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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清誥授奉政大夫刑部主事魚山馮君墓表真按:翁方綱與馮敏昌
乾隆乙酉春,予按試廉郡,得馮君文,奇之,遂以選拔貢,入國學。真按:翁方綱在廣東 其後歷官翰林、刑曹,中外士大夫無不知有馮魚山者。予歷掌文衡,所得英雋非一,而以天才獨擅,屈指君為最先。君為人篤於孝友。庚寅秋,上海陸耳山典粵試,真按:陸錫熊之仕履 耳山夙負知人之鑑。真按:陸錫熊識人之明 及揭榜,予與耳山相見,於公讌所,予稱賀曰「榜第三馮生者,天下異才也。」亟趣君拜見,真按:翁方綱與陸錫熊 而君適以弟訃,悲不自勝,至不欲赴會試,強之而後行真按:真按:馮敏昌之仕履 馮敏昌與陸錫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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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官刑曹也,乙卯除夕前一日,聞父喪,痛不欲生。予聞,亟趨視之。大雪後嚴寒,已徒跣竟日矣。予責其「傷生非孝也」再四,大聲疾呼而後著襪。真按:翁方綱與馮敏昌 弔者相謂曰「此非嚴師不能使著襪也!」其天性過人皆類此。真按:馮敏昌之為人 君生平遍遊五岳,皆造巔,題其厓壁。予嘗登岱,至絕險處,竹■中見飛流巨石上擘窠鐫「馮敏昌來」。真按:上竹下兠.按:異: 字號 C09804 正字 【】竹-11-17 音讀 ㄉㄡ 釋義 1.以竹製成,登山時用的轎子。明.張自烈.正字通.竹部:「,竹輿也,箯之別名,俗謂之子。」亦稱為「子」。 2.竹片、柳條等編成的器具,可用以盛物。如:「背」。 真按:國:擘窠書 注音一式 ㄅㄛˋ ㄎㄜ ㄕㄨ 書體名。古人題額,為求點畫勻整,分格書寫,稱為「擘窠」。擘窠書泛指匾額所用的書體。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十二˙槐西雜志二:「景州寧遜公,能以琉璃舂碎調漆,堆為擘窠書,凹凸皴皺,儼若石紋。」亦稱為「署書」。 詞:【擘窠】1.寫字、篆刻時,為求字體大小勻整,以橫直界線分格,叫“擘窠”。擘,劃分;窠,框格。 唐 顏真卿 《乞御書放生池碑額表》:“前書點畫稍細,恐不經久。臣今謹據石擘窠,大書一本,隨表奉進。” 宋 趙希鵠 《洞天清祿集‧古鐘鼎彝器辨》:“ 漢 印多用五字,不用擘窠。”2.指大字。 清 趙翼 《岣嶁碑歌》:“想見摩崖作擘窠,六丁下照火光赤。” 清 曹寅 《尚中索書真州東園予有愧焉作詩留別情見乎辭》:“請我書綽楔,擘窠當門前。”參見“ 擘窠大字 ”。 【擘窠大字】大字。 宋 惠洪 《冷齋夜話‧東坡屬對》:“又登 望海亭 ,柱間有擘窠大字。”《明史‧文苑傳四‧王稚登》:“四歲能屬對,六歲善擘窠大字。” 聞一多 《一個白日夢》:“那威風凜凜的稻草人式的構造物,和它上面更威風的藍地白書的八個擘窠大字:頂天立地,繼往開來。也不知道是出自誰人的手筆。” 【擘窠字】見“ 擘窠書 ”。 【擘窠書】亦稱“擘窠字”。 指大字。 清 朱履貞 《書學捷要》卷下:“書有擘窠書者,大書也。” 清 昭槤 《嘯亭雜錄‧烏提督》:“時守將為 葉清 ,故武科子弟,善於詩,書擘窠字,倉卒乘馬傷髀。” 真按:國無.詞亦無. 而華山蒼龍嶺高五百丈,隆脊徑滑,真按:國無.詞亦無. 窄不容足行者,必援鐵索以上。君乃大書「蒼龍嶺」字於石,字徑三尺許,旁識歲月。又手拓其緪索鐵柱文云「崇禎四年三月惜薪司太監府官韓國安施造」,真按:不解之處!真按-應係謂其固定緪索之鐵柱上文也. 以拓本寄予。真按:翁方綱與馮敏昌 真按:翁方綱的金石學 其神氣閑暇如此!又如匡廬、龍門、砥柱、壺口、雷首、中條、首陽無不遍涉,亦探奇罕見者。真按:馮敏昌的金石學 真按:馮敏昌之為人 平生詩文,所至有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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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華山小志》六卷,真按:中研院線上目無! 