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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February 1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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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詩「熟精文選理」「理」字說真按:真按:翁方綱的理 真按:翁方綱的肌理說 翁方綱與杜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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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宋人嚴儀卿以禪喻詩,真按:嚴羽 近日新城王氏宗之,真按:王士禛與嚴羽 於是有不涉理路之說。而獨無以處夫少陵「熟精文選理」之「理」字,且有以宋詩近於道學者為宋詩病因。而上下古今之詩以其凡涉於理路者皆為詩之病,僅僅不敢以此為少陵病耳。然則孰是而孰非耶?曰皆是也。客曰:然則白沙、真按:陳獻章 定山之宗擊壤也,真按:莊▼上日下永▲-定山先生集 辛德勇. 真按:陳獻章與邵雍 詩之正則耶?曰非也。少陵所謂理者,非夫擊壤之流為白沙、定山者也。客曰:理有二歟?曰理安得有二哉真按:真按:翁方綱的肌理說 翁方綱的理 ?顧所見何如耳。杜之言理也,蓋根極於六經矣。曰「斯文憂患餘,聖哲垂彖繫」,真按:杜甫〈早行〉. 《易》之理也;曰「舜舉十六相,身尊道何高」,《書》之理也;曰「春官驗討論」,《禮》之理也;曰「天王狩太白」,《春秋》之理也。其他推闡事變、究極物則者,蓋不可以指屈。則夫大輅椎輪之旨,沿波而討原者,非杜莫能證明也真按:翁方綱與杜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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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則何以別夫擊壤之開陳、莊者歟真按:陳獻章、莊▼上日下永▲ ?曰理之中通也而理不外露,故俟讀者而後知之云爾。若白沙、定山之為擊壤派也,則直言理耳;非詩之言理也。真按:翁方綱的作詩方法論 真按:翁方綱的詩學 真按:翁方綱的文學批評 故曰「如玉如瑩,爰變丹青」,真按:揚子法言語. 此善言文理者也。理者治玉也,字从玉从里聲。其在於人則肌理也,其在於樂則條理也。真按:翁方綱的肌理說 真按:翁方綱的理 《易》曰「君子以言有物」,真按:瀚典/十三經注(一八一五年阮元刻本)/周易/卷四/家人 - 89 -. 理之本也;又曰「言有序」,真按:瀚典/十三經注(一八一五年阮元刻本)/周易/卷五/ - 116 -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 理之經也。天下未有舍理而言文者。真按:翁方綱的文學思想 真按:翁方綱的文論 蕭氏之為選也,真按:蕭統 真按:昭明文選 首原夫「孝敬之準式真按:國:準式 注音一式 ㄓㄨㄣˇ ㄕˋ 通用拼音 jh n sh 注音二式 ju n sh 標凖、法則。如:「這是生活的準式。」亦作「准式」、「準則」。 准式 注音一式 ㄓㄨㄣˇ ㄕˋ 1.標準、法則。南朝梁˙蕭統˙文選序:「若夫姬公之籍,孔父之書,與日月俱懸,鬼神爭奧,孝敬之准式,人倫之師友。」亦作「準式」、「準則」。 2.依照標準法式。唐˙孫逖˙立忠王為皇太子制:「可立為皇太子,仍取來月內擇日冊命,所司准式,主者施行。」 詞目 【准式】 注音一式 ㄓㄨㄣˇ ㄕˋ 注釋 1.標準、法則。南朝梁˙蕭統˙文選序:若夫姬公之籍,孔父之書,與日月俱懸,鬼 神爭奧,孝敬之准式,人倫之師友。亦作準式、準則。2.依照標準法式。唐˙孫逖˙立忠王為皇太子制:可立為皇太子,仍取來月內擇日冊 命,所司准式,主者施行。 資料來源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教育部 版權所有)詞:【準式】1.標准,准則。 顧炎武 《日知錄‧封國》:“ 時封國,大小之名,皆有準式。”