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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本作某,非。
某,某本作某,非。
某,某本 作某。
如是底本誤,則云:
某,一本作某,今據正。
某,某本作某,今據正。
某,某本譌作某,是也。
如係本校,可云:
某,某某篇作某,非。
某,某某篇作某,今據正。
如係他校,可云:
某,某書作某,非。
某,某書作某,今據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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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係理校,可云:
某當作某,並說明理由。
3凡文字不能定其誤者,可云:
某,疑當作某。
4凡脫一字者,如係對校,可云:
某本某下有某字。
如係本校,可云:
某篇某下有某字。
如係他校,可云:
某書所引某下有某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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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係理校,可云:
某字下當有某字。
如不能定其是非,則云:
某上(下)疑脫某字。
5凡脫二字以上者,可云:
某本某下有某某幾字。
某下脫某某幾字。
6凡衍一字者,可云:
某本無某字,蓋誤衍也。
某字衍。
某字疑衍。
某字衍,當刪。
某字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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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凡衍二字以上者,可云:
某本某字下無某某幾字。
某某幾字衍。
某某幾字疑衍。
8字倒而可通者,可云:
某本某某二字互乙。
9字倒而不可通者,則云:
當作某某。
某某二字誤倒。
某本作某某,今據改。
某某,當作某某,文誤倒也。
10字倒不能定其誤者,可云:
某某二字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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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文句前後倒置者,如係對校,可云:
某本某句在某句(上)下。
如係理校,可云:
某句當在某句(上)下。
第三節 目錄學與辨偽學
一「辨偽學」釋義
「辨偽」,即辨別偽書。所謂「偽書」,即書上所題之時代及作者,與真正之時代、作者不相符者,即謂 之為「偽書」,如周禮》相傳為周公所作,然經歷代學者考證,其書蓋成於戰國時代,非周公之書,則《周禮》即係偽書。又如《黃帝內傳》(一卷),相傳為黃帝 所撰,然宋代陳振孫已斥其「誕妄不經,方士輩所託也。」①此書既為後人所依託,則亦為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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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說見《直齋書錄解題》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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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需從事「辨偽」?偽書於學術研究有何影響?梁任公於《古書真偽及其年代》一書中云:
因為有許多偽書,足令從事研究的人,擾亂迷惑,許多好古深思之士,往往為偽書所誤,研究的基 礎,先不穩固,往後的推論結論,更不用說了。即如研究歷史,當然憑藉事實考求它的原因結果,假使根本沒有這回事實考求的工夫,豈非枉用?或者事實是有的, 而真相則不然,考求的工夫,亦屬枉用。幾千年來,許多學問,都在模糊影響之中,不能得忠實的科學根據,固然旁的另有關係,而為偽書所誤,實為最大原因。
