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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y 2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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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未目曾親覩者。又寫寶玉之發言,每每令人不解,寶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獨於世上視見這樣的人 不曾,即閱今古所有之小說傳奇中,亦未見這樣的文字‧於顰兒處為更甚。其囫圃不解之中實可解,可解之中又說不出理路。合目思之,卻如真見一寶玉,真聞此言 者,移之第二人萬不可,亦不成文字矣。余閱石頭記中至奇至妙之文,全在寶玉顰兒至痴至呆囫圇不解之語中,其詩詞雅謎酒令奇衣奇食奇玩等類,固他書中未能, 然在此書中評之,猶為二著。」

  庚辰本原文:「倒生在這裡。」

   庚辰本夾批:「這皆寶玉意中心中確實之念,非前勉強之訶,所以謂今古未有之一人耳。聽其囫圇不解之 言,察其幽微感觸之心,審其痴妄委婉之意,皆今古未見之人,亦是未見之文字;說不得賢,說不得愚,說不得不肖,說不得善,說不得惡,說不得正大光明,說不 得混賑惡賴,說不得聰明才俊,說不得庸俗平凡,說不得好色好淫,說不得情痴情種,恰恰只有一個顰兒可對,令他人徒加評論,總未摸著他二人是何等脫胎,何等 骨肉。余閱此書亦愛其文字耳,實亦不能評出二人終是何等人物。後觀情榜評曰:『寶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評自在評痴之上,亦屬囫圇不解,妙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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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戚序本十九回回後總評說:「若知寶玉真性情者,當留心此回。」也正因此,脂硯在本回中也批下了多條論寶玉為人的批語,包括兩條超過兩百字的長批,很值得我們注意。

   我曾為文論述,第二回賈雨村罕然厲色否定眾人,包括政老前輩以淫魔色鬼看待寶玉,並且以大段文字說 明稟天地正邪之氣而生之人,「其聰俊靈秀之氣則在萬萬人之上,其乖僻邪謬不近人情之態又在萬萬人之下」,不止是雪芹論寶玉而已,實在是對寶玉原型的脂硯齋 作小貶大讚的稱揚。

  本回中的批語,表面是脂硯論寶玉,實際是李鼎對自己年輕時的所行所事,作委婉的解說。李鼎把自己定位於「絕世情痴」,在第一回楔子部分,他早已批過「擇個絕世情痴作主人」的話,此地是重加認定。

   雖然雪芹已借雨村之口為之開脫,寓褒於貶,但李鼎自我評價之時,終不敢文過飾非,只能說這「寶玉」 是古今未見之人,絕無僅有,既非正,亦非邪,甚至也不在正邪之間,因此讀者不解,批者不解,甚至作者亦「囫圇不解」。但有一點我們仍舊可以體會出的,是脂 硯一再將寶玉與顰兒連繫在一起評述,強調二人之至情至性,達到至痴至呆的境地,這一點,給予了絕對的肯定,脂硯在此宣示了他對生命的價值和人生意義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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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回

  庚辰本原文:「就賈母內院中搭了家常小巧戲台。」

  庚辰本夾批:「另有大禮所用之戲台也。侯門風俗斷不可少。」

  庚辰本原文:「崑弋兩腔皆有。」

  庚辰本夾批:「是賈母好熱鬧之故。」

  庚辰本原文:「鳳姐亦知賈母喜熱鬧,更喜謔笑科諢。」

  庚辰本夾批:「寫得週到,想得奇趣,實是必真有之。」

  案:此回寫「一個老祖宗給孩子們作生日」。我們引錄數條脂批,只想說明一事,即由批語透露的消息,此事確曾發生於李家。

  賈母,即是李鼎之祖母文氏,他享年九十三,在康熙五十九年,即抄家前三年才去世,李煦為此曾有「生母病逝遵遺命代具謝恩摺」上奏,報告這個老褓姆的去世消息。

  鳳姐,亦必是蘇州李家孫媳一輩人物,故脂批「必真有之」。第三回王熙鳳一出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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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寫道「只聽後院中有人笑聲,說我來遲了,不曾迎接遠客」,脂批:「第一筆,阿鳳三魂六魄已被作者拘走了。」