2.作為標准模式。《明史‧周忱傳》:“又請敕工部頒鐵斛,下諸縣準式,革糧長之大入小出者。”【准式】1.標准;楷模。 南朝 鮑照 《論國制啟》:“當今世問政睦,藩國相望,君舉必書,動成准式。” 南朝 蕭統 《<文選>序》:“若夫 姬公 之籍, 孔父 之書,與日月俱懸,鬼神爭奧,孝敬之准式,人倫之師友。”2.依照准則或樣式。 孫逖 《立忠王為皇太子制》:“宜膺擇嗣之舉,俾受昇儲之命,可立為皇太子,仍取來月內擇日冊命,所司准式主者施行。” 潘榮陛 《帝京歲時紀勝‧九月‧登高》:“考 真覺寺 建於 明成祖 ,因番僧 版的達 入貢金佛五軀、金剛寶座規式,封以國師,賜居此寺。 憲宗 九年,准式建寶座,累石臺高五丈,藏級於壁,蝸旋而上。” 人倫之師友」,所謂「事出於沉思」者,惟杜詩之真實足以當之;而或僅以藻繢目之,不亦誣乎?真按:翁方綱對純文學的看法 真按:翁方綱的實用傾向 真按:昭明文選與純文學 自王新城究論唐賢三昧之所以然,真按:王士禛 學者漸由是得詩之正脈,而未免岐視「理」與「詞」為二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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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不善學者之過也。真按:翁方綱的創作方法論-要善學. 而矯之者又或直以理路為詩,遂蹈白沙、定山一派,致啟詩人之訾謷真按:國無.詞:【訾謷】亦作“訾嗷”。攻訐詆毀。 韓愈 《蘭田縣丞廳壁記》:“諺數慢,必曰丞,至以相訾謷。” 宋濂 《金華安化院記》:“禪則直究心源,以文句為支離;教則循序進修,以觀空為虛妄,互相訾嗷,去道逾遠。” 李慈銘 《越縵堂讀書記‧語言文字‧<說文群經正字>》:“後人訾謷《說文》者,徒見其妄庸矣。” 無名氏 《論戲劇彈詞之有關於地方自治》:“職是之故,興一政,而恐四鄉父老之不吾從也,則勸其觀新戲;創一法,而恐三村學究之訾嗷吾也,則勸其聽新書。” 則又不足以發明六藝之奧,而徒事於紛爭疑惑,皆所謂泥者也。必知此義,然後見少陵之貫徹上下,無所不該。真按:杜甫詩的成就 真按:翁方綱與杜甫 學者稍偏於一隅則皆不得其正,豈可以矜心躁氣求之哉?但憾不能「熟精」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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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詩「雅麗理訓誥」「理」字說真按:真按:韓愈〈薦士〉. 真按:翁方綱與韓愈 真按:翁方綱的肌理說 翁方綱的理

近有疑此篇「理」字者,故不得不為之說。曰:理者,綜理也,經理也,條理也。《尚書》之文,直陳其事而詩以理之也。直陳其事者,非直言之所能理,故必雅麗而後能理之。雅,正也;麗,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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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子又謂「詩正而葩」者是也。凡治國家者謂之理,治樂者謂之理,治玉者謂之理,治絲者謂之理。故曰「國史明乎得失之迹」,真按:詩序. 得與失皆理也。又曰:「以一國之事繫一人之本謂之風;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風,謂之雅。」「頌者美盛德之形容。真按:詩序. 」「形」與「繫」皆理也。又曰風雅頌為三經,賦比興為三緯,經與緯皆理也。理之義備矣哉。真按:翁方綱的理 然則訓誥者聖王之作也,理則孰理之歟?曰作是詩者不知也,及其成也自然有以理之。真按:翁方綱的作詩方法論 此下句曰「曾經聖人手,議論安敢到」,真按:韓愈《薦士》. 此即理字自注也。理者聖人理之而已矣。凡物不得其理則借議論以發之;得其理則和矣,豈議論所能到哉?至於不涉議論而理字之渾然天成,不待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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