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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謂之大惑乎?」25又說:「胡為以今之讀為正,而以古之正為叶也,是以楷書為正字、篆隸為摹楷而作矣。顛倒古今,反覆倫類,莫此甚也。」26
不過,亭林雖然反對叶音說,但他對古今語音的不同持比較客觀的態度,既反對是今非古,也反對泥古不 化,他說:「然愚以為古詩中間有一二與正音不合者……此或出於方音之不同。今之讀者不得不改其本音而合之,雖謂叶亦可,然特百中之一二耳。」27又說: 「嗟夫!古今一意,古今一聲,以吾之意而逆古人之意,其理不遠也,以吾之聲而調古人之聲,其音不遠也。患在是今非古,執字泥音,則支離日甚,孔子所刪,幾 於不可讀矣。」28
由於具有了語音演變的觀點,在資料的運用上,亭林十分注意其時代性。在這一點上,他吸取了吳棫的教 訓。吳棫由於對研究資料缺乏正確的認識,也疏於考古,處理資料很不得當。他把不同時代的資料都混在一起來研究,大量引用秦漢以後的著作來說明先秦的語音, 結果把後代語音看成古韻。故亭林在《韻補正》真韻注中批評其「長於采收而短於甄別。」亭林研究古音,取材甚廣,上至《詩經》、《楚辭》和先秦諸子,下及兩 漢以迄南北朝隋唐詩賦和史傳群書乃至碑刻中的韻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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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亭林文集》卷四,〈答李子德書〉。24《亭林文集》卷四,〈與人書四〉。25《亭林文集》卷四,〈答李子德書〉。26《音學五書》,〈音論‧卷中‧古詩無叶音〉。27《音學五書》,〈音論‧卷中‧古詩無叶音〉。28《音學五書》,〈音論‧卷中‧古詩無叶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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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不為其引證。但是亭林認為,由於《詩經》是先秦的主要韻文,研究先秦古韻應以《詩經》的押韻為主要 依據。因此,他把《詩經》的韻證作為本證,以時代相近的《易》韻為旁證,而把時代稍後的其他先秦韻文一律以統計數字的形式散放在《詩本音》和《易音》兩書 中,作為備註;它們的具體韻文,則跟兩漢以迄隋唐的韻文一樣,通通看作次要的參考資料而收入《唐韻正》裏。這種安排,當然使他的論證更具有說服力。
由於對資料的選擇和處理比較恰當,亭林對古音的考定相對比較穩妥。他在《唐韻正》中,把凡是那些古 韻跟《廣韻》不合的字,先注上《廣韻》的反切,再注出它的古音,然後引證隋唐以前的韻文、音讀、聲訓、諧聲等資料來證實他所注古音的根據,有的最後還指明 它從什麼時候起發生音變,以及它所屬的整個韻又是從什麼時候起發生音變的。這樣,他對古今語音的變遷就得出了一個較為清醒的認識。他說:「《記》曰:『聲 成文謂之音。』夫有文斯有音,比音而為詩,詩成然後被之樂,此皆出於天而非人之所能為也。三代之時,其文皆本於六書,其人皆出於族黨庠序,其性皆馴化于中 和,而發之為音無不協於正。然而《周禮‧大行人》之職;『九歲屬瞽史,諭書名,聽聲音。』所以一道德而同風俗者又不敢略也。是以《詩》三百五篇,上自〈商 頌〉,下逮〈陳靈〉,以十五國之遠,千數百年之久,而其音未嘗有異。帝舜之歌,皋陶之賡,箕子之陳,文王周公之繫無弗同者。故三百五篇,古人之音書也。魏 晉以下,去古日遠,詞賦日繁,而後名之曰韻;至宋周顒、梁沈約而四聲之譜作。然自秦、漢之文,其音已漸戾于古,至東京益甚。而休文作譜,乃不能上據《雅》 《南》,旁摭騷子,以成不刊之典,而僅按班、張以下諸人之賦,曹、劉以下諸人之詩所用之音,撰為定本,於是今音行而古音亡,為音學之一變。下及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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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詩賦取士,其韻一以陸法言《切韻》為準,雖有獨用、同用之注,而其分部未嘗改也;至宋景祐之際,微 有更易;理宗末年,平水劉淵始並二百六韻為一百七;元黃公紹作《韻會》因之,以迄於今。於是宋韻行而唐韻亡,為音學之再變。世日遠而傳日訛,此道之亡,蓋 二千有餘歲矣。」29又說:「夫子有言:『齊一變至於魯,魯一變至於道。』今之《廣韻》,固宋時人所謂菟園之冊,家傳而戶習者也。自劉淵韻行,而此書幾於 不存。今使學者睹是書,而曰:自齊、梁以來,周顒、沈約諸人相傳之韻固如是也,則俗韻不攻而自絀。所謂『一變而至於魯』也。又從是而進之五經三代之書,而 知秦漢以下至於齊梁歷代遷流之失,而三百五篇之詩,可弦而歌之矣。所謂『一變而至於道』也。」30
