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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初齋文集卷第十
大興翁方綱撰 門人候官李彥章校刊
兆於南郊就陽位說
說者或執南郊祭天,北郊祭地以證邵子所謂先天八卦方位,真按:翁方綱與邵雍 乾南坤北之說,此不特不知卦位,抑并不知南郊就陽位之義也。真按:翁方綱的易學 真按:翁方綱的禮學 郊特牲云:「兆於南郊,就陽位也。」不云就乾位也。就陽位也者,於人事著其宜也,於祀典著其宜也,非於卦位著其宜也。鄭氏注曰「日,太陽之精也。」方氏曰:「天秉陽。日者,眾陽之宗。」故就陽位而立郊兆,真按:國:兆 部首 儿 部首外筆畫 4 總筆畫 6 注音一式 ㄓㄠˋ 1. 龜甲﹑獸骨等燒灼後所出現的裂紋,古人藉以占卜吉凶。禮記˙月令:「命大史釁龜筴,占兆審卦吉凶。」鄭玄˙注:「占兆,龜之繇文也。」唐˙韓愈˙復志賦:「假大龜以視兆兮,求幽貞之所廬。」 2. 事情發生前所顯露的徵候﹑跡象。如:「預兆」﹑「吉兆」﹑「不祥之兆」。 3. 數目字。億的萬倍。如:「一兆」﹑「十兆」。 4.墳地﹑墓地。唐˙韓愈˙祭十二郎文:「吾力能改葬,終葬汝於先人之兆。」 5.姓。如明代有兆元享。 6. 預先顯示。如:「瑞雪兆豐年」。 7. 眾多的。書經˙呂刑:「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詞:兆1 〔zho ㄓㄠˋ〕〔《廣韻》治小切,上小,澄。〕1.指古人占卜時燒灼甲骨所呈現的預示吉兇的裂紋。《周禮‧春官‧大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 鄭玄 注:“兆者,灼龜發於火,其形可占者,其象似玉、瓦、原之舋罅,是用名之焉。”《左傳‧昭公五年》:“龜兆告吉,曰:克可知也。”《漢書‧文帝紀》:“卜之,兆得大橫。” 顏師古 注引 應劭 曰:“卜以荊灼龜,丈正橫也。”2.引申為卦象。《國語‧晉語一》:“兆有之,臣不敢蔽。” 唐 韓愈 《毛穎傳》:“以《連山》筮之,得天與人文之兆。”3.占卜。《左傳‧襄公八年》:“《周詩》有之曰:‘俟 河 之清,人壽幾何?兆云詢多,職競作羅。’” 杜預 注:“兆,卜。詢,謀。職,主也。言既卜且謀多,則競作羅網之難,無成功。”4.徵兆。《荀子‧王制》:“相陰陽,占祲兆。” 楊倞 注:“兆,萌兆。謂望其雲物,知歲之吉凶也。”《新唐書‧方技傳‧李淳風》:“其兆既成,已在宮中。又四十年而王,王而夷 唐 子孫且盡。” 明 梁辰魚 《浣紗記‧養馬》:“ 吳王 雖在強盛之時,安知其非敗亡之兆?願主公夫人自愛。” 茹志鵑 《黎明前的故事》:“這一次,他們卻意外地被接見了,他們不懂這是好兆還是惡兆?”5.預示。 宋 蘇洵 《權書下‧項籍》:“兆 垓下 之死者, 鉅鹿 之戰也。” 明 王廷相 《雅述下》:“以庶殺適,以天道律之,自有可死之理,而何待雄雞斷尾兆之耶?”如:瑞雪兆豐年。6.起始;發端。《老子》:“其未兆易謀。”《左傳‧哀公元年》:“能布其德,而兆其謀。” 杜預 注:“兆,始。” 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地理》:“ 江西 之江,兆源於 庾嶺 ,而 豫章 承其下流。” 金 王若虛 《議論辨惑》:“使 湯 武 不為亂臣賊子倡,未必後世敢兆是亂也。”7.顯示;顯現。《國語‧吳語》:“天占既兆,人事又見,我蔑卜筮矣。”《文選‧左思〈魏都賦〉》:“蓋亦明靈之所酬酢,休徵之所偉兆。” 張銑 注:“仁德休徵大示於天下。” 唐 柳宗元 《亡姊裴君夫人墓志》:“忿懥之色,不兆於容貌。” 