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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非有闕也。但此書所輯,皆諸儒精語,自應刊刻與《程傳》并行耳。”①
6. 《續古今考》。題曰元金元好問遺山著。《翁稿》云:“虞毛氏以《遺山集》刻入元十家,長洲顧氏以《遺山集》抄入元百家,學者習焉不察,幾以好問為元代之 人,而王應麟、馬端臨皆宋人,殊不知王應麟、馬端臨實皆入元,而元好問當至元滅宋時歿已久矣。此失考之故也。獨是撰是書者于經史極有辨證,而獨昧于此,是 為異耳。若以其偽撰,則毋庸存目;若以其書各條尚有資于援據,或即以無名氏續古今考九卷存目亦可。”②朝軍按:《總目》卷126從著錄源流、風格、史實等方面辨偽較原稿質量大為提高。經查證,金元好問生于1190年,卒于1257年,王應麟生于1223年,卒于1296年,馬端臨生于約1254年,卒于約1323年。翁方綱編有《元遺山先生年譜》,因而能從時代先後方面判斷真偽。《總目》將如此堅實的材料刪除,無疑減輕了說服力。
7. 《宋史全文續資治通鑑長編》。《翁稿》云:“此非李燾之書也。商丘宋犖跋曰:‘宋李燾有《通鑑長編》百六十八卷,《續長編集要》六十八卷,《續宋編年》十 八卷,今世藏書家往往求之甚渴。”此三十六卷是元人所刊,卷首割去著書人姓名,卷末割去大元字,其為元胡宏《續通鑑長編》無疑。’其前有李燾《進長編 表》,或當日與燾本并刻,今所存者止此耳。燾之進表在宋孝宗乾道四年,而編中乃并光宗以後至宋末事全載入之,是與前表已不合,若果是元胡宏之書,自應并 存,以附燾書之後,然又不著宏名及宏之纂輯原委,則仍未為完書。應姑存其目以俟博訪。”③《總目》對此則提要作了較大幅度的修改:第一,增考證:“不著撰 人名氏,原本題曰《續通鑑長編》,而以李燾《進長編表》冠之于前,是直以為燾之《長編》矣。案燾成書在孝宗時,所錄止及北宋。此本實載南宋一代之事,其非 出燾手明甚。檢勘此書,卷卷標題皆有‘宋史全文’四字
① 《翁稿》第760頁。
② 《翁稿》第835頁。
③ 《翁稿》第8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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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永樂大典》宋字韻內亦多載《宋史全文》,與《長編》截然二書。又此本目錄前有坊間原題,稱‘本堂 得宋鑒善本,乃名公所編,前宋已盛行,再付諸梓’云云,蓋本元人所編,而坊賈假托燾名,詭稱前宋盛行耳。惟《永樂大典》所收之書,皆載入《文淵閣書目》, 乃宋鑒多至六部,獨不見《宋史全文》之名,或亦楊士奇等編輯時因標題而致誤歟?”第二,對宋犖跋提出批評:“則又臆斷之語,未見其有確證也。其書自建隆以 迄咸淳,用編年之體,以次排纂。其靖康以前亦本于燾之《長編》,而頗加刪節。高、孝二代則取諸留正之《中興聖政草》。今以《永樂大典》所載《聖政草》相與 參校,其文大同小異。留正等所附案語,亦援引甚多。至光、寧以後,則別無藍本可據,為編書者所自綴輯。故《永樂大典》于光、寧二宗下亦全收此書之文,勘對 并合。其于諸家議論,采錄尤富。如呂中《講義》、何俌《龜鑒》、李沆《太祖實錄論》、《足國論》、富弼等《釋》、呂源等《增釋》、陳瓘《論大事記》諸書, 雖其立說不盡精醇,而原書世多失傳,亦足以資參考也。惟原本第三十六卷內度宗、少帝及益王、廣王事跡有錄無書,《永樂大典》亦未采,今姑仍其闕焉。”第 三,刪材料:“或當日與燾本并刻,今所存者止此耳。燾之進表在宋孝宗乾道四年,而編中乃并光宗以後至宋末事全載入之,是與前表已不合,若果是元胡宏之書, 自應并存,以附燾書之後,然又不著宏名及宏之纂輯原委,則仍未為完書。應姑存其目以俟博訪。”
