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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狀況,自然造成了與其他閣書提要之向的差異。
總之,由於《總目》本身的不斷改動以及鈔手的任意刪節等諸種因素,閣書提要之間頗有一些異同詳略之處。盡管這些互異的提要為數不多,但它們不僅可以反映《總目》修改成書過程中的一些情況,而且也暴露了全書纂修工作中所存在的弊端,仍然是值得我們深入研究的。真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還值得做的題目 真按:辦理四庫全書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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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四庫全書總目》(下)
第一節 《四庫全書總目》的目錄學成就真按:真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的價值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的成就
《四庫全書總目》是我國古代最大的一部官修書目。它繼承了中國目錄學“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的優良 傳統,總結了自漢劉向、班固以來歷代目錄著作的得失利弊,以比較完善的分類體系,提要、小序俱全的著錄方式,詳晰介紹、評騭了《四庫全書》著錄、存目的各 種書籍,系統考查、總結了中國學術的淵源流變,在中國目錄學史上,留下了極為重要的篇章。
一、詳晰的書目提要
漢代劉向、劉歆父子的校書工作,創立了中國目錄學史上書藉著錄“條其篇目,撮其指意”的方式。自此 而後,歷代學者大多踵而繼之,不少官撰、私著各種目錄,如唐元行沖《群書四部錄》,宋王堯臣《崇文總目》、晁公武《郡齋讀書志》等,都十分注意介紹著者生 平,撮述內容大旨,考訂學術源流。一些史志目錄,如《漢書‧藝文志》、《隋書‧經籍志》,也採用注釋的方法,釋疑解惑,揭示圖書內容。這種有篇目、有提要 或注解的著錄方式,成為我國古代目錄學的主流。特別是宋代以後,隨著圖書版刻事業的發展,一些私家目錄如尤袤《遂初堂書目》、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還 開始兼載版本及其有關資料,使書籍著錄的內容更為豐富。但在目錄學長期發展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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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有一些學者摒棄解題,認為“泛釋無義”,不足為取;還有一些目錄著作僅載書名、卷數、撰人,成了僅 僅“部次甲乙”的流水帳簿。延至明代,流弊更甚,官修《文淵閣書目》,專載明內府藏書,“以千字文排次,白天字至往字,凡得二十號,五十櫥”。然而,其編 錄不僅不能“考訂撰次”,反而於“所載書多不著撰人姓氏,又有冊數而無卷數,惟略記若干部為一櫥,若干櫥為一號而已”①,成為歷史上最草率塞責的官修目 錄,遭到後世學者的一致批評。《四庫全書總目》的編纂者總結歷代目錄著作的經驗教訓,選擇了傳統目錄學注重“條其篇目,撮其旨意”的著錄方式,明確規定了 提要的撰寫體例:“每書先列作者之爵里以論世知人,次考本書之得失,權眾說之異同,以及文字增刪,篇帙分合”②。這些要求在實際編纂工作中得到了較好的貫 徹,使《總目》的各篇提要在綜合吸取前代各家書目解題長處的基礎上,又有新的提高。為了進一步說明這一問題,這裡舉《班馬異同》一書提要為例:
《班馬異同》三十五卷 浙江汪汝瑮家藏書
舊本或題宋倪思撰,或題劉辰翁撰。楊士奇跋曰:《班馬異同》三十五卷,相傳作於須溪。觀其評泊批點,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評泊】 注音一式 ㄆ|ㄥˊ ㄅㄛˊ 解釋 1.評論。宋˙朱耆壽˙瑞鶴仙˙櫻桃抄乳酪詞:教公議,細評泊。自和戎以來,謀國多少,蕭曹霍。宋˙張炎˙摸魚子˙步高寒詞:乾坤靜裡閒居賦,評泊水經茶譜。留勝侶,更底用,林泉曳杖尋桑苧。亦作評詙、評跋。2.思量、忖度。宋˙史達祖˙蝶戀花˙二月東風吹客袂詞:評泊尋芳,只怕春寒裡。令歲清明逢上巳,相思先到濺裙水。亦作評跋、評薄。
