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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初銅尺考
乾隆壬辰夏,得建初尺拓本,即孔東塘作記者也。真按:孔尚任 後二十年,予按試曲阜,真按:翁方綱在山東學政 於孔氏借此尺,用紫檀木仿作之真按:由下文可知主詞乃翁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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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漢陽葉東卿復於阮侍郎齋借此尺,用洋銅仿作,則視予昔所作木尺更為準式。真按:葉志詵與阮元 真按:翁方綱與阮元 真按:翁方綱與葉志詵 真按:翁方綱的古器物學 真按:翁方綱的古玩學 東卿以其一贈,予既為記於尺側,而適得吳槎客所寄周尺訂譌之文可補東塘記考辨所未備矣。真按:翁方綱與吳騫 康熙二十六年,曲阜孔尚任東塘於江都閔義行家得此尺,有銘云「慮虒銅尺,真按:國:虒 部首 虍 部首外筆畫 4 總筆畫 10 注音一式 ㄙ 1. 傳說中的水中怪獸。廣韻˙平聲˙支韻:「虒,似虎有角,能行水中。」 2. 虒祁:古代宮室名稱。位於今山西省曲沃縣西南,北臨汾水。左傳˙昭公八年:「於是晉侯方築虒祁之宮。」 詞:虒1 〔s ㄙ〕 〔《廣韻》息移切,平支,心。〕 傳說中的獸名,似虎而有角,能行於水中。 虒2 〔zh ㄓˋ〕 〔《集韻》丈尒切,上紙,澄。〕 見“ 柴4虒 ”、“ 茈2虒 ”。 虒3 〔t ㄊ〡ˊ〕 〔《集韻》田黎切,平齊,定。〕 亦作“ 傂3 ”。 古地名用字。 漢 有 虒奚縣 ,在今 北京市 密雲縣 東北。《太平御覽》卷一六二引 唐 梁載言 《十道志》:“ 檀州 密雲郡 ……本 漢 虒奚縣 , 漁陽 屬郡。” 【虒臺】指 春秋 時 晉 之 虒祁宮 。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哀吊》:“及 晉 築 虒臺 , 齊 襲 燕 城, 史趙 、 蘇秦 ,翻賀為弔。” 真按:國無.詞:【慮2虒尺】 東漢 章帝 建初 六年所造的一種銅尺。 清 李斗 《揚州畫舫錄‧草河錄上》:“慮虒銅尺, 建初 六年八月十五日造。 慮虒 乃 太原 邑, 建初 則 東漢 章帝 年號也。考 章帝 時, 冷道 舜祠 下,得玉律,以為尺,與 周 尺同,因鑄為銅尺頒郡國,謂之 漢 官尺。”亦作“ 慮2傂尺 ”。 魯迅 《而已集‧當陶元慶君的繪畫展覽時》:“用密達尺來量,是不對的,但也不能用什麼 漢 朝的慮傂尺或 清 朝的營造尺。” 慮2 〔l ㄌㄨˊ〕 〔《集韻》凌如切,平魚,來。〕 慮虒 ,古縣名,以有 慮虒水 ,故稱。 漢 置,屬 太原郡 , 晉 廢。故城在今 山西省 五台縣 東北。參閱《漢書‧地理志上》、《嘉慶一統志‧代州》。 建初六年八月十五日造。」字在篆隸之間。東塘撰漢銅尺記、周尺考、周尺辨三篇,蓋因此建初尺併可以得周尺之概也。予昔得見此尺,以新莽時貨布度之,真按:國:貨布 注音一式 ㄏㄨㄛˋ ㄅㄨˋ 新莽天鳳元年所鑄的錢幣。長二寸五分,廣一寸,首長八分有奇,廣八分,其圜好徑二分半,足枝長八分,間廣二分,其文右曰「貨」,左曰「布」,重二十五銖,直貨泉二十五。見漢書˙卷二十四˙食貨志下。 詞:【貨布】1. 王莽 時貨幣名。《漢書‧食貨志下》:“﹝ 天鳳 元年﹞罷大小錢,改作貨布,長二寸五分,廣一寸,首長八分有奇,廣八分,其圜好徑二分半,足枝長八分,間廣二分。其文右曰‘貨’,左曰‘布’。重二十五銖,直貨泉二十五。”2.泛指貨幣。 宋 梅堯臣 《畫真來嵩》詩:“與我貨布不肯受,此之毉卜曾非庸。” 元 袁桷 《吳江重建長橋記》:“茲橋匪脩,涉者益病;召彼耆老,貨布莫競。” 與《漢書‧食貨志》所載尺寸悉合。又以烏傷王氏硯記所載未央諸瓦尺寸與此較之,亦無不合。予門人錢經亭撰周尺辨一篇,真按:清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增補本(上冊)唯李華國一人!(650 / 966)無姓錢者. 真按:翁方綱交友資料 真按:揚州畫舫錄有此. 真按:翁方綱的門生 亦謂以大泉五十及建武二年貨泉笵對較建初銅尺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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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與朱載堉律呂新說所繪漢泉尺無異。