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2.0

Thursday, November 22, 2007

133

文學方塊

寫實主義  (鍾宗憲/輯錄)

  寫實主義(realism)或稱為「現實主義」,是泛指一種忠實地將生命現象(現實的現象)在文學作品中再現的寫作態度與手法;同時,也被用來專指十九世紀反對浪漫主義(romantic)的一個文學運動。

  如果從整個二十世紀文學思潮發展的角度來看,寫實主義強調的是所謂「真實」,要求文學創作必須符合客觀現實世界的真實情景,至少必須是讀者在現實生活中所能夠經驗到的景況;因此寫實主義者反對浪漫主義的過度想像,甚至認為那是一種自我欺騙。而較晚出現的現代主義(modernism), 雖然不能說完全反對寫實主義,但是現代主義所謂的「真實」,卻是指個人心理(主體)的具體感受所反映出來的現象世界(客體),也就是客體真實存在受到主體 個別感知的制約,客體因主體而存在。所以具有寫實主義傾向的創作者,往往會直接描寫、反映一般常見的日常生活現實,儘可能不去加油添醋、也不扭曲變形。在 這個傾向上,寫實主義和自然主義(naturalism)是相當接近的,只是寫實主義沒有自然主義要求上的絕對與情感上的宿命。

  其實,寫實主義的主張,本來就是文學創作的基本方法之一。中國史傳文學的實錄傳統、《詩經》以下的 社會寫實詩歌,乃至於像《紅樓夢》、《儒林外史》這樣的小說作品,都具有寫實主義的色彩。所以寫實主義並非西方文學或現代文學的專利品。但是十九世紀流行 於歐美文壇的寫實主義,對於現實世界往往帶有較為強烈的批評態度。其影響所及,二十世紀中國文學(包括台灣文學)的寫實主義作品,也經常被認為具有批評現 實、鼓吹改革的意義。像魯迅(周樹人,一八八一~一九三六)的〈阿Q正傳〉、賴和(賴和,一八九四~一九四三)的〈一桿「稱仔」〉,就是典型的例子。

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