詞:【評泊】1.評說;評論。 宋 朱耆壽 《瑞鶴仙‧壽秦伯和侍郎》詞:“教公議,細評泊。自和我以來,謀國多少, 蕭 曹 衛 霍 。” 明 葉盛 《水東日記‧戲言取怨》:“戲言辯口,輕為評泊,亦足以取怨,得罪於人。” 清 錢謙益 《仿元微之何處生春草》詩之五:“施朱與著粉,評泊任墻東。”2.思量,忖度。 宋 史達祖 《蝶戀花》詞:“幾夜湖山生夢寐。評泊尋芳,只怕春寒裏。” 臻極精妙,信非須溪不能。而《文獻通考》載為倪思所撰,豈作於倪而評泊出於須溪耶?其語亦兩持不決。案《通考》之載是書,實據《直齋書錄解題》。使果出於辰翁,則陳振孫時何得先為著錄,是固可不辨而明矣。
是編大旨,以班固《漢書》多因《史記》之舊而增損其文,乃考其字句異同以參觀得失
①《四庫全書總目》卷八五,《文淵閣書目》提要。
②《四庫全書總目》卷首,《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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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例以《史記》本文大書,凡《史記》無而《漢書》所加者則以細字書之,《史記》有而《漢書》所刪者則 以墨筆勒字旁。或《漢書》移其先後者,則注曰《漢書》上連某文,下連某文;或《漢書》移入別篇者,則注曰《漢書》見某傳。二書互勘,長短較然,于史學頗為 有功。昔歐陽棐編《集古錄跋尾》,以真跡與集本並存,使讀者尋刪改之意,以見前人之用心。思撰是書,蓋即此意。特棐所列者一人之異同,思所列者兩人之異 同,遂為創例耳。其中如“戮力”作“勠力”、“沈船”作“湛船”、“由是”作“繇是”、“無狀”作“亡狀”、“鐵質”作“斧質”、“數卻”作“數 郤”之類,特今古異文;“半菽”作“芋菽”、“蛟龍”作“交龍”之類,特傳寫譌舛;至於“秦軍”作“秦卒”、“人言”作“人謂”、“三兩人”作“兩三人” 之類,尤無關文義,皆非有意竄改。思一一贅列,似未免稍傷繁瑣。然既以“異同”名書,則隻字單詞,皆不容略,失之過密終勝于失之過疏也。至英布、陳涉諸 傳,軼而未錄。明許相卿作《史漢方駕》,始補入之,則誠千慮之一失矣。
思字正甫,湖州歸安人,乾道二年進士,歷官寶文閣學士,謚文節,事跡具《宋史》本傳①
在 這篇提要中,編纂者首先對存在爭議的作者問題進行了考證,再詳晰敘述該書內容大旨及撰寫體例,並特別 肯定了其在體例上的創新之處,同時也指出了其不足,最後再補敘作者年代、爵里。短短數百字的提要,把一部書的作者、內容以及長短得失,有條有理地展現在讀 者面前,敘述詳明,評論中肯,體現了編纂者深厚的功力和高超的學識
①《四庫全書總目》卷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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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按照規定的體例撰寫各書提要的同時,《總目》也十分善於根據各部書籍的實際情形,側重於某一方面 的敘述、考證或評論。如《水經注》,流傳久遠,刻寫歧異,以致篇簡錯亂,經注混淆,幾乎不可卒讀。提要便根據纂修官的輯校成果,專門闡述了其書經文、注文 的不同體例,指出,“凡水道所經之地,經則云‘過’,注則云‘徑’;經則統舉都會,注則兼及繁碎地名。凡一水之名,經則首句標明,後不重舉;注則文多旁 涉,必重舉其名以更端。凡書內郡縣,經則但舉當時之名,注則兼考故城之跡”①。又如《困學紀聞》,作者王應麟生當南宋末年,其學承朱熹之緒,而無門戶之 見,主張考據、義理并重,而更重考據,在宋代學者中,可謂鳳毛麟角。因此提要著重評論其學術,謂“應麟博洽多聞,在宋代罕其倫比。雖淵源亦出朱子,然書中 辨正朱子語誤數條,如《論語》注‘不捨晝夜’捨字之音,《孟子》莊‘曹交,曹君之弟’,及謂《大戴禮》為鄭康成注之類,皆考證是非,不相阿附。不肯如元胡 炳文諸人堅持門戶,亦不至如明楊慎、陳耀文、國朝毛奇齡諸人肆相攻擊。蓋學問既深,意氣自平,能知漢唐諸儒本本原原,具有根柢,未可妄詆以空言;又能知洛 閩諸儒亦非全無心得,未可概視為弇陋。故能兼收并取,絕無黨同伐異之私。所考率切實可據,良有由也”②。再如《文忠集》,作者歐陽修為北宋著名的文學家, 一生著述宏富,其文集或晚年自編,或後人裒輯,均各自流傳,刻本繁多。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至謂“修集遍行海內,而無善本”。提要便著重敘述周必大編定 該集始末,并稱“其書以諸本參校同異