8. 《世說新語補》。《翁稿》有二篇提要,均認為“其書于何良俊之上加門人二字,殊為可疑”①。《總目》認為:“良俊《語林》三十卷,于漢、晉之事,全采《世 說新語》,而摭他書以附益之。本非補《世說新語》,亦無《世說補》之名。凌濛初刊劉義慶書,始取《語林》所載,削去與義慶書重見者,別立此名,托之世貞。 蓋明世作偽之習。紱從而信之,殊為不考。然紱序字句鄙俚,詞意不相貫屬,疑亦出書賈依托。觀其所刊目錄,列補編于前
① 《翁稿》第86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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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原書于後,而三十六門之名,一頁中重見疊出,不差一字,豈識黑白者所為哉?”①
9. 《吟窗雜錄》。《翁稿》云:“謹按《吟窗雜錄》五十卷,題曰狀元陳應行編,又題曰《陳學士吟窗雜錄》。前有序稱浩然子,在紹熙五年下又刻云‘嘉靖戊申崇文 書堂家藏宋本重刊’。其所載《魏文帝詩格》等凡二十六種,皆前人說詩之書,自第十九卷《歷代竹譜》以下則編書者所自為也。大致如《詩人玉屑》之類,而條件 頗多瑣陋,如論詩病云……其尤謬者,又列蜂腰鶴膝等八病于《魏文帝詩格》中,而且文帝著書以長卿與孟德作對,此皆無稽之說。大抵多屬後人湊集而成。其所謂 狀元陳應行者,南宋狀元內無陳應行其人,蓋是宋末坊賈所為耳。”②《總目》增考證:“蓋偽書也。前列諸家詩話,惟鍾嶸《詩品》為有據,而刪削失真。其餘如 李嶠、王昌齡、皎然、賈島、齊己、白居易、李商隱諸家之書,率出依托,鄙倍如出一手。而開卷《魏文帝詩格》一卷,乃盛論律詩,所引皆六朝以後之句,尤不足 排斥,可謂心勞日拙者矣。”復刪考證:“其所載《魏文帝詩格》等凡二十六種,皆前人說詩之書,自第十九卷《歷代竹譜》以下則編書者所自為也。大致如《詩人 玉屑》之類,而條件頗多瑣陋,如論詩病云……其尤謬者又列蜂腰鶴膝等八病于《魏文帝詩格》中,而且文帝著書以長卿與孟德作對,此皆無稽之說。大抵多屬後人 湊集而成。其所謂狀元陳應行者,南宋狀元內無陳應行其人,蓋是宋末坊賈所為耳。”
10. 《春秋道統》。舊題宋劉絢質夫著。《翁稿》云:“考絢之書,《文獻通考》作十二卷,《玉海》作五卷,陳振孫《書錄解題》止作劉絢《春秋傳》,無道統二字之 名。陳振孫稱其解明正簡切者也,乃此抄本則并無解經之語,止抄撮《左氏傳》,間及《公》、《穀》、《國語》,及略采諸家一二條而已。且不特《左氏傳》文有 刪節,即經之正文亦止節載其一二字,如近來坊本標題之式,此豈後成宋人之經說哉
① 《總目》卷143。
② 《翁稿》第9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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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又以‘何休學’連為人名,不知學字乃箋傳之書名也。舉後儒之有功于《春秋》者以杜預、林堯叟并稱。 林堯叟是南宋末人,且前傅伯成此序在南宋初年尚未見其書,何由稱之?而且杜林合注是明末坊間所合刻,傅伯成又何由而以杜、林并稱乎?傅伯成,泉州人,慶元 初為太府丞,寶慶初加龍圖閣學士,此序既曰乾道八年壬辰,則是時伯成方舉進士,何得有此官職?此本訛謬種種,非僅卷數不合而已。”①
11.《左逸‧短長》。《翁稿》云:“《左逸》、《短長》合刻一冊,偽撰《左傳》逸文三則,《戰國策》逸文三則。前云延陵蔣謹手次,子世枋重訂。前有世枋序,題云‘壬申己月叔方子題’,其文則一手所偽造者,無足深論,不存其目可耳。”②
