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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rch 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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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損益之而成書,則是並非一年內按月大小而併閏附卷者,蓋自擬於天行曆算以為卷數、章數,與其說經之擬孔子意正相等。


 《左觿》一卷,是其讀《左傳》所得者,隨筆而記之。“觿”者解結之具,故以名其書,然實不盡關要義。


 《定性書說》一卷。宋明道程子答橫渠張子而作《定性書》,朱子嘗載諸《近思錄》,此則邵寶取朱子所論析者,參以黃榦諸家為之注說,足與先儒之言相發。


 《容春堂雜鈔》一卷,皆寶所著雜文,亦有說經之篇,邑人曹荃所編也。此皆應歸入寶所著《容春堂全集》內總存其目,然《雜鈔》之名既見於此編,亦或可與前數種分存其目,真按:翁方綱的目錄學 以備邵氏之書。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經部五經總義類”著錄《簡端錄》,“史部史評類”著錄《學史》,“經部春秋類存目一”著錄《左觿》,又“集部別集類二四”著錄《容春堂前集》二十卷、後集十四卷、續集十八卷、別集九卷。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分類學-此與本書歸于雜家類者不同也.


璅探十種(3/182


 謹按:《璅探》二冊,明淮南李蘅所輯宋、元、明說部,凡十種。其序作於崇禎三年,蓋就一時所見者輯之。今應存其總部之目,而中間諸書謹為按語十條於後。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分類學 真按:翁方綱的目錄學 纂修官編修翁方綱恭校真按:此即其前有眉注云不寫恭校之恭校也.○而吳格于前言15頁乃言「所謂“不寫恭校”,係指示鈔胥謄鈔分纂稿時之具題格式。」于彼乃言「可毋存目」者,而此非毋存目也(下有「應存其目」;下雖有「毋庸存目」者,但與“詆觸違礙”無涉也.),然則吳氏何說?故知吳格說未盡未確也.


 《雲林遺事》一卷,題曰明顧元慶著。元慶字大有,長洲人,號大石山人,多所纂述。據常熟毛氏所刻《雲林遺事》,云從天竺僧寮見此書,初未言作者名氏,而其所載事與此亦互有出入。此本所載較少,而後附贈詩及誌銘二首則毛本無之。此題云元慶著者,或李蘅所見又一本也。真按:翁方綱考辨作者 真按:作者不同-翁方綱纂四庫提要稿與今日四庫全書總目不同的地方 應存其目。眉注:第一條。


 《聯句詩記》一卷,明楊循吉著。循吉字君謙,吳縣人。成化甲辰進士,官禮部主事,致仕時年三十一。此其得請還山時,與黃巖王仁甫、王弼,海寧徐寬,松江陳章,華亭侯直,吳江趙寬敍別聯句,而循吉紀其事,又附諸人小傳於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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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特一人一時之事,毋庸存目。眉注:第二條。


  《往哲錄》一卷,明楊循吉著。皆其鄉之往哲也,凡分七門,三十七人。雖不盡有關史事,亦可為吳郡志乘之資。或存其目。眉注:第三條。


  《避戎夜話》一卷,宋石茂良著。記靖康元年十一月金陷汴京事也,茂良蓋即其時在圍城中者。中多表統制姚友仲之功,可為史家佐證。應存其目。眉注:第四條。


  《聽雨紀談》一卷,明都穆著。作於成化丁酉,蓋穆未成進士以前之筆也。《續說郛》刪節刻之,非全書矣。其中尚頗有可資考證者。穆所著自《金薤琳琅》外,此書亦其一臠,或可鈔存。眉注:第五條。


  《二科志》一卷,明閻秀卿著。分文學、狂簡為二科,凡七人。然皆隨記一二事,非其人之全傳也。此特一人一時偶筆之作,似毋庸為之存目矣。眉注:第六條。


  《西征記》一卷,宋盧襄著。觀其自序,襄字贊元,三衢人。赴汴京會試,紀行之作也。末題“庚辰仲春元日”,北宋凡三庚辰,攷之南宋吳自牧所作《歷科狀元表》,則太宗太平興國五年之庚辰暨仁宗康定元年之庚辰,皆不見有進士之科,惟哲宗元符三年庚辰李釜榜,則是人應會試或在此年。真按:翁方綱考辨作者 然其文筆頗涉庸俗,且所談皆泛泛無關考據,直傳奇小說之流耳,宋人不應如此,恐是作。真按:本書有贋又有贗! 真按:翁方綱的辨偽學 真按:翁方綱對小說的態度 毋庸存目。眉注:第七條。


