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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May 1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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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皇帝認為只有這樣,七閣藏書才能「廣為傳播,俾茹古者得睹生平未見之書,互為鈔錄,傳之日久,使石渠天祿之藏,無不家弦戶誦,益昭右文稽古,嘉惠士子盛事。」⑰。

  寬借書之禁,直接促進了江南文化的發展,時人稱頌為「四庫縹緗,津逮末學,琅嬛福地,遍及東南」⑱。道光年間浙江藏書家錢熙祚刻印的《守山閣叢書》,便是從文瀾閣藏《四庫全書》中抄得的珍秘稀見之書;現泰州市圖書館收藏的五冊南三閣《全書》零本,恐怕即是當年士子領出傳寫的幸存,這也是開放江南三閣所意想不到的積極後果。真按:文宗閣四庫全書之存佚 真按:文匯閣四庫全書之存佚 真按:文瀾閣四庫全書之存佚

  七閣的主要職官由當時朝廷重臣和翰苑文士擔任,如文淵閣於乾隆四十一年建成後,即於六月初設官兼掌:「文淵閣領閣事三人,掌典綜冊府由大學士真按:斷句不當!-當作掌典綜冊府,由大學士! 協辦大學士、掌院學士兼充;直閣事六人,掌典守厘輯真按:疑為掌典守釐輯繁簡錯亂者. 由 內閣學士、少詹事、講讀學士兼充;校理十有六人,掌注冊點驗,由庶子、講、讀、編、檢兼充;檢閱八人,由內閣中書派充;內務府司員、筆帖式各四人,由提舉 閣事大臣奏充。」⑲由這些官員負責閣書的日常管理,注冊點驗和按時晾曬。七閣全部建成後,改由專人專司其職,內務府提舉閣事,建立起了一個較為完備的管理 機構。為方便查檢翻閱,七閣內還另外繪制了《四庫全書排架圖》,具體標明《全書》及其它藏書的排架位置。

  江南三閣因開放藏書,對閱覽的管理,乾隆皇帝有更為明確的說明

⑰ 《四庫全書總目》卷首,「乾隆五十五年六月初一日上諭」。

⑱ 《兩浙鹽法志‧文瀾閣圖說》,卷二。

⑲ 《清史稿》卷115,職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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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書本有《總目》,易於檢查,祇須派委妥員董司其事,設立收發檔案,登注明晰,並曉諭借鈔士子加意珍惜,毋致遺失污損,俾藝林多士均得殫見洽聞,以副朕 樂育人才、稽古右文之至意。」⑳。三閣的職官由地方官員充任,如文匯閣即交由兩淮鹽運使經管,每年派給閣中十幾位地方紳士,負責閣書的曝曬檢查以及借閱管 理,再另設典書官一名,專司校勘之役。歷任典書官中最著名的是有「通儒」之稱的學者汪中。汪中字容甫,江都人。長於經史之學。在校勘三閣藏書期間,他遍閱 閣中秘籍,記下20餘萬字的校書札記,同時還「欲以書之無刻本或有刻本而難獲者,以漸梓刻」,可惜的是汪中「未果行而死」。

   中國古代的皇家藏書樓無一不是以典藏為能事,以保藏為首善,而清代的江南三閣明 確了與內廷四閣不同的藏書管理方式,向普通士子學人開放藏書,從而使藏書復歸到「藏以致用」的本來意義,順應了學術發展的需要,這對於中國古代官私藏書一 貫的「秘不示人」、「寧飽蠹魚」無疑是一大進步。十八世紀的中國曾被外國學者贊許為全世界最文明、管理得最好的國家之一,四庫七閣作為當時的國家藏書,與 同時代歐洲最大、也是最著名的法國皇家圖書館相比亦是毫不遜色。皇家圖書館的極大發展也是在路易十四在位的54年,這一時期法國國力強大,文化昌盛,皇家藏書因呈繳本制度的保證,到十八世紀末藏書達到15.7萬冊。然而這座宏大的圖書館仍然保持著濃厚的皇家博物館和陳列館的色彩,並且從不對民眾開放,直到1789年的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後,才使它得以根本性地改變。從這一點上講,清代四庫七閣藏書公開利用的思想和做法更有價值

⑳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乾隆四十九年二月二十一日上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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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諸如開放管理制度、閣書校勘、目錄編制等方面比歐美皇家藏書更為完善。真批:本以為本篇將是深廣皆具的,不意都點到為止.廣且有餘,深卻無.