清 許纘曾 《睢陽行》:“ 禹 鼎銷沉老魅驕,野火游光兆形魄。”8.應驗。《淮南子‧本經訓》:“鳳麟至,蓍龜兆。” 高誘 注:“兆,信也。”9.形象;形狀。《國語‧晉語八》:“ 平公 說新聲, 師曠 曰:‘公室其將卑乎!君之明兆於衰矣。’” 韋昭 注:“兆,形也。” 漢 王充 《論衡‧道虛》:“能飛升之物,生有毛羽之兆;能馳走之物,生有蹄足之形。” 晉 孫綽 《天臺山賦》:“理無隱而不彰,啟二奇以示兆。”10.界域。《尚書大傳》卷一下:“兆,十有二州。” 鄭玄 注;“兆,域也。”《文選‧王延壽〈魯靈光殿賦〉》:“王好治宮室,遂因 魯僖 基兆而營焉。” 李善 注引《廣雅》:“兆,域也。”11.古代設於四郊的祭壇。《禮記‧表記》:“《詩》曰:‘ 后稷 兆祀,庶無罪悔,以迄於今。’” 鄭玄 注:“兆,四郊之祭處也。” 漢 仲長統 《昌言‧論天道》:“雖五方之兆,不失四時之禮。”12.指設壇祭祀。《周禮‧春官‧小宗伯》:“兆五帝於四郊。” 鄭玄 注:“兆,為壇之營域。” 孫詒讓 正義:“兆五帝於四郊,謂於王城外近郊五十里之內設兆位也。” 宋 曾鞏 《祠太一》:“ 興國 中,兆 太一 於城南。”13.指墓地。《儀禮‧士喪禮》:“既朝哭,主人皆往兆南,北面,免絰。”《左傳‧哀公二年》:“素車樸馬,無入於兆,下卿之罰也。” 杜預 注:“兆,葬域。” 唐 韓愈 《祭十二郎文》:“終葬汝於先人之兆。” 清 戴名世 《戴節婦傳》:“諸子喪之,以貴妾之禮而從葬於舍人之兆。”14.營葬。 漢 蔡邕 《漢交趾都尉胡府君夫人神誥》:“二妃薨於 江 湘 ,不即兆於 九疑 。”《新唐書‧李義琰傳》:“ 義琰 改葬其先,使舅移塋而兆其所。”15.數詞。極言眾多。《墨子‧明鬼下》:“人民之眾兆億。”《漢書‧百官公卿表》“更名京兆尹” 唐 顏師古 注:“兆者,眾數。”16.近代多以百萬為兆。 嚴復 《論中國之阻力與離心力》:“二萬里之地,四百兆之人。”參閱舊題 漢 徐岳 《數術記遺》。17.人民;百姓。《楚辭‧九章‧惜誦》:“行不群以巔越兮,又眾兆之所咍。”《文選‧班固〈幽通賦〉》:“洞參差其紛錯兮,斯眾兆之所惑。” 李善 注引 曹大家 曰:“眾,庶也,兆,人也。”18.通“ 祧 ”。後嗣。 清 惲敬 《萬孺人祔葬墓志銘》:“ 鄧君 之兆子三人。”19.姓。 明 有 蓬萊 縣丞 兆元亨 。 若以鄭氏、方氏之語傅合卦位,則易卦離為日,豈不轉與八卦方位之離南適合乎?說卦傳曰:「聖人南面而聽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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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嚮明而治」,此以訓離卦之義,非以訓乾卦之義,則正當依此祀天兆南郊主日之義,以證離南之方位矣。要之祀典自論祀典,卦位自論卦位,固不必援南郊主日以為 離之方位,而豈必援以為乾之方位乎?總之,此言祀典與卦之方位義無涉也。蓋以祀事言,則祀事者,人君主之也。人君南面謂之當陽也。猶夫上節云「君之南鄉, 答陽之義也」。既就人君答陽言之,則與八卦之方位何與乎?天統八方者也,若就上天之尊言之,則豈得就八方內專舉其一方,以為天之位在此乎?乾則雖統八卦, 而八卦成列,乾在其內矣;乾在八卦之內,則不得不與七卦分位,故曰「乾,西北之卦」,此則就八卦成列並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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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其本來具此位置者也。