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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October 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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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歐陽修、宋祁等修新唐書》,新唐志‧序》云:「藏書之盛,莫盛於開元,其著錄者五萬三千九百一十五卷,而唐之學者自為之書,又二萬八千四百六十九卷,嗚呼!可謂盛矣!」可見新唐志》所載,視舊唐志》為多者,並唐人之著述,可補舊唐志》之不足。


  新唐志》所增錄之二萬多卷,所本為何?新唐志‧序》未嘗明言。王重民先生以為以《崇文總目》為主要參考資料(說見《目錄學論叢》)。喬衍琯教授曾以新唐志》與崇文總目》核比,以五經部分為例,新唐志》著錄唐人所作易》十一種,書》四種,詩》三種,禮》十六種,春秋》二十二種,都五十六種。《崇文總目》收易》一種,禮》三種,春秋二種,書》、詩》兩類不見唐人著作。新唐志》所載,遠較《崇文總目》所收為多,且兩書所載書名、卷數、分類等亦有出入,以為王重民先生之說,尚待商榷,乃疑或取材自貞元御府羣書新錄》、唐秘閣目》、唐四庫搜訪圖書目》、集賢書目》等唐代所編書目(說見宋代書目考》)。


  貞元御府羣書新錄》乃貞元二、三年間(西元七八六年—西元七八七年),集賢學士陳京所編(見《玉海》卷五十二〈唐貞元御府羣書新錄〉條)。唐秘閣四部書目》四卷,不著撰人;唐四庫搜訪圖書目》一卷,不著撰人;集賢書目》一卷,韋述撰。以上書目,並已亡佚,雖一時難以論定其與新唐志》之關係,然必為歐、宋所取資,殆無疑也①。



四《兩唐志》分類與體制之比較



  兩唐志》最顯著之不同,在於新唐志》較舊唐志》多收唐人著作二萬多卷,至於分類及體制上則有下列之不同:


  1.在分類及類目方面,新唐志》較舊唐志》少一「詁訓類」,《新唐志》將詁訓類〉圖書,併入「小學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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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唐人所撰書目甚多,可參見拙著《宋史藝文志史部佚籍考》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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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志》將「類事類」易名為「類書類」,將「經脈類」易名為「明堂經脈類」。


  2.在體制上最顯著之不同,為著錄之方式。《舊唐志》採「以人類書」之方式,《新唐志》則採「以書類人」方式。惟如一書由多人共同撰定,則亦採「以人類書」之方式,此類圖書,以官修之書為多。如毛詩正義》四十卷一書,《舊唐志》但云「孔穎達撰」,《新唐志》則注云:「孔穎達、王德韶、齊威等奉詔撰。趙乾叶、四門助教賈普曜、趙弘智等覆正。」


  又如尚書正義》二十卷一書,《舊唐志》但云「孔穎達撰」,《新唐志》則注云:「國子祭酒孔穎達、太學博士王德韶、四門助教李子雲等奉詔撰。四門博士朱長才、蘇德融、太學助教隋德素、四門助教王士雄、趙弘智覆審。太尉揚州都督長孫無忌、司空李真按:國:勣  部首 力 部首外筆畫 11 總筆畫 13注音一式 ㄐ|       功業。通「績」。集韻˙入聲˙錫韻:「勣,功名。通作績。」                   詞:勣1j ㄐ〡〕〔《廣韻》則歷切,入錫,精。〕同“ 績1 ”。    功業。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封禪》:“ 陳思 《魏德》,假論客主,問答迂緩,且已千言,勞深勣寡,飆燄缺焉。”勣,一本作“ 績 ”。 左僕射于志良、中書令柳奭、弘文館學士谷那律、劉伯莊、太學博士賈公彥、范義頵、齊威、太常博士柳士宣、孔志約、四門博士趙君贊、右內率府長史弘文館直學士薛伯珍、國子助教史士弘、太學助教鄭祖玄、周玄達、四門助教李玄植、王真儒與王德韶、隋德素等刊定。」


  3.《兩唐志》於四部及各類前,均無小序,每書亦無解題,然《新唐志》偶於各書下有小注,或注作者登科年代,或注作者事蹟,或說明一書之內容,或標注成書時代等,雖不若正式解題之詳審,於考定作者生平及一書之內容,頗有裨助。如:


   《林恩補國史》十卷


下注云:「僖宗時進士。」


   《黃璞閩川名士傳》一卷下注云:「字紹山,大順中進士第真按:師曰-前三名,進士及第才能用!


