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2.0

Sunday, September 14, 2008

1

 一、本索引專供查檢明清兩朝進士之用。每一進士為一條,注明籍貫、科年、甲第、名次。

  例:  童文 應天府上元  明永樂 13/3/90

  這是說,童文的籍貫為應天府上元縣,在明永樂13年榜錄取為第3甲、第90名。

 二、索引以明清兩朝進士題名碑錄為主要依據。碑錄中漫漶無法辨認的,查攷其他記載增補之,并注明其山處。

  其無法查補者,以圍框(□)代之。

  例:  周同安  福建晉江  明洪武18[2]

  [2]據《閩省賢書》補闕

 三、索引按進士姓名用四角號碼檢字法順序排列,每一姓單獨列出,標明四角號碼及附角,以下略去。條目前,以較小之號碼標出名字第一字的一、二兩角號碼(姓名號碼全同時,除首見的標明外,其下從略)。

  例:  10400

  12

  廷煚

  于

  08

  10玉立

  10404

2

  77問政

四、進士有復姓改名的,以及其它資料與碑錄所載姓名不同的,各就所知,加列參見條(例1)。其避諱字,皆恢復原字。宗室另於姓名後加注“*”符號(例2)。

  例1:  黃金耀  見黃淳耀

  于翰  見梁羽翰

  例2:  朱慎鋆*

  玉鼎柱*

五、明朝進士,籍貫有戶籍、鄉貫之分,戶籍又有各種籍別。凡僅有鄉貫的不加符號(例1);戶籍以“○”表示之,不同的籍別(另刊附表),以數字代表,注明其中(例2)。戶籍、鄉貫並有的,先注明戶籍;後注明鄉貫,並加括號(例3)。

  例1:  解縉  江西吉水

  例2:  湯顯祖  江西臨川⑩

  例3:  王謨  河南潁州衞⑳

          (山東東平州)

六、碑錄所載籍貫、名次與其他記載不一時,並見之(例1);如戶籍原缺,據登科錄補,則加注說明之(例2)。

  例1:  傅金  廣西南丹衞﹝50

          《廣西通志》作:廣西臨桂○

          (浙江鄞縣)

  劉以修  明崇禎 13/3/141

       (碑作明崇禎 13/3/139

  例2:  楊子榮  福建越安⑩[1]

3

  [1]籍據《登科錄》補闕

七、進士一人登二科的,姓名後並列二次科年、甲第、名次。

  例:  雷鳴皐  明崇禎16/未殿試

  清順治3/3/183

八、明洪武三十年所取春、夏榜進士,分別在科年後加“春”、“夏”字(例1)。明崇禎十五年所取特賜進士,在名次前加“特”字(例2)。清朝博學鴻儒科、繙譯科、特恩保舉經學科、經濟特科所取者,分別在科年後加“博”、“譯”、“經”、“經濟”諸字,以分別之(例3)。清順治所取策試滿洲進士,在甲第前加“策”字(例4)。

  例1:  陳 真按:安阝- 字號 C14547 正字 【】-06-09 音讀 玉篇云:當陽里名.  明洪武30/1/1

  韓克忠  明洪武30/1/1

  例2:  史惇  明崇禎15/1

  例3:  朱彝貞 真按:朱彝尊-疑為此人之訛!  清康熙18/1/17

  安福  清乾隆12譯滿/1

  顧棟高  清乾隆16/4

  方履中  清光緒29經濟/1/3

 例4:  三都  清順治9/2/4

九、索引前附“四角號碼檢字法”、“姓氏筆劃檢字”、“姓氏拼音檢字”,以便查檢。

十、索引後附《歷科進士題名錄》,按科年名次排列、制科列于最後,有關記載就所知,分別加注說明。歷科會元則于姓名後加注“*”符號。

  例:  任伯安*

      宮夢仁*

4

  附表

籍○

  民籍⑩

  儒籍⑪生員籍⑪醫籍⑫捕戶籍⑬民鹽籍⑭

  陰陽籍⑮ 富戶籍⑯ 商籍⑰

  軍籍⑳

  軍匠籍﹝21﹞ 弓兵籍﹝22﹞ 力士籍﹝23﹞ 勇士籍﹝23

  校籍、軍校籍﹝24﹞ 校尉籍﹝24﹞ 旗籍﹝25﹞ 總旗籍﹝25

  軍官籍﹝26﹞ 軍灶籍﹝27﹞ 軍鹽籍﹝27﹞ 効籍﹝28

  軍民籍﹝29

  匠籍﹝30﹞ 民匠籍﹝30

  廚籍﹝31﹞ 馬船籍﹝32

  灶籍﹝40﹞鹽籍﹝40

  官籍﹝50

  監籍﹝60

  署籍﹝61

  站籍,驛站籍﹝70

  水站籍﹝71﹞ 馬站籍﹝72

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