12. 《譚用之集》。《翁稿》云:“《譚藏用詩集》一卷《集外詩》一卷,唐譚用之著。前有題云:‘姑蘇吳岫家藏本,悉依宋抄。’朝軍按:用之字藏用,《全唐詩》 止載詩一卷,云五代末人。善為詩,而官不達。其詩一卷,皆七律,即從此抄之,後卷從《樂府詩選》、《唐詩鼓吹》抄出者也。《文獻通考》、《舊唐書‧經籍 志》皆不載是書名,王士禎《五代詩話》亦無其人,惟《新唐書‧藝文志》載《譚藏用詩》一卷,在劉言史、黃滔之前,則應是晚唐人,而集中《登金盤山》詩序云 貞元七年五月二日,貞元是德宗年號,距唐末已百餘年,相隔太遠,當有訛誤。此後則惟五代之際梁有貞明、南唐有升元,貞明無其年,而升元雖有七年,而升元七 年三月即已改元保大,則五月不應仍稱升元矣。且梁之貞明當淮南稱吳之時,唐之升元當晉稱天福之日,是皆疆域區分,而此集之游梁、別洛、韋曲湘江以及下第南 還、開元、咸陽,皆與後梁、南唐神氣不合。後有其族裔一跋,亦無明氏,云是元人抄宋版本,罕行于世。史云弱冠時曾刻用之。律詩一集則似《全唐詩》所收七律 一卷,與此相符。然味此跋語,意是明末人,而《新唐書》已載一卷之目,則所謂一卷者又不從此人所刻七律昉矣。前後詩筆則是晚唐人一律之作
① 《翁稿》第1046頁。
② 《翁稿》第10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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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不能克定時代,今仍以《譚用之集》著錄,可矣。”①《翁稿》認為應抄存之,但《總目》列入存目,且 增考證:“其履貫時代不見于史。……而《宋史‧文苑傳》又云:‘開寶初,有穎贄、劉從義善為文章,張翼、譚用之善為詩,張之翰善箋啟。’則又當為宋初人。 厲鶚《宋詩紀事》遂繫之于宋。眾說紛紛,莫能考定。……是其書當出于明之中葉,而《全唐詩》所載之七律四十首,則別為集外詩附之于後,蓋亦其子孫所題,以 別于本集者。然自宋以來,閱數百年,收藏者從未著錄,而忽得于吳岫家。又集外諸詩皆本于《唐詩鼓吹》,當時郝天挺所選錄已不為少,乃無一篇出于本集,其故 頗不可解。且反復檢勘,頗多疑竇,如‘經歷’官名,不特《唐‧百官志》所無,即宋代亦未曾置,至元時始有此職,而集中《夢祝直》詩乃有‘忽夢潯州祝經歷’ 句,其可疑者一也。又《吳真人奉旨求賢》詩不似唐人語。考元時有道士吳全節,被遇成宗、仁宗、英宗,封崇、文宏道真人,見于《元史》。而延祐中嘗命真人王 壽衍求訪道行之士,與此所云‘奉旨求賢’者情事相近,似當為吳全節作,其可疑者二也。又集中《贈胡守》詩鋪敘時事極詳,其大略云:‘因思閩廣間,壤地有深 阻。凶豪據深洞,老幼負戈弩。幸逢天子聖,元帥復神武。詔書一日下,海內盡歌舞。橫算罷舟車,求賢復科舉。’而《金盤山》詩又有貞元紀年。案:貞元為德宗 年號,距唐末百餘歲,時代大不相及。而證諸《唐書》,亦無閩廣作亂之事。惟《元史》載成宗元貞元年,昭、賀、藤、邕、灃、全、衡、柳、吉、贛、南安等處蠻 寇竊發,二年,上思州叛賊黃勝許攻剽水口思光寨,其後屢見于本紀,似與閩廣凶豪之語相合,而仁宗皇慶二年,始行科舉,與‘求賢復科舉’語亦相近。蓋元代未 嘗有此制,仁宗始法古舉行,故謂之‘復’,若唐則科舉一代不絕,不可謂之‘復’矣。貞元年號恐當是‘元貞’之訛,特元貞盡二年,而此作七年,為不相符耳。 其可疑者三也。又《送趙容》詩云:‘武林楊柳舊依依,甲第樓臺有是非。莫道天涯龍已化,但看雲際鶴還飛
