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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此書目據陶湘輯《書目十三種‧武英殿聚珍版書目》略加改易編成。
二 乾隆三十八年武英殿最初雕板刻印的四種書籍,通常仍列入武英殿所刊《四庫全書》珍本秘籍之內,但為與其後使用聚珍版刊印的一百三十四種書籍相區別,一般稱之為“武英殿初刻本”。
三 嘉慶年間,武英殿續行使用聚珍版排印書籍,計有《乾隆八旬萬壽盛典》、《吏部則例》、《重舉千叟宴 詩》、《呂東萊大事記》(附通釋、解題)、《平苗紀略》、《畿輔安瀾志》、《續琉球國志略》、《西巡盛典》等若干種,行款各異,一般稱之為“聚珍版單行 本”,不計在《武英殿聚珍版叢書》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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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四庫全書》的補遺工作
第一節 空函書籍的辦理
在《四庫全書》編纂過程中,乾隆不斷下令臨時纂修各種書籍,並直接授意對某些書籍進行改纂增補,因 而,部分館臣在從事輯佚校勘的同時,也擔任一些書籍的纂修、增補工作。由於種種原因,不少書籍直至乾隆末年尚未完成,這就出現了四庫書成之後仍有部分空函 待補的現象。空函書籍的辦理,便成為《四庫全書》纂修工作的一個組成部分。
一、纂辦
各種書籍的增修、改纂,早在《四庫全書》開館不久就陸續開始,在長達二十多年的時間裡,纂修官遵照乾隆的諭令,先後對收入《四庫全書》的部分書籍作了改纂和增補,並新修了數十部書籍寫入《四庫全書》,大大增加了《四庫全書》內“敕撰本”的種類及數量。
(一)改纂增補
某些流傳舊書,或內容不夠賅備,或史實記載訛誤,存在著這樣那樣的不足。在乾隆看來,若將這些書籍原本不動地收入《四庫全書》,不免襲謬沿訛,難以信今傳後,便先後下令予以增補、改纂,認為這樣才能使之流傳久遠。如清初朱彝尊原撰《日下舊聞》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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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 採史乘,旁及稗官雜說,薈萃而成,視《帝京景物記略》、《燕都游覽志》諸編,較為賅備,數典者多 資之。第其書詳于考古,而略于核實,每有所稽,率難徵據”,乾隆很早就留意該書,意欲“詳加考證,別為定本”。而編纂《全書》,典籍薈萃,則為考證補訂提 供了極為有利的條件。因此,四庫開館伊始,乾隆就諭令四庫館總裁選派專人,“將朱彝尊原書所載各條逐一確核,凡方隅不符、記載失實,及承襲訛舛、遺漏未登 者,悉行分類臚載,編為《日下舊聞考》”,並指定于敏中“總其大成”①。於是,館內專立修書處,分派部分纂修官,對《日下舊聞》一書進行全面考核增補。原 書成於清代初年,所載京師五城及周圍各州縣轄地與當時的情形不盡相合,纂修官便“一一以新定界址為之移正”;原書所列古跡,“皆引據舊文,誇多務博,不能 實驗其有無,不免傳聞訛舛,彼此互歧”,纂修官也“一一履勘遺蹤,訂妄以存真,闕疑以傳信”②。在詳加考核的基礎上,纂修官還對原書門類作了調整,並新增 “苑囿”、“官署”二門,以便盡可能地反映京城的歷史、沿革及現實情形。為了做到記載翔實有據,修書處還行文各衙門,咨查它們各自“坐落方向、地名、房 間、規模、層數,及各司廳于何年月日興建,何年月日重行修造,及有無石刻、碑碣、古跡之處,並從前衙門名目,與今異同,或今有昔無,今無昔有,或增或減” 等有關情況③,藉以作為纂修的依據。經過數年的努力,《日下舊聞考》終於纂辦完竣,全書篇幅由原有的四十二卷猛增至一百六十卷
①《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乾隆三十八年六月十七日諭。
②《四庫全書總目》卷六八,《日下舊聞考》提要。
③《纂修四庫全書檔案史料》,乾隆三十九年六月纂修日下舊聞處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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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內容充實,資料豐富,而且編次合理,考證詳晰,成為總結、反映北京情形的最大、最完全的地方志專著。
