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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ne 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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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闕各書,京師有本者,現俱寫補真按:原誤作寄補,徑改!那那麼多錯字啊!! 其無本者,原採進之省分真按:原衍一按字于採上,徑刪! 當有別本流傳,應請旨行知各督撫購寫補送,以成全璧。(註二五真按:一下有十,一下又沒有,實在紊亂!

凡一字半字之空白,悉皆檢出,可見第二次重檢之審慎。同時文淵閣方面也進行抽閱,並發現猶有抄繕體例乖偽的問題存在。乾隆五十六年(一七九一)十二月十一日阿桂奏云:

……性理大全一書,乃明永樂胡廣等奉敕所撰。……茲抽查文淵閣書,見此書每卷首尾及每頁版心,俱加增御定二字,真按:原誤作御字,徑改!下文不誤! ……查此書原係前代所修……不應冠以御定字 樣,理合請旨改正。但此書十函五十六冊,頁頁俱錯,不能挖改,板心必須全部換寫,以每冊二三萬字計算,寫價已六七兩,加以紙價裝潢須八九兩方換一冊,四五 十兩方換一函,統計四閣四十函,二百二十四冊,約估需銀二千兩。查武英殿辦書供事,歷年議敘者多員,此書因遺失抵換,釀成錯誤,則經管、接管之供事,原屬 罪魁,其餘供事又皆託賴書局,藉以得官議敘,既已同邀,則罰項自當均出。請一面交武英殿先支官項換寫,一面估定價值,查明開館以來曾經議敘供事,現任者共 若干員,勻扣廉俸,行文各該督撫搭解還庫。(註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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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錯誤的再次發現,激起高宗的極度不滿,乃下令從重治罪,並令茲後不得再有舛誤發生。乾隆五十七年(一七九二)四月十五日上諭云:

   紀昀奏現在熱河覆勘文津閣書籍,經部業將完竣,簽出空白舛誤一千餘條,分別修補。……上次紀昀帶同 詳校官員,前赴熱河,業已校勘完竣,分別改正,何以揚雄法言一書空白未填?上年既經朕看出,此次又有簽出空白舛誤一千餘條之多,可見校勘一事,全屬有名無 實。……紀昀著傳旨申飭,並令將覆校各書,務臻完善,母得再有舛誤,致干咎戾。若朕駐蹕熱河時再經指出錯誤,必當重治其罪也,將此諭令知之。(註二七)

屢次的發現錯誤,再加上皇上的嚴格要求,館臣極感惶恐真按:加油添醋的話 軍機處大臣乃核議:

  文津閣書籍遺漏未簽各員,請交部議處,其應行換寫各書所需工料銀兩,於議敘得官各供事名下,按數攤賠。(註二八)

嚴厲的處分,不斷的重檢,但校書如掃落葉,實難淨盡。乾隆五十九年(一七九四)三月初五日館臣嘗奏云:

  查文源閣四庫全書內,鹽鐵論末冊缺寫第六十雜論一篇,除交紀昀補寫裝入,並查明各處有無漏寫外,所有詳校官彭希濂、覆勘官程嘉謨未能校出,實屬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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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請旨將紀昀並該員等,交部照例察議。(註二九)

至乾隆五十九年,尚發現書中錯誤,校書之難可知,而終乾隆六十年(一九九五),四庫全書之校勘,則從未停止。

 第五節 南三閣全書之校勘

 南三閣四庫全書即續北四閣完成後所抄繕,高宗欲其專供江南士子取用,以示嘉惠士林,故求其美備,乃當然之事。因而續北四閣重檢後,南三閣亦為之跟進。乾隆五十二年(一七八七)七月初八日上諭云:

續 辦三分書,止由該生監等校對一次,其中訛謬必多,現在文淵、文源兩閣業經詳校官簽改記檔,自應將三分 書查照挖改,以免舛錯。著照該御史(莫瞻菉)所奏,于文淵閣校改完竣,即令原辦三分書校對等在武英殿悉心覆校,逐一更正。……所有此項書籍著令該校對等覆 閱查改後,仍交現在派出校勘文淵、文源兩閣書籍之大臣官員等,再行詳校。如有看出語句狂悖及潦草荒謬者,詳校大臣即行奏明,將原校對斥革,除書內校出錯字應行填寫並抽換篇頁,應令該原校對,自行繕辦及收發書籍等事,交原館提調經理外,真按:斷句之誤 真按:斷句有誤也!當作「除書內校出錯字應行填寫並抽換篇頁,應令該原校對自行繕辦,及收發書籍等事交原館提調經理外,」(參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其紙張、匠役及派出各員茶湯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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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著照文淵、文源兩閣之例官為辦理。至三分書內業經發往浙江各冊,著於校勘事竣後,將簽改冊檔抄寄陸費墀,一體遵照查改,以臻完善。(註三十)

