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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麻沙本」惹的風波——兼談各種以地區為劃分的刊本名稱
宋代陸放翁在《老學庵筆記》(卷七)記載一件趣聞:當新學制「三舍法」施行時,有一天教官出了一道 題目要學生申論,題目是「乾為金,坤又為金,何也?」這是出自《周易‧十翼》裡〈說卦〉篇的一段話,原文是「乾為金,坤為釜」,如今教官出的題目竟然是 「乾為金,坤又為金」,所以學生看了題目,都目瞪口呆,無從寫起。有些學生舉手發問,可是教官不高興,認為題目沒有疑義,不應該發問。於是就有個膽子較大 的學生,拿著一部國子監刊刻的《周易》給教官看,證明題目有錯字,並問:「教官是不是根據『麻沙本』?」教官把手中的《周易》一看,果然是「麻沙本」,於 是承認錯誤,把「坤又為金」,改為「坤為釜」,才平息了一場考試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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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麻沙本」呢?為什麼「麻沙本」的錯字比較多呢?「麻沙」是福建省建陽縣的一個城鎮。建陽縣 由於盛產木材,所以刻書業很發達,其中像崇化里的「書林」(也叫做「書坊」),就是由於刻書業發達而得名。此外,在永忠里西邊的「麻沙」,也是個刻書的中 心。由於書坊眾多,競爭激烈,為了削價競爭,難免偷工減料,以減低成本。例如用來刻書的木材,不用質地好的梓木,而用質地較軟、成本低的榕樹,由於榕樹的 質地較軟,所以印出來的書,漫漶不清;所請的刻工,水準也較低,校勘也不精細,因此錯字就多了。有時候為了減省成本,甚至刪削全書的篇幅,譬如把五十卷的 書,刪削成三十卷。如此偷工減料的結果,「書品」也就不很高了。
不過,「麻沙本」的「書品」雖不甚好,但是「麻沙」這個地方刻了不少書,所以對圖書的流傳頗有貢 獻。日本人也常到麻沙購書。譬如宋代江少虞所寫的《皇朝類苑》這一部書,記載了很多宋代的掌故和制度,是研究宋代政治、經濟、邊防、文學、人物等很重要的 書。這部書原本有七十八卷二十八門,到了清代就找不到完整的本子。清代編《四庫全書》時,也收錄了這部書,但是只有六十三卷二十四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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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說少了十五卷四門,是一部殘缺不完整的書。幸好日本人曾經買了一部宋代紹興二十三年(西元一一 五三年)「麻沙書坊」所刊印的本子,日本人買回去後,還用活字照麻沙本原來的樣子重新排印,使它完整的流傳下來。如果當時「麻沙書坊」沒有刊刻這部書,也 許現在就看不到這部書完整的面貌,宋代很多掌故也就無從知道了。
「麻沙本」是眾多刊本中的一種,還有其他各種刊本的名稱,在此也略作介紹。
凡是用木刻的圖書,汎稱為「刊本」,也稱之為「刻本」、「槧本」。如按照刊刻的地點來分,則大致可分為「官刻本」、「家刻本」和「坊刻本」三類。
所謂「官刻本」,就是由政府機構刊印的。在「官刻本」中,下列幾種刊本名稱比較特殊,需要說明的:
監本:「監」是「國子監」的省稱,它是負責全國高等教育的機構。在《周禮》一書裡,就有「國子」一詞,當時指的是「公卿大夫之子弟」,因為在早期,只有貴族的子弟,才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到了後來,平民子弟也可以經過考試和甄選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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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高等教育。唐朝以前,稱為「國學」或「太學」,唐朝才改稱「國子監」,由「國子監」刊刻的圖書,稱為「監本」。
明代初年,京城設在南京,明成祖時遷都北京,但為了紀念明太祖開國之功,在南京仍維持所有的建制,所以南京和北京各有「國子監」。由南京國子監刊印的叫做「南監本」,北京國子監刊印的叫做「北監本」。
大抵而言,「監本」不論在紙張、裝訂、字體等方面,都很講究,校勘也比較精審。
經廠本:明代的官制,宦官(太監)部分,設置十二監,分別執掌宮廷中的日常事務,這十二監是:司禮 監、內官監、御用監、司設監、御馬監、神宮監、尚膳監、尚寶監、印綬監、直殿監、尚衣監及都知監。其中司禮監是負責宮中的書籍、名畫、章奏、文書等工作。 「經廠」是司禮監的一個單位,專做刻書、印書方面的工作。由「經廠」刊印的書,叫做「經廠本」。大抵來說,「經廠本」的紙張、裝訂、字體都很講究,但是, 印書的工作都由太監來做,所以校勘不精細,錯誤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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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本:清代「武英殿本」的簡稱。「武英殿」是清代刻書、印書的單位,是由明代的「經廠」改制而來, 不同的地方是,明代的「經廠本」由宦官主其事,清代的「武英殿本」都是由詞臣(替皇帝草擬詔令的官員)負責,因此印出來的書,水準就不一樣了。「殿本」的 書,不論紙張、墨色、裝訂、校勘,都極為精善,藏書家以它和宋元本相提並論。
「家刻本」是私人出資請刻工刊印的書,又稱為「家塾本」或「書塾本」。所刊印的書,大部分是自己祖先的著作或私塾裡教學所必需的基本讀物,如經書、重要的史書、子書及詩文集等。
