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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孔氏《詩疏》云:《毛傳》未嘗改字,此一語即以顯白鄭之考字矣。蓋當東漢時師承既非一家,傳寫亦非一本,其間豈無搘拄須整比者,是以鄭君注釋時,間或有所訂正,實亦出於不得已也。今金壇段氏乃為之發例,一曰“讀若”,二曰“讀為”、“讀曰”,三曰“當為”,不知鄭君昔時果森然起例若斯歟,抑鄭未有例,而段氏代為舉例歟?真按:摘要 真按:翁方綱對段玉裁的批評 真按:翁方綱對段玉裁說文解字學的批評-代表作--愚亦竊疑之也.然學章黃學派者,幾乎奉為天經,未見置疑者?乃由此大發後緒,實未敢安也!今見翁同時即有此問,是代某先聲者.而未知諸老師以為如何? 以 愚淺見,竊嘗為鄭君諸經之注計之,蓋當有三例焉:一曰,實有所承受於某經師,改某字為某也;二曰,實有親見某本之證據,改某字為某也;三曰,以己意揆字, 改某為某也。如是分條以授後學,則得以知所別擇矣。鄭君既無此區別,則愚竊自計之,竊為同志者計之,乃又有三例焉:一曰,實可改而非改者,若《禮記‧郊特 牲》所以交於旦明之義,鄭注“旦”當為“神”,此篆書之誤,“旦”即“神”字無可疑者,此豈得以改字例之,然若此者頗不概見。二曰,可存以資考者,則鄭所 改雖非其原字,而於義皆可通,以備互相參質焉爾。三曰,必不可考而妄改,則不可勝舉也。偶試舉之,若詩《斯干》篇“似續”,鄭云讀如“辰巳午”之“巳”, 《禮記‧禮運篇》其居人也曰養。鄭云“養”當為“義”。《檀弓》其慎也,鄭云“慎”當為“引”。其尤謬者,《儀禮》之《燕禮》、《聘禮》“賓為苟敬”,此 “苟”字,從芊省,與從艸者迥別,真按:疑為从草,蓋本書仍用簡化起版,故有此疑.前已有廠誤作厂之明證!(翁書內言字形從,多作从,詩文集可驗也!) 而鄭云“苟且之敬,小敬也”,則在東漢時乃有此,顯然誤讀之音義乎!其亦可怪之甚者矣。真按:沈津的國學程度有問題-愚記前讀沈書時即有此之疑.原以為小生不知天高地厚,而今再讀幾篇,更信非妄議敢輕先生之葸葸也. 真按:斷句不當!-當予連讀:"則在東漢時乃有此顯然誤讀之音義乎!""有此顯然"豈可斷開? 此皆非今段君所舉之三例云爾也。段君之說曰欲以明聖人之道也,段君試思今何時乎?今之時非猶鄭康成所際師承雜出之時也,士生今日,上承欽定諸經義疏,炳焉如日中天,又下承程、朱大儒經義明析之後,真按:翁方綱對當時經學環境的奉承 真按:翁方綱對段玉裁說文解字學的批評 即或宋諸儒不甚留意古訓,故之書,偶有未及詳核者,真按:沈津的國學程度有問題-然則此若非手誤,豈可辭其咎耶? 真按:斷句之誤-即或宋諸儒不甚留意古訓故之書,偶有未及詳核者.「訓故」為詞,即訓詁也,豈可斷開!古訓故之書,謂古時訓詁之書也.○故→詁,字形結構換部首爾.想沈氏必不明此理也.愚之所以示諸生者,而不知寶者,其庶幾乎! 惟當博綜漢學以融合之,豈宜後舉鄭君改字之弊以著為例乎?真按:翁方綱對漢學宋學的態度 真按:翁方綱對宋學的態度 吾聞段君熟精於《說文》形聲之學,因而詳推形聲以撰此書。愚嘗謂鄭康成生於許慎作《說文》後之廿九年,蓋不及與南閣祭酒共相研切,即如《禮經‧扃鉉》一條,許與鄭必不可合者,而段君必欲從而合之,真按:段玉裁的治學方法有問題 真按:段玉裁的治學態度有問題 且鄭君之注,實有自撰經者、自補經者,蓋不能一一曲為之諱。