①《四庫全書總目》卷六九。
②《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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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見於所紀者曰《文纂》、曰薛齊誼《編年慶歷文粹》、曰《熙寧時文》、曰《文海》、曰《文藪》、曰京本 《英辭類稿》、曰《緘啟新範》、曰《仕途必用》、曰《京師名賢簡啟》,皆廣為搜討。一字一句,必加考核。又有兩本重見而刪其復出者,如《濮王典禮奏》之 類;有他本所無而旁採附入者,如《詩解統序》之類;有別本所載而據理不取者,如錢鏐等傳之類。其鑒別亦最為詳允”①。凡此種種,均在統一的體例之下,因書 而異,突出重點,或述篇章體例,或論學術得失,或敘典籍源流,使讀者對《四庫全書》著錄、存目的各部書籍,都能有一個既完整清晰,又主次分明的理解,較好 地起到了目錄著作提要鉤玄,指示門徑的作用。
當然,《四庫全書總目》在書目提要的撰寫方面也存在著不少問題,歸納起來,大致有以下兩個方面。
真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所存在的問題 真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所存在的不足 其一,不注版本。編纂《四庫全書》時,纂修官曾經在版本鑒別、比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大抵于“諸書刊寫之本不一”者擇其善本,“增刪之本不一”者擇其足 本,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四庫全書》的收書質量。但除《永樂大典》輯本而外,《總目》對《四庫全書》所收各書,卻未能全面、準確地反映其版本情況,僅于 “每書名之下,欽遵諭旨,各注某家藏本,以不沒所自”而已②。這種只注各書來源的作法,在圖書版刻事業已有長足發展,各種版本層見迭出,傳寫不一的情況 下,顯然不能滿足讀者的要求,也無法適應學術發展的需要。因而《總目》的編纂者在不少書籍的提要中,屢屢述及其書傳刻情況及版本源流,試圖作為補救。但 《四庫全書總目》未能直接標注版本,無疑是一個無可挽回的缺憾
①《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五三。
②《四庫全書總目》卷首,《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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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不良的後果,還在《四庫全書》纂修期間,就已有所暴露。由於各書提要“不著明板刻,館臣隨取一本, 以為即是此書,而不知文有異同,篇有完闕,以致提要所言,與著錄之本不相應”①。其後兩次覆校《四庫全書》所發現的諸多訛誤闕漏,就有不少是由於底本遺失 抵換,亦即版本不同引起的。而未能校出的異同之處,仍所在多有。今存文津閣《四庫全書》,據光緒二十年的清查記錄,其中書名、卷數與《四庫全書總目》互異 者,比比皆是②。文瀾閣《四庫全書》,其“篇目、卷次與提要時有同異,或絕不類,有有目無書者,亦有名在存目者,不盡《四庫全書》原本也”③。甚至某些書 籍名目、卷數相同,而內容卻不盡一致,如宗懍《荊楚歲時記》,《總目》所據為《漢魏叢書》本,凡一卷,載三十六事,而文淵閣、文津閣《四庫全書》所收,都 是《寶顏堂秘籍》本,凡分四十九節,“不止三十六事。若以一令節為一事數之,則又實止二十餘事,與提要之言皆不合”④。至於《四庫全書總目》和《四庫全書 簡明目錄》刊行之後,所收各書版本不明的問題日益突出,學者深感不便。因而有的學者窮畢生精力,為《四庫全書》著錄各書一一標注版本,屢經續補成《增訂四 庫全書簡明目錄標注》,至今仍是研究版本、目錄、校勘學必不可少的工具書。
