剜掉,改刻為「明巡按直隸監察御史新會莫如士重校」(見圖一、圖二)。「書帕本」到這一種地步,送禮也成為虛偽的形 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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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耿定向所寫的《先進遺風》一書裡說:「梁司徒公材,平生清苦自持,嚴於操檢,為杭州守郡,故以 繁富稱於天下。公練衣粗食,屏斥華好泊如也。會入覲,止具一書二帕以贄京貴,橐中無一長物,知者詑之。」可見到了後來,一書一帕(或二帕)已不能滿足權貴 的慾望,而改用金銀,明代吏治的腐敗,於此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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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原文】

說明文字 明朝嘉靖十六年游居敬所刊刻的韓愈和柳宗元的全集。(附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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