① 《翁稿》第1057—10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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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意似指南宋之亡,若唐末五代時,則錢氏據有臨安,勢方全盛,安得有此語!其可疑者四也。豈用之遺集散佚殘闕,其子孫剽他人所作,攙雜其間以足卷帙,故抵牾如是歟?”①
13. 《國初禮賢錄》。二者行文詳略不同,但觀點相同,均認為此書是偽作。《翁稿》云:“《國初禮賢錄》一卷,不著撰人名氏,專記明太祖任用劉基、葉琛、章溢、 宋濂四人之事。蓋四人在明初所徵諸賢中尤為傑出,故《明史》同立列傳。其致君劾策皆載于史矣。《明史‧藝文志》有劉基《禮賢錄》一卷,而此錄中多載基事, 其書必非基作,蓋別是一書也。至其卷前標題稱《國初禮賢錄上》,則似有下卷者,而末又云《禮賢錄》終,則卷前一行當有誤,中間抄字訛誤極多。姑存其目可 耳。”②《總目》增材料:“《千頃堂書目》皆作基撰。然《錄》中所載,即,且有‘基馳驛歸里,居家一月而薨’之文,則非基所作審矣。其中紀述,多與史傳相 合,無他異同。又基,溢皆載其卒時,事而宋濂得罪徙蜀事則無之。葉琛事跡亦甚寥寥,蓋後人雜采成書,故詳略不同如此也。”③
14. 《斜川集》。《翁稿》云:“此抄本四冊題曰《斜川集》,宋蘇過叔党著。蘇過,軾之季子,字叔党,斜川其自號也。其集《文獻通考》作十卷,而世無傳本久矣。 考晁說之所作蘇過墓志,過卒于宣和五年,則此集中所稱嘉泰、開禧諸年號,以及姜堯章諸人,蘇過何從見之?其而中所指時事,亦皆南渡以後之事。核諸劉過《龍 洲集》,其詩盡同,乃知抄書者因同名誤耳。”④朝軍按:此則提要稿被《總目》吸收,《總目》僅增王士禎《香祖筆記》材料一則,并從版本之紙、印等方面辨 偽。③
15. 《六經奧論》。《翁稿》云:“前題曰鄭樵漁仲著。昔秀水朱彝尊跋是書云
① 《總目》卷174。
② 《翁稿》第1113頁。
③ 《總目》卷52。
④ 《翁稿》第1144頁。
⑤ 《總目》卷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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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 傳《六經奧論》六卷,成化中,盱江危邦輔藏本,黎溫序而行之,云是鄭漁仲所著。荊川唐氏輯《稗 編》從之。今觀其書,議論與《通志略》不合。漁仲嘗上書曰:十年為經旨之學,以其所得者作《書考》,作《書辨訛》,作《詩傳》,作《詩辨妄》,作《春秋 考》,作《諸經序》,作《刊謬正俗跋》;五六年為天文地理蟲魚草木之學,以得者作《春秋列國圖》,作《爾雅注》,作《詩名物志》,而《奧論》曾未之及,則 非漁仲所著審矣。’彝尊之跋,第據其所上書無此書名,斷為非樵作,此猶不足以定之。今觀論《詩》卷內引晦庵說《詩》一條,考樵本傳,卒于高宗幸建安之歲, 又有請修金正隆官制并料金人必自敗之語,高宗幸建康在紹興三十二年,采石之戰正在三十一年,則樵之卒在二十二年壬午,年五十九,則樵之生在崇寧三年甲申, 其時朱子已三十三歲矣。然朱子《詩傳》之成,在淳熙四年;而晦庵之號則始于淳熙二年,樵不得預稱之。至于論《書》卷內有《朱文公語錄》云云,竟稱朱子之 謚,則其為後人贗作無疑。嘉興曹氏輯《學海類編》,曾摘此內論禮一卷目曰《禮經奧旨》,應歸并入此六卷內,以《六經奧論》不知作者,存其目可耳。”①《總 目》增材料:“自述其著作,臚列名目甚悉,而是書……後崑山徐氏刻《九經解》仍題樵名,今檢書中《論》詩皆主毛、鄭,已與所著《詩辨妄》相反。又‘天文辨 ’一條,引及樵說,稱夾漈先生,足證不出樵手……具有明驗。不知顧湄校《九經解》時何未一檢也。第相傳既久,所論亦頗有可采,故仍錄存之,綴諸宋人之末, 而樵之名則從刪焉。”
