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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情痴,這個欲寫懺侮錄的公子,就是自命為早年寶玉的批書人脂硯齋,就是李鼎。
可是問題來了,脂硯齋只是批書人呀,如說他即是抱恨的情痴,著書懺悔,那他豈不是作者了?還有第一回有「作者自云,因曾經歷過一番夢幻之後……又自云:今風塵碌碌,一事無成……」的話,怎麼這個「是幻是真空歷遍」的公子,竟會被稱為作者呢?脂硯齋若是作者,難道曹雪芹不是作者嗎?我們將在下一節中,解釋這個矛盾。
(七)石頭記有二作者
吳世昌是首先提出『石頭記』最初的「有些回」原稿出於「石兄脂硯」之手的人,時在一九六二年以前。他根據「楔子」中空空道人向石頭說的:「石兄,你這一段故事,據你自己說,有些趣味,故編寫在此,意欲問世傳奇,」而推論:
今既知「石兄」即書中寶玉,而其模特兒則為「批書人」脂硯,則在雪芹未增刪改寫以前的一些原稿出於「石兄」脂硯之手,自極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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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一九七三年在『南洋大學學報』第七期發表了「脂硯齋與紅樓夢的關係」一文,其中第三節的標題是:「脂硯是寫作『紅樓夢』的原始發起人,同時是初稿若干回的作者」,即是同意及支持吳氏這個看法的,不同的是,當時吳氏推測脂硯可能是雪芹的叔父曹碩,筆者則認為脂硯可能是曹天祐。
到一九七九年,『北方論叢』第一期發表了戴不凡的「揭開『紅樓夢』作者之謎——論曹雪芹是在石兄『風月寶鑑』舊稿基礎上巧手新裁改作成書的」,進一步推論石兄已完成了初稿『風月寶鑑』,雪芹據之改寫成『紅樓夢』,戴氏並推測脂硯可能是「曹寅胞弟曹荃的次子(?竹村),生平待詳。」
吳世昌認為『石頭記』前二十多回中有些回可能原出於脂硯的初稿,筆者不認為有那麼多,不過,覺得『石頭記』的原始構想出於脂硯是非常可能的,而且前三、四回中,有些文字是「夾文夾白」的甚至是不順暢的,也是有目共睹。從程甲本以前的各種脂評本,到程甲本以後的各種排印本,對前幾回文字中的一些段落,或刪或改,頗有出入,這些跡象,使我們相信前幾回文字應該不是雪芹的原稿。但是到戴不凡走火入魔的說法一出,以為「石兄」已寫成全書『風月寶鑑』,雪芹只是「巧手新裁改作成書」而已,這是向雪芹的著作權挑戰了。這樣的說法,當然更不是紅學界所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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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會引起了群起而攻的情形。
以大觀園為中心,以十二金釵環繞著賈寶玉形成的『紅樓夢』悲金悼玉的小說絕對是曹雪芹所撰,雪芹的著作權是不容置疑的,但是,以寶玉自居,自譬為「石頭」,以後成為主要批書人的脂硯,早年欲懺悔自己的罪行,發凡起例要寫『石頭記』,而且以姑蘇為故事起點,寫了『石頭記』緣起,寫了甄土隱、甄英蓮父女的遭遇作為楔子,寫了賈雨村罕然厲色為寶玉開脫的議論,然後似乎就寫不下去了,筆者相信有這樣的事實。但是,我們相信「石兄脂硯」有寫過初稿的人,難以說服人的地方,還不止是「初稿」到底寫了多少意見有很大出入,更難使人信服的是,脂硯究竟是誰,說法也不一樣,不但不一樣,而且早先大家提議的脂硯人選,他是否具有強烈的必欲撰寫「石頭記」的動機,是否具有適合成為書中早年寶玉形象的條件,也缺乏令人信服的說詞根據。
我們當時都以為脂硯非曹家人莫屬,吳、戴二位,根據裕瑞『棗窗閒筆』中所說:「曾見抄本,卷額本本有其叔脂硯齋之批語,引其當年事甚確。」的話,只好向曹頫兄弟中去找脂硯齋,因為雪芹只有這幾個親叔叔呀。戴不凡花了很大力氣,發現脂硯齋是個「難改吳語口音」的人,真難為他在黑暗中燃了一根火柴,可是受了先入之見的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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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跑回北京曹家去找。我當時相信脂硯齋是曹天祐,因為他既是曹家末世寵兒,若以上述欲撰『石頭記』的動機和作為早年寶玉形象條件來看,實已別無選擇。也因此,我對裕瑞的話,只好擱在一邊;裕瑞對曹家的了解,只是得自「前輩姻戚」的三言兩語,他的話有幾分可信呢?