是則乾可以方位言,而天不可以方位言;不可以方位言而祀典出於人事之秩禮,真按:國無.詞:【秩禮】古代辨上下、貴賤之禮。《左傳‧文公六年》:“治舊洿,本秩禮,續常職,出滯淹。” 杜預 注:“貴賤不失其本。” 唐 杜甫 《望岳》詩:“ 南嶽 配朱鳥,秩禮自百王。” 則就人君之答陽以定其成禮之所在,與所謂方位者不可同語矣。蓋曰祭天於南郊,未嘗曰天位在南也;曰祭地於北郊,未嘗曰地位在北也。事理判然,文理判然,而豈得援以證邵子卦圖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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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漢學宋學說答陳碩士真按:真按:翁方綱與漢宋學之爭 翁方綱與陳用光
碩士為山木易注序,真按:魯九皋-沈津翁譜有「春,為魯山木比部題蔣廷錫《水墨牡丹册》十幅。(影14/3774)」「魯山木先生古文鈔不分卷[清魯仕驥撰 清抄本 清姚鼐批冒廣生跋 九行二十五字無格]」(中國古籍善本目錄導航系統)「(清)陳希曾 …(字)集正…(字)雪香…(號)鍾溪 …江西省-新城府-[新城縣] …陳道世(曾祖); 陳手誠(祖); 陳元(父); 陳仁山(叔); 陳用光(從叔); 魯山木(師) ; 陳希祖(兄) ; 陳希孟(弟); 陳晉恩(子) ; 陳孚恩(子) ; 陳升恩(子) ; 江承誥(婿) ; 李鳴珂(婿) ; 趙登畯(婿) 」「秦瀛…與姚惜抱(鼎)及魯山木(九皋)、陳碩士(用光)、吳仲倫(德旋)諸人以文字相質證,力追古作者」(清儒傳略(149頁) - Google 圖書結果)「陳碩士宗伯為魯山木先生九皋之甥,而姚郎中其本師也,故宗伯亦以古文名,堅守桐城、 新城之家法。山木官夏縣三年,不名一錢,沒后,諸子奔走衣食,無恒產以自存。 …」(郎潛紀聞二筆- 卷六- 讀書網|DuShu.com)「陳碩士宗伯用光,為魯山木大令九皋之甥,而姚姬傳郎中其本師也,故陳亦以古文名,堅守桐城、新城之家法。山木官夏縣三年,不名一錢,沒後,諸子奔走衣食,無恆產以自 …」(國學導航-清稗類鈔(清)徐珂編-義俠類 )魯九皋 (清) 中研院線上目有,無易學專著.疑此魯九皋與魯仕驥乃同一人也.或魯仕驥乃其子若孫?俟考.○然則係同一人,信矣:『魯九皋(1732-1794),原名仕驥,字潔非,號樂廬,人稱山木先生。清新城(今黎川)鐘賢人。乾隆三十六年(1771)進士,家居10餘年奉養雙親,後出任山西夏縣知縣,積勞 …』(臨川文化網-名人作品-魯九皋《詩學源流考》 )○又清儒傳略294有其傳略也. 真按:翁方綱與陳用光 真按:翁方綱與姚鼐-陳用光為姚鼐弟子也. 真按:陳用光與魯九皋 以山木治易本於程、朱,謂今人因資州集解以演測荀、真按:李鼎祚-疑即此人「李鼎祚,資州磐石(今四川資中西北)人。」「據袁桷《清容居士集》載“資州有鼎祚讀書台”知為資州人耳。」(經庫·經學史及小學類:《 周易集解》_經庫中國古籍大全_綠色建材網 -)虞,真按:荀爽、虞翻 不如求諸程、朱。此固然已。然此論不惟不足以饜演測漢學者之心也,抑且愈以張演測漢學之說。真按:翁方綱與漢學 何以言之?凡今言易欲演測荀、虞者,豈其欲求適於聖人之道歟真按:真按:翁方綱的治學主張 真按:翁方綱以教化為己任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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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嗜博以炫於人而已。