增補而外,某些書籍的訛誤乖舛之處,也成為導致改纂的原因。如南宋葉隆禮奉敕原撰《契丹國志》,根 據司馬光《資治通鑑》、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洪皓《松漠紀聞》等史書、雜記的有關資料,“分條採摘,排比成編”,記載有遼一代事跡。四庫館臣於校勘繕 寫成書後,照例進呈。不料乾隆“披覽”之後,認為該書“體例混淆,書法訛舛,不一而足。如書既名《契丹國志》,自應以遼為主,乃卷首年譜既標太祖、太宗等 帝,而事實內或稱遼帝,或稱國主,豈非自亂其例?又是書既奉南宋孝宗敕撰,而評斷引宋臣胡安國語,稱為胡文定公,實失君臣之體。甚至大書遼帝紀元於上,而 於宋祖建隆等年號分注於下,尤為訛謬”①。特別是書內某些有乖“綱目大義”及綱常名教的議論,更使乾隆難以容忍。他諭令總纂紀昀等人將原書“重加釐正,改 纂成編”。纂修官遂“謹奉綸言,詳悉刊定,參考辨證,去偽存是”,並“仰稟睿裁,推厥指歸,具諸凡例”②,在對原書作了刪改之後,再經乾隆“欽定”,才錄 入《四庫全書》③。其他如明代商輅原撰《通鑑綱目續編》、乾隆初年敕撰《通鑑輯覽》等書,也或因訛誤,或由於未備,先後經乾隆下令予以改纂增補,有的原書 甚或遭到查禁。
(二)重改譯音
①《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乾隆四十六年十月十六日諭。
②文淵閣《四庫全書》,《欽定重訂契丹國志》卷首提要。
③ 按:文淵閣、文溯閣《四庫全書》於該書均題為《欽定重訂契丹國志》,但《四庫全書總目》著錄僅題《契丹國志》,提要內容也有所不同。真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與書前提要相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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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以少數民族入主中原,這種特殊的歷史條件,使得統治者不僅對明末清初時期大量具有民族思想和反 清意識的詩文著述十分忌諱,而且對中國歷史上有涉民族關係的史實記載也深為敏感。乾隆不滿於前代史書中有關少數民族人名、地名譯音大多“沿用鄙字”的現 象,特別是遼、金、元三史所載譯名,他更認為是“顛舛支離”,鄙俚不經,因而下令將《遼史》、《金史》、《元史》等史書中的人名、地名等有關譯音一律重加 改正,諸如把《遼史》中的族名“夷都袞”改為“伊特根”,地名“耶迷只”改為“尼瑪齊”;《金史》中的人名“禿罕”改為“圖罕”,官名“勃極烈”(一作 “勃堇”)改為“貝勒”;《元史》中的人名“兀都蠻”改為“諤都瑪勒”,部屬稱謂“斡脫”改為“鄂拓克”①,等等,並將改正後的譯音編成《遼金元三史國語 解》,作為範本,用以刊正宋明時期所有“人名、地名、官名、物名涉於三朝”的書籍②。就連歷經康雍二朝纂成,乾隆初年刊行的《明史》,乾隆也指責其書“於 元時人、地名對音訛舛,譯字鄙俚,尚沿舊時陋習,如‘圖’作為‘兔’之類,既於字義無當,而垂之史冊,殊不雅馴”,聲稱“今《遼》、《金》、《元史》已命 軍機大臣改正另刻,《明史》乃本朝撰定之書,豈轉可聽其訛謬”,下令“一併查改,以昭傳信”③。這樣,遼、金、元、明四朝史書的有關譯音均被納入了查改範圍。由於查改譯音的數量很大,這項工作最後並沒有全部做完,如《明史》的譯改只完成本紀部分,列傳譯改未畢,志表則尚未進行真按:乾隆諭旨並未被完全執行
①《遼金元三史國語解》。
②《四庫全書總目》卷四六,《欽定遼金元三史國語解》提要。
③《纂修四庫全書檔案史料》,乾隆四十年五月十八日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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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臨時新修