16. 《裁纂類函》。《翁稿》云:“《裁纂類函》一百六十卷,即直抄《冊府元龜》之原文,而刪易其篇目,以眩惑人者。其前又偽撰虞集一序,內稱相臺廬陵周宏道先 生所著。蓋宋周必大《平園集》外,尚有著述八十餘種,不概傳于世。而造偽者遂因此得間托為虞集之言,又訛必大之字洪道為宏道,又以必大先世鄭州人而加相臺 二字于廬陵之上。其序文詞意之俚俗,更不待言。其中各門或從一卷之首抄起
① 《翁稿》第11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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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從中間抄起,任意撏撦,貽誤書林,不應存目。”《總目》辨之曰:“《裁纂類函》一百六十卷,浙江注 啟淑家藏本,不著撰人名氏。其書雜錄《冊府元龜》之文,而刪易其篇目。前人虞集序,稱相臺廬陵周宏道先生所著。考《道園學古錄》不載此文。所謂宏道先生, 亦無所考。據其文意推之,蓋周必大《平同集》外,尚有著述八十餘種不傳,奸黠書賈因偽造此書,以依托求售。既訛必大之字洪道為宏道,又以必大先世鄭州人, 而加相臺二字于廬陵之。上觀其序詞旨鄙俚,可資笑噱,正不足與辨真贗也。”①
17. 《南遷錄》。《翁稿》云:“謹按:《南遷錄》一卷,金秘書省著作郎張師顏記金人遷汴之事。前有師顏自序,稱天定甲戌十二月所作,又云六飛南邁,宅新大都。 握筆東觀,馳驅清蹕,粗知記注顛末云云,則是以秘書之職從行至汴者,其所記不應有誤。卷內自知大名府余崇義乞遷都以至群臣集議、駕發入汴等事,皆與《大金 國志》相同。但此事在金宣宗貞祐二年甲戌,而此書以為天定甲戌。卷內所記事則自天統四年敘起,中又有大興、興慶年號,此諸年號《金史》中并無之。卷後有元 浦元玠跋,云《金國志》與此書事語同而年號異,未知孰是。當時張秘書親隨乘輿,晨夕執筆,與《金志》出宋人手者不同云云。但金諸帝世次年紀,自世宗大定以 後即章宗之明昌,章宗泰和以後即衛紹王之大安,不特正史釐然分明,即考之諸書,亦無不合,乃此書于章宗之後、衛紹王之前又多出一昭宗,其下所稱濰王允文者 似即是衛紹王,所稱淄王允德似即是宣宗,而名號事跡又皆不同。新城王土正嘗著《金人南還錄辨》,摘其中所記世宗之子顯宗之後諸事皆誕謾不根,且彥宗時韓侂 胄啟邊釁,南北連兵,吳曦因以蜀叛,尋即議和罷兵,至衛紹王初元始來伐,此錄言愛王請兵北圍,皆架空構造,半屬子虛亡是。應存目而著其偽。”②《總目》行 文與此不同,但也是根據世次等方面辨偽,認為此書是偽作。
18.《古今類雅》。《翁稿》云:“謹案:《古今類雅》偽書也。
① 《總目》卷137。
② 《翁稿》第129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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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核之,是左圭所輯《百川學海》之板,原是百種,故以百川為名,今止有六十二種,而改其次弟,假刻序目于前,且其序既稱謝枋得,即又稱元祐,其為紕繆,不得深辨。”又注明“偽”、“另辦”、“此序目皆偽”等字樣。①