真按:今日學者之通病也! 真按:摘要 今謂其不及程、朱之入理,彼將曰漢學自有深祕,奚理學之云哉。真按:翁方綱與漢宋學之爭 且荀、虞諸家徵實處亦實有宋儒所未及者。昔常熟毛氏鋟諸經注疏,真按:毛晉-應即此人 序之者乃謂儒林與道學分而傳注箋疏無復遺種,真按:不解之處!真按 是誠欲判漢學、宋學為二途矣。彙梓經說者於易則資州李氏,真按:李鼎祚-應即此人 於春秋則江陽杜氏,真按:杜預-應即此人.前文〈自題校勘諸經圖後〉有「則若李資州之於《易》,杜江陽之於《春秋》,博涉其津涘以資問途,奚不可也?」又〈經解目錄序三〉「盧玉川之書吾嘗於江陽杜氏所輯卷中見之」. 於禮則崑山衛氏。真按:衛湜-「禮記集說一百六十卷宋直祕閣崑山衞湜正叔櫟齋採集漢至宋說禮之言凡一百四十四家寶…」(通志堂經解目錄(廣文書局影粵雅堂刻本)471-480頁- 雖多亦奚以為?任真 …)蓋古經說多賴以存者。杜之於春秋則偶系以己意,衛則於禮皆据前言也。李雖於易亦有附己意者,而每同一簡中二說岐出,特並存以供採擇焉爾。夫理至宋儒而益明,訓辭至宋儒而益密,然而古訓故有必不可改者,宋儒自恃理明而徑改之,是則授議者以攷辨之端矣真按:真按:授以……端. 翁方綱對宋學之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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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荀、虞之於易又非毛、鄭之於詩可例觀也。古訓故則有必不可改者。若荀、虞非訓故比也,此當就王弼之舍象變與漢儒之執象變平心擇之。亦實有荀、虞摭据極當者,王注不及知,即程、朱亦未及詳也。真按:翁方綱對宋學之批評 若此類者吾嘗取其一二條,竟當寶漢學如球圖矣。惟其然也,然後合諸宋儒之說理以問津於入聖之路,真按:翁方綱以教化為己任 真按:士何事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主張 真按:翁方綱與漢宋學之爭 則質諸東山堂室,真按:不解之處!真按-豈趙汸耶?抑董邦達耶?疑此與「山木」有親也. 孰為得其要歟?此則不待煩言而千古之指歸定矣。是故欲伸朱子傳義者必先知古注之不可輕廢,又必詳攷某條實朱子未定之論,不泥不滯,而後其說長也。真按:翁方綱的經學方法論 真按:翁方綱與朱子 然而程傳之過泥大象,與朱傳之過信先天方位,又焉得不謹記之?真按:翁方綱對朱子的批判 真按:翁方綱對程子的批判 慎於尊程朱乃所以能尊程朱也。真按:翁方綱與程子 真按:翁方綱與宋學 真按:翁方綱與朱子 真按:翁方綱與程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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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木之於易猶是時文家言耳。真按:魯九皋的易學 真按:翁方綱對魯九皋的批評 昔嘗與其仲子言,真按:疑即魯嗣光或魯肇光也. 而茲不具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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