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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May 1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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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尚書、侍郎管理事務繁多者,每日每人著各看書一匣;六阿哥、八阿哥及事簡之堂官,各看書二匣;京堂 翰詹科道部屬等官,每人每日各看書二匣。再,六部司員中並著該堂官每司各派出一人,每日各看書二匣。總計大小各員不下二百餘人,每人每日二匣計算,不過兩 月,兩閣書籍即可校閱完竣。其文淵閣書籍著在文華殿、內閣等處閱看;文源閣書籍著在圓明園朝房閱看。內中天文、推算等書交欽天監堂司各官專看;樂律等書交 樂部專看;醫藥等書交太醫院官員專看。文淵閣書著六阿哥、阿桂專司收發,其挖改換頁等事即交彭元瑞、金簡管理;文源閣書著伊齡阿、巳寧阿專司收發,其挖改 換頁等事,著八阿哥、劉墉專管。八阿哥現住圓明園,劉墉係總師傅,自必隨同阿哥等在彼居住,即著八阿哥、劉墉常川住彼,以資料理,並揀派武英殿匠役前往圓 明園承辦,仍著六阿哥、阿桂總司其事”。①與此同時,軍機大臣也“詳細核算在京大小各員”,開列內閣、中書科、翰林院、詹事府、各部堂司及都察院、通政 司、大理寺、太常寺、太僕寺、光祿寺、宗人府、國子監、鴻臚寺等處大致應派人數,②與乾隆諭令一道發下,拉開了覆校文淵、文源兩閣書籍的帷幕。

   原任《四庫全書》總裁,此次又被乾隆指定“總司其事”的皇六子永瑢,首先派專人查閱了文淵閣書籍情 形,弄清經史子集“四部共一百零三架,計六千一百四十四函,計三萬六千冊”,其中翻譯各書“應歸翻譯處看”,樂書琴譜、天文算法、醫藥方書分別歸樂部、欽 天監、太醫院校閱,再除掉留空及“現扣銷燬”各書

①《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乾隆五十二年五月十九日諭。

②《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乾隆五十二年五月十九日軍機大臣奏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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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校書籍“實五千五百三十六函,計三萬二千六百二十九冊”。文源閣情形也大致相同。據此,永瑢按照各 衙門送到“派出看書人員”清單,兩閣各分派一百二十四人,並分別指定了專司提調、收發,以及“挖補訛字登記改補冊檔”各員,同時“將應用桌凳、紙張及挖補 匠役人等妥為預備,即於本月二十七日開局校勘”。為保證質量,永瑢等人經“悉心商酌”,制定了覆校章程,提出“此次校閱全書,卷帙浩繁,應查應改各簽必須彙齊覆核,真按:原誤作名簽,徑改! 即 有簽出不甚確當者,亦可隨時更正,以免錯誤”,奏請派彭元瑞、紀昀“總司其事,毋庸兼看書籍。凡各官校勘之簽,均由彭(元瑞)等覆看一過,送交永(璇)、 劉(墉)、金(簡)另派妥員登記冊檔,挖改後再行照檔銷簽,並於書前副頁下粘簽注明詳校官恭閱銜名”。同時還設立循環簿,發現“有字句違礙,書寫廟諱及篇 頁錯誤過多未經簽明,將來別經看出者,將詳校官分別議處;其業經簽出,而總核之員辦理不當者,將彭元瑞、紀昀二員議處,以專責成”。由於這些書籍均已裝潢 成帙,因此又特別規定,若“簽出數字錯誤,只須就書挖改,遇有更換篇頁者,再行拆釘重裝。並飭令匠役等小心辦理,不得稍有污損,以昭慎重”。①

  在文淵、文源兩閣書籍覆校過程中,校勘各員遵照辦理章程,凡“看出訛錯及應刪應改各書,俱登記簽檔”,經紀昀、彭元瑞詳核之後,即交金簡、伊齡阿處挖改換頁,俟挖改完畢,再“進內自行銷簽”。②與此同時,乾隆還下令校勘各員據官修《遼金元三史國語解》