梁氏復從史蹟、思想、文學等三方面觀察辨別偽書之必要:
1史蹟方面:1進化系統紊亂;2社會背景混淆;3事實是非倒置;4由事實影響於道德及政治。
2思想方面:1時代思想紊亂;2學術源流混淆;3個人主張矛盾;4學者枉費精神。
3文學方面:1時代思想紊亂,進化源流混淆;2個人價值矛盾,學者枉費精神。
可見如不辨別偽書,則不能獲得正確、可信之文獻,進而影響研究成果之可信性。以科學方法研究書之真正作者、成書時代、偽書產生之原因及偽書對學術之影響等現象之學術,稱之為「辨偽學」。
二目錄學與辨偽學之關係
目錄學與辨偽學之關係,可以從下列兩方面言之:
一辨偽工作為目錄學之主要內涵之一
就今存之目錄來觀察,辨偽工作為各種目錄之主要內涵之一。史志以《漢書‧藝文志》為例,其中多辨偽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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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如《神農二十篇》下注云:「六國時諸子疾時怠於農業,道耕農事,託之神農。」伊尹說二十七篇》下注 云:「其語淺薄,似依託也。」《天乙三篇》下注云:「天乙謂湯,其言非殷時,皆依託也。」私家藏書目錄以晁公武《郡齋讀書志》為例,其中亦多辨偽資料,例 如《坤鑿度》(二卷)一書,晁氏曰:「右題曰包羲氏先文,軒轅氏演,古籀文,蒼頡修。按隋》唐志》及崇文總目》皆無之,至元祐《田氏書目》始載焉,當是國 朝人依託為之。」《帝王曆紀譜》(三卷)一書,晁氏曰:「右題曰秦相荀卿撰。載周末列國世家,故一名春秋公子血脈圖》。頗多疏略,決非荀卿所著;且卿未嘗 相秦,豈世別有一荀卿耶?」公藏書目以《四庫全書總目》為例,四庫館臣於偽書亦多所考辨,例如韓仙傳》(一卷)一書之提要云:「舊本題唐瑤華帝君韓若雲 撰。篇中自序祖為韓仲卿,父為韓會,叔父為韓愈,即世俗所傳韓湘事。湘字北渚,不識何以稱韓若雲也。傳中自稱遇呂洞賓傳授得道,考呂巖為呂渭之孫,當在湘 後,何以湘轉師之?又《太平廣記》載:『解造逡巡酒,能開頃刻花』及牡丹辦上現『雲橫秦嶺家何在,雪擁藍關馬不前』句,稱為愈之疏從自江淮來者也,下云即 湘。而愈集秦嶺藍關一詩題云示姪孫湘,亦不云姪,與此傳不合,其為偽託明矣。」足見辨偽為公私書目之主要內涵,偽書之考訂,為目錄學者重要之工作。
二辨偽工作需善用目錄
論辨偽方法之學者,以明代胡應麟《四部正譌》一書為最早。胡氏論辨偽方法,共有八項,其言曰:
凡覈偽書之道:覈之《七略》以觀其源;覈之羣志以觀其緒;覈之並世之言,以觀其稱;覈之異世之言,以觀其述;覈之文以觀其體;覈之事以觀其時;覈之撰者以觀其託;覈之傳者以觀其人。覈茲八者,而古今贋籍亡隱情矣。
此八項中,與目錄有關者為「覈之《七略》以觀其源」與「覈之羣志以觀其緒」兩項。《七略》為漢代劉歆所撰,所載為西漢時猶傳世之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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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羣志」泛指史書中之藝文志(經籍志)、政書中之目錄及公私藏書目錄。如何以目錄書考辨偽書,梁啟超在《古書真偽及其年代》一書中,有具體之說明。
梁氏在《古書真偽及其年代》第四章辨別偽書及考證年代的方法中,根據胡應麟之辨偽八法,歸納為兩個 系統:一是「就傳授統緒上辨別」,二是「就文義內容上辨別」。「就文義內容上辨別」部分,大抵主張以各種稱謂、事實、文法、思想等方面從事比對觀察,以發 現偽造之證據,與目錄之關係較少,今略而不論。「就傳授統緒上辨別」,則以胡應麟辨偽八法中「覈之《七略》以觀其源」、「覈之羣志以觀其緒」兩項為基礎, 進一步提出更具體詳密之方法,其要點如左:
1從舊志不著錄,而定其偽或可疑:例如《鬼谷子》,《漢志》無,《隋志》始見著錄;又如《亢倉子》,《漢志》、《隋志》並未著錄,直至《崇文總目》始見,此二書自須致疑,而辨其偽。
2從前志著錄,後志已佚,而定其偽或可疑:例如《關尹子》,《漢志》著錄九篇,《隋志》、《舊唐志》、《新唐志》均未見著錄,至《宋史‧藝文志》著錄九卷,此書自是可疑。
3從 今本和舊志說的卷數篇數不同,而定其偽或可疑:所謂卷數不同,有兩種現象:一是減少,一是增加。例如《家語》,《漢志》著錄二十七卷,至《唐書‧藝文志》 著錄王肅所注《家語》僅十卷,唐代顏師古注漢志云:「非今所有《家語》也。」此卷數減少者也。如《鶡冠子》,《漢志》著錄一篇,《隋志》所著錄者增至三 卷,唐代韓愈〈讀鶡冠子〉一文所見者為十六篇,宋代《四庫書目》所著錄者為三十六篇,晁公武《郡齋讀書志》所載者為八卷五十一篇,時代愈後,篇數愈多,其 作偽之跡甚顯。