今段君既苦為分明,而於其所謂三例者,就中又時有齟齬,則又為之說曰,“讀為”、“疑作”、“讀如”,“讀若”、“疑作”、“當為”。昔鄭君禮堂寫經,真按:翁方綱的愛用典故 真按:鄭玄禮堂寫經 自謂整百家之不齊,孰意千載下又有整鄭君之不齊者,良可笑也。是以愚意奉勸善為學者,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善學者 當博考古今諸家,而一以勿畔程、朱為職志,真按:摘要 於此等同異審正處,隨事隨文,權其輕重,而平心酌之,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平 真按:翁方綱的治經方法論 且莫一意高談復古,戒嗜異而務闕疑,庶稍免於罪悔乎!真按:真按:翁方綱對漢學宋學的態度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方法-虛衷審定 真按:翁方綱的經學方法論 真按:翁方綱對段玉裁的批評 真按:翁方綱對宋學的態度 翁方綱對程朱的態度
注:見《文集》石印本卷十六第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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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佩觿
《佩觿》三卷,前系銜云:“朝請大夫國子周易博士柱國臣郭忠恕記。”按其傳稱:“恕先周廣順初召為宗正丞兼國子書學博士周易博士。真批:其傳怎會稱字呢?--除了以字行者.疑此蓋翁意引爾,不宜加引號! 真按:郭忠恕 ”此書稱臣則是作於周也。其末之“辨證”一篇,內引景祐《集韻》,其非出恕先可知矣。真按:翁方綱的辨偽方法論-引用資料 至卷中“音釋”雖或不盡言出《說文》,而多與《說文》可相檢證者。毛斧季校刊《說文》識後云:真按:毛扆 真按:毛扆與說文解字 “忠恕小字《說文字源》,扆今不得而見,但夢英篆書偏旁,咸平二年所建者,中有五處次序不侔,始竊疑之,及讀恕先《汗簡》,次序與此悉同,乃知夢英之誤也。”徐鼎臣承詔校定《說文》,真按:徐鉉 在 雍熙三年,而恕先卒於太平興國二年,所用《說文》乃徐氏未校以前之本,其或原有訛脫,而徐後訂正耶?或所見本異邪?凡此自宜存以備考者也。郭氏窮極博綜, 揶揄當世,其作是書蓋亦譏切俗學,以擴啟童蒙,故未暇溯言作字之本始。至如唐人碑帖,經師俗寫皆以入之,是固不得與《說文》之每字必則古昔者可同語矣。真按:翁方綱的文字學 近日史館校勘,每竟一書,輒資朋友講問,真按:翁方綱在四庫全書館的同事 真按:翁方綱在四庫全書館任職情形考 真按:翁方綱作品編年-可見在四庫館時寫也. 若歸安丁君錦鴻之於《漢隸字原》,真按:丁杰 瑞金羅君有高之於是書,皆纍纍數千百言,非徒校讐之勤而已。真按:摘要 真按:翁方綱的論學宗旨-非游藝-寶之勿作宋篆論,萬古津源此傳信。 真按:羅有高與四庫全書 真按:翁方綱的學友 真按:翁方綱與丁杰論學 真按:翁方綱與羅有高論學 方綱既擇其言之要者過錄於卷,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方法 真按:翁方綱的讀書方法 因為羅君言是書之不可概繩如此,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 真按:以偏概全的謬誤 真按:不可以偏概全 并識於卷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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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十三年歲次戊戌春二月十一日。文淵閣校理翰林編修北平翁方綱。
