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武英殿《四庫全書總目》出版問題
昌彼得
《四庫全書總目》是清乾嘉以來的書香人家所必備的一部參考用書,因之繙刻者眾。此書最早由武英殿刊 印,繼之有浙江刻本,再次有同治間廣東刻本。現在通行的排印本或影印本,大都是依據廣東刻本,舊本存世的不多。杭州刻本,大陸及台灣尚有收藏,近年北京中 華書局曾將之影印傳世。武英殿本存世更罕,除了清宮收藏外,私家鮮見著錄,可考者只有聊城楊紹和氏編海源閣《楹書隅錄》時所參考引據的確是殿本①。前幾 年,台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始將原弁置書首的殿本總目一併影印而傳於世。因為四庫總目的各種版本皆易取得,經過比勘後,發現了若干問題, 謹分敍如次:
問題之一,是武英殿本究竟刻於何時?殿本卷首雖冠有上諭及修纂銜名,但未及刊雕之事,《清史稿》中也 無記載,因之殿本的出版年代,後人率多揣測。陶蘭泉氏編《故宮殿本書目》定為乾隆五十四年纂刊,未詳所據,蓋《四庫總目‧史部政書類》著錄的《八旬萬壽盛 典》一百二十卷,按提要始纂於五十四年,至五十七年方蕆事,知陶氏之說非是。郭伯恭氏撰《四庫全書纂修考》,以浙江曾於乾隆五十九年據文瀾閣本繙刻,六十 年竣工,故推測殿本《總目》的頒佈必在五十五至五十九年之間。考武英殿本《四庫總目》的出版年代雖乏序跋可資,《清史稿》亦不載,然而其事尚見於《實 錄》。《清高宗實錄》卷一四九三,乾隆六十年十二月甲午(十七日)載:
「予告尚書曹文埴奏:《四庫總目》刻竣,謹進陳設二十部,備賞八十部,除將版片交武英殿收藏外,並另刷四部,請發裝潢分貯四閤。至是書最易繙閱,應照向辦官書。刷印發坊領售。報聞。」真按:予告二字疑有譌誤!今按清實錄(北京中華版,冊二七,高宗一九,977頁-清實錄27.djvu頁面983)正作「予告」二字)○予告疑為准予告假之意也.俟考!查國語辭典、漢語大詞典,果然.(亦單字想複詞之一例也--予→准予;告→告假.)
此 所云分貯四閣,當指文淵、文源、文津、文溯北四閣,發交南三閣貯存者,或在備賞書中。曹氏原奏摺,在 故宮現藏的宮中檔、軍機檔中均未發現,但其呈奏事,在隨手登記檔冊中仍可攷見。乾隆六十年十二月十七日載硃批曹文埴「進呈《四庫全書總目》,請交武英殿照 式裝潢發四庫分貯等由」,曰「知道了」。又二十日登記有奏片:「擬賞《四庫全書總目》名單」,批曰「內賞曹文埴一分,交懋勤殿」。嘉慶元年的隨手檔中載有 二月十二日山西巡撫蔣兆堂、二十四日山東巡撫玉德、四月二十日兩江總督福寧及五月二十七日退休大學士蔡新等四人的謝賞《四庫全書總目》摺由
116
。復攷《國朝耆獻類徵初編》卷九十五引《國史列傳‧曹文埴傳》云:
「乾隆六十年十一月,文埴刊刻《四庫全書總目》工畢,進呈御覽,並請交武英殿向辦官書之例,刷印發坊領售,得旨俞允」。
此處作十一月,應是十二月之訛。《清史稿》中曹氏傳,顯係據清國史館所纂列傳,惟將此段文字刪去,致武英殿刊刻《四庫總目》之事,史傳中無徵,而後人推測紛紜。由是攷之,武英殿本《總目》出版於乾隆六十年十二月,應無可疑。
問題之二,是武英殿本《總目》既在乾隆六十年十二月始出版,則浙江本又刻在何時?浙江刻本末載有阮元跋文云:
「乾隆五十九年,浙江署布政使司臣謝啟昆、署按察使司臣秦瀛、都轉鹽運使司臣阿林保等,請於巡撫兼鹽政臣吉慶,恭發文瀾閣藏本,校刊以惠士人。貢生沈青、生員沈鳳樓等咸願輸資,鳩工蕆事,以廣流傳,六十年工竣。」
五 十九年,武英殿本《總目》尚未出版,則所謂發文瀾閣本究係何本?當然不是武英殿刻本,因其時尚未出 版。若說依據書前提要,則存目的提要又何所據,而且浙本《總目》中的提要有的與書前提要異而與武英殿本相同。何況在行款方面,殿本、浙刻本、廣東本同為半 葉九行,行二十字,只是殿本的板框較浙本、廣東本寬大,顯然是浙江本依據殿本而編刻的,但其刻年反而在前,不能不啟人疑竇。
浙江刻本末的阮元跋,謂由「貢生沈青、生員沈鳳樓等」損貲刊刻。同治廣東翻刻浙本,將阮跋移於卷首 聖諭之後,則謂由「貢生沈青、鮑士恭等」捐貲。此跋文亦載於阮元子阮福所輯刻的《揅經室二集》卷八,其捐貲人則為「貢生沈青、沈以澄、鮑士恭」。同一篇跋 文。三處所記捐貲者姓名不盡同,這又是什麼緣故?