  《稗傳》一卷,題曰元徐顯著。凡小傳十三篇,皆元季人,其敍事至元之末年,則是入明時所為矣。其敍柯九思之卒在至正癸亥,至正無癸亥,而《元詩》小傳作“至正乙巳”,則此書之誤也。餘間有一二資考者。或僅存其目。眉注: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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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餘堂詩話》一卷,明朱承爵著。不言時代爵里,說詩亦無足取。真按:翁方綱的文學批評 真按:翁方綱的詩學 或存其目。眉注:第九條。


 《琅琊漫鈔》一卷,明文林著。待詔徵明之父也。徵明原名璧,此書後有“宏治庚申仲子”跋,真按:文徵明 時徵明年三十一矣,猶原名也。《續說郛》所刻不全,應存其目。眉注:第十條。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存目二”著錄《雲林遺事》一卷,“史部傳記類存目六”著錄《七人聯句詩記》一卷,“史部傳記類存目三”著錄《吳中往哲記》一卷,“史部雜史類存目一”著錄《避戎夜話》一卷,“子部雜家類存目四”著錄《聽雨紀談》一卷,“史部傳記類存目三”著錄《二科志》一卷,“史部傳記類存目六”著錄《西征記》一卷,“史部傳記類存目三”著錄《稗傳》一卷,“集部詩文評類存目”著錄《存餘堂詩話》一卷,“子部雜家類存目四”著錄《瑯琊漫鈔》一卷。真按:書名不同-翁方綱纂四庫提要稿與今日四庫全書總目不同的地方


眉公十集(15/1312


  謹按:《眉公十集》四冊,明華亭陳繼儒著。自《讀書鏡》至《枕譚》凡十一種,皆在《寶顏堂祕笈》之內,惟《讀書十六觀》一種別出名目,然冠以“尚白齋鋟”,則“尚白”亦“秘笈”齋也,是亦《祕笈》之卷,真按:本書有秘又有祕! 而此特雜其次第,若別自為叢書者,實無庸另存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子部雜家類存目一一”著錄《眉公十集》四卷。


藝林伐山(14/1240


  謹按:《藝林伐山》二十卷,明新都楊慎著。慎詩文集外,著述凡百餘種,蓋以六朝之才兼有六朝之學者。真按:翁方綱對楊慎的評價 是書既不限於對偶,又不專為考證,昔人所譏慎著書之弊,是書實罕涉之,真按:翁方綱對楊慎的評價 而其薈粹鉤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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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足鼓吹藝苑,取材奧博,無愧書名。較諸《丹鉛》之錄、《謝華啟秀》之編,尤足以資揚扢者也。末有隆慶六年吳郡凌雲翼、萬歷元年永陽邵夢麟二跋,蓋即其時所開雕者,而傳本甚少。應刊刻之。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未著錄。真按:擬刊刻卻未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疑此乃辦理四庫遺失諸書之一種也.


弇州筆記(7/556


  謹按:《弇州筆記》上、下二卷,明王世貞著。世貞集曰《弇州四部稿》,凡一百七十四卷,中有“劄記”內、外篇,條目與是書不同。是書卷前題曰“瑯琊王世貞纂撰”,亦與《四部稿》體式不同。其中又有按語、注語,蓋後人為之輯成者。是書在世貞著述中獨不譚藝而考掌故,較諸《卮言》各種轉為有用。應鈔錄之。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未著錄,真按:擬著錄而未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集部別集類存目四”所著錄之《鳳洲筆記》二十四卷、續集四卷、後集四卷非此書。


