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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論
一、散文的問題
散文是什麼?這是一個大問題。每位理論家與散文家都在為它下定義。可是,眾說紛紜,從沒有哪個定義 是大家完全同意的。可是,不容否認的,每一種定義,都或多或少講到了一些。所不同的,通常是角度立場,側重趨向,或者說的方式等有別罷了。因此,我以為, 散文的定義,有其共識的基本條件,與個別的補充條件兩要素。你總不能指著一篇明明是詩的文字說它是散文。這個詩與散文的不同點是什麼?那個什麼講出來,就 是散文的基本條件。這點,是每個人都有共識的。這是散文本質上的根本問題。我以為,到目前為止的散文研究,對這個問題還沒解決。也就是說,任何一本散文專 書與任何一種專家說法,都只解決了補充條件的問題而已。譬如:方祖燊與邱燮友合寫的《散文結構》一書第四章,就把散文定義為文章性散文與文學性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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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普通一般的傳記、記物、寫景、敘事、抒情、說理、議論,應用的文章,能夠做到辭達意舉,明晰 精彩,能夠充分表現出作者的觀點看法也就夠了。」這可叫廣義散文,也是很常見的定義,大抵中國古代的文學除了詩詞歌賦駢文之外,都合乎這個定義。以《昭明 文選》為例,像詔策、序頌贊符命、史論史述贊、箴銘誄、哀墓誌、碑文、行狀弔祭等都可叫散文,不過,通稱做文章。至於現代的文章,就更多了,凡是以文字寫 出來,沒辦法歸到詩、小說、戲劇去的,據說都叫散文,難怪有人把讀者投書、搬移啟事,乃至便條借據,只要文字好,都給它叫散文。散文至此變成最「散」最 「氾濫」的文類。我以為,這樣看散文極不妥,缺乏學術嚴謹標準。不如通通稱之為文字書寫,只要是書寫,它便是一種表達、一種表現、一種溝通,乃至一種遊戲 也未嘗不可。然而,問題是,文字不等於文學,雖然,文字是文學的最根本要素。於是,要給散文下定義,絕不能不考慮文學的本質特性。當然也就不能不考慮散文 文字的特性,要把一般僅供「書寫」目的的文字與散文文字分清楚,能做到辨認、欣賞、分析,進而評價這兩種文字特性之不同的,而根據不同所在然後提出散文定 義的,才叫散文的真定義。就此而言,邱、方二位另外再定義的散文,叫文學性散文,強調這種散文的文藝氣息、注重想像力與觀察力,並且要用精鍊峻拔的文字。 這個意見,就比較可取了。可惜該書並未就此進一步深論散文文字之峻拔如何?不過,此後許多相關的散文定義說法,大抵都沒有超出文章性與文學性這兩項要點。 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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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辛說:「精確與簡潔,這是散文的首要美質。」萊辛所談的,已注意到散文文字的要求,可是,太籠統,試 問,一般書寫的表達文字,難道就沒有簡潔與精確嗎?君不見,讀法律判解與新聞報導,真是夠簡確了,不容一字含混,可是,能稱它是散文嗎?叫它文章,或者 說,一種書寫表達,倒是可以。因為它至少已把要說的意思講清楚了。散文是最自由的一種文學作品,不論內容與形式,這是普遍的共識,但所謂的散文之自由,不 單是名稱上的自由,所以,歷來文論家在講散文時,很喜歡把散文分類,張健寫的《文學概論》就分為狹義散文與廣義散文。狹義散文沿用西方「艾寫」(essay) 的定義,廣義散文則包括前面所提的「文章」。這種看法是目前參酌西洋文論而綜合起來的一種最常見的說法。除了狹義與廣義的分法,再來就是品類的分法。例 如:楊牧分成七大品類,指的是小品、記述、寓言、抒情、議論、說理、雜文。這種分類的雜文、議論、說理等三項屬於「文章」,寓言是技巧的,只有抒情、記述 與小品,較接近文學性散文。可知他採用文章與文學兼備的廣義散文標準。所有類似的分類說法,都有個潛在的根本問題,就是分類之前,沒有明晰的散文定義,才 導致分類上的困難,使得分類再怎麼分,都僅止於權宜性質而已,所以,我不認為分類研究能解決散文問題。像鄭明娳有本專書《現代散文類型論》,專門討論散文 的分類。把散文分成主要類型與特殊結構的類型,試看這樣分出來的結果有:情趣小品、哲理小品、雜文、日記、書信、序跋、遊記、傳知散文、報導文學、傳記文 學等十類。問題還是在書寫性的文章性質與文學性的文字功能二者之間沒有嚴格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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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十類中的日記,怎能叫散文呢?除非兼採廣狹二義的散文標準。看來,要瞭解散文,千萬不可只停留 在表象分類的辨識上。應該從散文的本質性,本體上的根源性問題去探討。不過,就已知已見的散文事實,加以歸納、分析、試驗各種散文解讀的途徑,進而從欣賞 解讀的練習中認識散文,乃是具體可行的辦法。散文充滿無限可能的發展,散文的本質是未定性。就已知而通向未知。目前,暫時這樣說:凡是散文家所寫的散文就 是散文。這句話的中間可再加上形容詞「古代」、「現代」、「西洋」、「中國」等。就變成凡是現代散文家所寫的散文就是現代散文。以下依此類推。當然,這樣 的說詞根本無濟於事。我們不妨先從解讀開始吧。