  ①《覆勘文淵、文源二閣所貯四庫全書檔》,載《文獻叢編》1937年第3輯。

  ②《纂修四庫全書檔案史料》,乾隆五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多羅質郡王永瑢奏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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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 有關涉三朝事跡,應行譯改人、地名者,自應乘此校閱之際”,一併“隨時簽出,挖改畫一”,以省將 來“重複檢閱之煩”。①經過兩個多月的努力,至乾隆五十二年七月底,除“書中有應刪改及抽換篇頁,改補《三史語解》對音等項尚須詳細查辦”外,文淵、文源 兩閣,包括各類專門書籍在內“共一萬二千十六函”的全部覆校工作相繼告竣,校出“各書內繕寫草率,訛錯換篇者亦頗不少”,②這些簽改檔冊,就成為此後續校 其它各閣書籍的查改依據。

  (二)文津閣全書的覆校

   與文淵、文源兩閣不同,文津閣全書的覆校工作是分兩步進行的。早在乾隆初次發現文津閣全書錯謬之處 時,就諭令“隨從熱河之阿哥及軍機大臣並部院隨出之阮葵生、阿肅、胡高望、嵩貴、吉夢熊再行詳加校閱改正”。③這些隨從各員也曾簽出“應行挖補訛字及改換 篇頁之處甚多”,致使當地匠役不敷應用,軍機大臣還特致函武英殿總裁,請派“妥熟匠役四名,供事一名,速來熱河,以備應行挖補換頁等事。並委該管庫掌一 員,帶領前來,所有應用換頁紅格紙亦酌量令其備帶,聽候備用”。④但由於受乾隆駐蹕避暑山莊時間的限制,文津閣書籍僅“校閱三分之一”,⑤就隨著乾隆及扈 從諸臣回京而暫告中止了。

  ①《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乾隆五十二年六月三日諭。

  ②《纂修四庫全書檔案史料》,乾隆五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多羅質郡王永瑢奏摺。

  ③《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乾隆五十二年五月十九日諭。

  ④《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乾隆五十二年五月十九日軍機大臣致武英殿總裁函。

  ⑤《御製詩五集‧題文源閣》詩注,卷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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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淵、文源兩閣全書校閱完畢之後,文津閣書籍的續校隨之提上了日程。乾隆五十二年十月,紀昀帶領應 罰令前往熱河校勘文津閣書籍各員到避暑山莊,與熱河總管等“會同商辦”,決定“按人分課,按日計功”,“每人每日各看書二匣,早晚收發,俱在避暑山莊門 外,有應挖改換頁之處,收拾完善,即令送閣歸架,照式安設”。①由於當時續繕三分全書的覆校工作已經開始,“文淵、文源二閣校正冊籍,俱為劉墉、彭元瑞留 為校理三分全書之用,其訂正譯語冊檔,亦未付臣(紀昀),所有遼金元人、地名,俱無從查改”,因此紀昀專摺奏請將有關冊檔,“以一分留京備用,以一分移送 熱河照改,庶兩無遺誤”。又考慮到“文津閣書係第四分,當時事屆垂成,未免急圖完竣,錯謬尤多”,此次校勘需查核底本之處當不在少數,紀昀還一併奏請“於 罰來各員內擇其過失稍輕者,酌留一二員,常川在翰林院專辦此事,即令自備夫馬,往來馳送”。②這樣,歷經三月之久,至乾隆五十三年正月,文津閣書籍的續校 工作全部告竣,總計“查出謄寫錯落、字句偏謬各書六十一部;漏寫《永樂大典》書三部,坊本抵換者一部;漏寫遺書八部,繕寫未全者三部,坊本抵換者四部;排 架顛倒書四十六部;匣面錯刻,漏刻及書簽誤寫者共三十部”,③占全部著錄書籍的近二十分之一,真按:四庫全書錯得誇張! 其中遺漏抵換各書的問題尤為嚴重。據當時所列清單:

  ①《纂修四庫全書檔案史料》,乾隆五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熱河總管董椿奏摺。

  ②《纂修四庫全書檔案史料》,乾隆五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紀昀奏摺。

  ③《纂修四庫全書檔案史料》,乾隆五十三年二月十五日軍機大臣阿桂等奏摺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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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遺失《永樂大典》書三部:

  《春秋例要》 謹案:此書宋崔子方撰,乃《子方春秋》三書之一。通志堂所刻經解,僅有兩書,佚此一種,久無傳本。主事楊昌霖從《永樂大典》輯出補完,今架上未收。

  《秘書監志》 謹案:此書元王士點、商企翁同撰。原本久佚,編修今陞祭酒鄒炳泰從《永樂大典》輯出,今架上未收。

  《熬波圖》 謹案:此書元陳椿撰。原本久佚,編修徐天桂從《永樂大典》輯出。今架上未收。

  2.借本抵換《永樂大典》書一部

  《公是集》 謹案:此書宋劉敞撰。原本久佚,編修周永年從《永樂大典》輯出,共五十四卷。今架上以坊刻徐嘉允《三劉文集》八卷分為十卷抵換,迥非原書。

  3.漏寫遺書八部

  《鄭敷文書說》 謹案:此書宋鄭伯熊撰,乃兩淮馬裕所進,又以《永樂大典》參校。今架上未收。

  《尚書表注》 謹案:此書元金履祥撰,載《通志堂九經解》中,乃兩江總督所進。今架上未收。

  《石鼓論語問答》 謹案:此書宋戴溪撰,乃江西巡撫所進。今架上未收。

  《通鑑釋例》 謹案:此書宋司馬光撰,乃內府藏本。今架上未收。

  《歸愚集》 謹案;此書宋葛立方撰,乃兩江總督所進。今架上未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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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栖詩集》 謹案:此書宋僧永頤撰,乃浙江巡撫所進。今架上未收。

  《菊山清雋集》附《題畫詩》、《錦錢集》、《雜文》謹案:《菊山清雋集》宋鄭震撰,《題畫詩》等三種,並其子思肖撰,乃浙江巡撫所進。今架上未收。

  《詞藻》 謹案:此書國朝彭孫遹撰,原載曹溶《學海類編》中,乃編修程晉芳所進。今架上未收。

  4.繕寫未全書三部

  《周易新講義》 謹案:此書宋耿南仲撰,乃浙江巡撫所進。原本十卷,今架上僅六卷,自下經《震》卦以下均未寫,併提要亦挖去“十”字,改為“六”字。真按:人性本賤又一章 真按:四庫全書錯得誇張!

  《周易稗疏》 謹案:此書國朝王夫之撰。原本有《考異》一卷,今未寫。

  《禹貢錐指》 謹案:此書國朝胡渭撰。原本有圖一卷,共四十七幅,今未畫。

  5.偽本抵換四部

  《干祿字書》 謹案:此書唐顏元孫撰,兩淮馬裕家刻本,校讎頗精,題識詳明。今所寫草略殊甚,觀其體例,似以魏裔介家所刻抵補,殊非善本。

  《太平寰宇記》 謹案:此書宋樂史撰。世所行鈔本、刻本,雖卷帙多寡不同,均殘缺已甚。惟浙江汪啟淑所進,乃裒合諸本,互相參補,僅缺一百十三卷至一百十九卷。每卷末各有考證,校讎精密,最為善本。今所寫仍坊間殘闕之刻本。真按:四庫全書版本之差

  《吳文正集》 謹案:此書元吳澄撰,乃浙江孫仰曾所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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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一百卷又私錄二卷,所闕者不過雜文四篇。今所寫乃坊刻《草廬集》,僅五十卷。

  《象山集》 謹案:此書宋陸九淵撰。原本二十八卷又《外集》四卷、《語錄》四卷,乃臣陸錫熊家藏善本。今所寫僅六卷,乃坊刻陋本,不足採錄,且已列於別集類存目之中,尤為重出。①