疾慧編(18/1566


  謹按:《疾慧編》一冊,明泰和郭子章著。子章出處之概,已見《晉草》三種提要內。真按:互見例-翁方綱撰寫提要之方法 是編前有子章自序,謂“入黔三年”,則是其巡撫貴州時與《黔草》同時作者也,當在萬歷二十八、九年間。二十八年庚子,二十九年辛丑,故其序云“願無忘庚、辛之疾也”。諸條皆論理語,取“疢疾生慧”之義。真按:解題-翁方綱纂四庫提要稿與今日四庫全書總目不同的地方 其分上、下二編,而複題“上”、“下”,不知何也,難以卷分。或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未著錄。真按:擬存目而未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黃氏書奕附雜纂(15/1308


  謹按:《黃氏書奕》十二卷,明三山黃秉石著。秉石字復子,萬歷中官嚴州府同知。書成於崇禎之初。蓋雜著說部之類,自天象、地輿以達經史詁訓,各立篇名,以冠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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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為標評數字於上方。後附《雜纂》一卷,即其所作雜文也。應存其目。


  再,恭查此書第一本內夾有片紙,上有硃筆三十三字,今仍在舊夾處,不敢擅動,請各位總裁大人裁酌。方綱謹識。真按:翁方綱撰寫提要之方法-代表作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未著錄。又《軍機處奏準全燬書目》第三次列有此書,真按:簡化字之餘孽-軍機處奏准全燬書目,下同. 稱:“中有指斥之語,應請銷燬。”真按:真按:翁方綱校辦禁燬書的成績-前有夾紙都上呈總裁,而于違礙乃概若未見;若非公僅讀序跋目等外,何至于此? 擬存目而未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冰署筆談(16/1417


  〔謹按〕:《冰署筆談》四冊,明黃汝良著。汝良字明起,晉江人。其自序在崇禎辛未。既無總目,而每卷又闕其卷數,無以核其全否。似不能遽存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未著錄。又《軍機處奏準全燬書目》第三次列有此書,稱:“中有悖妄之詞,應請銷燬。”


澄水、六月譚(5/393真按:採進書目與吳哲夫禁燬目研究皆作錦也!-澄水錦、六月譚(5/393)
翁稿原作帛不作錦也.疑諸書目皆有誤也.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4748_翁方綱纂四庫提要稿(五)\_000393.00.jpg


 謹按:《澄水帛》□卷、《六月譚》十卷,明末歸安茅元儀撰。元儀字止生,號石民,著書三十二種,此即其中之二種。以今館臣恭辦全書之體,此二種不但不應存目,且不應入校閱單內,亦毋庸印戳記。真按:翁方綱在四庫全書館的工作-可見分纂官不唯撰提要也. 真按:四庫全書館纂修官的職責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未著錄。真按:不擬存目而未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又《軍機處奏準全燬書目》第二次列有《澄水帛》二本,真按:簡化字之餘孽-軍機處奏准全燬書目. 稱:“中多妄悖,應請一併銷燬。”《六月譚》二本,稱:“元儀嘗在孫承宗軍中,此書所記多指斥之詞,應請銷燬。”


遣愁集(14/1261


 謹按:《遣愁集》十四卷,古吳張貴勝輯,雖亦集小故事,而近於傳奇、解人頤之類真按:翁方綱對小說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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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存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未著錄。真按:不擬存目而未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古今類雅(15/1306


  謹按:《古今類雅》,偽書也,細核之是左圭所輯《百川學海》之板,真按:翁方綱的辨偽學 真按:翁方綱的版本學 原是百種,故以“百川”為名。今止有六十二種,而改其次第,假刻序目於前。且其序既稱謝枋得而又稱元祐,其為紕繆不待深辨。應歸於《百川學海》全部中校辦之,毋庸另存其目。眉注:不寫“恭校”。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未著錄。真按:不擬存目而未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類書類


事物紀原(4/209


  謹按:《事物紀原》十卷,宋高承著。明正統中南昌閻敬校刻,而此又就閻刻本影鈔者。是書所紀,自天地生植至龜魚禽獸,為部二十有五,為事千八百四十有一,每事皆溯其始,各引書以實之,洵類說之知本者矣。閻序云作者逸其姓氏,今於檇李曹溶所輯《學海類編》,知其姓名為高承,而其著書序例、年月俱不可考也。真按:翁方綱考辨作者 應重校刊傳之。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子部類書類一”著錄。真按:擬刊刻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職官分紀(3/106