因史志所云周尺、劉歆銅斛尺、建武銅尺、荀勗晉前尺、及高若訥漢泉尺、司馬溫公家周尺,皆與此尺同。而古今一切尺俱可 攷定矣。然槎客所訂東塘之文與東塘所考辨之周尺,本皆起於隋志,而今所以能知此建初銅尺即劉歆銅斛尺者,則以新莽時貨布數品皆具在也。新莽之貨布,即劉歆 銅斛尺也。隋志十五等尺,其第一等曰周尺,曰王莽時劉歆銅斛尺,曰後漢建武銅尺,曰晉泰始十年荀勗律尺,為晉前尺。曰祖沖之所傳銅尺。梁武鍾律緯云:祖沖 之所傳銅尺,其銘曰晉泰始十年中書考古器揆校今尺真按:此晉書、隋書二書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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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較古法有七品:一曰姑洗玉律,二曰小呂玉律,三曰西京銅望臬,四曰金錯望臬,五曰銅斛,六曰古錢,七曰建武銅尺。姑洗微強,西京望臬微弱。其餘與此尺同。真按:荀勗-以上為晉書/隋書原文. 此尺者勗新尺也。真按:荀勗 荀勗新尺即晉前尺,隋志本之以校諸代尺者,則此建初銅尺與周尺、劉歆銅斛尺、建武銅尺、晉前尺皆同,無疑者矣。昔與桂未谷、顏衡齋共品所集古今尺冊,未谷慨然曰「許祭酒、鄭司農尚不能斷定周尺,沈冠雲乃据秦熺家欵識所摹,以定周官分田制祿之法。然歟?」攷古者或以黍,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 真按:翁方綱與桂馥 或以指,或以錢,或以蠶絲馬尾;法雖殊而均不能無失。即如今之依建初尺造木尺者,每有強弱分毫之失,豈其易乎?蓋建初銅尺在曲阜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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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時嗜古者往往依仿作之,而皆有微差;即以拓本紙墨輕重、與裝潢厚薄,皆勢所不能齊也。惟漢志謂銅之至精,不為寒暑燥濕變易,為信而可傳耳。建初至今千四百三十年,真按:翁方綱作品編年 而始得東卿葉子更選洋銅為之,真按:葉志詵 較闕里所藏原尺絲髮不差。有此乃得以攷定古器,裨益經傳,傳諸藝林,洵足以繼劉歆、荀勗之所作也。豈僅以資博物、廣見聞已哉?真按:翁方綱的實用傾向 真按:翁方綱對考證學的態度 真按:翁方綱以教化為己任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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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記銅尺考後
昔與坤一同賦建初銅尺,真按:翁方綱與錢載 真按:翁方綱的古器物學 真按:翁方綱的考證學 愚詩以周尺十寸八寸二說並存。蓋用〈王制〉鄭注語也。坤一笑曰:「何必以八寸一說並存哉?真好古之癖耳。」蓋坤一每以考訂為厭,故其言如此真按:錢載對考證學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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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則以此考示諸同學,且為之詩。乃有專主周以八寸為尺者,及進而叩之,乃亦不過據許氏《說文》蔡氏《獨斷》,真按:許慎 真按:蔡邕 遂真以為周時八寸為一尺矣。此則不得不詳說之。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不得不 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 蔡 氏《獨斷》曰:夏以十有三月為正,以十寸為尺,殷以十有二月為正,以九寸為尺。周以十有一月為正,以八寸為尺。」此語甚明白,何可誤會也!夫所謂夏以十三 月為正者,卽今建寅孟春正月也。試問今之孟春正月可名之曰十有三月乎?夫所謂九寸為尺,八寸為尺者,即同斯義耳。《說文》云:「咫八寸,周尺也。」亦是言 周時尺其長僅如此耳,非果以八寸名為周尺也。班氏律歷志即劉歆三統歷之文也,而其說曰「周衰官失,孔子陳後王之法,曰謹權量,審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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