亭林通過對古今韻例的深入考察,在陳第等人的基礎上,更加深入地探索了古代音韻的源流,把今古語音 變遷的脈絡闡明得更加明晰了。他關於語音演變的觀點,對後世學者研究漢語語音發展史,從思想到方法都有重大的啟示作用。亭林的缺陷是,他沒有把語音隨時 間、地點而發生變化的觀點貫徹到底,例如,他認為在《詩經》及其以前的時代,「上自〈商頌〉,下逮〈陳靈〉,以十五國之遠,千數百年之久,而其音未嘗有 異。帝舜之歌,皋陶之賡,箕子之陳,文王周公之繫無弗同者。」31這顯然是與音變論的觀點自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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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亭林文集》卷二,〈音學五書序〉。30《亭林文集》卷四,〈答李子德書〉。31《亭林文集》卷二,〈音學五書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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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離析古韻部類
古韻分部問題是古韻學研究的一個重要內容。古代韻書保存到今天還完整無缺的,以《廣韻》為最早,它 是宋代陳彭年等人在隋代陸法言所修《切韻》、唐代孫愐所修《唐韻》的基礎上,加以增廣重修而成的,成書于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一○○八年)。《廣韻》分韻 為二百零六部,只是反映了六朝唐宋人用韻的部類,而比古韻部類要多出許多。因為遠古時,特別是周秦古書的用韻,是很寬泛的,因而古韻部類必然很簡少。於 是,有的學者便試圖把《廣韻》的二百零六部進行歸併,以求合古人所用之韻,這就是古韻分部問題。最早對這個問題進行研究的,是宋代的鄭庠。鄭氏作《古音 辨》,明確地分古韻為八部。但他只就各韻之間的相通來歸併,且入聲仍配陽聲,一依韻書之舊,未能擺脫唐宋韻書的影響。
研究古韻分部,須要解決好有兩個重要問題:首先,由於《廣韻》的二百零六部,兼包平、上、去、入四 聲,四聲雖調不同而韻則一貫,所以可拿平聲代表上、去、入聲,但是《廣韻》平聲仍有五十七部,究竟歸併到怎樣的程度,才和古代用韻的實際情況相符合?這是 一個問題。其次,《廣韻》平聲有五十七部,而入聲只得三十四韻,兩者對照起來,便有二十二韻只有平、上、去聲而無入聲。究竟這些入聲韻應該怎樣分配到那些 平聲韻才算妥當?這是第二個問題。亭林所分古韻部類所以不同於前人的地方,以及後來諸家所以不同於顧氏的地方,其爭論焦點,便集中在這兩個問題上面。
從前人們研究古韻的方法,主要是依據古代韻文的押韻來推斷古音。亭林則進一步創造出依據諧聲離析中古音系以探求古韻系統的方法。在他之前,人們只知道根據諧聲去考求個別字的古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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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亭林則根據《詩》、《易》的韻文,結合《說文》的諧聲系統,對中古音系進行了大膽的離析和綜合。這 種離析法在《唐韻正》中曾多次使用。例如,「五支」的「衰」字下注:「以上字當與六脂、七之通為一韻。凡從之、從氏、從是、從兒、從此、從卑、從虒、從 爾、從知、從危之屬,皆入此。」《古音表》在五支所列舉的「支……衰」等字之後說:「凡所不載者,即案文字偏旁以類求之。」所謂「案文字偏旁以類求之」, 就是依據諧聲系統進行離析。亭林運用這種方法,對《廣韻》原有的韻部之間的相承相配關係進行了調整和歸併。例如,他把支韻字一半歸入脂之,一半歸入歌戈; 把猶韻字一半歸入脂之,一半歸入蕭宵;把麻韻字一半歸入魚虞,一半歸入歌戈;把庚韻字一半歸入陽唐,一半入耕清,等等。後來,江永、段玉裁等人步其踵武, 擘析更精,成就更大,而亭林啟牖之功誠不可沒。