推知南三分書之覆校,先在武英殿裡進行。而三分全書頒發以後,江浙大吏曾有延聘學者重勘之舉。汪容甫年譜曾云:真按:汪中與四庫全書 真按:汪中 「乾隆五十五年(一七九○)夏,自武昌歸里,是時高宗純皇帝詔修四庫全書告成,頒於江蘇、浙江,敕建文匯、文宗、文瀾三閣以儲之。畢督部沅謝侍郎墉王侍郎昶真按:王昶 真按:謝墉 真按:畢沅 交荐先尹司校勘之役。鹽政戴公全德真按:戴全德 禮致先尹典文宗閣秘書,先君檢理本書,是正文學,竭二年之力,校勘始畢。」又「五十九年(一七九二)十月,鹽政戴公全德荐往杭州校勘文瀾閣四庫全書。」又「五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赴杭,應直指全德聘也真按:此直指由下文觀之,應係指人. 是時揚州文匯閣、金山文宗閣四庫書校畢,直指延至杭州校文瀾閣四庫書,屢辭不果,始成行。」(註三一)是南三閣庋藏之後,地方士紳所以再協助勘校,或係受北四閣屢次重勘之影響。真批:只舉一個汪中孤證,便說南方士紳,豈不推廣太快?

 第六節 各閣全書空匣之填補

 由於清高宗修纂四庫全書,本有推展政教之寓意,因而藉四庫全書修纂之便,將欽定、御撰等書,盡加著錄,並開方略館、三通館、國史館、繙書房等趕辦各種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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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及早完成,匯入四庫全書中,作為垂範方來的讀物。但因同一時期內修纂之書甚多,無法趕在全書完成之前竣事,四庫館臣乃預為留置空函,以待補入。乾隆五十三年(一七八八)十月十五日上諭云:

文淵、文源兩閣藏四庫全書,上年派六阿哥、八阿哥、劉墉、彭元瑞督同詳校官重加校正,惟留空未補各函,或因繕寫未竟,或因纂辦未完,尚未歸函插架,亟應予限嚴催,任延緩。真按:原誤作毌,不再一一出校. 所有武英殿國史館、方略館、三通館、繙書房承辦各種書籍,著派八阿哥、彭元瑞、金簡會同該館總裁督飭纂修、謄錄等上緊趕辦。其四庫館應辦各書,現在該館已撤,即交武英殿辦理應用,繕書之費,在於議敘謄錄等罰交項下,按數支用。真按:當斷作「即交武英殿辦理,應用繕書之費,在於議敘謄錄等罰交項下,按數支用。」(參見《纂修四庫全書檔案》2137頁) 惟各館分投趕辦,稽查為難,並著軍機大臣定立限期,隨時查核,以期迅速完竣。(註三二)

所留空函,尚未補全之書,在乾隆五十三年(一七八八)時,曾由館臣列書單。是年十月十五日館臣奏云:

臣等遵旨帶同紀昀至文源閣查看,得各書均係上年八阿哥、劉墉督同詳校官各員詳加校正,尚無匣頁損壞之處,所有空函二百四十九匣,現在各館分投鈔錄辦理。臣等再行遵旨嚴催,務令迅速繕寫校對,詳妥辦竣後,按架歸函以期誤,真按:毌 所有應補各書,分繕清單,恭呈御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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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文淵、文津、文溯三閣留空各函,及應撤換補入各書,臣等亦一併查明,嚴催各館上緊趕辦歸架,謹奏。

空匣補寫各書單:

御製文集 御製詩集 欽定宗室王公功績表傳 欽定蒙古王公功績表傳 欽定平定兩金川方略 欽定蘭州紀略 欽定皇朝通典 欽定皇朝通考 欽定皇朝通志

欽定續文獻通考 欽定續通志 欽定盛京通志 欽定勝朝殉節諸臣錄 大清一統志 開國方略 滿洲源流考 蒙古源流考 繙譯五經四書 歷代職官表 遼金元國語音義 元史 明史

未經留空現在纂辦及抄錄各書:

萬壽盛典 日講詩經解義 詩經樂譜 繙譯琴譜 石峯堡紀略 平定臺灣紀略

以上各種俟辦成後,按照次序在前後各匣內,歸并排空添入。

撤換各書單:

南北史合註 南唐書合訂 閩小記 書畫記 讀書錄 書影 印人傳

以上各函,現因違礙撤去,另換尚史、宋稗類抄二種抵補,仍按照二書次序排入。據紀昀告稱不過略挪移匣面,改刻無多等語,合併聲明。(註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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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留空函之書,計一千六百餘冊,迄乾隆五十四年(一七八九)始陸繼完成收錄工作。真按:當作陸續.蓋因繼續一詞而誤也! 而修書館臣深懼其中有類似其他各書之錯誤,乃仿重檢各閣全書之例,對後續補入之書,派員予以重檢。乾隆五十六年(一七九一)十月十日阿桂奏云:

伏查四庫全書,共六千一百四十四函。內五千八百五十餘函,早已繕成歸架,業於乾隆五十二年間,派員詳校一遍,其各館新纂各書共二百五十餘函,俱係留空於乾隆五十三、四年(一七八八、一七八九),真按:此句下當斷句,參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陸 續繕補,未經詳校,自應一律派員校讎,俾歸完善。惟是卷冊較繁,非數人旬日所能蕆事,若不能認真辦理,仍屬有名無實。查乾隆五十二年(一七八七),詳校三 閣書時,查出應議之原校各員,仍罰令看書在案。今此次詳校各員,既經派同校勘,不能悉心詳讎,致有訛闕,實難辭咎,應如紀昀所奏,將此次應議之詳校各員, 即罰看文源閣新書,並令武英殿及各館校出留空函書各底本,送交紀昀,轉發各員,逐一查對。每員每日按照舊例,各看二萬字,立定章程,計共書一千六百餘冊, 即於本年冬間,飭令趕緊校竣,仍令紀昀總司督率,隨時查察。(註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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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陳垣編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 (北平 民國二十三年 國立北平圖書館排印本)上冊 頁二十三

註二:仝前註 上冊 頁八十一

註三:國立故宮博物院藏 上諭檔 乾隆四十七年十月二十九日上諭 編號○○三一八

註四:仝前註 乾隆四十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奏摺 編號○○○○九

註五:辦理四庫全書檔案 前引書 上冊 頁九十三

註六:仝前註

註七:仝前註 頁一○七

註八:仝註七

註九:國立故宮博物院藏 上諭檔 乾隆五十二年三月十九日上諭 編號○○三七八

註十:辦理四庫全書檔案 前引書 下冊 頁一

註十一:國立故宮博物院藏 上諭檔 編號○○一三九—○○一四三

註十二:仝前註 乾隆五十二年八月十一日上諭 編號○○二四九

註十三:仝前註 乾隆五十二年十月初三日奏摺 編號○○○一五

註十四:仝前註 乾隆五十三年十月十五日奏摺 編號○○一九九—○○一四三

註十五:辦理四庫全書檔案 前引書 下冊 頁五

註十六:仝前註 下冊  頁三

註十七:國立故宮博物院藏 上諭檔 乾隆五十二年五月三十日上諭 編號○○一七○

註十八:辦理四庫全書檔 前引書 下冊 頁六

註十九:仝前註 下冊 頁十三

註二十:仝註十九

註二一:仝前註 下冊 頁二十七

註二二:仝前註 下冊 頁二十八

註二三:仝前註 下冊 頁三十一

註二四:仝前註 下冊 頁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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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五:仝前註 下冊 頁三十六

註二六:仝前註 下冊 頁三十八

註二七:仝前註 下冊 頁四十三

註二八:仝前註 下冊 頁四十五

註二九:仝前註 下冊 頁四十八

註三○:國立故宮博物院藏 上諭檔 乾隆五十二年七月初八日上諭 編號○○○四一

註三一:郭伯恭撰 四庫全書纂修考 (台北 商務印書館 民國五十六年再版)頁一六五 (引自江都江氏叢書 第一冊 民國十四年上海中國書店出版)

註三二:辦理四庫全書檔案 前引書 下冊 頁二十二

註三三:仝前註 下冊 頁二十二、二十三

註三四:仝前註 下冊 頁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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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四庫全書薈要

第一節 修纂四庫全書薈要緣起

清高宗於文淵閣第一分四庫全書完成後,曾云:

癸 巳歲,始思及依經史子集為四庫全書,並命輯永樂大典中散篇成帙,然朕臨御已三十餘年,亦望七之歲矣, 斯事體大而物博,時略嫌遲。故甲午聯句詩有:「逢會略嫌遲歲月,就將惟亹願觀成。」之句,今壬寅甫及十年,薈要兩部及全書第一部均已蕆事,裝潢貯閣,適當 春仲經筵錫宴行慶,遹觀厥成,實堪喜慰爾。

修纂全書十年之後,高宗回憶修書開始時,已是望七之年,因而有「時略嫌遲」的感慨。其實,在乾隆三十八年(一七七三)二月間敕修四庫全書之後,高宗即深恐己屆六十三高齡,日後或不得躬睹四庫全書之完成,於是產生濃縮全書的構想。於同年五月初一日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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