注:北京圖書館藏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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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漢隸字原
婁氏《漢隸字原》六卷,真按:婁機漢隸字源 真按:翁方綱對婁機漢隸字源的批評 無婁氏自序,據洪序,真按:洪邁 書成在寧宗慶元之初,在劉氏《隸韻》後二十年矣。以韻輯漢隸,雖創始自洪文惠,真按:洪适的隸學成就 而劉球之書,淳熙二年表進,則在洪未撰《隸韻》前也。洪文惠《隸釋》、《隸續》已具成帙,隸圖則附於《隸續》矣。真按:據原稿又似然(肰)字. 《隸纂》或已成書,而今不傳,惟《隸韻》據洪文敏此序,真按:洪邁 乃是未竟之書也。洪文惠於漢碑某字作某,皆具釋於碑下,想其所撰《隸韻》亦如所續《急就》、《傍喜》之章,真按:滂喜-傍字誤也.原稿不誤. 真按:當作滂喜! 欲備考漢隸,自為摹寫,取字必多,是以功難亟就也。劉氏《隸韻》則每一碑僅略舉其概而已,宜洪文惠不甚許之,真按:洪适對劉球隸韻的批評 然婁氏此書既處諸家後,宜博觀備採矣。而實半出於劉氏所刻,其所增者,又復多所摹誤,今又經毛氏汲古閣重刻,倩一不善分隸之楷書手勉作隸體,又非婁氏之舊。若以後學欲求隸學,則今所行《字原》,直是叩槃捫籥,郢書燕說,無益而有損者也。真按:翁方綱對婁機漢隸字源的批評 真按:翁方綱的隸學 真按:翁方綱的版本學 真按:翁方綱對毛氏汲古閣本的批評 不得因有近日甬東萬氏之《漢隸分韻》備極,醜惡相形,見其成帙,遂謂《字原》有資於隸學也。真按:斷句不當!-「不得因有近日甬東萬氏之《漢隸分韻》備極醜惡相形,見其成帙,遂謂《字原》有資於隸學也。」蓋謂不得因萬氏書之惡劣,見字原成帙完好,便謂有助於隸學也. 有志於學隸者直廢此不觀為得之耳。真按:翁方綱對婁機漢隸字源的批評 真按:翁方綱的隸學
且如卷末婁氏附記諸字,《王稚子闕》,漢字固誤矣,真按:標點不當-「且如卷末婁氏附記諸字、《王稚子闕》漢字,固誤矣」蓋謂王稚子闕之漢字(漢隸)也. 而所舉諸字發筆申長之勢,實則無之。又如“年”字腳長,如《五鳳二年石》、《故宛令李孟初碑》亦當分別指出,以俟學者尋原石,然何以名“字原”乎?又如《武梁祠畫像》石刻,世久無其拓本,藝林最傳者,唐荊川家所藏宋拓本,僅前數幅耳。愚得其精拓全本,真按:標點不當-當作。號. 漢世隸書“走”旁未有似唐、宋以後行書,“走”旁下半變“■”為“■”者,真按:斷句不當!-當予連讀:「漢世隸書“走”旁未有似唐、宋以後行書“走”旁下半變“■”為“■”者」 乃劉氏《隸韻》僅就所見拓本此字半磨滅,誤為“走”旁,真按:此字據原稿,當摹其字形.非直作走字也.蓋翁要講其下半字體亦殉从唐宋後筆-下从二點對向也.似此字形. 異. 真按:國:走 部首 走 部首外筆畫 0 總筆畫 7 注音一式 ㄗㄡˇ 1. 