按李元度撰《阮文達事略》,阮元於乾隆五十九年自山東調浙江學政。編刻《四庫總目》嘉惠士林,應屬學政職掌,然而據跋文,竟由布政、按察、鹽運三使請於巡撫,學政反而似置身事外,此又是事理不可解者。
浙江刻本中遇「顒」字。改作「容」(如別集類二一著錄的葉顒《樵雲獨唱》,著者改作葉容),遇 「琰」字皆缺末筆。顒琰是嘉慶皇帝的御名,則浙刻本顯係避嘉慶皇帝的諱,應刻於嘉慶時,而非刻於乾隆間。既非刻於乾隆,何以跋文要寫作乾隆六十年刻成?其 間莫非隱藏了什麼意義?
問題之三,《四庫總目》是乾隆皇帝欽定的,所以開卷首行大題均作《欽定四庫全書總目》,然而取武英 殿本勘浙江刻本,兩本的出入頗大。當然,殿本付刊時有若干的小錯誤,譬如人名、干支、卷數統計錯誤、或文義欠通處、排次失序的地方,浙江本都予以校正,這 是編刊者應有的態度,還不構成問題,構成問題的是兩本提要文字的增刪歧異。這類出入,可以分成三方面來談。
117
一曰殿本提要之文,浙本予以增補。此類情形甚多,僅就筆者所校勘的幾十卷中,已不下百餘處,幾乎無 卷無之,所增的文字自數字至百餘字不等。筆者酌擧個例子,或可窺見其中消息。譬如卷六十三傳記類存目清費褘《裪聖宗集要》的提要,浙刻本於殿本「取大宗之 義,故以聖宗為名」句下,增入了:
「然如聶豹之黨嚴嵩殺楊繼盛,具載於《益智錄》中,列入聖賢之大宗,固為有忝;即徐階之心術事業,亦未必足當此目。」
凡四十五字。又如卷九十八儒家類的存目,清李紱《朱子晚年全論》的提要之末,殿本云:「而當時未嘗相非,後之儒者各明一義,理亦如斯,何必引而同之,使各失故步乎?」浙江本在「理亦如斯」句下,增改為:
「惟其私見不除,人人欲希孔庭之爼豆,於是始而爭名,終於分黨,遂尋仇報復而不巳,實非聖賢立教之 本旨。卽以近代而論,陸隴其力尊程朱之學,湯斌遠紹陸王之緒,而蓋棺論定,均號名臣。蓋各有所得,卽各足自立,亦何必強而同之,使之各失故步乎?紱此書皆 以朱子悔悟為言,又舉凡朱予所稱切實近理用功者,一概歸之心學。夫回也屢空,焦竑以心無罣礙,空諸所有解之矣,顏子其果受之乎?仍各尊所聞而已矣。」
多達一百六十餘字。再擧一個例子,如卷九十七清張伯行《性理正宗》的提要,浙江本在殿本的篇末「大旨在闢陸王以尊程朱」句下增:
「其所擇可謂嚴矣。然以伯牛、冉求、宰我之賢,及七十子之徒,見於《魯論》者,自宋明以來,先賢豈 無論說,而一概置之不錄。且如讖緯術數、及釋家、《參同契》,縱橫家言,《性理大全》取之,誠不能無駁雜之譏;至於天文、地志、律歷之學,卽《朱子大全 集》中,亦未嘗不論及之。伯行以性理事功,歧而為二,故卷中於宋儒,如邵子之《皇極經世》、蔡元定《律呂新書》,皆在存而不論之列,亦未免主持稍過矣。」
凡一百四十八字,其餘所增達百字以上者,尚有卷七宋馮椅《周易輯說明解》、卷五十四明李化龍《平播全書》、卷一七七明汪道昆《太函集》等書的提要,實無煩縷擧。