  〔謹按〕:《職官分紀》五十卷,宋富春孫逢吉彥同著。先是,咸平中,集賢院學士錢唐楊侃撰《職林》二十卷。此書本《職林》而增廣之,有元祐七年秦少游序。真按:秦觀 引用之書凡三百二十種,《唐書》、《五代史》皆參合新、舊本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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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宋初官制,多於《宋史》有可訂補者。至於每門之內摘取故實,意存華藻,既不著原引書名,甚有言“上”而不知何君,言“時”而不知何朝,言“子”而不知何人者,斯為藝林之□說矣。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學 真按:不注明出處 昔秀水朱竹垞論改修《宋史》,以此為文獻足徵之一。虞山錢遵王《讀書敏求記》謂:“焦太史藏本多殘缺,清常道人趙開美從書賈搜得宋槧本第七卷補入。”今觀此本則第七卷無缺,蓋即清常校後之鈔本,而其中訛脫者又不少矣。唐以前事尚有他書可証,元祐以後則此書無之,如有心力者,但取其所載宋初官制鈔為一編,以資考《宋史》,是亦簡而有要也。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子部類書類一”著錄。真按:未擬著錄或存目者-翁方綱撰寫提要之方法


錦繡萬花谷(12/1034


 謹按:《錦繡萬花谷》,據《文獻通考》,前集、續集各四十卷,不著撰輯名氏。其序稱編成三集,每集析為四十卷,蓋續集外又有後集,亦四十卷。今此本前有嘉靖丙申錫山秦汴“考證”一則,言尚有別集三十卷,有俟而未刻。然此本後有別集三十卷,而其後集則轉止於二十九卷,其目之尾又有粘接處,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學 是不全之書,無庸校辦。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子部類書類一”著錄。真按:不擬存目而著錄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翰苑新書(12/1024


  謹按:《翰苑新書》凡四集,前集七十卷,後集二十六卷,又《類姓》六卷、續集四十二卷、別集十二卷,總一百五十六卷。後集、續集、別集皆有目,而前集無目,亦不著撰人名氏。前有明沔陽陳文燭序,謂是宋人之書,錄自秘閣。今觀其中所載事蹟至孝宗、寧宗之時,所錄文字亦皆南宋人爲多,蓋南宋之末所輯也。此書雖為詞章取科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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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前集“職官”諸條下於宋時官制特為精核,所引書自《會要》、《分紀》數種外,尚有當時記官制之書而不盡傳者。即其後集以下所載表、箋、劄、啟,雖題曰“簪纓必用”,未免俗套,真按:翁方綱的文學思想 真按:看了想笑! 而所引諸作者之文自一二名家外,亦非盡流傳藝苑者。似應鈔存以備稽考。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子部類書類一”著錄。真按:擬著錄而著錄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新編排韻增廣事類氏族大全(15/1327


  謹按:《新編排韻增廣事類氏族大全》,自甲至癸凡十集,前無序例,未知作者。其分韻則依《廣韻》之部,每姓略摭故實,并有不關姓氏止摭其字之故實者,此則字同義別,不知何以附見也。明凌迪知《萬姓統譜》所引《氏族大全》乃十六卷,與此不同,而他家書目亦罕見。或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子部類書類二”著錄《排韻增廣事類氏族大全》二十卷。真按:書名不同-翁方綱纂四庫提要稿與今日四庫全書總目不同的地方 真按:擬存目而著錄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說略(18/1606


  謹按:《說略》三十卷,明顧起元著,起元字太初,江寧人。萬歷戊戌進士第二人,官至吏部右侍郎,謚文莊。有《嬾真草堂集》、《遯園漫稿》。《明史‧藝文志》載《說略》六十卷。此本前有自序,實止三十卷,非有闕也。是書多有直用前人全段者,然觀其序既言涉獵說部為之,且其分門之體儼如類書,則不當復以勦襲繩之矣。惟旁及二氏,雜以怪異詭瑣之言,若使盡去此等,而專存其“史別”、“典述”諸門,粹之功奚讓新都、真按:彚-不復一一出校. 瑯琊哉。真按:清代禁燬書的真諦 然當明嘉隆以降,如王世貞之《四部》,自謝無所不有,學士大夫殘膏賸馥,蒐獮彌繁,有如此書掇拾廣博,雖舉類非一,而綜括為難,且頗多可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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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鈔存以備稽考。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子部類書類二”著錄。真按:擬著錄而著錄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廣博物志(15/1300