在入聲的分配上,亭林也有較獨特的創見。原來在《廣韻》裏,入聲韻都與陽聲韻相承,如「平聲一東二 冬、入聲一屋二沃」,即以入聲的「屋」承陽聲的「東」,以入聲的「沃」承陽聲的「冬」,而陰聲韻則一律無入聲。亭林把以《詩經》為代表的上古音與以《廣 韻》為代表的中古音進行了比較研究,發現在上古音中,情況並不與此相同。他說:「韻書之序:平聲一『東』、二『冬』,入聲一『屋』、二『沃』,若將以 『屋』承『東』,以『沃』承『冬』者,久仍其誤而莫察也。『屋』之平聲為『烏』,故〈小戎〉以韻『驅』、『馵』,不協於『東』、『董』、『送』可知也。 『沃』之平聲為『夭』,故〈揚之水〉以韻『鑿』、『襮』、『樂』,不協於『冬』、『腫』、『宋』可知也。『術』轉去而音『遂』,故〈月令〉有『審端徑術』 之文。『曷』轉去而音『害』,故《孟子》有『時日害喪』之引。『質』為『傳質為臣』之『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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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 為『尚寐無覺』之『覺』。『沒』音『妹』也,見於子產之書。『燭』音『主』也,著于孝武之紀。此 皆載之經傳,章章著明者,至其韻中之字,隨部而誤者十之八,以古人兩部混並為一而誤者十之二。是以審音之士談及入聲便茫然不解,而以意為之,遂不勝其舛互 矣。茲既本之五經,參之傳記,而亦略取《說文》形聲之指,不惟通其本音,而又可轉之于平上去。三代之音久絕而復存,其必自今日始乎。」32由於上述 「驅」、「鑿」之類皆為陰聲韻字,這就表明,在上古音裏,入聲韻並不與陽聲韻相配,而是與陰聲韻相配。亭林進一步從《詩》韻中的入聲跟平、上、去聲合用的 情況、經傳異文的通轉、前人的音讀以及《說文》的諧聲等材料,確定屬於《廣韻》的陽聲韻,只有「侵」、「覃」以下九韻有入聲,其他各韻均無入聲;屬於《廣 韻》的陰聲韻,除「歌」、「戈」、「麻」三韻舊無入聲外,其他各部都各有相承的入聲。亭林此論,證據確鑿,為前人所未道,後來研究古韻的人都以此為準。由 於發現了入聲分配系統和陰聲的關係,亭林對古韻分部有了更為明確的認識。
亭林通過離析《廣韻》部類,並對《廣韻》原有入聲分配系統進行了重新安排,進一步撰成《古音表》。通過這個表,他在鄭庠所分古韻六部的基礎上,綜合貫串,分別同異,把《廣韻》的二百零六韻歸併成了十個韻部。顧氏所分古韻十部和顧、鄭兩家分部異同,可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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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音學五書》〈音論‧卷中,近代入聲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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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顧兩家分部對照表33
【見原文】
由上表看來,兩家不同的地方,在於顧氏將鄭氏的第一部離析成了四部,又將鄭氏的第三部分離析成了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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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此表參梁啟超《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和張舜徽《顧亭林學記》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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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入聲的分配,兩家幾乎完全相反,除鄭氏第六部與顧氏第十部相同外,鄭氏第一、第四兩部有入聲,顧氏無;鄭氏第二、第三、第五部無入聲,顧氏則有。總的說來,顧氏在分部方面,較鄭氏更加細密了。
亭林古韻十部說的提出,對古音學的研究具有開創性的意義。它破天荒地把一幅雖不十分精密但卻具有相 當合理性的上古韻母系統的輪廓描繪出來,使人們對古韻系統的認識第一次達到了相當清晰的程度,給古音學的進一步研究指明了方向。直到現在,人們在劃分上古 韻類時還不能超越亭林的方法。因此,亭林把《古音表》看作他的「自作」,筆下頗有自豪感。但亭林的《古音表》分部仍不夠精細,並且還存在著一些錯誤。例 如,他在改變入聲相承相配的關係時,沒有完全依據音的開合弇侈,以致把有些韻部亂行分配,配得不倫不類。因此,後來江永批評他「考古之功多,審音之功 淺」,34也確是事實。這部是由於他在某些方面的研究還不夠深入而造成的。