二曰殿本提要文字較繁,浙江本予以刪削,所刪字數自數字至數十餘字不等。此類情形雖不如所增者多,但 也不乏,茲酌擧二例:如卷八八史評類《涉史隨筆》的提要,殿本云:「未免失之一偏,況獻書相門而力言相權之宜重,不亦投其所欲乎?惜哉無是可也。」又同卷 《通鑑答問》的提要,殿本云:「其真膺蓋不可知,或南宋末年洛閩道盛,勢足以傾動一世,莫不依草附本,假借末光。」此兩處,浙江本將前者「況獻書相門」以 下二十五字,將後者「南宋末年」以下二十五字俱刪去。核之文淵閣四庫書前提要,此兩處的二十五字,係武英殿本所增,浙江係據書前提要將之刪削。
三曰殿本浙本之提要敍述文字互歧者,此類情形亦頗多,茲酌擧數例:如卷五十別史類清李諧《尚史》的提要,殿本在「不能隱斧鑿之痕,知鎔鑄眾說之難也」句下云:
「且排比鱗次,一用舊文,體如詩文之集句,求其翦裁諸說,使聯貫如出一手,比呂東萊之《續詩說》
118
, 尤難之又難。今觀其書,於殘膏賸馥,掇拾成文,時霑湊合之跡者,固在所不免。而聯絡融貫,位置天然, 如百衲之琴,不乖音律;如千狐之腋,不露裁縫者,亦往往而有,不可謂非因難見巧,為史家特出之創格,存之亦足備一體也。若《晉逸民傳》……(兩本並 同)……如斯之類,不一而足,均不能不謂之瑕類。然《史》《漢》且不免駁文,司馬光作《資治通鑑》,亦稱其牴牾不能自保,固亦不能獨為鍇咎矣。」
浙江刻本於此段改作:
「此書一用舊文,翦裁排比,使事跡聯屬,語意貫通,如詩家之集句。於歷代史家,特為創格,較鎔鑄衆說為尤難。雖運掉或不自如,組織或不盡密,並可云有條不紊矣。至於《晉逸民傳》……如斯之類,不一而足,亦未能一一精核,固不必為之曲諱焉。」
雖二文大旨無殊,而詞藻之典雅,浙本遠遜於殿本。浙本同書前提要,殿本則有所潤飾。再如卷五五詔令奏議類明周起元《周忠愍奏疏》之提要,殿本於「曰撫吳奏疏十九首為一卷,乃巡撫江南時所上也」句下云:
「當魏忠賢肆虐之日,國事日非,幾幾乎毒燄薰天,狂瀾汩地,無恥者從風而靡。代為搏噬無論矣,卽皦 然自好者,亦潔身去之而已。起先獨與楊、左諸人奮起而嬰其鋒,雖卒至白骨含寃,黃泉茹痛,而士大夫尚賴此數十君子,知世間有羞恥事,亦不可謂非中流之砥柱 也。其人足重,斯其言可傳,豈明末臺諫連篇累牘,徒以譁訐取名者所可同日語哉?錄而存之,以表彰忠義之氣也」。
此段文字,浙本則改為:
「原本第一卷,所載皆起元之傳。第四卷為『蘭言錄』,皆係題贈詩文:第五卷為『崇祀錄』,皆呈詞碑 記。後又錄諸人題贈詩文,及起元遺詩七首。蓋出其後裔搜輯開雕,故隨得隨增,無復次第。又明末積習,好以驊訐取名,其奏議大抵客氣浮詞,無裨實用。起元諸 疏,尚多有關國計民生,非虛矜氣節者比。其人其言,足垂不朽。今錄其奏疏二卷,以遺詩七首附後。至起元名光史冊,初不藉傳誌以傳,茲並從刪汰,以省繁複 焉。」
皆敍述其原書五卷之內容及刪汰之由,不同於殿本之但自表章其氣節立言。核之書前提要,浙本大抵依據之而稍有刪潤。茲再擧存目提要一例,如卷七五地理類,明鄧鍾《籌海重編》的提要,殿本云:
「前有(蕭)彥序一篇,極稱胡宗憲功。蓋宗憲倚趙文華勢,攘張經血戰之功,固難逃清議。而其所自設施,亦頗著勳勞。受禍以後,衆怒平而公論定,固有不容盡沒者也。」