現在我們多方考驗,發覺脂硯齋應該是李鼎之後,再來檢討他是否可能是『石頭記』最初的發起人,才真正覺得李鼎確是最適當的人選。他不但是末世寵兒,更是個不肖的紈袴子弟;他家敗人亡之後自己悔恨,自覺是無材補天之石,因此要想寫既自我解脫又警戒世人的『石頭記』。再讓我們回過頭來從裕瑞的消息考慮:裕瑞有關曹家的記事,是聞之於其舅父明義與明琳,這兩人均是雪芹的朋友,明義因特別欣賞此書,在其『綠煙瑣窗集』中,收有「題紅樓夢」絕句二十首,必然是看過雪芹稿本的人。裕瑞的話,除了上引「其叔脂硯齋」之外,還有一段是說;「聞其所謂寶玉者,尚係指其叔輩某人,非自己寫照也。」
裕瑞的消息,平心靜氣的說,一向受到大家忽視。它的來源既相當直接而可靠,我們實在不該把它當作後世一些道聽塗說的雜記那樣加以排斥。裕瑞說出了寶玉非雪芹自己寫照,在今天重加檢討,實在是極珍貴的資料。他更說出了所謂寶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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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指其叔輩某人,尤其讓我們覺得驚異。吳世昌已經發覺「裕瑞並未指出『叔輩某人』的寶玉,即是寫批語的『其叔脂硯齋』,可見他的消息另有來源,倒並不是研究了評語以後所得的結論。」16
我們覺得遺憾的是,第一,裕瑞也只是聽到約略的沽息,而且並不完整,既是雪芹的長輩,又是兩個人,故一者稱「其叔」,一者稱「其叔輩」。「叔輩」,明顯的不是「其叔」。或者當年明義從雪芹那裏得到的消息,便已經是有所保留的答案,是以再傳到裕瑞耳中,愈不肯定了。第二、是吳世昌、戴不凡等人,探考脂硯是誰,用力極動,可是,他們的眼睛只望著「其叔脂硯齋」,而完全忽略了「其叔輩某人」的可能性,實在可惜。當年裕瑞並不知道脂硯齋就是寶玉的模特兒,現在大家都如此認定了。如果戴不凡想到向「難改吳語口音」的人中間去找雪芹的叔輩某人,可能他早已找到了生長在蘇州的李鼎。
李鼎應該是『石頭記』最初的作者,等到他寫不下去,才請雪芹來接手。雪芹總攬全局後,終成為「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真正作者。不過,混淆視聽的現象卻保存在書中,那就是雪芹最早自謙的居於「披閱增刪」者的地位,所以在第一回兩次稱呼的「作者」,應指的是石兄李鼎。而李鼎自從改居評書者的地位以後,多次所指稱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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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指的是曹雪芹無疑了。讓我更清楚的說明一下:
在書中,首先是混入正文的凡例末段:「此書開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經過一番夢幻之後……」其次是第一回中的所謂「第一首標題詩,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云作者痴,誰解其中味!」這兩處的「作者」,我們認為都指的是『石頭記』初稿發起人李鼎。當初他就是想寫他的夢幻生涯,他的一把辛酸之淚。最早他是作者,以後雖然不是,雪芹早年時候似乎仍這麼稱呼他,後來稿本上也就不便刪改了。因為他本來就是最初的作者,而且退居批書者之後,仍然與雪芹共同討論、經營此書,行始有終。從另一面看,就在這首標題詩前,書中交代:「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則題曰金陵十二釵,並題一絕云……」披閱增刪者所題一絕中稱呼的「作者」,自然另有其人,我們認為這個「作者」指的就是李鼎。
在批語中,我們也多次見到「作者」字樣,筆者認為對我們最具啟發意義的一處,是二十二回,寫到寶玉填了一隻「寄生草」,庚辰本有雙行小字批語:「看此一曲,試思作者當日發願不作此書,卻立意要作傳奇,則又不知有如何詞曲矣!」
明顯的,是脂硯稱呼雪芹為作者。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批語說雪芹「當日發願不作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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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是告訴我們有人要勉強雪芹寫小說,而雪芹執意不肯。是誰要勉強他寫呢?自然是脂硯了。雪芹所以不願寫,第一回中已有所透露:「石兄,你這一段故事,據你自己說有些趣味……我總抄去,恐世人不愛看呢?」細味前批透露消息,原來當初雪芹不想把石兄的故事寫成小說,倒是想把它編成傳奇劇。當然,劇本沒有寫成,雪芹最終還是同意替脂硯構想中的石頭記作潤色、增刪、續寫的工作了。雪芹從懷疑「石兄」的故事會不會有人看,慢慢發展到把自己全心全力寄託其上的一種創作境界。雪芹不但寫了石兄的故事,寫了「有命無運累及爹娘」的甄英蓮的故事,也寫了自己想像與創造的十二金釵的故事。於是雪芹寫,脂硯批,二人共同經營此書,時間在十年以上。所謂「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相信是兩人共同的感受。在世界文學史上,造化主出了這樣的一芹一脂,實在是前不見古人,相信後世亦難見來者的事。