二、文字發凡
亭林的古韻研究,繼往開來,自成一家,被尊為清代音韻學之鼻祖。其對於文字之研究,雖無專著論之,然亦十分重視。
亭林認為,通小學、識文字乃習《五經》、明典籍之基礎。他說:「古之教人必先小學,小學之書,聲音、文字是也。《顏氏家訓》曰:『夫文字者,墳籍根本。世之學徒多不曉字,讀《五經》者,是徐邈而非許慎;習賦誦者,信褚詮而忽呂忱;明《史記》者,專皮、鄒而廢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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籀;學《漢書》者,悅應、蘇而略《蒼》、《雅》。不知書音是其枝葉,小學乃其宗系。』吾有取乎其言。」35
亭林研究文字,一本其通徑致用之治學宗旨。他認為,小學不惟可以明經,且亦有益於教化。他說:「蓋 小學之書,自古有之。李斯以下,號為《三蒼》,而〈急就篇〉最行於世。自南北朝以前,初學之童子無不習之。……蓋吾讀史游《急就篇》,博之於名物制度,浩 賾而不可窮,而其末歸於『漢地廣大,萬方來朝,中國安寧,百姓承德。』……夫小學,固六經之先也,使人讀之而知尊君親上之義,則必自童子始。」36
他在《日知錄》中,對「文」、「字」二名及其衍變進行了考察,指出,三代以上言「文」不言「字」, 以「文」為「字」始於《史記》。他說:「春秋以上言文不言字,如《左博》『于文止戈為武』,『故文反正為乏』,『于文皿蟲為蠱』,及《論語》『史闕文』, 《中庸》『書同文』之類,並不言字。《易》:『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詩》:『牛羊腓字之。』《左傳》:『其僚無子,使字敬叔。』皆訓為乳。《書‧康 誥》:『于父不能字厥子。』《左傳》:『樂王鮒,字而敬,小事大,大字小。』亦取愛養之義。唯《儀禮‧士冠禮》『賓字之』,《禮記‧郊特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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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江永《古韻標準》,〈例言〉。35《日知錄》卷四,〈昌〉。36《亭林文集》卷二,〈呂氏千字文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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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 而字之,敬其名也』,與文字之義稍近,亦未嘗謂文為字也。以文為字乃始於《史記》。秦始皇琅邪台石 刻曰:『書同文字。』《說文》序云:『依類象形,謂之文;形聲相益,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孳乳而生。』《周禮》:『外史掌達書名于四方。』注云: 『古曰名,今曰字。』《儀禮‧聘禮》注云:『名,書文也,今謂之字。』此則字之名自秦而立,自漢而顯也與?許氏《說文》序:『此十四篇,五百四十部,九千 三百五十三文,解說凡十三萬三千四百四十一字。』以篆書謂之文,隸書謂之字。張輯《上博雅表》:『凡萬八千一百五十文。』唐玄度《九經字樣》序:『凡七十 六部,四百廿一文。』則通謂之文。三代以上,言文不言字。李斯、程邈出,文降而為字矣。」37
他在《日知錄之餘》中,又考察了文字學發展的源流。他引晉衛恒〈四體書勢序〉之言說:「昔在黃帝, 創制造物,有沮誦、倉頡者,始作書契,以代結繩,蓋觀鳥迹以興思也。因而遂滋,則謂之字。有六義焉:一曰指事,『上』、『下』是也;二曰象形,『日』、 『月』是也;三曰形聲,『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武』、『信』是也;五曰轉注,『老』、『考』是也;六曰假借,『令』、『長』是也。夫指事者,在 上為『上』,在下為『下』也。象形者,『日』滿『月』虧,效其形也。形聲者,以類為形,配以聲也。會意者,止戈為『武』,人言為『信』也。轉注者,以 『老』為『考』也。假借者,數言同字,其聲雖異,其意一也。自黃帝至三代,其文不改。及秦用篆書,焚燒先典,而古文絕矣。漢武帝時,魯共王壞孔子宅,得 《尚書》、《春秋》、《論語》、《孝經》,時人已不復知有古文,謂之『科斗書』。漢世秘藏,希得見之。魏初,傳古文者,出於邯鄆淳。恒祖敬侯,寫淳《尚 書》,後以示淳,而淳不別。至正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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