此段文字,浙本則將「蓋宗憲倚趙文華勢」以下五十字刪改為「亦當時公論也。」
從殿、浙兩本《總目》看來,無論在編次方面或提要文字方面均大有異同。殿本雖於書前提要頗有重訂潤 飾,但編次悉同文淵閣四庫之排列,若視作《四庫全書》的總目錄,當無異辭。浙本則反是,固然提要亦有從殿本而異於書前提要,如梅鷟《尚書考異》、王元杰 《春秋讞義》等是,但大多捨殿本而復改從書前提要,尤以存目的提要與殿本歧異為多。而且書目的排次多不從文淵四庫而有改易,且復新增為四庫全書及殿本總目 俱無的提要
119
,如經部書類增宋鄭伯熊撰《鄭敷文書說》,子部醫家類增宋夏德撰《衞生十全方》三卷、《奇疾方》一卷。故尚不能謂為《四庫全書》的總目錄。
自來學者以四庫各書的提要雖分由若干專家撰寫,而總目的潤飾裁定則出紀昀一人之手。紀昀的老友朱珪 撰寫紀氏的墓誌銘即稱「昀綰書局,筆削考核,一手刪定,為全書總目,裒然巨觀,弆之七閣,為本朝大手筆也」。然觀武英殿本與浙江本差異既有如此之大,可予 斷言,決非出於同一人之手。察殿本雖頗有譌誤之處,但文筆簡潔,詞藻典麗,實勝於浙江本,則紀昀所裁定者當係武英殿本應無疑義。而浙江刻本且將殿本卷首所 載的乾隆三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嘉獎升擢紀昀及陸錫熊二人的一道上諭刪去,當非出之紀昀之手。《四庫總目》既為勅撰欽定之書,當非個人所敢妄行刪改,必曾 奉勅行事。至於是何人奉勅?為了什麼緣由?因文獻不足,尚不敢妄下論斷。筆者初步推測,當是紀昀晚年植黨,欲自封學派宗主,且提要多彰忠節之氣,為皇帝所 不喜,授意阮元重予刪訂,在浙江刊刻,將刻年提前,取代殿本之發行,欲泯其跡。是耶?非耶?試提出以求教於方家。
註釋
①《楹書隅錄》著錄宋本《自警編》云:《四庫全書總目》云:九卷共八類五十五子目……然《總目》所載無政事一類」。按通行本《總目》有政事類,而殿本脫之。又著錄元本《廣韻》五卷云:「內匡字紐下十二字」按此引殿本,通行本作「十三字」。
120
真 按:本文能將四庫全書總目之版本交代清楚,雖言簡而意賅,然似乎於其所比對之不同處,即使不如司馬 朝軍氏之詳列,亦應列表或註明有那些卷頁行處,可供讀者比驗.司馬朝軍氏太過猥瑣,而此文又太過省略,若取其中,而為尚矣.愚亦因此而知原來藝文印書館所 印者乃翻印杭州本,而杭本與武英殿本竟相異如是,無怪乎廣東書局翻印時亦相去甚遠.照昌氏此言,則廣東本應與浙本相同,唯似有一序文所置位置不同.且校改 了殿本之訛謬.惜其所指之中華書局影浙本尚未得見.不知何處可得.然則殿本不可不有,網上亦可下載,今手亦置一編,但願浙本早日面世,以便學者.亦便有心 人比勘以補斯文.(甚惜先生既已比勘,何故不詳指摘,或已有專文論列,尚未知.)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七日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