 謹按:《廣博物志》五十卷,明董斯張著。斯張字遐周,烏程人。國子監生,有《靜嘯齋集》。斯張泛覽百家,旁搜二氏。是書廣晉張華《博物志》而作,自晉以下之事摭而載之,每條皆注出原引書名。應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子部類書類二”著錄。真按:擬存目而著錄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格致鏡原(16/1443


 謹按:《格致鏡原》一百卷,國朝海寧陳元龍著。元龍於康熙四十三年歸養時,奉詔編《歷代賦彙》,因就古人所賦之物,推所未物之形質出處,核諸羅頎《物原》、劉馮《事始》、徐炬《事物原始》諸書,博徵名類,不僅掇其華藻,務在資其考訂,故以“格致”名書,在近時類書中最為精核。似應鈔錄。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子部類書類二”著錄。真按:擬著錄而著錄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文選雙字類要(14/1191


 謹按:《文選雙字類要》上、中、下三卷。卷各分門,門各分類,皆摘《昭明文選》之兩字成文義者,而以類編之。前後序皆言是宋蘇易簡所編。《文獻通考》云“《文選雙字類要》三卷,真按:翁方綱撰寫提要之參考資料 蘇易簡撰”,然《宋史‧藝文志》云《文選雙字類要》四十卷,不知作者,而別有蘇易簡《文選菁英》二十四卷。王應麟《玉海》云“蘇易簡《文選菁英》十二卷”,真按:翁方綱撰寫提要之參考資料 又《玉海》“編文”一條下,論編取諸書四字、兩字作一處者,亦不及此書。今姑以其與《文獻通考》卷數相符,存其目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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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子部類書類存目一”著錄。


紀室新書(12/1040


  〔謹按〕:《記室新書》七十卷,鈔本。前有目錄,題云“方龜年編”。第一卷至第十二卷皆選文,第十三卷至七十卷皆分門隸事。《宋史‧藝文志》“〔類〕事類”門載方龜年《羣書新語》十一卷,無《記室新書》之名。又,今遺書內所進鈔本《翰苑新書》有明沔陽陳文燭序,真按:翁方綱撰寫提要之參考資料 謂是宋人書鈔自秘閣者,無撰人姓氏,真按:重出,重複,-前有! 而其書實與此書同。但《翰苑新書》凡四集,前集七十卷、別集十二卷,其別集即此書之前十二卷,其前集即此書之後五十八卷也。惟是此書十三卷以下皆與之同,而十二卷以上“三公”至“諫院”諸門皆闕,乃與十二卷之選文湊合成之,其目錄卷十三一行下尚有挖補紙痕可驗。真按:翁方綱讀書的細心 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學 蓋方龜年所編之書專為詞藻之用,是南宋末坊刻,原實有是書,而其臚列職官以下雜採羣書,則不知何人所輯,及與方龜年之書合為一編,又不知出誰手。即陳文燭所序之《翰苑新書》,亦未知果是宋人原本否。而此本既全與之同,又闕其十二卷,而妄為移置湊合,所增者不過只多出方龜年之人名,與《宋史》“《羣書新語》”一條相合。方龜年,莆田人。景祐元年進士,官至屯田郎中,著有《方秘校集》。《福建通志》又載龜年《羣書新語》十卷,則與《宋藝文志》十一卷之目又不相合矣。前校《翰苑新書》時,以其於官制多資考核,已擬鈔錄,則此本無庸存目耳。真按:翁方綱選書的標準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子部類書類存目一”著錄。真按:不擬存目而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裁纂類函(14/1186


  謹按:《裁纂類函》一百六十卷,即直鈔《冊府元龜》之原文,而刪易其篇目以眩惑人者。真按:古人抄襲劣行 其前又偽撰虞集一序,序內稱“相臺廬陵周宏道先生”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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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遭遇,敢說不曾做缺德事?可就不科學了.
然後知臨深履薄,非無為而發也.
因與果,還沒透徹的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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