「坊刻本」是書店所刊刻的書。古代的書店,有「書肆」、「書林」、「書坊」、「書堂」、「書棚」、 「書鋪」等各種名稱。書店以營利為目的,所以所刊刻的書,多以「暢銷書」為主,例如考試用的參考書、戲劇、小說及通行的詩文集等,和現在一般的書局差不 多。同時,書坊所印的書,多數不講究校勘,所以錯字較多。早期以福建、四川、浙江等地,刻書業較發達,書坊也較多。凡是福建書坊所刊刻的,統稱為「閩 本」;四川刊刻的,統稱為「蜀本」;浙江杭州所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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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稱為「浙本」;浙江金華一帶所刻的,統稱為「婺州」本。
【見原文】
說明文字 這是宋麻沙劉通判「仰高堂」所刊刻的《音洼老子道德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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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書」的趣聞——兼談各種抄本的名稱
我國的印刷術,雖然在五代時已很發達,但是,一方面由於每一版書印行的數量有限,一方面由於交通不 方便,所以一般人不容易買到書。一般讀書人或藏書家,只好設法借書抄寫,所以至今流傳的善本古籍,不少是抄本。「抄本」雖不屬於版刻,但是在古書中佔有相 當大的比例,而且很多刊本是根據抄本刊刻的,抄本和版刻的關係密切,所以在此談談與抄本有關的知識。
談起向人借書抄寫,可真不易。一般讀書人不輕易把秘笈示人,更遑論借人抄寫了。像清代的大藏書家黃丕烈,常慨歎人們太自私,不輕易借書與人,然而他自己有一部北宋景祐年間刊刻的《漢書》,自承「藏篋中三十年,非至好不輕示人。」可見他也一樣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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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人不輕易借書給人的原因很多:有的是不願「秘笈」流傳太廣,以免貶低書的身價;有的是擔心借去了 不還,平白損失了珍祕;還有些人,把借來的書,用刀子裁掉一部分再還人家,書主一時沒能察覺,等數年後才發覺,已來不及索賠了。北宋的趙令疇就說過,當時 有些士大夫向人借書,既不抄、不讀,也不還,乾脆據為已有。北宋末年的呂希哲,他說有一位長輩曾告訴他一句諺語,那就是「借書而與之,借人書而歸之,二者 皆痴也。」在這種情形下,借書越發不易了。
但是也有例外,二三好友,為了互通有無,私底下訂定借書規約。譬如清代初年的黃虞稷和丁雄飛,都是 著名的藏書家。黃氏住在金陵市區,丁氏住在郊外的烏龍潭,相去十餘里。黃氏常到丁氏的藏書樓「心太平庵」看書,為了公平,丁氏特地訂定了「古歡社約」,規 定「每月十三日,丁至黃。二十六日,黃至丁。」看書的日子,由主人供應飯菜,「一葷一蔬,不及酒。」不能太豐富,不然,「踰額者奪異書示罰」。到對方家看 書時,除了轎夫和書僮外,不能帶朋友來,以免變成談天應酬,妨害看書。轎夫和書僮,也限定一共三人,每人給小費三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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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借的書,「不得踰半月,還書不得託人轉致。」短短幾條約定,權利義務分明,公平實用,真是設想周到。
古人喜歡抄書,一方面固然是不易得到刊本,另一方面,則是抄書有許多好處。近代大學者梁啟超(任 公)先生,就勸人抄書,他認為抄書可以博學,又可以收到精讀的效果。他在《治國學雜話》裡這樣說:「若問讀書方法,我想向諸君上一個條陳。這方法是極陳舊 的極笨極麻煩的,然而實在是極必要的。什麼方法呢?是抄錄或筆記。我們讀一部名著,看見他徵引那麼繁博,分析那麼細密,動輒伸著舌頭說道:『這個人不知有 多大記憶力,記得許多東西,這是他的特別天才,我們不能學步了。』其實那裡有這回事。好記性的人不見得便有智慧,有智慧的人,比較的倒是記性不甚好。你所 看見者是他發表出來的成果,不知他這成果,原是從銖積寸累困知勉行得來。大抵凡一個大學者平日用功,總是有無數小冊子或單紙片,讀書看見一段資料,覺其有 用者即刻抄下(短的抄全文,長的摘要記書名卷數頁數),資料漸漸積得豐富,再用眼光來整理分析他,便成一篇名著。想看這種痕跡,讀趙甌北的《二十二史劄 記》,陳蘭甫的《東塾讀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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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容易看出來。這種工作,笨是笨極了,苦是苦極了,但真正做學問的人,總離不了這條路。做動植物的人, 懶得採集標本,說他會有新發明,天下怕沒有這種便宜事。」梁氏又說:「發明的最初動機在注意,抄書便是提醒注意及繼續保存注意的最好方法。當讀一書時,忽 然感覺這一段資料可注意,把他抄下,這件資料,自然有一微微的印象印入腦中,和溜眼看過不同,經過這一番後,過些時碰著第二個資料和這個有關係的,又把他 抄下,那注意便加濃一度,經過幾次之後,每翻一書,遇有這項資料,便活跳在紙上,不必勞神費力去找了。這是我多年經驗得來的實況,諸君試拿一年工夫去試 試,當知我不說謊。」由於抄書有如此大的助益,所以前人家中即使已有刊本,有空時也會抄寫數部,一方面以廣流傳,一方面可藉機精讀。
前人抄書,十分講究,尤其是影抄本,不論行款、字體,都要求和原書一模一樣,令人幾乎分辨不出是刻 本或是抄本。譬如清代初年的錢曾,家中有不少抄本,十分精美,當時人稱之為「錢抄」。現在臺北的國家圖書館就有一部錢氏「也是園」影抄宋刊本《丁卯集》, 不論版式的大小、行款、字體,都和原本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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