其二,訛謬遺缺。《四庫全書總目》雖經詳細考證,反復磨勘,但終因事出眾手,難於一一檢核,不免出現前後失考,謬誤百出的現象
①余嘉錫《四庫提要辯證》卷首,《序錄》。
②參見《纂修四庫全書檔案史料》,光緒二十年五月二十六日熱河正總管世綱奏摺後附“文津閣收存書籍數目清單”。
③ 張文虎《舒藝室雜著》乙編卷下,《孤麓校書圖記》。
④ 參見《四庫提要辯證》卷八,《荊楚歲時記》。按:余氏此篇提要辯證謂《四庫全書》本分四十八節,實為四十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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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永樂大典》提要,在敘述《大典》成書後保存流傳的情形時,謂“嘉靖四十一年,選禮部儒士程道南等 一百人重錄正、副二本,命高拱、張居正校理,至隆慶初告成。仍歸原本于南京,其正本貯文淵閣,副本別貯皇史宬。明祚既傾,南京原本與皇史宬副本并燬。今貯 翰林院庫者,即文淵閣正本”①。事實上,明世宗僅下令照原本“重錄一部”,并于書成之後,將原書正本貯文淵閣,所錄副本藏皇史宬。明代末年,正本被燬,副 本幸得以基本保存下來,後于清初移貯翰林院典籍庫,此即《四庫全書》據以輯錄的本子。《總目》編纂者沒有認真查閱有關材料,草率下筆,造成史實上的訛誤, 致使後世學者以訛傳訛,真偽莫辨,直至本世紀三十年代才得以澄清。其他如“人名之誤,移甲就乙;時代之誤,將後作前;曲解文義,郢書燕說;謬信讕言,榛楛 勿剪”②,以及瑣碎繁蕪之處,也在所難免。《四庫全書總目》問題如此之多,真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存在的問題 真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所存在的問題 但 由於其“欽定”的身份,當時學者極少有糾繆之舉。道光以後,辨訂補缺之作逐漸增多,直至民國以後,才出現對《四庫全書總目》進行糾謬補缺、考證辨訂的專 著,如余嘉錫的《四庫提要辯證》,胡玉縉、王欣夫的《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補正》,都指出了《總目》中存在的許多問題,并補充了大量有關材料,是我們今天利 用、研究《總目》的必讀參考書。
二、嚴密的分類體系
書籍分類編次,是目錄工作極為重要的環節。早在漢代官府進行的校書編目工作中,劉向等學者就曾根據書籍的內容及其學術性質
①《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三七。
②《四庫提要辨證》卷首,《序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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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當時全部圖書分為六藝、諸子、詩賦、兵書、數術、方技六大類,開創了中國目錄學史上圖書系統分類的 先例。此後,隨著學術的發展,又陸續出現了四分法、五分法、七分法。而由魏鄭默《中經簿》、晉荀勗《中經新簿》創立,李充《晉元帝四部書目》調整,至《隋 書經籍志》正式確立的經史子集四部分類法,因其適應了學術發展的情形和統治階級的需要,遂被奉為正統分類體系,為歷代絕大多數目錄著作所承襲。《四庫全書 總目》在分析《漢志》以後各種分類法得失利弊,考查前代目錄著作圖書歸類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建立了一個比較嚴密、完善的分類體系,在推進中國古代目錄學的 分類理論及其應用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四庫全書總目》按照經史子集四部分類法,於部下分類,類下再分子目,計四部四十四類六十六子目。集部別集一類,因書籍較多,以時代先後進行排列,雖未標明,實際上是暗分子目。茲表列如下(見附表)。