此注作者登科年代者也。


   《李約東杓引譜》一卷下注云:「勉子,兵部員外郎。真按:師曰-員者額也,編制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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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讀建中西狩錄》十卷下注云:「字聖用,僖宗時吏部侍郎。」


此注作者之官職者也。


  《顧愔新羅國記》一卷下注云:「大曆中,歸崇敬使新羅,愔為從事。」


  《儲光羲正論》十五卷下注云:「兗州人,開元進士第,又詔中書試文章,歷監察御史,安祿山反,陷賊自歸。」


此注作者之事蹟者也。


  《開元禮》一百五十卷下注云:「開元中通事舍人王喦請改《禮記》附唐制度,張說引喦就集賢書院詳議。說奏:禮記》漢代舊文,不可更,請脩貞觀永徽五禮為《開元禮》。令賈登、張 真按:原空一字! 、施敬本、李銳、王仲丘、陸善經、洪孝昌緝,真按:此字待考! 蕭嵩總之。」


  《王士元亢倉子》二卷下注云:「天寶元年,詔號《莊子》為南華真經》,《列子》為沖虛真經》,《文子》為《通玄真經》,《亢桑子》為《洞靈真經》。然亢桑子》求之不獲,襄陽處士王士元謂莊子作庚桑子》,太史公列子作《亢倉子》,其實一也,取諸子文義類者補其亡。」


此說明撰書之經過者也。


   春秋加減》一卷下注云:「元和十三年國子監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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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宗韻英》五卷下注云:「天寶十四載譔。詔集賢院寫付諸道採訪使,傳布天下。」


此著成書年代者也。


  武后訓記雜載》十卷下注云:「采青宮紀要》、《維城典訓》、古今內範》、《內範要略》等書為雜載云。」


   寧州通真觀二十七宿真形圖讚》一卷下注云:「記天寶中寧州羅川縣金華洞獲玉像,皆列宿之真,唯少氐宿,改縣為寧真事。」


此記一書之內容者也。


  其他或記一書之篇卷,或記一書之名義等,茲不具舉。


  4.兩唐志》均於每類之後總計各類圖書之總數,《新唐志》則除合計總數外,復注明「不著錄」者若干;如有不著撰人者,則復云「失姓名」者若干。所謂「不著錄」者,即古今書錄》所未載,《新唐志》所增入之唐人著述也。如「地理類」末云:「失姓名三十二家。李播以下,不著錄五十三家,九百八十九卷。」「小說家類」末云:「失姓名二家,李恕以下,不著錄七十八家,三百二十七卷。」



五《新唐志》之優點與缺失



  《新唐志》所載圖書較《舊唐志》為多,因此歷來學者考訂唐代文獻者,多援用《新唐志》,而論兩唐志》之得失者,亦偏重評論《新唐志》。


  論《新唐志》之優點者,多就其小注之價值論之,其中以清代全祖望之說可為代表。全氏《鮚埼亭集》外編(卷四十二)移明史館帖子(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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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文不當專收本代之書,幸不以愚言為妄,然即以本代之書言之,亦大費考證也。《新唐書‧藝文志》凡前代所已有,不復措一辭者,以漢、隋兩家在耳。其於三唐圖籍,必略及其大意,而官書更備,凡撰述覆審刪正之人,皆詳載焉,是故於《永徽禮》則著許敬宗、李義府擅去國恤之謬,以歎大臣不學無術為典禮無徵之自;於《開元禮》則載張說不敢輕改禮記》之議,以嘉其存古之功;於《則天實錄》具書為劉知幾、吳競所重修,而知直筆之所由存;於《六典》據實言李林甫所上,而知會要》以為張九齡者,蓋惡小人之名而去之,是皆有係於一代之事,而不徒以該洽為博。至於『別集』之下,雖以明經及第、慕府微僚,旁及通人德士,皆為詳其邑里,紀其行事,使後世讀是書者,得有所據,以補列傳之所不備。而丹陽十八詩人,連名載於包融之末,擬以附傳。其中載邱為之居喪,可以見當時牧守惠養老臣之禮。滕之乞休,真按::真按 可以見當時職官給券還鄉之禮。典則遺文,藉此不墜,斯豈僅書目而已者。


全氏之說,皆在說明《新唐志》小注之價值,其中有史料,亦有史家之用意在。


  《新唐志》之缺失則有二:


  一是分類及入類不盡正確。近人劉咸炘續校讎通義》(上冊)唐宋明志)(第八),多則論及《新唐志》分類及入類之失,例如「偽史」一門,妄收隋志》所謂「雜史」、「編年」之書,「雜史」如鄴洛鼎峙記》,「編年」如蕭方等《三十國春秋》。又如「雜史」一門,妄收傳記;「故事」全收傳記等。


  二是唐人著作收錄不全。《新唐志》雖較《舊唐志》增錄唐人著作二萬七千一百二十七卷,然猶不全,清顧三《補五代史藝文志》、真按::真按 真按:師曰-音懷. 陳鱣《續唐書經籍志》、今人程志現存唐人著述簡目》①諸書,可補《新唐志》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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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研究《兩唐志》之著作


  研究兩唐志》之著作,主要有下列幾種:


1舊唐書經籍志校勘記》二卷,羅士琳、陳立等撰,此書附於世界書局出版之唐書經籍藝文合志》一書之末。


2喬衍琯教授撰新唐書藝文志考評〉,載國立政治大學學報》五十七期。


3劉兆祐撰宋代目錄類(經籍之屬)史籍考初編〉中唐書藝文志》條,載國立中央圖書館館刊》新二十八卷第一期。


4楊果霖撰新舊唐書藝文志研究》,真按:師曰-老師考他碩博士論文.醒吾校長很喜歡他,因為他連拿兩年國科會獎助,破天荒也.醒吾前並無人拿過.很用功,碩士論文寫此,算是很不錯很有成績了. 此為作者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三年六月作者自印本。




四《宋史‧藝文志》




  宋史》四百九十六卷,元脫脫等撰。藝文志〉在卷二○二至卷二○九,都八卷。脫脫(Togto,西元一三一四年—西元一三五五年),一作托托,又作托克托或脫克脫,字大用,蔑兒吉台氏,馬札兒台子。脫脫生而岐嶷,及就學,請於其師吳直方,曰:「與其終日危坐讀書,孰若記古人之嘉言懿行而服習之。」乃扁其燕居之室曰「道濟書院」,延納學者討論義理。後至元四年(西元一三三八年)累官御史大夫,六年(西元一三四○年)定策逐權臣伯顏,拜知樞密院事,至正初進中書右丞相,悉更伯顏舊政,有賢聲。詔修遼、宋、金史,令脫脫為都總裁官。至正十四年(西元一三五四年)討高郵張士誠,以出師無功,哈麻潛之,流放大理,哈麻矯詔鴆之死,年四十二。事蹟具《元史》(卷一三八)及《新元史》(卷二○九)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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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程志《現存唐人著述簡目》,附於吳楓隋唐歷史文獻集釋》一書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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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宋史,藝文志》之資料來源



《宋史‧藝文志‧序》云:


   嘗歷考之,始太祖、太宗、真宗三朝,三千三百二十七部,三萬九千一百四十二卷。次仁(宗)、英(宗)兩朝,一千四百七十二部,八千四百四十六卷。次神(宗)、哲(宗)、徽(宗)、欽(宗)四朝,一千九百六部,二萬六千二百八十九卷。三朝所錄,則兩朝不復登載,而錄其所未有者;四朝於兩朝亦然。最其當時之目,為部六千七百有五,為卷七萬三千八百七十有七焉。迨夫靖康之難,而宣和館閣之儲,蕩然靡遺。高宗移蹕臨安,乃建秘書省於國史院之右,搜訪遺闕,屢優獻書之賞,於是四方之藏稍稍復出,而館閣編輯日益以富矣,當時類次書目》,得四萬四千四百八十六卷。至寧宗時,《續書目》又得一萬四千九百四十三卷,視崇文總目》又有加焉。自是而後,迄於終祚,國步艱難,軍旅之事,日不暇給。……宋舊史,自太祖至寧宗,為書凡四,,志藝文者,前後部帙,有亡增損,真按:師曰-即有無. 互有異同,今刪其重複,合為一志。蓋以寧宗以後,史之所未錄者,倣前史分經、史、子、集四類而條列之,大凡為書九千八百十九部,十一萬九千九百七十二卷云。


據此,知宋志》乃據太祖至寧宗四種國史中之藝文志,刪其重複,再益以寧宗以後之部分圖書,彙聚而成。


  宋代每一朝均修正史,復據每朝正史彙修為數朝國史,每一國史,均有〈藝文志〉。北宋有九朝,共有三種國史,即《宋三朝國史》、《宋兩朝國史》及《宋四朝國史》;南宋雖亦九朝真按:師曰-老師也記不清了! 但僅有高宗至寧宗之國史一種,即《宋中興國史》。今略述如下:


  1宋三朝國史》,一百五十五卷,宋呂夷簡等撰。所謂三朝,指太祖、太宗、真宗三朝。此書修於仁宗天聖五年(西元一○二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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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聖八年(西元一○三○年)十一月癸巳成書。包括本紀十卷,志六十卷,列傳八十卷,目錄五卷,總一百五十五卷。其藝文志部分,當是據宋真宗咸平元年(西元九九八年)十一月,詔朱昂、杜鎬、劉承珪等所撰之咸平館閤圖籍目錄》(一作咸平館閣書籍目錄》)及真宗景德年間所修《景德太清樓四部書目》等官府藏書目錄而成①。此書已佚②。


  2宋兩朝國史》,一百二十卷,宋王珪等撰。所謂兩朝,指仁宗、英宗兩朝。此書修於神宗熙寧十年(西元一○七七年),元豐五年(西元一○八二年)成書。內容包括本紀五卷,志四十五卷,列傳七十卷。其中藝文志〉部分,蓋據仁宗景祐年間李淑、宋祁校編三館秘閣書籍之目錄、仁宗慶曆年間王堯臣、歐陽修所編《崇文總目》及仁宗嘉祐年間校編史館、昭文館、集賢院、秘閣等所藏書籍目錄等書而成③。此書已佚而不傳④。


  3宋四朝國史》,三百五十卷,宋李燾、洪邁等撰。所謂四朝,指神宗、哲宗、徽宗、欽宗等四朝也。此書始修於高宗紹興二十八年(西元一一五八年),至孝宗乾道七年(西元一一八○年)始成書,前後纂修近三十年,為諸國史中修撰費時最久者。其原因乃神宗、哲宗兩朝,新舊黨爭激烈,部分由新黨所修之史料,一再改寫,頗費時日所致。包括本紀〉十五卷,志〉二百卷,〈列傳〉一百三十五卷。其中藝文志〉部分,蓋據哲宗元祐年間所編秘閣書目》(二卷)、《史館新定書目》(四卷)及徽宗政和年間著作郎倪濤、校書郎孫覿、校書汪藻、劉彥通等合撰之秘書總目》等書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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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關於咸平館閣圖籍目錄》及景德太清樓四部書目》之修撰經過有有關資料,參見《玉海》(卷五十二)〈咸平館閣圖籍目錄〉條及〈景德太清樓四部書目〉條。


② 關於宋三朝國史》之修撰經過及內容,參見拙著宋藝文志史部佚籍考》一書頁二六~頁二八。真按:當作史字


③ 宋仁宗朝多次校編圖書,參見《玉海》卷五十二〈景祐編三館秘閣書籍〉、〈慶曆崇文總目〉、嘉祐編定書籍〉等條。


④ 關於宋兩朝國史之修撰經過及內容,參見拙著宋史藝文志史部佚籍考》一書頁三○~頁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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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書今不存②。


  4.《宋中興國史》,修於理宗淳祐間,所謂中興,涵蓋高宗、孝宗、光宗、寧宗四朝。其中藝文志〉,當取材於孝宗淳熙年間陳騤等所編之中興館閣書目》(七十卷)及寧宗朝張攀等所修之中興館閣續書目》(三十卷)此書已佚。


  以上四種園史雖均已亡佚,惟其〈藝文志〉部分,《玉海》及《文獻通考》多引之。尤其是《文獻通考‧經籍考》,於各類圖書前,均著錄此四種國史〈藝文志〉所收該類圖書之種數,可據以得知各國史藝文志〉之著錄圖書總數。如通考》經部‧易類〉前云:


宋三朝志》二百七部,二百四十卷。


宋兩朝志》十一部,七十三卷。


宋四朝志》三十七部,二百一十九卷。


宋中興志》一百四十家,一百八十四部,一千三百六十六卷。


史部‧正史類〉前云:


《宋三朝志》二十六部,二千一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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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元祐秘閣書目》、史館新定書目》及政和秘書總目》,見《玉海》卷五二〈元祐秘閣書目〉、〈政和秘書總目〉等條。


② 關於宋四朝國史》之修撰經過及內容,參見拙著宋史藝文志史部佚籍考》一書頁四十~頁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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