又撰《河南孟縣志》。真按:中研院線上目作「孟縣志 十卷」. 又嘗修《廣東通志》。而所為詩尚待裒輯定之。書法由褚入大令,真按:馮敏昌與王獻之 真按:馮敏昌與褚遂良 真按:馮敏昌的書法 尤精研蘭亭諸本,真按:馮敏昌與王羲之 與予商訂有出桑、真按:桑世昌-有蘭亭考. 俞二考外者。真按:俞松-有蘭亭續考. 真按:翁方綱的書學 其於繪事不學而能,鑒別尤不苟。蓋以純篤至行而兼眾長,藝林殆不數見此人,不特廉、欽科目自君始也。真按:國:科目 注音一式 ㄎㄜ ㄇㄨˋ 1. 隋唐時分科取士的名目。如秀才、明經、進士等;而明經又有五經、三經、二經等區分。後沿用為科舉的通稱。警世通言˙卷十八˙老門生三世報恩:「如今是個科目的世界,假如孔夫子不得科第,誰說他胸中才學?」 2. 按事物性質,對學術或其他事項所劃分的類別。 詞:【科目】1.法規、學術、帳目等按其性質劃分的類別和名目。《舊唐書‧李嶠傳》:“竊見 垂拱 二年諸道巡察使所奏科目,凡有四十四件,至於別準格敕令察訪者,又有三十餘條……今之所察,但準 漢 之六條,推而廣之,則無不包矣,無為多張科目,空費簿書。” 鄒韜奮 《經歷》二:“後來進了小學,最怕的科目便是算學。” 丁玲 《母親》:“學堂裏科目是很多的,國文,修身,地理,歷史,總有十幾門。”2.指 唐 代以來分科選拔官吏的名目。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六:“ 唐 科目至繁,《唐書》志多不載。” 宋 陳亮 《謝教授墓志銘》:“國家以科目取士,以格法而進退之,權奇磊瑰者固於今世無所合,雖復小合,旋亦棄去。”《明史‧選舉志一》:“ 明 制,科目為盛,卿相皆由此出,學校則儲才以應科目者也。” 清 顧炎武 《日知錄‧科目》:“ 唐 制取士之科,有秀才,有明經,有進士,有俊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 開元 禮,有道舉,有童子;而明經之別,有五經,有三經,有學究一經,有三禮,有三傳;有史科,此歲舉之常選也。其天子自詔曰制舉……見於史者凡五十餘科,故謂之科目。”3.指通過科舉取得的功名。 宋 陳亮 《送吳久成序》:“少以氣自豪,出手取科目,隨輒得之。” 明 宋濂 《汪文節神道碑》:“忠孝大節,揆古無讓,於今無媿,可謂不負於科目矣。” 清 金人瑞 《春感》詩之四:“半生科目沉山外,今日 長安 指日邊。”4.指科目人。 元 劉壎 《補史十忠詩‧樞密閩廣宣撫史陳公》:“不有二忠存,千古笑科目。”《儒林外史》第四三回:“這太守姓 雷 ……年紀六十多歲,是個老科目。”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九:“ 李文貞公 光地 以 直 撫入相, 桐城 方侍郎 苞 叩之曰:‘自入國朝,科目躋茲位者凡幾?’” ○按此猶謂功名也.謂廉、欽二州科目功名自馮敏昌始也. 君諱敏昌字伯求,號魚山。世居欽州祖經邦,真按:馮經邦 增廣生。真按:國無.應即「增廣生員」.詞【增廣生】即增生。《明史‧選舉志一》:“一等前列者,視廩膳生有缺,依次充補,其次補增廣生。” 清 俞正燮 《癸巳存稿‧釋社》:“學生有五等:學生亦曰廩生,一也;增廣生,二也。”參見“ 增生 ”。 【增生】1.科舉制度中生員名目之一。 明 代生員都有月廩,並有一定名額,稱廩膳生員。後又於正額之外,增加名額,稱為增廣生員。簡稱“增生”,無月米,地位次於廩生。見《明史‧選舉志一》。 清 沿襲 明 制。 清 劉大櫆 《贈大夫閔府君墓志銘》:“次 振武 ,邑增生。”2.生物體某一部分組織的細胞數目增加,體積擴大。例如皮膚經常受摩擦,上皮和結締組織變厚。如:腰椎增生。 父達文,真按:馮達文 歲貢生,官訓導。君乾隆庚寅舉人,戊戌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刑部河南司主事,加二級,誥授奉政大夫。生於乾隆十二年八月十一日,卒於嘉慶十一年二月十一日,年六十。真按:馮敏昌之生卒 配潘宜人。子三:士載、真按:馮士載 士履、真按:馮士履 士鑣。真按:馮士鑣 孫一:紹宗。真按:馮紹宗 君卒逾年,予始得士履所為狀而表其墓道如右。真按:翁方綱與馮敏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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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節處士臧君墓表真按:真按:翁方綱與臧禮堂 臧禮堂傳記資料