為了抬高《四庫全書》“欽定”的地位和身份,也出於種種政治上的需要,在全書編纂過程中,乾隆不斷下令臨時增修各種書籍,收入《四庫全書》。三十八年(1773年), 乾隆以本朝開國源流“事閱五朝,時逾十紀,舊臣之所誦說,故老之所歌吟,口耳相傳,或不能盡著于竹帛,而實錄、寶訓尊藏金匱,自史官載筆以外,非外廷所得 而窺”為由,特諭館臣撮述清朝自發祥至入關前的有關事跡,編成《皇清開國方略》三十二卷,以明“創業之艱難”②。四十五年(1780年), 乾隆考慮到“國初設官分職,不殊《周官》法制,及定鼎中原,參稽前代,不繁不簡,最為詳備”,這些職官典制雖一併“載在《大清會典》,本自秩然”,但其中 某些“古有今無”,或“古無今有”等因革損益之處,仍未能全部記錄下來,因此,有必要“備溯源流,明其利弊”。便諭令總纂官紀昀等人,“將本朝文武內外官 職、階級與歷代沿襲異同之處,詳稽正史,博參群籍,分晰序說,簡明精審,毋冗毋遺。其議政大臣、領侍衛內大臣、八旗都統、護軍統領、健銳、火器營、內務 府,并駐防將軍及新疆增置各官,亦一體詳晰考證,分門別類,纂成《歷代職官表》一書”,俟“欽定”後“列入《四庫全書》,刊布頒行,以昭中外一統、古今美 備之盛”,并使臣工百僚“各顧名思義,凜然於天工人代,兢兢業業,夙夜靖共,以庶幾克艱無曠之義”③。其他如鑑於“歷代建儲諸弊,及我朝家法相承,於立儲 一事之不可行
① 參見《明史本紀》,王頌蔚《明史考證攟逸》。
②《四庫全書總目》卷四七,《皇清開國方略》提要。
③《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乾隆四十五年九月十七日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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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令“將歷代冊立太子事跡有關鑑戒者,採輯成書”,編纂《古今儲貳金鑑》,“以昭殷鑒”①。又諭令館臣收集乾隆五十年(1785年) 舉辦千叟宴時臣下進獻的頌詩贊詞,編成《千叟宴詩》三十六卷,“錄入《四庫全書》,以昭久道化成之盛美”②,炫耀“太平至治”之“盛世”。凡此種種,再加 上清政府於各項武功告成之後照例編纂的各種方略、紀略,這類臨時增修的書籍,數量都比較可觀,並一直持續辦理到乾隆末年。
在上述各種書籍的纂辦過程中,乾隆的督責一直十分嚴厲。四十二年(1777年) 三月,總裁舒赫德奏報當時承辦未竣的十餘種書籍名目,請求“各派總裁專其成”③。乾隆立即批准,並親自指定有關人員負責纂修。為保證進度,乾隆還諭令軍機 大臣明確規定各書辦理期限,以便按卯進呈,“並將排定卯期知照稽察上諭處,以備查核。如有誤卯不進者,即由該處查參”。這種嚴立程限的辦法頗見成效,以往 “未定卯期以前,每年進呈之書,最多不過九十餘卷”,而立限以後,僅一年時間,進書已達三百四十餘卷,其中《臨清紀略》、《蒙古源流》、《通鑑輯覽》各書 已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日下舊聞考》、《國子監志》等書也可按期竣事,只有部分卷帙較多的書籍,如《大清一統志》、《音韻述微》、《熱河志》等,需“酌定 應展限期”④。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初,除“編纂未完留待插架”各書外
①《纂修四庫全書檔案史料》,乾隆四十八年十月十九日諭。
②《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九○,《欽定千叟宴詩》提要。
③《纂修四庫全書檔案史料》,乾隆四十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大學士舒赫德奏摺。
④《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乾隆四十三年三月一日軍機大臣奏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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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分《四庫全書》已繕校完畢,庋置文淵閣。這樣,盡快完成改纂、新修的各種書籍,就成了當務之急。據當時軍機大臣奉命檢查的結果,各書辦理情形如下:
纂辦全竣現在繕寫刊刻各書單
《皇輿西域志》、《西域同文志》、《熱河志》、《音韻述微》、《滿洲蒙古漢字三合切音清文鑑》、《平定兩金川方略》、《通鑑輯覽》、遼金元三史、《明史本紀》、《明紀綱目》、《續文獻通考》、《遼金元國語解》、《蒙古源流》、《勝朝殉節諸臣錄》
現在纂辦各書單
《開國方略》、《大清一統志》、《盛京通志》、《宗室王公表傳》、《滿洲源流考》、《蒙古王公表傳》、《日下舊聞考》、《續通典》、《續通志》、《職官表》、《蘭州紀略》、《契丹國志》、《明唐桂二王本末》
業經辦完寫入《四庫全書》各書單
《滿洲祭祀書》、《國子監志》、《臨清紀略》,已經武英殿刊竣①。