  《四庫全書》的編纂和四庫七閣的建立是中國文化史、乃至世界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其意義深遠影響至今,尤其對中國近代圖書館的產生、演變及發展成熟有直接關聯,諸多問題尚有待於進行更為深入地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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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本《直齋書錄解題》館臣案語研究——以《解題》經錄之部館臣案語為限

何廣棪*

一、前言

   晁公武撰《郡齋讀書志》,陳振孫撰《直齋書錄解題》,二書同被後世所推重,譽之 為有宋目錄著作之雙璧。清代乾隆間,紀昀撰《四庫全書總目》,對《解題》尤讚揚不絕,以為「古書之不傳於今者,得藉是以求其崖略;其傳於今者,得藉是以辨 其真偽,核其異同,亦考證之所必資,不可廢也」。①蓋《解題》一書,為用至宏,有助於輯佚、辨偽與考證,故紀氏所評,良非虛譽也。

  余近數年來頗致力於陳振孫及其《解題》之研究,已出版有《陳振孫之生平及其著述研究》、②《陳振孫之經學及其〈直齋書錄解題〉經錄考證》兩書

* 華梵大學東方人文思想研究所教授

①見《四庫全書總目》卷八十五《史部》四十一《目錄類》一。

②民國八十二年十月初版,文史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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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又絡繹撰就《陳振孫之史學及其〈直齋書錄解題〉史錄考證》及《陳振孫之子學及其〈直齋書錄解題〉子錄考證》,④目前所進行者即為《陳振孫之文學及其〈直齋書錄解題〉集錄考證》,⑤此書亦希能於年內完成。

   余撰《陳振孫之生平及其著述研究》一書時,曾就《解題》之版本作頗深入而全面之 探討與考證。大抵《解題》除直齋所撰之底本外,另有傳鈔本、批注本、舊鈔本、刊本、輯本、鉛印本、影印本、校本、重輯本、點校本及余所撰之考證本。⑥至 《四庫全書》本《直齋書錄解題》乃屬輯本之《解題》,蓋乾隆間修《四庫全書》,館臣以為此書久佚,遂就《永樂大典》輯出,初刊於《武英殿聚珍板叢書》,後 即收入《四庫全書》中。《解題》原本五十六卷、五十三類,清人盧文弨撰有《直齋書錄解題新定目錄》,⑦於此事考證詳明,讀之當可曉悉《解題》原本分卷、分 類之實況

③國科會八十四年度專題計畫,NSC84—2411—H211001。民國八十六年三月十五日初版,里仁書局。

④國科會八十五年度、八十六年度專題計畫,計畫編號:NSC85—2475H111002NSC86—2417H211—001

⑤國科會八十七年度專題計畫,計畫編號:NSC87-2411—H211002

⑥ 請參考拙著《陳振孫之生平及其著述研究》第五章《陳振孫之主要著作〈直齋書錄解題〉》第四節《直齋書錄解題之版本》。頁三九五一五一七。

⑦  盧文弨《直齋書錄解題新定目錄》載:「卷一《易類》、卷二《書類》、卷三《詩 類》、卷四《禮類》、卷五《春秋類》、卷六《孝經類》、卷七《語孟類》、卷八《經解類》、卷九《讖緯類》、卷十《小學類》、卷十一《正史類》、卷十二《別 史類》、卷十三《編年類》、卷十四《起居注類》、卷十五《詔令類》、卷十六《偽史類》、卷十七《雜史類》、卷十八《典故類》、卷十九《職官類》、卷二十 《禮注類》、卷二十一《時令類》、卷二十二《傳記類》、卷二十三《法令類》、卷二十四《譜牒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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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本《解題》則分二十二卷、五十三類,⑧其卷數雖似較原本少三十四卷,其實內容無甚相異,二者僅分卷有所不同耳。