昔宋楚州徐仲車以孝聞,真按:徐積 諡曰節孝處士。東坡嘗言仲車古之獨行也,真按:蘇軾與徐積 終日面壁坐,不與人接,而所周知事極其詳,亦異矣。今武進處士臧君年三十四而卒,其私諡曰孝節。父繼宏病瘧三年,真按:臧繼宏 冬月以身溫被,潛往潛起,不使父知。繼母章氏疾篤。刲股以療,禱於神,請減年以益母而母愈。娶婦,甫下車,撰孝敬辭,令女儐誦之,俾立聽,乃合巹。真按:原文作異體【見原文】 其後偶失母歡,輒不與同室,約三歲,無過乃已。真批:也太苛了.若在今,更不合時宜.益感古德之難得,不唯臧君,且其室女. 君生平不畜童僕,躬執薪水之役,以承父母歡。計其非侍疾則舞笑娛親之日多也。然其撰孝子、孝女、孝婦事至數百卷。又三禮校字六卷、春秋注疏校正六卷,輯南齊臧榮緒晉書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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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補吳江嚴氏左傳賈服注三卷、南宋石經攷二卷、拜經堂書目四卷,皆尚未刊行。以予所見者,《說文解字經攷》十三卷,真按:中研院線上目無! 予嘗謂宋節孝徐處士善讀儀禮,真按:徐積 而今見君所攷禮,今文蓋許祭酒不及見,真按:許慎 真按:國:祭酒 注音一式 ㄐ|ˋ ㄐ|ㄡˇ 1. 酹酒祭祀或祭奠。儀禮˙鄉射禮:「獲者南面坐,左執爵,祭脯醢。執爵興,取肺坐祭,遂祭酒。」 2. 古代宴饗時,先由尊長者酹酒祭神,故稱為「祭酒」。史記˙卷七十四˙孟子荀卿傳:「齊尚脩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為祭酒焉。」明˙許浩˙兩湖麈談錄:「按古禮賓客得主人饌,則老者一人舉酒以祭於地,示有先也,故謂祭酒,蓋尊重之稱也。」 3. 年高德劭、舉足輕重的首腦人物。漢書˙卷五十四˙蘇建傳:「以武著節老臣,令朝朔望,號稱祭酒,甚優寵之。」儒林外史˙第四十一回:「這杜少卿是此間詩壇祭酒,昨日因有人說起佳作可觀,所以來請教。」 4. 職官名。漢平帝置六經祭酒,秩上卿,後置博士祭酒,為五經博士之首。晉初改置國子祭酒;隋唐以後則置國子監祭酒,為國子監之主管官,至清末廢。 詞:【祭酒】1.以酒祭祀或祭奠。《儀禮‧鄉射禮》:“獲者南面坐,左執爵,祭脯醢。執爵興,取肺坐祭,遂祭酒。”《清史稿‧禮志十一》:“ 順治 十八年, 世祖 崩, 聖祖 截髮辮成服……既大斂,奉梓宮 乾清宮 ,設几筵,朝、晡、日中三設奠,帝親詣尚食祭酒。”2.古代饗宴時酹酒祭神的長者。後亦以泛稱年長或位尊者。《史記‧孟子荀卿列傳》:“而 荀卿 三為祭酒焉。” 司馬貞 索隱:“謂 荀卿 出入前後三度處列大夫康莊之位,而皆為其所尊。” 明 許浩 《兩湖麈談錄》:“按古禮賓客得主人饌,則老者一人舉酒以祭於地,示有先也,故謂祭酒,蓋尊重之稱也。” 清 趙翼 《陔餘叢考‧祭酒》:“祭酒本非官名,古時凡同輩之長,皆曰祭酒。蓋飲食聚會,必推長者先祭。 胡廣 曰:古禮,賓客得主人饌,則老者一人舉酒以祭,示有先也。”3.指出行的餞別酒。 唐 李賀 《出城別張又新酬李漢》詩:“今將下東道,祭酒而別 秦 。” 王琦 彙解:“祭酒,謂祖道祭也。古者出行,必有祖道之祭。”4. 漢 魏 以後官名。 漢 代有博士祭酒,為博士之首。 西晉 改設國子祭酒, 隋 唐 以後稱國子監祭酒,為國子監的主管官。 清 末始廢。後亦以泛稱文壇、藝壇或學術界、文化界的首腦人物。 鄭逸梅 《逸梅叢談‧妙喻》:“我師 程瑤笙 先生,當然算得畫苑中的祭酒,善於寫生,畫獸更具 郎士寧 的意味。” 鄭氏疊出古今文,真按:鄭玄 故未嘗析言,而君特表出之。又所手輯其高祖琳尚書集解案六卷。真按:臧琳 真按:臧禮堂與臧琳 君之兄庸客京師,真按:臧庸 篋書不多,俟他日徧求讀之。而先諾其請,為撮大略,表於石。真按:翁方綱與臧庸 君名禮堂;真按:臧禮堂 和貴,其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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