從上面開列的清單中,可以看到官修書籍草率訛錯的嚴重程度。真按:四庫全書版本之差 真按:人性本賤又一章

  除遺漏、抵換、字句錯落等種種訛舛情形外,文津閣書籍在裝函排架方面,也存在著嚴重問題。以前陸費墀經辦時,為圖省事,“凡係巨帙,俱挨次裝匣;凡係零帙,則不論朝代,不論門類,俱以數種合為一匣,以省配搭之煩,遂至紛紜錯亂”。真按:陸費墀辦事毫無章法 真批:于此先前黃先生為陸氏抱不平者,可以安矣! 此 次覆校結束,紀昀等人並將校出遺漏、抵換各書“自行查對,分別賠寫”完畢,再赴避暑山莊,根據《四庫全書簡明目錄》重新裝函上架時,才發現文津閣書籍排架 “尚有顛舛之處,不在原查之內者”。於是,紀昀只得“將錯亂之書先行按次排定,然後比量尺寸,照原匣數目另自搭配分函。其間或應抽襯,或應入襯,或應將書 匣增減分寸”等項,俱督率帶去武英殿官匠逐一辦理,“務期整齊順序,不見拆補之痕”。②經過一番調整增改,文津閣全書的裝函排架才基本改變了前此的混亂狀 況。

  (三)文溯閣書籍的覆校

  ①《纂修四庫全書檔案史料》,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九日紀昀奏摺所附清單。按:此單實為乾隆五十三年正月二十七日紀昀奏摺所附,即乾隆五十二年十月至五十三年正月紀昀等人覆校文津閣全書的結果。

  ②《纂修四庫全書檔案史料》,乾隆五十三年十月三十日紀昀奏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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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內廷四閣中,文溯閣書籍的覆校工作最晚進行。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三月,原任《四庫全書》總纂陸錫熊於福建學政任滿回京後,遵照乾隆的諭令,帶領應罰往盛京校勘文溯閣書籍各員到達盛京,正式開始了覆校工作。

   根據文溯閣書籍的實際情形,參考前三閣全書的校閱經驗,陸錫熊等人商酌決定,全書由陸錫熊“總司核 簽,仍兼分閱,與詳校之劉權之、鄭際唐、關槐、潘曾起、翁方綱等每人應分一千餘函,謹將各書逐段勻派,按股鬮分,以專責成而均功力”。同時,考慮到“全書 各分,繕校原非一手,誤字脫簡不盡相同,至其間應行刪削、刊正之文,諒無歧異。臣等業將彭元瑞、紀昀辦過詳校各檔,查取全帶,於各書簽出之條再行互相參 證,以防挂漏。如有經臣等看出而前檔所無者,亦容知會查明,畫一辦理,務與三閣珍函同臻盡善。此內有應行另寫者,臣等即行分別賠寫”。至於應行譯改遼金元 人名地名之處,則指定專人,“將帶來翻譯各檔逐一查對,詳悉改正”,對“各書卷首應添部分、門類兩行”,也一併“按部添入,其卷末原附考證應行撤去者,亦 均照依三閣章程一律辦理”。①由於文溯閣書籍遠在盛京,查閱底本頗多不便,因此,陸錫熊除挑選部分重要底本直接帶至盛京外,還從“原派應赴盛京”校書人員 中指定一人留京專辦底本,凡“有應需查對者,即陸續移取,雇人賫送盛京應用”②。如校勘開始不久,就“查出遺漏繪圖者,有《大清會典》、《易象正》、《明 集禮》三種;脫寫全卷者,有欽定《康濟錄》、鄭樵《通志》二種,脫寫原目敘錄者,

  ①②《纂修四庫全書檔案史料》,乾隆五十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副都御史陸錫熊奏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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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東都事略》、《戰國策校注》二種。此內帶有底本者,臣等即查照補繕;其應查底本者,亦已寄知原辦提調查取底本,分別賠寫”。①

