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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何景明1條
第22條王氏廷相《太極辨》引(卷71)
8.何光遠1條
第34條何氏模《禹貢圖注》引(卷94)
9.谷應泰1條
第56條吳氏國倫《春秋世譜》引(卷202)
10.羅喻義2條
(1)第58條錢氏時俊《春秋胡傳翼》引(卷206)
(2)第59條吳氏希哲《春秋明微》引(卷207)這31條,《薈要》館臣幾乎都改作「錢陸燦」,但《全書》的館臣,卻大費周章,除了作「錢陸燦」的16條外,將其餘的條目,分派給明末清初的毛奇齡、陳子龍、黃虞稷、陸元輔、高攀龍、何景明、何光遠、谷應泰、羅喻義等人。將第12條楊氏慎《易解》(卷52)所引錢謙益為楊慎所作的小傳,改名為「毛奇齡」。實際上,毛氏的著作中並沒有類似的文字。又如第16條朱氏篁《鏗鏗齋易郵》(卷57)所引錢謙益為朱篁所作小傳,改名為「黃虞稷」。黃氏的《千頃堂書目》根本未收《鏗鏗齋易郵》,更遑論有朱氏的小傳。可見,《全書》館臣將某人的小傳,由錢謙益之名,改為另一學者之名實,真按:應係時之訛! 事先似乎未詳細檢覈,也未做較合理的規畫,僅是肆意妄作,交差了事。真按:辦理四庫全書的缺失 真按:辦理四庫全書的草率
肆、文淵閣本篡改情況之分析(下)
㈢改作某方志者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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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蘇州府志2條⑪
(1)第26條吳氏寬《書經正蒙》引(卷88)
(2)第27條王氏問《書經日抄》引(卷89)
2.江南通志7條⑫
(1)第28條莫氏如忠《尚書訓詁大旨》引(卷89)
(2)第30條申氏時行《書經講義會編》引(卷89)
(3)第33條貝氏瓊《中星考》引(卷93,書22)真按:此何例也?未並未說明!下有卷後作頁者,則疑此為頁之訛也.然諸所列均不出頁碼 ,何故此獨?
(4)第52條皇甫氏涍《春秋書法紀原》引(卷202)
(5)第54條王氏世貞《春秋論》引(卷202)
(6)第55條汪氏道昆《春秋左傳節文》引(卷202)
(7)第60條薛氏正平《孝經通箋》引(卷230)
3.湖廣通志1條⑬
第29條張氏居正《書經直解》引(卷89)
4.江西通志士條
第31條湯氏顯祖《玉茗堂尚書兒訓》引(卷90)
5.山東通志2條
(1)第35條劉氏天民《洪範辨疑》引(卷97)
(2)第53條李氏攀龍《春秋孔義》引(卷202)
6.浙江通志2條
(1)第36條瞿氏佑《詩經正葩》引(卷112)
(2)第37條袁氏煒《毛詩定見》引(卷113)
⑪ 這兩條,吳政上的統計,並未列出。同註③。
⑫ 吳政上作「大例」。真按:不解之處!真按 同註③。
⑬ 這一條,吳政上的統計,並未列出。同註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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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錢謙益」之名改作某某方志,《薈要》館臣並沒有想到。這可說是《全書》館臣的「傑作」。因為,《經義考》所錄的經學家,在各地方志的儒林傳大多有收 錄,山東省出身的,就改作《山東通志》,浙江出身的,就改作《浙江通志》,不但省得苦思要改作何人的名字,也更能名實相符。可是《全書》館臣祇不過將「錢 謙益」之名,改換成某方志之名而已,並沒有將整個條目的內容改換,如改為《江南通志》的條目有7條。這裏所說的《江南通志》,應指尹繼善等修,黃之雋等纂,乾隆三年(1738)刊行的《乾隆江南通志》。將《全書》館臣所改的7條,與這《江南通志》相核對,內容上大都不相合,如:第30條申時行《書經講義會編》(卷89)之下所引云:
《江南通志》:「時行,字汝默,長洲人。嘉靖壬戌狀元,以修撰歷官詹翰,以吏部左侍郎入直東閣,官至少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為元輔九年而歸,歸二十有三年,壽八十考,終於里第。真按:斷句疑有誤!-疑考字屬下讀,考終者,謂壽(老)終也--即「終老」之倒詞. 」(卷89,頁19)
而《江南通志》的〈申時行傳〉則作:
申 時行,字汝默,吳縣人。嘉靖壬戌進士第一,授修撰,歷吏部左侍郎。萬歷六年,拜東 閣大學士。十一年,進首輔,時行性平粹,承前相綜覈之後,一切為寬大,以諧人情,亦數自獻納,錄建言諸臣,罷內操,皆有力焉。嘗力言催科急迫,徵派加增, 刑獄繁多,用度侈靡之害。十九年,予告歸里。又二十三年卒。諡文定。⑭
⑭ 見清尹繼善等修,黃之雋等纂《乾隆江南通志》(乾隆3年刊本),卷166,頁7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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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條之內容相差甚多。可見,《全書》館臣並未真正檢閱《江南通志》。其他各條大抵如此,不再舉例。
再看看改作《山東通志》的有兩條,這裏的《山東通志》,指岳濬等修,杜詔等纂,乾隆元年(1736)刊行的《雍正山東通志》。第30條劉天民《洪範辨疑》下所引云:
《山東通志》:「天民,字希尹,濟南人。正德甲戌進士,除戶部主事,諫南巡,廷笞三十,改吏部,泣諫大禮,又笞三十。歷文選郎中,調壽州知州,累遷至河南副使。改四川,以貪罷。」
而《山東通志》的〈劉天民傳〉云:
劉天民,字希尹,濟南人。正德甲戌進士。除戶部主事,以諫南巡,廷杖。嘉靖初,改吏部稽勳司。又以泣諫大禮,廷杖。直聲遠震,壯志益堅。累官四川按察司副使,改仕。晚年專工詞曲,雅俗皆稱之。⑮
兩段文字相差甚多。可見《全書》館臣並沒有真正檢閱《山東通志》。真按:辦理四庫全書的草率
㈣改作「闕曰」者三條
(1)第48條郭氏登《春秋左傳直解》引(卷200)
(2)第49條王氏鏊《春秋詞命》引(卷200)真按:王鏊
(3)第50條楊氏循吉《春秋經解摘錄》引(卷200)
⑮ 見清岳濬等修、杜詔等纂《雍正山東通志》(乾隆元年刊本),卷28之3,頁41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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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所謂「闕曰」,是指在原來「錢謙益」的名字作空白,在其旁加注小字「闕」,和原來的「曰」字,合成「闕曰」。《薈要》本並沒有改作「闕曰」的例子。《全書》本,篡改時刻意複雜化,這三條可能一時想不出適當的人名或方志名,祇好注上「闕」,而形成「闕曰」。
㈤其他情況三條
(1)第51條季氏本《春秋私考》條,所引錢謙益之言:「近代之經學鑿空杜撰,紕繆不經,未有甚於季本者也。真按:季本之經學 本 著《春秋私考》,於惠公仲子則曰隱公之母,盜殺鄭三卿則曰戍虎牢之諸侯,使刺客殺之,此何異於中風病鬼。而世儒猶傳道之,不亦悲乎。傳《春秋》者三家,杜 預出而左氏幾孤行於世。自韓愈之稱盧仝,以為:『春秋三傳束高閣,獨抱遺經究終始。』世遠言湮,譌以承譌,而季氏之徒出焉。孟子曰:『始作俑者,其無後 乎』,太和添丁之禍,其殆高閣三傳之報與!季於《詩經》、《三禮》皆有書,其鄙倍略同。真按:季本之經學 有志於經學者,見即當焚棄之,勿令繆種流傳,貽禍後生也。」(卷201,春秋34)真按:此又作類目,則前有註曰書者,其非頁之訛,乃書(經)之目乎!
這段話之前,本應有「錢謙益曰」四字,謄寫文淵閣四庫本的館臣卻將「錢謙益曰」四字,改為「私考駁正」,意即對季本《春秋私考》的駁正。這樣改,是誰的駁正,根本看不出來。
(2)第57條鄒氏德溥《春秋匡解》條,引有錢謙益的序(卷205,春秋38)。館臣將「錢謙益序曰」,改作「匡解原序曰」。這樣改,是何人所序,也看不出來。真批:拜託,本就要刊削的,當然要您看不出來嘛!
(3)第64條朱氏睦梧《授經圖》下引黃虞稷之言:真按:朱睦-梧字誤也,當作(水挈). 「本《崇文總目》中《授經圖》之意,著《五經授受諸儒同異》及《古今經解目錄》成編,錢遵王《敏求記》作五卷。」(卷249,頁4)「錢遵王《敏求記》」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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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義考》原作「錢氏列朝詩集」。這裏,《薈要》本並未篡改,《全書》本則改作「錢遵王《敏求記》」。其實,錢曾《讀書敏求記》根本未收錄朱睦梧的《授經圖》,真按:朱睦-梧字誤也,當作(水挈).
