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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y 2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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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講求邏輯

  有時侯,我們知道自己所擁有的能力時,會感到驚訝。比方說,有些讀者發現,我們每一個人每天都在使 用邏輯時,也許會驚訝不已。事實上,每一句說出來的話,都可以說不是合邏輯或不合邏輯就是非邏輯的。當有人說:「我體重增加了;所以我必須少吃一點」這些 話時,他是在做一個邏輯的敍說。當有人說:「我喜歡旅行」這句話時,他是在說一句非邏輯的話。(請讀者注意:「非邏輯」的意思並不是不合邏輯。所謂不合邏 輯的話,就是不遵守邏輯規則的敘說。非邏輯的話是在論證和爭辯之外的。因此,「我喜歡旅行,」是一句非邏輯的話。邏輯規則並不應用到這類話上。)

  不論我們是否知道,我們每個人其實都是邏輯的動物。邏輯思考如同呼吸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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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與生俱來的。說到所謂使用邏輯,其意思是指做推理。沒有人不具有推理能力。根據古希臘哲學家亞理士 多德,「人類」一詞的意思是指「推理的動物」。但是,我們的推理並不經常正確。可是,不正確是可以改進的。我們可以學習如何避免某些明顯的錯誤。我們可以 學習使用更好的方法解決問題。我們也能學習應用標準與規則來檢驗我們的思考。如果我們正確使用我們的能力,我們會做得更好。

  十七世紀偉大的法國哲學家笛卡爾(Rene Descartes) 尋找到一個更有效地引導思考的方法。一六三七年他出版一本書。在這書裡開始提出一項頗令人驚訝的觀念:「在所有賦給人的東西中,良知是最公平地賦予人 的。」為什麼呢?他解釋說,每一個人都認為自己賦有良知。他說,即使那些抱怨缺乏其它東西的人,「通常也不希求比他已具備的良知更多的良知。」

  乍看起來,這似乎只是一個有趣的評斷。笛卡爾似乎在戲謔人類精於自欺的藝術。但是,他並不是這樣,他確乎認真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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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我們聽說笛卡爾認真其事時,可能不會相信。我們會問:「那怎麼可能是真呢?難道一個人滿意他好的 良知就證明他確有良知嗎?」首先,讓我們了解清楚笛卡爾所謂「良知」是什麼意思。他所謂良知是指我們推埋能力中的一種基本元素。這就是分別真理與錯誤的能 力。笛卡爾知道人們對具有足夠的這種力量和能力的說法,會有誤解。然而他是認真相信,人們對其良知的信心,就十分可靠地證明良知比其他任何東西更公平分配 於人。

  其次,笛卡爾又問:「如果我說得對,我們要怎樣解釋人類意見很多分歧呢?」人們對每種事都有不同意 見。這是一個事實。尤其是對於政治與宗教。對這種不同,笛卡爾說,並不是因為有些人比其他人更有理性或良知,而是因為有些人「依循不同的途徑進行思考,而 不把注意力放在相同的對象上。」有些人的意見顯然比其他人的更明智更有理。這是為什麼呢?根據笛卡爾的說法,這是因為有些有好頭腦的人,並沒有正確地使用 它。「要緊的是,把我們的頭腦正確應用到我們所做的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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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笛卡爾說過,他之所以成為一個偉大的思想家,是由於他的有條理的思考方法。他在年青時就開始練習這種方法。他發現這樣非常有用。此法包含下面四個簡單的步驟:

 1你沒清楚地知道是真的事,不要相信它。

 2把每一個問題分成許多較小部分。

 3從最簡單最容易了解的事物開始,然後再繼續較難的。

 4當你列出問題的元素時,要看看這表列是否完全,是否沒有遺漏。

  讓我們簡單評估一下笛卡爾所說的。一般來說,所有的人都有近乎等量的良知。因此,沒人會承認別人更 會分別真理與錯誤,一個人可能承認別人比他聰明或更有教養,更有知識。但是當事理已很清楚時,沒有人相信他具有較少的分別真理與錯誤的能力。當然,人的心 智是不同的,有些人學習比較快。有些人更富想像力。有些人記憶事較牢固、較清晰。但是人的悟性之主要的不同,是由於有些人使用適當的思考方法,而有些人則 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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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笛卡爾自己解決問題的簡單規則,或許並不對每一個人都有效。但是他的要義卻是很激勵人的。我們大家都有領悟力。我們可以使用正確的思想法改進我們的領悟力。正確的方法會幫助我們更有效地解決問題,不論這類問題是有關科學、商業、社會關係,政治或是有關愛情的。

  但是,讀者也許會反對笛卡爾的一些假定。譬如說,反對他的凡人都是理性的這個假定。大多數人不是似乎都為他們的情緒所控制嗎?大多數人真的對發現真理有興趣嗎?人們不是只相信他們想相信的東西嗎?