早在乾隆甲戌(一七五○)脂硯齋抄閱再評時,書名已用『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可見脂硯退居批書人是很早的事。從甲戌以前到庚辰秋月定本,其間有十年時間,雪芹在艱辛的生活道路上,斷續寫作,脂硯也一直在整理批語、謄抄對清原稿。雪芹把「石兄」的故事寫到連脂硯也夢想不到的那麼好,脂硯乃心悅誠服的承認雪芹是作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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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書人,自己是批書者、批書人,因此,我們看到了這樣的批語:
十八回庚辰本側批:作書人將批書人哭壞了。
四十八回庚辰本雙行批語:作書者曾吃此虧,批書者亦曾吃此虧,故特於此注明,使後人深思默戒。脂硯齋。
總之,我們絕對相信雪芹是『石頭記』的作者,但是,由雪芹的年齡、由脂批、由裕瑞的消息,我們也能肯定書中主角寶玉,不是雪芹自己的寫照。種種證據顯示,書中早年寶玉,乃是雪芹的叔輩李鼎。李鼎曾想自己寫作一己之懺悔錄,他想得很多,自譬為無材補天之石,轉世歷劫,風塵碌碌,愧對裙釵。他對自己構想中的小說雖很有自信,但眼高手低,一經動筆,則無論詩才、文筆,都不足以勝任。雪芹早年曾寫過一冊『戒妄動風月之情』的小說,那大約是幾則親友家的小故事,諸如「賈天祥正照風月鑑」、「秦可卿淫喪天香樓」、「秦鯨卿夭逝黃泉路」之類。這是雪芹小試牛刀的遊戲之作,李鼎讀後,服膺其才華,乃要求雪芹根據他的構想及少許初稿來續作『石頭記』。以後十餘年間,二人合作愉快,雪芹主寫,李鼎主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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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一芹一脂之世,『石頭記』全文未曾殺青。但,這也像舒貝特的「未完成交響樂」一樣,雖未完成,也是世間稀有的傑作。根據本節所述各點,我們方能了解,為什麼在『石頭記』原文和批語中,「作者」的意義不同,實際是出現了兩個作者的緣故。
(八)蘇州李府半紅樓
自從一九二一年胡適的『紅樓夢考證』改定稿發表以來,其中最重要的兩條結論:第一、「『紅樓夢』的著者是曹雪芹」,第二、「『紅樓夢』是一部隱去真事的自敍;裏面的甄、賈兩寶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賈兩府即是當日曹家的影子。」可說已成為七十年來紅學考證的基礎。但是今天,當我們對蘇州李家有了較多的認識,對李鼎其人有了若干了解之後,認真來檢討這兩條結論,我們都有或少或多的話要說。
對第一點,「著者是曹雪芹」,我們基本上仍然十分支持,而且覺得懷疑雪芹的著作權的一些見解,全然不能令人信服。不過,若說『紅樓夢』徹頭徹尾均是雪芹所作,我們卻是不能同意的。撇開後四十回的問題不論,即以前八十回而言,由於我們認為原始的發起人是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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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他也曾寫過起首的幾回,因此,雪芹的寫作此書,多少顯得有那麼一點不純粹。但是,跡象顯示,李鼎所寫的起首幾回,雪芹接手後,必曾加以刪改、潤色。從另一面看,雪芹所寫的文字中,也處處有李鼎的建議和被諮詢痕跡。雪芹雖然是綜理全局的著者,但卻與完全獨立經營的「著作」有所不同,這是我們必須要指出的。
對於第二點,又須分成兩個子題來說明。首先,我們完全否定了曹雪芹寫此書是「自敍」的可能性,不論雪芹是不是曹天祐,自敍肯定是子虛烏有之談;也因此,說甄、賈兩寶玉是雪芹自己的化身的說法,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其次,說甄、賈兩府即是當日曹家的影子,這話,我們現在只能接受一半,我們認為既有曹家的影子,也有李家的影子,甄、賈兩府象徵著有兩個非常相似的家族,曹家的事和李家的事合起來寫,真事與假事又穿插其間,所以「假作真時真亦假」,從另一個意義來了解,應也寓「曹作李時李亦曹」的寄託。
蘇州李家真的和曹家一樣的對『紅樓夢』有那麼多的影響、那麼相等的重要性嗎?其「影子」真的無處不在嗎?筆者的答案是肯定的。
其實,在以往以胡適上述兩條結論為基礎的紅學考證界,眾多的紅學家經已發現李家影響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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