二、散文解讀
散文如何解讀?吾人首須標舉可以分析散文的要素項目是什麼?分析項目可以分作基本項目與進階項目。 基本項目是對散文進行初步的分析,而進階項目才是深度解讀。到此解讀層次,便有必要適度引據相應而貼切的散文理論,乃至當代流行的文學理論,進行細部的精 密閱讀。本書所選二十篇各類型散文代表作,除了對每篇做初步分析之外,更儘可能地運用理論對作品做有深度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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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解讀之前,當然以初步分析項目為基礎。那麼,哪些是初步分析的項目呢?分別是:
語調:有正式語調與非正式語調兩種。
風格:從形式與技巧做綜合判斷,類似《詩品》的總結感受。
結構:有機械結構與有機結構。
思想主題:有作者之意圖,讀者之意圖,以及兩者融合的視景。
經由以上的分析,一篇散文不僅只是文字上的錘鍊、精簡與修辭,還有文學上的隱喻、意象、象徵。以及 由此而衍生的豐富意義,容許不同的詮釋途徑。這點,幾乎是好的文學作品必備條件。所以,把散文視為文學體類之一,表示散文除了要清楚地把意念與經驗說出, 還要兼顧散文的風格與聲音,要具有文學共通的想像與靈視(visionary), 散文是經驗的直接表達,散文的解讀至少要完成三種層次的感受,第一層次全憑個人初讀的印象;第二層次要多聽別人讀過的印象,討論各自不同的感受;第三層 次,是綜合第一與第二,然後找出作品的主題、經驗,以及作家寫作的意圖。根據三種層次,讀者憑據自己的經驗與觀念,融入作者的經驗,予以重合、印證,在主 客體之間迴旋,賦予經驗以新義,達到情景交融的境界。凡是能提供這樣的閱讀可能之文字書寫,而不能用詩、小說、戲劇等文類去加以規範約制的,我們就可叫它 散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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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當代散文研究的問題在哪裡?
散文是一個很難界定的文類名稱,其實質內涵也莫衷一是,至於散文研究,更是各說各話。然而,散文的 作品數量據季季的統計,每年至少三千至四千篇,就臺灣本地二十年來的成績而言,張曉風也說「成就顯然比大陸為高」。(張曉風,一九八九,五)不過,這指的 是作品質量的成就,若問到散文的「研究」或「批評」或「理論」,那麼,葉維廉卻認為:現代散文甚少建造大的美學理論,連在學院裡,散文也只是被拿來襯托詩 的高致,至於作為獨立體制的討論,他說至少未見。(葉維廉,一九八五,一,頁一一四~一一五)這樣看來,散文創作與散文研究不成比例,倒是當代散文值得深 究探討的問題了。
其實,現代散文研究專理專書專論,也不是沒有,而學院開授現代散文的課程,據文訊月刊調查一九八四 年份臺灣各大學中文系日夜間部共有十四所開有現代散文的選修或必修課,(文訊,一九八五,二,頁七○~七八)其中臺灣大學的研究所博碩士班還開有現代文學 專題討論,至於專書專文,根據林錫嘉的收錄,截至一九八四年為止,專書討論研究散文已出版的有十一種,單篇論文部分也有六篇。(林錫嘉,一九八四,十,頁 八三~九六)乍看之下,也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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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他有所選擇,不是照單全收。更詳細的書目,要見之於陳信元的報告,他在一篇概略談論臺灣地區現代 散文研究現況的論文中,把近四十年來的散文研究工作分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八十年代等四個分期,詳細著錄了現代各年的散文研究書目及作者。(陳 信元,一九八七,十,頁一三五~一四一)把散文作品選集也當作一種批評而列入了。從這份報告中,可以確認當代散文研究絕不是如前面所提葉維廉說的未見獨立 體制的討論。可惜,陳先生也僅止於敘錄性質的報告,未能作嚴謹辯證的學術思考,所以,他文章最後結論不得不說,散文批評,屬於另一個專業的範疇,希望能有 適當的人選從事這方面的研究。(同前,頁一四三)看來,葉陳二位先生的說法,關鍵都在「有,但不是圓善完美」,問題就在,那些感嘆沒有好批評的專家學者, 說歸說,總是不能做到以身作則,來現身說法,示範一番,度人以金針。試看中央圖書館收錄到的全國各期刊雜誌從一九四六年至一九七九年刊登現代散文研究的篇 目,林林總總,不可謂不豐富,為何有志之士,仍要高聲疾呼散文研究的不足?細究其因,略為歸納,可分三點:
第一:不滿意目前為止的散文研究批評,期求提升研究水平。
第二:要把散文作為一種藝術文體來討論,但目前沒做到。
第三:期待具備嚴謹學術思辯的專業批評。使到散文理論或批評,不要儘是喋喋不休於老掉牙,拾人牙慧的散文定義,或賣弄粗疏的散文源流知識,或是吹捧式的文評及印象式的創作經驗談。(陳信元,一九八七,十,頁一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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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怎樣才是真正的散文研究呢?