疾行﹑奔跑。漢˙劉熙˙釋名˙釋姿容:「徐行曰步,疾行曰趨,……疾趨曰走。」如:「奔走」。韓非子˙五蠹:「兔走觸株,折頸而死。」 2.步行。如:「走路」。文選˙張衡˙西京賦:「走索上而相逢。」 3.逃跑。如:「逃走」﹑「敗走」。孟子˙梁惠王上:「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 4.離開。如:「走開」﹑「我明天就要走了。」 5.洩漏。如:「走漏」﹑「走光」﹑「走電」。水滸傳˙第十八回:「三人大驚:『莫不走漏了消息,這件事發了?』」 6.接觸﹑交往。如:「他們兩家走得很勤。」 7.失去原來的形態。如:「走味」﹑「走樣」﹑「走調」。 8.移動﹑挪動。如:「拿走」﹑「我的錶走得很準。」﹑「這步棋走錯了。」 9.到處遊蕩。見「走江湖」條。 10.往﹑去。如:「走往」﹑「走訪」。 11.供行走的。如:「走道」。 12.供驅使的﹑供使役的。如:「販夫走卒」。 13.在陸地上行動的。如:「飛禽走獸」。 14.獸類的總稱。文選˙左思˙吳都賦:「窮飛走之栖宿。」 15.二一四部首之一。 詞:走1 〔zu ㄗㄡˇ〕 〔《廣韻》子苟切,上厚,精。〕 〔《廣韻》則候切,去候,精。〕 “ 奏2 ”的被通假字。 1.疾趨,奔跑。《左傳‧昭公七年》:“循牆而走。” 杜預 注:“言不敢安行。”《韓非子‧五蠹》:“田中有株,兔走,觸株折頸而死。” 宋 王安石 《陰山畫虎圖》詩:“ 陰山 健兒鞭鞚急,走勢能追北風及。” 清 李漁 《比目魚‧偽隱》:“用一根枯藤當了轎子,把人絡在裏面,抬了飛走,這叫做軟座肩輿。”2.借指獸類。《文選‧張衡〈西京賦〉》:“上無逸飛,下無遺走。” 高步瀛 義疏:“此言上下飛走皆無所逃亡也,盡獲之。” 晉 左思 《吳都賦》:“籠烏兔於日月,窮飛走之棲宿。” 清 魏源 《聖武記》卷五:“寒沍噤人,飛走皆絕,惟夏秋之際可行。”3.有時特指狗。參見“ 走馬報 ”。4.前往。《儀禮‧士相見禮》:“某子命某見,吾子有辱,請吾子之就家也,某將走見。” 鄭玄 注:“走,猶往也。”《淮南子‧說林訓》:“漁者走淵,木者走山,所急者存也。”5.趨向;歸附。《左傳‧昭公十八年》:“ 鄭 有他竟,望走在 晉 。既事 晉 矣,其敢有二心?” 杜預 注:“言 鄭 雖與他國為竟,每瞻望 晉 歸赴之。”《呂氏春秋‧蕩兵》:“兵誠義,以誅暴君而振苦民……民之號呼而走之,若彊弩之射於深谿也,若積大水而失其壅隄也。” 高誘 注:“走,歸。”《史記‧穰侯列傳》:“ 秦 少出兵,則 晉 楚 不信也;多出兵,則 晉 楚 為制於 秦 。 齊 恐,不走 秦 ,必走 晉 楚 。”6.引申為拜謁;趨奉。 唐 封演 《封氏聞見記‧貢舉》:“在館諸生,更相造詣,互結朋黨,以相漁奪,號之為棚,推聲望者為棚頭。權門貴盛,無不走也,以此熒惑主司視聽。”7.奉獻;贈奉。 宋 蘇軾 《與蒲誠之書》之五:“欲奉謁次,聞府官盡出,接張省簉,須至旦出城,恐訝不來,走此聞達。” 明 何良俊《四友齋叢說‧史四》:“走金帛聘四方能詩之士,請 楊鐵崖 為主考。” 清 吳熾昌 《客窗閑話‧某制軍夫人》:“但不別而行,妙手空空,腰纏何藉?未免累及君子。故遣僕走餽贐,伏冀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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