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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September 1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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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不肖吏役藉端滋擾。將此一并諭令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軍機處上諭檔)

一七八 浙江巡撫三寶奏遵旨給還應退書籍摺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初六日

  浙江巡撫臣三寶謹奏,為遵旨覆奏事。

  七月廿九日接奉上諭:各省購辦云云。仰見聖主稽古右文,嘉惠士林,以期世藏珍守之至意。

  伏查浙省辦理遺書一事,臣前於奏覆天一閣范懋柱等恭獻藏書摺內,聲明檢除重複書籍,欽奉上諭,令先 行給還,其餘各家有似此者,一體辦理。欽此。經臣將現已派員解往,眼同府縣親交范氏各後人收領緣由,並查明浙省書局辦理章程,原係派分收掌,登號清檢,各 有專員,其購買與訪借分別簿籍登記,將部數、本數,係某員經手、某家之書,逐一詳記。除將入奏各書敬謹收貯外,若退還之書,悉係查明簿內原經手訪借之地方 官暨敎職紳士人等,開列書目、部數清單,即令解回,交還本人收領,取領報查銷號,上下悉有稽考,不令承辦之員扣留缺少及吏胥藉端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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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情。於乾隆三十八年六月初七日恭摺奏明在案。

  嗣臣具奏之後,復節次恭進各書,亦續有揀存者,臣俱凜遵聖訓,隨時分別交還。現在並無存局未發之 書。茲蒙諭旨垂詢,體卹周詳,並令將如何還給及何日給還之處覆奏。臣隨一面敬謹恭錄出示,一面復將在局檔案詳加清檢,冊內登記,挑退給還各種。如獻書最多 之鮑士恭等家,查係在省居住者,本家親自赴局照單領回;其居住外府州縣各家,均係解員會同地方官及經手敎職各員,造冊面給,取領申報。他如四處零星訪借挑 退者,或按府,或按縣,亦係開單彙解,給還本人。所有前項應退之書,自上年六月起,先後陸續交還,已於本年四月十七日給完訖,均有藩司暨府縣印文並各家領 狀存貯在局。臣留心體察,實未經吏胥之手,無從需索掯勒等弊。

  理合遵旨覆奏,伏乞睿鑒。謹奏。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廿六日奉硃批:知道了。欽此。

(軍機處錄副奏摺)

一七九 署理山西巡撫覺羅巴延三奏遵旨將存局未解書籍給還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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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九年八月初六日

  署理山西巡撫臣覺羅巴延三跪奏,為遵旨將存局未解書籍先行給還事。

  竊臣於本年七月十六日准辦理四庫全書處咨,內閣奉上諭:各有購辦遺書,其節經開單解送者,現已付 館,別擇校錄,云云。欽此。卽欽遵飭司迅速查辦去後。茲據布政使朱珪申稱:遵即恭錄上諭,刊刷謄黃,遍貼曉諭。查晉省各屬送到之書,除瑣屑重複之本,當時 隨即飭發各本家具領外,所有奏進之書,共一百二十七種,內除已奉取進者八十八種,將來俟發回時給還,其未奉取進之書,計存三十九種。今奉諭旨,令及早清釐 給還,仰見聖主睿照周詳、嘉惠士林至意。已遵於八月初一日將書封發各屬,傳知各本家具領,給發報查。等因。具詳前來。臣查時值鄉試,士子齊集省城,因將現 發各書名目、本數、係何府州縣呈送及已經給領緣由,出示通衢曉諭。或有呈書之人,未必到省,而眾知傳說,更使胥吏人等難以隱匿滋弊。

  所有遵旨飭發給還緣由,理合具摺恭奏,伏乞皇上聖鑒。謹奏。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十六日奉硃批:覽。欽此。

  (軍機處錄副奏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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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兩江總督高晉奏江寧書局揀存不解書籍已經發還摺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初十日

  竊臣接到辦理四庫全書處咨開,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初二日奉上諭:各省購辦遺書,其節經開單解送者,現已付館,別擇校錄,并令將原書蓋以翰林院印,書面鈐注某家某書若干本,云云。欽此。欽遵。移咨到臣。