在這個包羅宏富、組織嚴密的龐大體系中,《四庫全書總目》雖然大多沿襲前人成法,但卻能折衷諸家,自出新意,無論在類目的設置歸并,還是在書籍的具體隸屬方面,都有一定的改進和創新。
第一,折衷諸家,酌情設立圖書類目。自《隋書‧經籍志》確立四部分類體系之後,歷代目錄著作大多相 沿不改。但隨著學術的發展和人們認識的深化,圖書細類的劃分卻不斷有所增并改變。《四庫全書總目》十分注意吸取諸家長處,斟酌確定圖書類目。如經部“四 書”一類,自朱熹分別為《論語》、《孟子》二書作《論語集注》、《孟子集注》,又抽出《禮記》中《大學》、《中庸》二篇,作《大學章句》、《中庸章句》, 合稱《四書章句‧集注》(簡稱《四書集注》之後,始有“四書”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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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總目》分類表
┌───┬─────┬─────┬───┬───┬────┐│ 部 │ 類 │ 子目 │部 │ 類│ 子目│├───┼─────┼─────┼───┼───┼────┤│ │ 易 │ │ │ │雜錄 ││ ├─────┤ │ │ ├────┤│ │書 │ │ │ │別錄 ││ ├─────┤ │ ├───┼────┤│ │詩 │ │ │史鈔 │ ││ ├─────┼─────┤ ├───┤ ││ │ │周禮 ‧│ │載記 │ ││ │ ├─────┤ ├───┤ ││ │ │儀禮 │ │時令 │ ││ │ ├─────┤ ├───┼────┤│ ’│ │札記 │ │ │宮殿疏 ││ │禮 │ │ │ │ ││ │ ├─────┤ │ ├────┤│ 經 │ │三禮總義 │ │ │總志 ││ │ ├─────┤ │ ├────┤│ │ │通禮 │ │ │都會郡縣││ │ ├─────┤ │ ├────┤│ │ │雜禮書 │ │ │河渠 ││ ├─────┼─────┤ │ ├────┤│ │春秋 │ │ 史 │地理 │邊防 ││ ├─────┤ │ │ ├────┤│ 部 │孝經 │ │ │ │山川 ││ ├─────┤ │ │ ├────┤│ │五經總義 │ │ │ │古跡 ││ ├─────┤ │ │ ├────┤│ │四書 │ │ │ │雜記 ││ ├─────┤ │ │ ├────┤│ │樂 │ │ │ │游記 ││ ├─────┼─────┤ │ ├────┤│ │ │訓詁 │ │ │外紀 ││ │ ├─────┤ ├───┼────┤│ │小學 │字書 │ │職官 │官制 ││ │ ├─────┤ │ ├────┤│ │ │韻書 │ │ │官箴 │├───┼─────┼─────┤ ├───┼────┤│ │正史 │ │ │ │通制 ││ │ │ │ 部 │ │ ││ ├─────┤ │ │ ├────┤│ │編年 │ │ │ │典禮 ││ │ │ │ │ ├────┤│ │(附起居注)│ │ │ │邦計 ││ ├─────┤ │ │ ├────┤│ │紀事本末 │ │ │政書 │軍政 ││ │別史 │ │ ’│ │ ││ ├─────┤ │ │ ├────┤│ │ │ │ │ │法令 ││ ├─────┤ │ │ ├────┤│ │雜史 │ │ │ │考工 ││ ├─────┼─────┤ ├───┼────┤│ │ │詔令 │ │ │經籍 ││ │詔令奏議 │ │ │目錄 │ ││ │ ├─────┤ │ ├────┤│ │ │奏議 │ │ │金石 ││ ├─────┼─────┤ ├───┼────┤│ │ │圣賢 │ │史評 │ ││ │ ├─────┤ │ │ ││ │傳記 │名人 │ │ │ ││ │ ├─────┤ │ │ ││ │ │總錄 │ │ │ │
。 隨著四書被規定為科舉必讀書,元明以來,注釋之作日漸增多,《明史‧藝文志》始專立“四書”一門。但一些目錄著作仍拘於十三經的成例,於四書外又 別立《論語》、《孟子》各門。《總目》考慮到四書通行已數百年,“元明以來之所解,皆自四書分出”,而有關《論語》、《孟子》的著述,自“趙岐、何晏以 下,古籍存者寥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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