對其中尚未辦完的十餘種書籍,乾隆採取了嚴格的限期措施。先是諭令軍機大臣“每兩月查核奏聞一次”,繼而又下令“各該館纂修擬定各書完竣日期”。據當時所列清單,各書辦理情形及預定期限如下:
《大清一統志》,已進過二百九十七卷,未進約六十卷,計期於四十八年十二月完竣。
《盛京通志》,已進過三十卷,未進約七十卷,計期於四十八年七月完竣
①《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乾隆四十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軍機大臣奏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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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官表》,已進過十六卷,未進約五十卷,計期於四十八年十二月完竣。
《蘭州紀略》,已進過四卷,未進約十六卷,計期於四十八年八月完竣。真批:這裡似乎不用照抄全錄,有充篇幅不成,殆舉其大要而註明參引即可.
《日下舊聞考》,已進過一百六十六卷,未進約二十卷,計期於本年十二月完竣。
《明唐桂二王本末》,已辦竣,現在加案覆進,即送武英殿寫入《四庫全書》。
《契丹國志》,現在趕辦,擬於九月內全部進呈。
《滿洲源流考》,已進過十四卷,未進約七卷,計期於本年十二月完竣。
《續通志》,已進過二百七十八卷,未進約四百三十卷,計期於四十八年十二月完竣。
《皇朝通典》、《通志》,此二書甫經接辦,尚未進起,卷帙浩繁,約於五十二年夏季完竣。
《開國方略》,共三十二卷,現擬於十二月內進起,計期於四十八年四月完竣。
《宗室王公表傳》,共十卷,現擬於本年十月內進起,計期於四十八年五月完竣。
《蒙古王公表傳》,已進過四卷,未進約二十八卷,計期於四十八年十二月完竣①。
①《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乾隆四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軍機大臣奏摺及後附“各館現辦各書酌定完竣日期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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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這個清單可以看到,除《皇朝通典》、《皇朝通志》二書因情況特殊,預定纂辦時間較長外,其餘都定在當 年或次年陸續完成。就連考核增補《續通志》這樣的大部頭著述,尚有數百卷未及進行,也被定在乾隆四十八年底辦竣。期限如此迫促,纂修各官只得拼命趕辦,軍 機大臣也不敢懈怠,多次檢查各書進呈卷數及辦理情形,按時向乾隆奏報。至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 規定限滿時,原纂《滿洲源流考》、《日下舊聞考》、《契丹國志》、《明唐桂二王本末》、《蘭州紀略》以及新修《河源紀略》諸書均已辦理完竣,《盛京通 志》、《大清一統志》、《歷代職官表》、《蒙古王公表傳》各書因故准予寬延限期,只有《開國方略》、《宗室王公表傳》、《續通志》三書未能按時完成。為表 示獎懲有別,乾隆下令對按時完成修書任務的總載、纂修、謄錄等人予以議敘,將“逾限未經辦竣亦並未聲請展限”的總裁、纂修人員“交部照例議處”①,並責成 軍機大臣“嚴催各館,將逾限各書加緊趕辦,務期一律迅速完竣”②。乾隆五十年二月,軍機大臣再次查核各書辦理情形,其中《盛京通志》、《歷代職官表》、 《續通志》各書已於上年先後完竣,《大清一統志》、《蒙古王公表傳》、《開國方略》、《宗室王公表傳》各書最晚在當年四月也可告成,只有《皇朝通典》、 《皇朝通志》二書尚在纂辦之中。至此,比較集中地纂辦、增補各書的工作基本告一段落。
二、繕校
在纂辦、增補各種書籍的過程中,七分《四庫全書》陸續繕校完畢,裝潢貯閣
①《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乾隆四十八年七月二十日諭。
②《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乾隆五十年二月十七日軍機大臣奏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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