  臣查江南江西兩省採訪遺書,先經各撫臣在於安慶、蘇州、江西省城設局辦理。嗣於上年閏三月初五日接 奉上諭,令臣實力購覓。臣隨一面通飭各屬,上緊體訪解送,一面委員給其銀兩,令其前往書賈坊林採購。并於江寧設局,專委藩司閔鶚元督率本城教官二員、縣丞 一員,將各屬稟呈書目及解局書籍并委員購到之書,查點收貯,隨時開單稟臣。經臣查閱各書,或係《永樂大典》內曾經取用,或係述古堂、曝書亭書目所載,或可 附入經史子集之列者,均經臣開單恭摺奏進,先後委員解送四庫館交收在案。此外,重複瑣小書籍,除委員用價購買者毋庸置議外,其有各屬稟呈書目之日卽批令不 必解送者,有於隨稟解送卽發交來差賫回批令給還本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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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解交局內轉解臣衙門者,亦經臣於選擇奏進後,將揀存不解之書,開單發交藩司閔鶚元,督率局員查明,分別發還各屬。如係紳士呈獻之書,務卽給與本人領回,取具收領報查。各在案。

  今奉聖諭,令將揀存不解之書,先行查驗發還,并嚴禁官吏人等竊取抵換、借端勒索等弊。臣當卽移咨撫 臣一體欽遵,查明覆奏,並檄行各藩司先將奉到上諭,敬謹刊刻謄黃,徧貼城鄉市鎮,曉諭士林,咸使周知。伏查江寧局內前項揀存不解之書,雖經臣隨時發還,並 開單由局韓發,現在並無留存,但各屬領去曾否給還,其給還之書是否俱係本人領回,有無收字可憑,臣現在嚴行確查,俟覆到另行奏聞。倘有留局未給及本人赴領 未得,吏胥等有從中乾沒遺失情事,一經察出,卽行參究,斷不敢稍有怠忽,總期辦理實在,以仰副聖主嘉惠藏書之至意。

  所有臣從前給還各書并現在確在(查)緣由,理合先行恭摺奏覆,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二十日奉硃批:覽。欽此。

(軍機處錄副奏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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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一 諭內閣著考官曹秀先等於鄉試落卷內挑取謄錄備用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十九日

乾隆三十九竿八月十九日,內閣奉上諭:

辦理四庫全書處並薈要二處,所用謄錄計六百餘名,而應行繕錄之書籍甚多,謄錄中頗有遵例報捐陸續開缺 者,卽須隨時預補,不可不預為籌備。因思現在京闈鄉試,各省貢監生應試者千有餘人,莫若發榜後落卷內擇其字畫勻淨可供抄錄者,酌取備用,較為省便。著交曹 秀先、嵩貴同派出之同考官竇光鼐、吳玉綸、周於禮、趙佑、戈源、善聰,留住貢院,將未經取中南北中皿彌封墨卷,公同繙閱,挑取五、六百卷,交與吏部,按照 名次拆卷填註。此內如有本係謄錄,卽行扣除,餘俱出榜曉示,註冊俟補。其有本生告假或不願充當者,亦聽其便。欽此。

(軍機處上諭檔)

一八二 吏部為議處分校官鄭爔等人事致稽察房移會(附黏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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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

 吏部為據實奏聞事。

  考功司案呈,吏科抄出本部題前事等因。乾隆三十九年八月初五日題,本月初八日奉旨:王際華著罰俸三個月,鄭爔著銷去紀錄一次,仍於補官日罰俸六個月,陸費墀著銷去紀錄一次,免其罰俸,餘依議。欽此。抄出到部,相應知照可也,須至咨者。計黏單一祇。

右移會稽察房。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 日。

  附 黏單

  吏部題四庫全書總裁等人員罰俸本

  議得內閣抄出四庫全書正總裁‧戶部尚書王<際華>奏 稱,竊臣遵旨同大學士于敏中辦理《四庫全書薈要》,所有謄錄應繳每日功課,先經酌定,責令各該分校官催收校畢,送覆校官覆閱,由覆校官彙交提調,驗明裝訂 成書,登記檔冊,俟臣稽核進呈。茲據提調陸費墀回稱,各謄錄名下應交功課,逐一分晰核計,內有謄錄姚岐謨一名,曠欠至數月之多。隨詢之該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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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庭漋,據稱:上年九年間分校鄭爔丁憂出京,庭漋蒙總裁奏派接辦,當時並未據有鄭爔交出名單,後見發 書檔內本股下尚有姚岐謨一名,從未謀面,亦未領書繕寫,隨經徧訪,迄今尚未得其住址等語。合行據實回明查辦等情,請旨將編修鄭爔、庶吉士邱庭漋交部議處。 至提調陸費墀雖係自行查出,但不及早詳查,並臣失於覺察之處,理應一併請旨交部察議。等因。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十五日奉旨:著交部。欽此。欽遵。臣部隨移咨 四庫全書處將應議各職名開送過部,以便查議去後。