伍、篡改《經義考》的原因
從以上的分析,可知《經義考》遭四庫館臣篡改的有兩方面:一是篡改違礙字,如卷71,晁說之《周易太極傳外傳因說》條,所引晁氏自序有:「靖康元年丙午冬金賊猖狂」,《薈要》館臣將「金賊猖狂」改作「兵革蹂躝」:真按:前文引作兵革蹂躪是也. 《全書》館臣則改作「金兵南下」。這完全站在維護異族之尊嚴而改,真批:為何不講成是民族平等? 由於《經義考》中這類的違礙字眼相當少,看不出清廷統治手段的卑劣。
另一是篡改錢謙益相關資料,《經義考》引用錢氏之言有70條,《薈要》本和《全書》本,對這70條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使兩個版本的《經義考》中,幾乎見不到錢謙益的話。所以,討論四庫館臣篡改《經義考》,幾乎可說是,討論館臣為何要篡改錢謙益之言,甚至可說,清高宗為何那麼痛恨錢謙益?
錢謙益生於明神宗萬曆十年(1582)九月二十六日。錢氏自萬曆三十八年(1610)中一甲三名進士後,歷翰林院編修,浙江鄉試正考官,經筵日講官,詹事府少簷事、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順治元年(1644)五月,福王即位於南京,馬士英入閣辦事,把持朝政,錢謙益上書頌揚馬士英之功,遂以原官禮部尚書任用。順治二年(1645)清豫親王多鐸統兵南下,錢謙益率先上表稱臣。也留下了永遠無法磨滅的人生污點。順治三年(1646)一月,任命謙益為禮部侍郎管秘書院事,充《明史》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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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因疾乞歸。順治七年(1650)十月,所構絳雲樓遭火焚燬,惟佛像未燬,遂決心皈依三寶。康熙三年(1664)五月廿四日卒,享年八十三。
謙益雖大節有虧,清順治、康熙二帝對他的人格並沒有太多的批評。他的著作也陸續刊行,如:順治九年(1652),《列朝詩集》由毛氏汲古閣刊行;康熙三年(1664),《有學集》由無錫鄒流綺刊行:康熙六年(1667),《杜工部箋注》二十卷刊行;康熙二十四年(1685),《有學集》由梁漢金匱山房重刊行;康熙二十八年(1689),《錢牧齋尺牘》三卷,由虞山如月樓刊行;康熙三十七年(1678),《列朝詩集小傳》由黃錫綬誦芬堂刊行。⑯
進入乾隆中期以後,情況完全改觀,首先是乾隆二十六年(1761),沈德潛編成《清詩別裁集》,向清高宗求序,高宗見冠首者為錢謙益等人,心中甚為不悅,乃以公論名教為由,令詞臣另行刪定,原版則銷燬。乾隆三十四年(1769),高宗又因閱謙益《初學》、《有學》二集,見其中多「荒誕悖謬」、「詆譭本朝」之語,乃下令查禁。該年六月六日諭曰:
錢謙益本一有才無行之人,在前明時身躋膴仕,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膴】肉-12-16 注音一式 ㄏㄨ 解釋:1.去骨的乾肉。說文解字:膴,無骨腊也。周禮˙天官˙腊人:凡祭祀共豆脯,薦脯、膴、胖凡腊物。2.法則。詩經˙小雅˙小旻:民雖靡膴,或哲或謀。鄭玄˙箋:膴,法也。ㄨˇ w(11271) 教育部國語辭典【膴】肉-12-16 注音一式 ㄨˇ 解釋 1.土地肥美。玉篇˙肉部:膴,土地腴美。詩經˙大雅˙綿:周原膴膴,堇荼 如飴。唐˙劉禹錫˙連州刺史廳壁記:原鮮而膴,卉物柔澤。 2.厚。詩經˙小雅˙節南山:瑣瑣姻亞,則無膴仕。毛亨˙傳:膴,厚也。 鄭玄˙注:妻黨之小人,無厚任用之,置之大位,重其祿也。ㄏㄨ h(04947) 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膴仕】 注音一式 ㄨˇ ㄕˋ 解釋: 高官厚祿。詩經˙小雅˙節南山:瑣瑣姻婭,則無膴仕。 及本朝定鼎之初,率先投順,洊陟列卿,大節有虧,實不足齒於人類。朕從前序沈德潛所選《國朝詩別裁集》,曾明斥錢謙益等之非,黜其詩不錄,實為千古立綱常名教之大閑。彼時未經見具全集,真按:疑當作彼時未經見其全集! 尚以為其詩自在,聽之可也。今閱其所著《初學集》、《有學集》,荒唐背謬,其中詆謗本朝之處,不一而足