   在覆校過程中,當地官員對書籍的管理十分嚴格,校勘各員每日早晚需領交書籍,盛京將軍便指派專人 “查照總裁官開列書名圖記清單,赴閣照單查出書籍,登記冊檔,用黃盤連匣盛貯妥協,派官敬謹押役擡交收發所查收。校畢發回時,仍令照前敬謹押回”,查點明 確後再“歸架銷檔”,②全部書籍校勘完竣後,地方官員又會同陸錫熊“照依新改架圖次序排定,務使書名前後與匣蓋所刻流水相符,方行歸架”。對那些“應行撤 回另辦之書”,還“面同陸錫熊查明,立檔存記,以便改繕畢送回時,敬謹抽換入函”。③

   經過將近四個月的持續工作,至乾隆五十五年七月,文溯閣全書已“全數校畢,覆行核簽亦已次第竣事。 計閱過書六千一百餘函,此內點畫訛誤,隨閱隨改外,查出謄寫錯落、字句偏謬書六十三部,漏寫書二部,錯寫書三部,脫誤及應刪處太多應行另繕書三部,匣面錯 刻、漏刻者共五十七部”。④其草率訛誤的程度,亦不在文津閣之下。

  (四)對原辦書人員的責罰

  ①《纂修四庫全書檔案史料》,乾隆五十五年五月四日陸錫熊奏摺。

  ②《纂修四庫全書檔案史料》,乾隆五十五年三月二十八日盛京將軍嵩椿奏摺。

  ③《纂修四庫全書檔案史料》,乾隆五十五年七月十二日盛京工部侍郎成策奏摺。

  ④《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乾隆五十五年九月十六日軍機大臣阿桂奏摺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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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五十五年,內廷四閣全書的初次覆校全部完成。在校勘過程中,各閣書籍分別簽出的訛誤不一而足,其數量之多,程度之嚴重,大大超出了乾隆的預料,尤其是那些“語句偏繆及引用禁書,該纂修從前未經刪削”之處,更使乾隆難以容忍。真批:好似只有乾隆會如此,喒們都不會似的. 因此,原辦理《四庫全書》各員,上至全面負責的是總纂、總校,下至照本抄胥的謄錄,都受到了嚴厲的責罰。

   首先獲咎的是總纂、總校諸人。乾隆認為:“從前辦理《四庫全書》,係總纂紀昀、陸錫熊、總校陸費墀 專司其事。朕以該員等纂輯訂正,著有微勞,不次超擢,數年之間,晉階卿貳。乃所辦書籍竟如此荒謬舛錯。如果從前繕寫時謄錄率意脫落遺漏,自不難將已邀議 敘,現膺民社各員斥革治罪,但此等訛謬,該謄錄等惟知照本繕寫,勢不能考訂改正,而纂校各員則係專司考訂之責,自應詳加細閱,方不致訛謬叢生。乃一任其襲 謬沿訛,竟若未經寓目者。該員等所辦何事?其咎實無可辭”。因而下令“將文淵、文源、文津三閣書籍所有應行換寫篇頁,其裝訂挖改各工價,均令紀昀、陸錫熊 二人一體分賠”;並罰令他們分別帶領人員前往熱河、盛京校勘文津、文溯二閣書籍,以贖前愆。至於陸費墀辦理《四庫全書》,“伊一人實始終其事,而其洊陞侍 郎,受恩尤重,較之紀昀、陸錫熊,其咎亦更重”,①乾隆對他也更為惱火,責令其“將文瀾、文匯、文宗三閣書籍所有面頁裝訂、木匣刻字等項,俱著自出己貲, 仿照文淵等三閣罰賠,妥協辦理”。②甚至在陸氏於五十五年去世之後,乾隆仍未罷休,認為“陸費墀本係寒士,家無擔石,向在于敏中處藉館為業,諒不過千金產 業耳

 ①《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乾隆五十二年六月十二日諭。

 ②《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乾隆五十二年六月十三日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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