  今於七月二十三日將職名咨送到部。應將分校官‧翰林院編修鄭爔照不清白交送罰俸一年例,罰俸一年。 庶吉士邱庭漋接管時並未查出,亦屬不合,應將庶吉士邱庭漋照不行詳查罰俸六個月,及尋訪姚岐謨不獲,又不卽時舉報,應照應申不申例,罰俸六個月。查鄭爔、 邱庭漋俱經丁憂,應於補官日各罰俸一年。至提調陸費墀雖經自行查出,但不及早詳查,亦應議處,應將翰林院編修陸費墀亦照不行詳查罰俸六個月例,罰俸六個 月。該總裁失於覺察,亦屬疎忽,應將四庫全書正總裁‧戶部尚書王際華照疎忽罰俸三個月例,罰俸三個月。查鄭爔有紀錄一次,應銷去紀錄一次,抵罰俸六個月, 仍罰俸六個月;陸費墀有紀錄二次,應銷去紀錄一次,抵罰俸六個月,免其罰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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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自《辦理四庫全書檔案》)

一八三 掌廣東道監察御史柯瑾奏請刷印藏書並准扣俸承買摺

  乾隆三十九年九月初三日

掌廣東道監察御史臣柯瑾謹奏,為懇請刷印藏書,恩准扣俸承買事。

  竊見各館修書諸臣,當編纂之時,遇有譌誤疑難必資考訂之處,率赴藏書之家,借本查核。而京中弆藏稱富者,亦不多有,往往覓借無獲,竟至縮手,不敢下筆。或欲向坊間尋買,既乏善本,而其價昂,一時實難措給。此編纂諸臣竭蹶之情形也。

  竊思聖慈體恤臣工,無微不燭,如賃住官房、承買官豆等事,仰荷天恩垂注,准以季俸及每月公費銀兩扣 抵,事歸便易,臣工無不感激歡欣。今茲編纂諸臣需書孔急,而價購維艱。臣不揣愚昧,仰懇皇上勅下總理書籍大臣,於官板藏書內,揀其切關考訂,如經史、三通 等類,計若干種,先期咨詢各館纂修,並移咨部寺等衙門,凡有情切購買者,各自咨明總理處,登記名冊,俟彙齊人數若干,需書若干,卽行動項鳩工,飭令檢查板 片,毋致顛倒缺遺,趕緊刷印查對訖,按名給領。其應繳紙工銀兩,卽請仿照屋租豆價之例,准於季俸公費項下扣抵歸款。庶俾臣工需書者不苦辦價之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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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各遂得書之願矣。

  抑臣再有請者,現在辦理遺書,多屬人間未有,將來鏤板流傳,亦應就中擇其最關實用者,標明若干種,於初印之時,咨明在京臣工,俱照前件辦理,准其扣項承買,於以仰體聖天子稽古右文、嘉惠海內至意,似為有裨。

  臣言是否,伏乞皇上睿鑒,訓示施行。謹奏。

  乾隆三十九年九月初五日奉旨:著交辦理四庫全書處總裁議奏。欽此。

 (軍機處錄副奏摺)

一八四 雲南巡撫李湖奏滇省未設書局無揀存未還書籍摺

  乾隆三十九年九月初八日

  臣李湖跪奏,為遵旨覆奏事。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二十七日,准辦理四庫全書處咨開,內閣抄出六月二十六日奉上諭:各省購辦遺事,聞外省各設公局辦理,云云。欽此。欽遵。移咨到滇。

  臣查滇省僻處邊隅,紳士見聞孤陋,絕少遺書。臣前遵奉諭旨,廣為搜緝,各屬節次稟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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