4從舊志無著者姓名,而定後人隨便附上去的姓名是偽:例如《文子》一書,《漢志》不云作者姓名,唐代馬總《意林》謂春秋末范蠡師計然所作,且云計然姓辛。漢人所不知,唐人反能知之,豈不可怪。
5從舊志或注家已明言是偽書,而信其說:例如《漢志》注已有許多言其依託者,大致可信。又如《漢志》載《孔子家語》,顏師古注云:「非今所有《家語》。」前人去古較近,所說必有所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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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後人說某書出現於某時,而那時人並未看見那書,從這上可斷定那書是偽:例如《偽古文尚書》十六篇,相傳西漢武帝時所發現,孔安國為之作傳,東漢馬融、鄭玄為之作注,然今存所有漢人著述,無一引及此十六篇,可見《偽古文尚書》,當是三國以後人所偽造。
7書初出現,已發生許多問題或有人證明是偽造,我們當然不能相信:例如西漢成帝時東萊張霸所偽造之《百兩尚書》,書一出現,王充《論衡‧正說篇》及《漢書‧藝文志》已疑其偽,自當判定其為偽書。
以上七項,前五項均用目錄辨別偽書,後兩項雖未直接援引目錄以辨偽,然充實此兩項相關之辨偽知識,亦有賴熟悉各種目錄。
三辨偽之主要著作
自《漢書‧藝文志》有辨偽之語,其後歷代均有辨偽之作。其中或有專辨一篇者,如宋朱熹所撰詩序辨 說》(一卷);有專辨一書者,如清萬斯大所撰《周官辨非》(不分卷)、清范家相所撰《家語證偽》(十一卷)等是;有專辨同類之書者,如明代宋濂所撰《諸子 辯》(一卷);有辨羣書者,如《四庫全書總目》,所辨之書,四部皆有。今此所舉,則為辨偽之專著,且其所辨,涵蓋四部之書,可以辨偽目錄視之者。
一《四部正譌》
明胡應麟撰,三卷。所辨典籍多達一○四種,其中經判為「偽」,或「真偽相雜」,或「可疑」者,共九 十三種。胡氏並「率本前人遺議,稍加詳密,間折其衷」,提出辨偽八法:「凡覈偽書之道:覈之《七略》,以觀其源;覈之羣志,以觀其緒;覈之並世之言,以觀 其稱;覈之異世之言,以觀其述;覈之文,以觀其體;覈之事,以觀其時;覈之撰者,以觀其託;覈之傳者,以觀其人。」後世從事辨偽者多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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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今偽書考》
清姚際恆撰,不分卷。姚氏以前人所辨偽書,尠及於集部之書,姚氏以集部之書,間有附益偽撰者,擇《心史》、《杜律注》等數種為之考辨。於前人以為「真」或「無可疑」者,亦多所考辨。
近人顧實為補姚書之略,撰《重考古今偽書考》。黃雲眉亦撰《古今偽書考補證》,或申姚意,或正姚失,黃氏自序云:「《補證》意在鞏固姚考,範圍較狹。」
三《古書真偽及其年代》
梁啟超撰,三卷。本書分總論與分論兩部分。總論共有五章:第一章論辨偽及考證年代之必要;第二章論 偽書之種類及作偽之來歷(附論年代錯亂之原因);第三章論辨偽學之發達;第四章論辨偽及考證年代之方法;第五章論偽書之分別評價。分論則分別辯論古書之真 偽及年代問題,所辨之偽書計有:《易》、《尚書》、《詩》、《儀禮》、《周禮》、《禮記》、《本草》、《素問》、《靈樞》、《甲乙經》、《陰符經》、《春 秋及其三傳》、《論語》、《孝經》、《爾雅》、《孟子》。
四《偽書通考》
張心澂撰。此書初版於國二十八年(西元一九三九年),由商務印書館印行,所考偽書多達一千零五十九 種;一九五三年,大陸大學院校從事院系調整,張氏由廣西大學轉入廣西省文史研究館,專事研究,於是增訂原書,所辨偽書,增加四十五部,共一千一百另四部。 包括:經部八十八部,史部九十八部,子部三百二十四部,集部二百四十五部,道藏部三十三部,佛藏部四百十七部。每書先著錄書名、卷數、判語,後引諸家之 說,文末附按語。張氏所列真偽之判語,依其真偽情形,有下列幾種:「偽」、「誤認撰者」、「或誤認撰人」、「疑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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