卷 二十五《目錄類》、卷二十六《地理類》、卷二十七《儒家類》、卷二十八《道家 類》、卷二十九《法家類》、卷三十《名家類》、卷三十一《墨家類》、卷三十二《縱橫家類》、卷三十三《農家類》、卷三十四《雜家類》、卷三十五《小說家 類》、卷三十六《神仙類》、卷三十七《釋氏類》、卷三十八《兵書類》、卷三十九《曆家類》、廣棪案:《四庫》本作《曆象類》。卷四十《陰陽家類》、卷四十 一《卜筮類》、卷四十二《形法類》、卷四十三《醫書類》、卷四十四《音樂類》、卷四十五《雜藝類》、卷四十六《類書類》、卷四十七《楚辭類》、卷四十八 《別集類》上、卷四十九《別集類》中、卷五十《別集類》下、卷五十一《詩集類》上、卷五十二《詩集類》下、卷五十三《總集類》、卷五十四《章奏類》、卷五 十五《歌詞類》、卷五十六《文史類》。右《目錄》依元本定,杭東里人盧文弨校錄於鍾山書院。」案:其後盧氏又於《新定目錄》「卷二十八」旁寫「三十六」, 「卷二十九」旁寫「二十八」,「卷三十」旁寫「二十九」,「卷三十一」旁寫「三十」,「卷三十二」旁寫「三十一」,「卷三十三」旁寫「三十二」,「卷三十 四」旁寫「三十三」,「卷三十五」旁寫「三十四」,「卷三十六」旁寫「三十七」,「卷三十七」旁寫「三十五」。校注曰:「《神仙類》中有陳氏語云:『各已 見《釋氏》、《道家類》。』則知其序當如此也。」又案:盧氏於《新定目錄》「《總集類》」上注:「鈔本誤置《別集》之前,元本係在《詩集》後。」

⑧ 《四庫》本《解題》之分卷、分類情況為:卷一《易類》,卷二《書類》、《詩類》、 《禮類》,卷三《春秋類》、《孝經類》、《語孟類》、《讖緯類》、《經解類》、《小學類》,卷四《正史類》、《別史類》、《編年類》、《起居注類》,卷五 《詔令類》、《偽史類》、《雜史類》、《典故類》,卷六《職官類》、《禮注類》、《時令類》,卷七《傳記類》、《法令類》,卷八《譜牒類》、《目錄類》、 《地理類》,卷九《儒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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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庫全書》本《解題》各條之下,間見館臣撰寫之案語。此等案語,有見解精闢,考證縝密者,亦有舛誤顯明或未盡周延,而有待後人糾正者。本論文撰作之目 的,除擬揭示館臣撰作案語之義例外,亦擬舉例介紹其所撰之案語,就其中見解精闢、考證縝密者加以肯定,亦就其明顯訛謬及闡說未盡周延者,予以辨證。惟囿於 篇幅,凡所揭示,介紹及辨證,均不得不以《解題》經錄之案語為限。至輯錄《解題》及撰寫案語之館臣為誰?歷來利用《四庫》本《解題》以研治學術者,均甚少 留意及此問題,本論文亦欲一併考證說明之。真批:要是當初能一一註明,不是省得後人紛紜了麼唉.

二、《四庫》館臣撰作《解題》案語之義例

   《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以輯錄《解題》,因所輯得之本常有著錄書名、篇目、 卷數而與其他史志、目錄書籍所著錄者有所異同,且所著錄之內容亦常有脫略、錯衍等情狀,故館臣每於相關之條目之下,徵引資料以為考異或校補,且亦有訂正 《解題》著錄之訛誤。至其所徵引之資料及所徵引之次數,余嘗就《解題》經錄之部略作統計,共計為:

《道家類》,卷十《法家類》、《名家類》、《墨家類》、《縱橫家類》、《農家類》、《雜家類》、卷十一《小說家類》、《神仙類》、《釋氏類》、《兵書類》、《曆象類》、廣棪案:盧文弨《直齋書錄解題新定目錄》本作《曆家類》。《陰 陽家類》、《卜筮類》、《形法類》,卷十三《醫書類》,卷十四《音樂類》、《雜藝類》、《類書類》,卷十五《楚辭類》、《總集類》,卷十六《別集類》上, 卷十七《別集類》中,卷十八《別集類》下,卷十九《詩集類)上,卷二十《詩集類》下,卷二十一《歌詞類》,卷二十二《章奏類》、《文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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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舊唐書‧經籍志》一次。

 二、《兩朝國史藝文志》一次。

 三、《新唐書‧藝文志》四次。

 四、朱子曰二次。

 五、鄭樵《通志》五次。

 六、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六次。

 七、趙希弁《讀書附志》一次。

 八、馬端臨《文獻通考》二十八次。

 九、《宋史》二次。

 十、《宋史‧藝文志》三十次。

 十一、朱彝尊《王氏詩總聞序》一次。

 其中以《宋志》及《通考》二書徵引次數最多。惟亦有已出案語而未注明所據之資料者,凡六次。總上約略計算,則共徵引資料十一種,八十一次。

  《四庫》館臣徵引上述資料以撰作案語,其義例約有下列四類: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義例】 注音一式 |ˋ ㄌ|ˋ 解釋:著書的主旨和體例。魏書˙卷八十四˙儒林傳˙張吾貴傳:義例無窮,皆多新異。

㈠考訂所著錄書籍卷數及書名之異同

   館臣於《解題》經錄之部所撰案語,以考訂所著錄書籍卷數異同為最多,凡十四條。 如《易類》「《周易正義》十三卷」條,所撰案語曰:「《舊唐書‧經籍志》作十六卷,《唐書‧藝文志》作十四卷。」同類「《周易口義》十三卷」條,案語曰: 「《文獻通考》作《易傳》十卷,《宋史》作《易解》十二卷,鄭樵《通志》作《口義》十二卷。」又如《詩類》「《新經詩義》三十卷」條,真批:此亦有效經義考之故步者也. 案語曰:「《宋史‧藝文志》作二十卷。」又《春秋類》「《國語》二十一卷」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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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語曰:「晁公武《讀書志》云:『班固《藝文志》:《國語》二十一篇。《隋志》二十二卷,《唐志》二十一卷。今書篇次與《漢志》同,蓋歷代儒者析簡併篇,互有損益,不足疑也。』」是館臣徵引《舊唐志》、《新唐志》,暨《郡齋讀書志》、《通志》、《通考》、《宋史》、《宋志》諸書,真按:宋史宋志(宋史藝文志)還不是同一書,何必再析? 以考訂《解題》所著錄書籍卷數與其他史志、目錄書籍著錄之異同,而其中「《周易口義》十三卷」條,更考及書名之異同也。

   至館臣案語考訂及書名異同者,尚見《易類》「《京房易傳》三卷、《積算雜占條 例》一卷」條,該條案語曰:「晁公武曰:『《隋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志》亦作京氏《章句》十卷,而《占候》存者三種、 三十三卷。《章句》既亡,今所傳者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所謂《積算易傳》,疑即《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 疑即《隋》、《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此本篇目與晁《志》異。」館臣此條正徵引《郡齋讀書志》以考書名之異同。其謂《京房易傳》即《積算易傳》, 疑即《隋》、《唐志》之《錯卦》;而《積算雜占條例》即《雜占條例法》,疑即《隋》、《唐志》著錄之《逆刺占災異》也。是則上述書籍多有同書而異名者。

㈡校補《永樂大典》本《解題》之脫略

   《四庫》本《解題》既就《永樂大典》輯錄而成,故凡《大典》本《解題》有所脫略 者,館臣皆撰作案語加以說明,並作校補。《四庫》本《解題》經錄之部,其館臣校補脫略之案語約十一條,其中有據《文獻通考》校補者,如《易類》「《易本 傳》三十三卷」條,於「如捨本卦而論他卦,及某卦從某卦來者皆所不取」句下,案語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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