  不幸的是,我們都太常不顧事實,而就相信我們想相信的東西。有時候一個人的心智因驕傲、恐懼,或其 它深的情緒控制,而使得無法用邏輯的論證來說服他。當情緒控制一個人的思想時,他就不會是理性的。讓我們記住人被情緒控制的可能性,我們就不會高估邏輯和 理性的力量。雖然,幾乎沒有人全然是無理性的,或是對每一件事都是無理性的,可是,沒有人完全免於受這些不理性的影響。即使人類並不是完全理性的,然而, 我們仍然認定正常的狀況是一個理性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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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研究得知,遠離文明而生活的人,具有現代人同樣的心智。唯一不同之處是,越少文明化的人,越傾向情緒。文明並不一定會改進人的心智,但是文明卻能夠使人分辨情緒與思想,因而可幫助人更清晰地思想。如果我們想變成合理,我們必須盡量避免情緒影響我們的思想。

  在解決數學問題,或斟酌法律案件的證據時,情緒是無用的。那個被告有罪嗎?如果我們說:「沒有,因 為我喜歡那人,」或是說:「是的,因為我不喜歡他,」那麼,我們就沒有做理性地思考。研究證據是有理性的人之責任。如果我們有這種以情緒的方式處理罪與無 辜的習慣,這是修正這個缺點的時候。

  當我們的思想應顧及事實時,我們必須盡量去掉個人的意見。問題可以不涉及個人而討論。就藝術、文學 來說,這是指藝術作品的價值不應該以其創作者的政治見解或私人生活來衡量。我們常常無理性地思想,或者根本失於思想。可是,我們卻能夠變成合理和合邏輯 的。無論何時,情況需要時,我們應該使用理性和邏輯。當我們處理證明和否證的事項時,就需要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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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顯然,有人對邏輯的價值和功能有所誤解。譬如,中國思想家林語堂讚賞「講理」。可是他卻批評邏輯。在「生活的重要」裡,他說,當講理的人「懷疑也許他是錯的,因而他反而經常是對」時,講邏輯的人,卻經常認為他是對的,因而反而是「殘酷無情的」。

  就林先生的見解來說,我想幾乎每個人都不喜歡認為自己太聰明而不會犯任何錯誤的人。沒有人喜歡自以 為是的人。沒有人喜歡他講:「理性總是對的,而我就是理性的代言人。」但這並不是講邏輯的人的速描。講邏輯的人知道證明何物為真的困難。講邏輯的人永不會 忘記,他也許是錯的,而別人也許是對的。講邏輯的人所堅持的是,如果你說已經證明了一個論點——無論什麼論點——那麼,你用來證明的證據應當徹底檢查。邏 輯告訴我們如何檢查證據。

  雖然,我們大家都具有講求邏輯的能力,而且我們大半時間都是講邏輯的,但是,對某些論題,我們卻養成思想的壞習慣。對於涉及情緒和私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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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很難良好地思考。我們拒絕觀看問題的兩面。我們沒有證明便作斷述。我們相信權威,而不問其觀點有無 證據支持。我們要尊重專家,但是我們不要沒思考就附和他們。尤其,我們更要避免狹窄的心胸。心胸狹窄的人除了相信自己的觀點以外,不相信任何其他人的觀 念。這種人把別人的觀念認為是邪惡危險的。

  邏輯告訴我們,凡事都有懷疑的餘地。邏輯以此幫助我們改正這些無理的態度。在相當程度內,懷疑是有 益心智的。一個人懷疑的時候就不會有被情緒控制的危險。不過,一個完全缺少正面信念的人往往是個無用的人。沒有某種正面信念的生活是不堪忍受的。不要事事 都懷疑。當有足夠證據時,我們就應該準備去相信。當缺乏證據時,我們就不該去判斷一件事。換句話說,我們的心態應該是「批評的,」但不是「否定的。」最講 理的態度是真科學家的那種態度。真科學家的態度是:讓我們用證據來檢試我們的信念,顯示當證據改變時就要改變我們的信念的意願,和決不要為我們的信念做終 極性的要求。但是卻要知道,當證據顯示可能性很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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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確實夠依賴某些重要真理。

  邏輯並不想欺騙任何人。邏輯只是追求可靠知識的研究。這種研究幫助我們清楚地思想,幫助我們善用良知。像其他事物一樣,邏輯有其自身的適當地位。當你要決定是否應該相信某人的主張時,邏輯就派上用場。

  現在簡單說一下你在這本書裡將發現什麼。想得清楚和正確的藝術,包括對語意學或是文字意義的瞭解; 包括科學的思考方法;同時也包括邏輯。「好的思想者」必需以下述三種途徑研究任何一個論題。一、他要對文字的意義感到興趣。二、他要尋找「論證,」所謂論 證我的意思是指證明某種東西的敍說。三、他要對所聽所聞是否為真提出疑問。以上每一種途徑都代表一個要問的問題,一個要解決的問題。

  舉例來說,讓我們討論下列「論證」:

   因為,一個民主國家就是一個多數人認可基本法律的國家,所以,即使在甲國家裡有若干群人的社會平等被否定,這個國家還必定是個民主國家,因為這個國家的多數人認可其社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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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我們用我們的三個問題的方式來檢試這個論證:

  1語意問題:這個論證的某些文字是什麼意義?譬如:你要怎樣了解「社會平等」?什麼是「民主」?在這論證中提出了「民主」的意義。這意義是你心目中「民主」的意義嗎?

  2讓我們考慮整個論證:作者想要證明什麼?他提出什麼理由使人相信他的敍說是正確的?他提出什麼事實?你認為他的事實真正會達到他的結論嗎?

  3最後一類問題:多數人真的贊成這個國家的社會制度嗎?如果你相信這些,並且如果你的信念受到挑戰,你知道如何支持你的立場嗎?

  我們將在後面討論這些問題。現在讓我們看看意念會通過程的若干特徵。「講有意義的話」需要材料,這材料就是語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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