⑯ 參考柳作梅撰:〈清代之禁書與牧齋著作〉,《圖書館學報》,第4期(1962年8月),頁15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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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錢謙益果終為明臣,守死不變,即以筆墨謄謗,真按:一引作即以筆墨謗朕! 尚在清理之中,真按:疑當作尚在情理之中!網路查詢有引文便作情字.(已錄入資料庫矣) 而 伊既為本朝臣僕,豈得復以從前狂吠之語刊入集中,其意不過欲借此以掩其失節之羞,尤為可鄙可恥。錢謙益業已身死骨朽,姑免追究,但此等書集悖理犯義,豈可 聽其流傳,必當早為銷毀。著各該督撫等將《初學》、《有學》二集,於所屬書肆及藏書之家,諭令繳出彙齊送京,至於村塾鄉愚,僻處山陬荒谷者,並著廣為出 示,明切曉諭,定限二年之內,俾令盡行繳出,毋使稍有存留。錢謙益籍隸江南,其書板必當尚存,且別省或有翻刻印售者,俱著該督撫等即將全板儘數查出,真按:疑為盡數之訛! 一併送京,勿令留遺片簡。朕此旨實為世道人心起見,止欲斥棄其書,並非欲查究其事。⑰
本來高宗僅嫌惡錢謙益的人品,在閱讀謙益《初學》、《有學》二集後,以為既為清朝之朝臣,豈可詆謗本朝,遂下諭查禁其書,並銷燬書板。高宗這一聖諭也揭開一連串查禁錢謙益著作的序幕。
從乾隆三十四年(1769)七月起,各地督撫陸續將所屬搜查所得的錢氏著作送繳上京,如江蘇按察使吳壇、蘇糧巡道朱奎揚送繳的十二箱,內容是:
第1箱,《初學集》1部,24本;燕譽堂藏板《初學集》17部,
⑰見「軍機處檔」第2771箱,69包,10289號,乾隆34年8月23日,浙江巡撫永德致軍機處咨呈。轉引自莊吉發先生:〈清高宗禁燬錢謙益著述考〉,《大陸雜誌》,第47卷5期(1973年11月),頁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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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本。共18部,392本。
第2箱,燕譽堂板《初學集》1部,20本。未釘1部。無面頁《初學集》15部;296本。又未訂1部。共18部,316本。
第3箱,無面頁《初學集》18部,376本。
第4箱,無面頁《初學集》16部,376本。
第5箱,錢謙益自定《有學集》4部,40本;金匱山房《有學集》30部,俱未釘。共34部,40本。
第6箱,金匱山房《有學集》34部,411本。無面頁《有學集》8部,80本。共42部,491本。
第7箱,玉詔堂選箋《初學集》62部,372本。
第8箱,玉詔堂選箋《初學集》62部,342本。
第9箱,玉詔堂選箋《初學集》41部,328本。又未訂16部。共57部,328本。
第10箱,玉詔堂選箋《有學集》82部,490本。
第11箱,玉詔堂選箋《有學集》80部,445部。
第12箱,無面頁《有學集》19部,內草釘1部,186本。玉詔堂選箋《初學集》3部,內草釘1部,17本。未釘玉詔堂《初學集》9部,玉詔堂選箋《有學集》4部,內草釘1部。計20本,未訂玉詔堂《有學集》24部。共59部,223本。⑱
從這十二箱書的內容來看,起先查禁的僅是錢氏的《初學集》、《有學集》而已。乾隆四十年(1776)十一月十七日又下諭云:
⑱ 見莊吉發先生:〈清高宗禁燬錢謙益著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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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季諸人書集,詞意抵觸本朝者,自當在銷燬之列。……如錢謙益在明已居大位,又復身事本朝,而金堡、屈大均,則又遁跡緇流,均以不能死節,靦顏苟活。乃託名 勝國,妄肆狂狺,其人實不足齒,其事豈可復存。自應逐細查明,概行燬棄,以勵臣節,而正人心。……又若彙選各家詩文內,有錢謙益、屈大均所作,自當割去。
可見,不僅錢氏的著作應查禁,相關詩文選集也在查禁之列。乾隆四十四年(1779)九月,閩浙總督兼署福建巡撫三寶,進呈的違礙書,如《留青集》1部、《留青全集》5部、《留青列書》4部、聽嚶堂《翰苑英華》1部,都有錢氏之文;《明詩歸》3部、《留青廣集》10部、《吳梅村詩》2部、《江左三家詩鈔》2部、《五家詩選》1部,都有錢氏的詩。《史序》22部、《經序》21部、《吳梅村全集》1部、《啟楨野乘》1部,真按:當作啟禎野乘! 都有錢氏的序⑲。這些書也因為有錢謙益的詩文在內,全部被查禁。
在此種雷厲風行的查禁過程中,四庫館臣奉令刪改各書中與錢氏有關的文字,自是很容易理解的事。至於如何刪改,高宗皇帝應該沒有明確的指示。從《薈要》本和《全書》本處理錢謙益的七十條相關資料來看,館臣並沒有一完備的刪改方法,說是「肆意妄作」也不為過。真按:辦理四庫全書的缺失
陸、結論
從上文的分析討論,可得下列結論:
⑲ 同註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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