19. 《宗玄文集》。《翁稿》云:“謹按:《宗玄集》上中下三卷,唐吳筠著。筠字貞節,華陰人,隱于南陽。天寶中,召至京師,請為道士,居嵩山,復求還茅山,東 游會稽,往來天臺、剡中,與李白、孔巢父酬唱。大歷中卒,弟子私謚曰宗元先生。新、舊《唐書》皆載《隱逸傳》。此本末有跋云收入《道藏》中,世無別本。然 《文獻通考》云,吳筠《宗玄先生集》十卷,前有權德輿序,列于別集諸人之次,未嘗專以道流目之。此抄本前既載權德輿序,後又有《吳尊師傳》,亦權德輿撰, 乃言文集二十卷,與《文獻通考》十卷不相合。且《舊書》筠本傳云魯中儒士也,《新書》本傳云華州華陰人,今同一權德輿所撰之文,而前序云華陰人,復于 《傳》云魯儒士,不應一人所謂而有互異之詞也。筠之卒在大歷十三年,權德輿序與新書本傳合,德輿序云先生化去二十五歲為貞元十九年。考德輿于貞元十七年知 禮部貢舉,明年真拜侍郎,故是年作序,繫銜云禮部侍郎也。後所製作傳則結銜云禮部尚書,德輿之拜禮部尚書乃在元和五年冬矣。此距其作序時又已七年之後,而 傳後忽又載吳筠自序一篇,為元和戊戌年作。戊戌是元和十三年,距所謂先生化去之年,又隔四十年後。此何說也?且其自序云元和中游淮西,遇王師討蔡賊吳元 濟,避亂東嶽,遇李謫仙,授以《內丹九章經》,殊似囈語矣。據新、舊《書》皆有《元綱》三篇語,則此後一卷之《元綱論》三篇,自屬筠作。至所謂《內丹九章 經》者,即以二氏之說恩不應編入著錄之目,況其序明係偽作,則此集自《元綱論》以下皆毋庸存著者也。今第以前三卷賦論詩諸篇存其三卷之目可耳。”《總目》 增材料:“為浙江鮑氏知不足齋所抄……則當時非無傳本。此跋題戊申歲,不著年號,疑作于《通考》前也。……考德輿序稱四百五十篇,而此本合詩、賦、論僅一 百十九篇,則非完書矣。……序稱受正一法于馮尊師,上距陶弘景五傳
① 《翁稿》第130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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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又云受正一法于潘體元,乃馮之師,亦相乖剌。考《舊書‧李白傳》稱天寶初客游會稽,與道士吳筠 隱于剡中。而《傳》乃言祿山將亂,求還茅山。既而中原大亂,江淮多盜,乃東游會稽,與詩人李白、孔巢父詩篇酬和。不知天寶亂後,白已因永王璘事流夜郎矣, 安能與筠同隱?此傳殆出于依托。……核之以序,偽妄顯然。以流傳已久,姑并錄之,而辨其牴牾如右。”①
20. 《壯游編》。《翁稿》云:“謹按《壯游編》上中下三卷,明王叔承著。叔承之詩于吳越則有《前後吳越游》,于閩有《荔子編》,于楚有《楚游編》,于塞上有 《岳游編》,獨不聞有壯游之名。朱彝尊《靜志居詩話》云:‘叔承才情奔逸,下筆不能自休,其卷帙繁富,不減弇州詩部。今歷年未久,全集流傳日寡,後世誰相 知為重刊其詩者。’彝尊此言,不過極言叔承詩之太多,非真望于後人之選訂也。此本既以壯游名,則似總輯諸游稿矣。而所載詩寥寥無多,且并非紀游之作。至宮 詞百首,雖非合作,而在當日最為有名,此本亦復不收,不知何人所編訂。而其卷前標曰王子幻叔承父,子幻乃其字,即一名字而顛倒若是,當是近人見彝尊詩語而 妄選此本,冒為舊刻者,即以陳繼儒之序稱與叔承交,繼儒生嘉靖末年,而叔承稱詩在嘉隆之間,繼儒焉得與之交乎?繼儒集中亦無此文,贗本無疑,毋庸存目。” 又云:“丙申七月,又據吏持來,云要重校,因書其前云:此書方綱前擬提要時即不敢信為原本,恐是後人妄選,不敢入之著錄,以失古人之真。今覆按良然,故仍 前不敢存目之說。丙申七月十九日再閱加簽。”《總目》信為真本,提要亦與此完全不同。②
以上所述與《總目》有異有同,見仁見智,為深化辨偽學研究提供了豐富資源。
(四)禁毀實錄
正如章培恒、安平秋等先生所指出的:“通過歷史上的種種禁書事件以及有關的規定
① 《翁稿》第1474頁。《總目》卷149。
② 《翁稿》第1616頁。《總目》卷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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