  此處脂批僅不經意的透露一丁點家史情況,即平常喜慶用臨時搭的小巧戲台,但「另有大禮所用之戲台也。」我們相信這類大戲台,曹、李兩府均有。

  但最能見出這回演戲,書中賈母、鳳姐,寶玉三人在家史中的真實關係的,還是「庚辰本」、「靖藏本」皆有的兩條眉批,尤其靖本較詳細,透露了重要信息,成為各家重視的「名批」:

  靖藏本眉批:「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

  又:「前批知者寥寥。不數年,芹溪、脂硯、李齋諸子,皆相繼別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寧不痛殺!」

  解釋此兩條批語的人很多,意見亦頗紛歧,此地不具論。現在我以為此兩批皆為畸笏叟所寫,而前一批或係寫於壬午年(一七六二),那時雪芹、李鼎仍在人世;後一批當寫於丁亥(一七六七),只剩曹頫「朽物一枚」。

  曹頫當年必然常去蘇州,「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他自然清楚;但此批最重要的透露,還是清楚明白的告訴了我們,脂硯就是寶玉!老實說,僅此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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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傳說」便已站不住腳了。

  總之,這一組批語也能有助於我們了解自賈母以下種種人物情節,頗反映蘇州李家的情況——如果是採用家史實事做素材的話。

  第二十四回

  庚辰本原文:「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賞我吃了罷。」

  庚辰本夾批:「胭脂是這樣吃法,看官阿經過否?」

   案:在「紅樓夢著作權論爭集」中,戴不凡、吳世昌都曾舉出不少小說中的「吳語詞彙」;尤其是戴不 凡,欲以「大量吳語詞彙」來證明「紅樓夢」原稿出於一個「難改吳語口音之人」,受到許多論者的質疑。例如陳熙中、侯忠義的「曹雪芹的著作權不容輕易否定 ——就紅樓夢中的吳語詞彙問題與戴不凡同志商椎」一文,便舉出各種例證,證明戴氏所稱「吳語」,如「物事」、「事體」、「挺屍」、「下作」、「人客」、 「黃湯」、「小菜」、「滾水」、「面子」、「齊整」、「痴子」、「老貨」等二十個詞彙,早已各地通用,確實不容否認。

  我們認為脂硯齋是李鼎,李鼎生於蘇州,到約三十歲抄家時才被迫回京,他自然是難改吳語口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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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們也很想從脂批中找一些吳語痕跡來加強論證批者是蘇州人,可是,像以上這類詞彙既做不得準,又如何證明呢?皇天不負苦心人,我們終於找到了二十四回這一條。

   筆者最早看到批語「看官阿經過否」時,還以為「阿」字可能是錯字,形近而誤,原句也許是「看官可經 過否」。但當我把原句多念兩遍時,便有些疑心了。為此,我特地請教了道地的蘇州人江雲鈞老先生;「這句話通不通?」他慢慢用蘇白念了兩遍,然後說:「這是 我們蘇州話,怎麼不通呢?」

  當時筆者心中的高興,就不必提了。因為我知道這是一條堅強的證據,別看只有一字之差,但使用其他方言的人,是絕對不可能寫下這種語法和音調都充份表示出吳語特色的語句的。

  脂硯齋是蘇州人,我們又增加了另一個角度的肯定。

  第二十七回

  庚辰本原文:「了不得了,林姑娘蹲在這裡。」

  庚辰本夾批:「移東挪西,任意寫去,卻是真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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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此回中寫寶釵撲蝶,無意中走到滴翠亭邊,聽到了紅玉和墜兒的私話,且躲避不及,假託捉迷藏尋黛玉至此,金蟬脫殼。而紅玉墜兒信以為真,猜想黛玉必聽到了她們的話,心急如焚。

   脂硯這幾句批語,明顯的不是批書,而是有關小說撰寫的兩點信息:其一,「移東挪西,任意寫去」,是 透露脂硯所了解的原來發生於大觀園中的這類「風流案」,主角另有其人,而識破機關之人,以及如何識破,可能原型並不是「撲蝶」這樣的雅緻,但經雪芹「移東 挪西,任意寫去」之後,竟變成「借紅玉反寫寶釵」,呈現出「閏中弱女機變如此之便,如此之急」的動人情節,是以脂硯感嘆雪芹運用素材之靈活,化腐朽為神奇 的匠心,而加以讚美之意。