四、當前研究範疇的檢討
我以為散文的研究,至少應包含三方面:㈠散文作品的研究;㈡散文批評(含理論)的研究;㈢以及散文 的外緣的研究(包括作家、時潮、背景等)。這一切仍以散文作品為中心,越此則無可談。所以,是先有「散文作品」出現,然後才有研究。即就目前為止已創出的 「作品」加以研究才是散文研究。但在沒有研究之前就已面臨「散文」為何的困難?最好的方法,即用文類研究法,也就是就所有文學作品去劃分這是詩、這是散 文、這是小說、這是戲劇。現在詩與小說戲劇這三種文類,稍具文學知識者一見即知。所以除了這三類之外,凡以文字、透過藝術手法,達到文學之起碼要求的文 章。注意,不屬於詩、小說、戲劇等。即可歸類為散文,至於就這一大類再去細分(從風格、體裁、內容……等各類標準的細分)其實只能算是內分類。這種內分類 既然已經在「外分類」之內,因此,事實上它要分多細都可以,只要它不再超出外分類(即文類分類)的範圍都可成立。因此,像目前的「類型論」研究就是這一 種,這種內分類研究永遠要面對作品的「未限定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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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旦作品累積再累積,文類本身的創發性隨時會有新類型的散文作品出現,就像其他文類如小說,現在 又有後設小說的類型一樣,散文也有後設散文的可能?於是,研究者又要再增添一項類型,乃至於整合其他類型。所以,類型的不定性,永遠無法加以規範,也不能 充作批評的準據,所以,我以為這種研究,像類型論與風格的流派論(如楊牧七大流派),嚴格來說,都是描述研究,而不是評價研究與規範研究。因此,我根本上 是反對把這類研究當作是嚴格的散文學術研究的。勉強作了,也僅止於散文表象的歸納與描述罷了,(如楊牧硬說吳魯芹屬林語堂這一派,余光中、張曉風屬徐志摩 一派)可能因此而忽略了散文作品的豐富多義性。
五、加強散文本質研究
環顧幾十年來所談的散文評賞大都是表象研究,沒有涉及本質研究,所謂本質是先於一切表象的。何謂本 質?本質意指事物是「什麼」但又不是在問散文一詞的名義或散文的含意,因為名義是字面,含意是隱含,凡是在本質已經存在落實以後的意義,並不是本質。所以 本質是潛能與實現,它的相反詞是「事物是否存在」,也就是「散文是否可能」的問題。本質支持外在表象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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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質因此須與表象有別。本質因此可分形上本質與物性本質,如抽象的動物性與理性是人的形上本質,而 肉體與靈魂則是物性本質。今天散文的研究像類型論,散文史,散文比較,作品批評,專家研究等,其實都是散文的「表象本質」而不是「形上本質」。既然表象是 變動性的,再研究還是僅止於表象的研究。到底散文的本質是什麼?我們不能指著一篇已經擺在眼前的散文然後加以分析說明說:它就是散文,它就是散文,它與其 他文類有不同,不同在這些這些,不信你看,拿來與詩、小說比較,它有多大的不同,有多好(或者多壞),然後再拿著這篇作品一句一句一行一行分析評賞,於是 導出另一篇批解的文章,就叫「實際批評」。把這類批評累積起來,橫的延伸,就可構成中西比較,縱的連續,就可串成一部散文史等等。這樣的研究法真能解答散 文的本質研究是什麼嗎?試想,前面所指著的那篇文章(假設是A)要是換成A1A2A3A4:恐怕以下的任何一項研究都會跟著改觀,假如換成B,一定也會有B1B2B3……等等。但我們今天要更上一層樓的是,不能停留在A1A2A3……B1B2B3等永遠跟蹤不盡的研究,(這類研究,我們只要詳細地寫一部散文史足以應之)我們應問A本質是什麼,B本質是什麼,不管A之成形與否。
也就是,一定有一種本質的東西,使得作家在創作之初或之時因著需要,而選擇了散文這種文類型式,就作家而言,這種選擇可以算作散文的「隱含形式」,這種形式雖未成形,但已經存在「意念」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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