   其二,「卻是真有的」,是透露原有類似的家史人物事件,確有其事,脂硯知其為真,是以批出。但是, 這種發生在「大觀園」內的芝蔴綠豆小事,究竟發生在李家,抑或曹家呢?就因為是小事而真實,所以不可能像「借省親事寫南巡」,或是「抄家」這類大事一樣, 雪芹知道,脂硯也知道。因此,我們認為應該是脂硯清楚這些發生在李家的事,曾經和雪芹談起過,供他作為小說情節穿揷之用的。不過,到脂硯看到二十七回中的 這樣寫法,已和他曾經與雪芹談及的內容大有出入,才有所領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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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小說家是怎樣處理素材的。也因此,我們看到了這條批語:

   「移東挪西,任意寫去,卻是真有的。」

  第二十八回

  甲戌本原文:「寶玉道:太太倒不糊塗,都是叫金剛菩薩支使糊塗了。」

  甲戌本側批:「是語甚對,余幼時所聞之語合符,哀哉傷哉!」

   案:脂硯以寶玉自居,是從他的多條批語、多個角度都能清楚看出的,其中的一個角度,即是當書中描寫 到王夫人寵愛寶玉時,使批出「既喪母者來痛哭」、「昊天罔極之恩,如何得報」一類動情語句,我們已舉出甚多。但二十八回此條稍有不同,書中寫到寶玉和王夫 人開玩笑,因她記不清藥名,笑她糊塗,是表現一種天倫之樂。但一句玩笑話:「太太倒不糊塗,都是叫金剛菩薩支使糊塗了」,卻令批書的脂硯剎時間又憶起往 事,「是語甚對,余幼時所聞之語合符」,因此想起了當年寵愛他的母親,而「哀哉傷哉!」地呼喊起來。

  此批值得我們重視的有兩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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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一,批語是說「余幼時所聞之語」,所以,這個素材的原始型態,應該不是李鼎和他的母親開玩笑,而可能是在場的其他姊妹,當然李鼎聽到了,而且記得。

   其二,李鼎幼年時聽到的家中玩笑語,作者曹雪芹如何知道?這雖然是個日常生活中隨時能發生的玩笑, 王夫人記不起「天王補心丹」之名,只錯記為「金剛丸」,寶玉笑說自然有「菩薩散」,但卻並不容易雷同的。而且我們也知道,李鼎要比雪芹大三十歲左右,若不 是李鼎在超過十年的撰著此書期間,拉拉雜雜談到往日種種,雪芹是不可能知道的。——由此我們推想,李鼎在敘述往事供給雪芹作為素材的時候,達到了細大不捐 的地步。

  第二十八回

  甲戌本原文:「寶玉笑道:聽我說來,如此濫飲,易醉而無味,我先吃一大海,發一新令,有不遵者,連罰十大海,逐出席外,與人斟酒。」

  甲戌本側批:「誰曾經過,嘆嘆,西堂故事。」

  案:此條側批,最重要的信息,是提及「西堂故事」。「西堂」為曹寅當年齋室之名,並自號「西堂掃花行者」。曹寅當然曾在此堂宴客過。但是,此批是對這種放浪不拘形跡的「花酒」行令「有不遵者,連罰十大海,逐出席外,與人斟酒」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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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批語說「誰曾經過,嘆嘆」,似乎李鼎本人也曾親自參與,使我們感到這當年之事,應不是曹寅一輩人之事,而是李鼎、曹頫一輩人的事。

   據我們所考,曹頫在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因曹顒病故而經由李煦奏荐,為曹寅之妻養子,並接任江 寧織造主事,那時曹頫十九歲,李鼎二十二歲,到雍正元年(一七二三)李家被抄,中間尚有七、八年的末世繁華,金陵曹家和蘇州李家彼此來往,想必頻仍。而李 鼎如何知道這種「連罰十大海」的事呢?很可能就是他本人去到金陵,在「西堂」鬧的花樣。李鼎是個不折不扣的紈袴子弟,我們早有論述,所以在「子弟不肖,生 活腐化」方面,蘇州李家遠超過金陵曹家,李鼎跑到曹家來「花天酒地」是絕對有可能的。但曹雪芹寫作時「移東挪西」的本領天下一流,好像藝術攝影的高手那 樣,秦嶺之樹,可襯托以黃山之雲,所以,我們若以為這「西堂故事」乃指整個馮紫英家的宴會係發生於曹家者,恐怕又是「被作者瞞過」了。

  甲戌本脂硯的此條側批批於何年,我們不能確定,但相對而言,庚辰本的一條相關眉批,一定是晚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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