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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March 2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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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乎潘司業之言,前後三十餘年,輒磨滅數字者,為重可感也。前有退谷兩跋,真按:孫承澤與石鼓文 後跋云:“潘迪音訓,真按:潘迪與石鼓文 凡四百九十四字,而潘本總數云三百八十六字,然潘本所存,實四百有三字,蓋潘之總數乃其實存之字,而其釋文中所存字,或偶參以他本之可信者,未可知也。”以歐陽《集古錄》真按:歐陽修集古錄 財得四百六十有五字,潘作音訓時,安所得四百九十有四字乎?此蓋誤信楊用修之言耳。真按:楊慎與石鼓文 其著《庚子銷夏記》,似亦頗疑用修之言,而其《春明夢餘錄》遂亦採用修之語實之,一人之手,而若後記述摭於□□真按:疑有誤!-蓋恐復草稿辨識難故也. 此跋云行年六十有四,後題曰丙申嘉平,是順治十三年,在《銷夏記》之前四年,固知為未定之論耳。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一冊第2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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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石鼓舊本(自摹本)真按:翁方綱與石鼓文

  丙申春,陳無軒文學以客所持舊拓《石鼓》冊來眎予,真按:陳焯 真按:陳焯與石鼓文 真按:翁方綱與陳焯論金石 後有偽作趙文敏書者,書潘司業音訓,真按:潘迪-前見一首. 又以趙古則諸跋附之,真按:趙撝謙與石鼓文 真按:趙撝謙 蓋欲以宋拓眩人也。真按:翁方綱的辨偽學 因借留齋中一日,鈎摹其增多之字而還之,然於今本缺脫處之行款位置未暇記出,心為耿耿。其夏,葒谷戶部見過,云客持此本至其齋,邀往同觀真按:翁方綱與孔繼涵與石鼓文 真按:前有. 因將戶部所摹者增入數字,又擇其與今本缺脫處可參證者,鈎臨其位置數紙以歸。真按:翁方綱臨摹的過程 此內如乙鼓“幵”字,舊相傳是“氵”旁,今諦視似是“走”旁,遂就此摹出,然亦終未敢斷定也。其他一筆一畫,隨所見輒增入,蓋猶當俟之善本,而未敢遂以為是也,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需要時間 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闕疑 真按:翁方綱的嚴謹 不敢全摹者。真按:疑有誤! 今所見存之字,則宜多拓石本以參視之,又不當據已往之本以即定之耳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需要時間 真按:翁方綱的嚴謹 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不同版本間的比對 真按:摘要 五月十一日雨中記。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一冊第2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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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洪文惠石鼓題跋真按:洪适與石鼓文

  洪文惠跋岐陽石鼓云:“念昔登詞科時,實賦《成王蒐岐頌》於此,真按:疑有誤!-文集〈書洪文惠石鼓題跋〉同. 蓋拳拳焉。真按:斷句之誤-念昔登詞科時,實賦《成王蒐岐頌》,於此蓋拳拳焉。 ”考洪文惠紹興十二年壬戌,試博學宏詞科入選,爾時應試居臨安,而遠想鳳翔之古跡,此蓋深有見於《春秋傳》“成有岐陽之蒐”一語,而為是頌,其識過於昌黎遠矣,真按:洪适與韓愈 而從來撰石鼓考者,皆不知有文惠此文何也?愚竊撰《石鼓考》,真按:翁方綱著作考 真按:翁方綱論石鼓文 乃專以《春秋傳》椒舉之言為信,惟董廣川與洪文惠此文可為證據爾。真按:董逌 真按:董逌與石鼓文

  注:見《文集》石印本第二十卷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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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萬季野石鼓文辨

  近人萬季野、全謝山皆辨石鼓文非成周,真按:萬斯同與全祖望與石鼓文 而 萬氏主西魏尤力,且以蘇綽大誥文體推之,謂即大統十一年十月之事。按《周書‧文帝紀》大統八年十二月,魏帝狩於華陰;九年十月,大閱於櫟陽;十年十月,大 閱於泉,十一年十月,大閱白水,遂西狩岐陽,十三年冬,又狩岐陽。蓋獮狩之事,數年間頻舉之,不當以是年執蘇綽文體以定之也。且史於出安定登隴之刻石則書 之,而此刻顧不書,何也?然此皆不足以斷其必非是年之作,而予更有說者。真按:翁方綱論石鼓文 鼓文云,“日維丙申”,西魏文帝大統十一年,即梁武帝大同十一年,《通鑑》是年十月,有己未,又有乙未,以是年正月有丙申,二月有庚申推之,則十月當有己未,而無乙未,乙未上當脫十一月字,則此丙申,是十一月矣。真按:翁方綱的辨偽方法論-曆算 真按:翁方綱的曆算學與史學 魏都地寒,而鼓文有霝雨之章,其非大統十一年狩岐陽之所作,明矣。況北朝奇字,與此篆迥不相同,即魏周之碑,如趙文淵書最其古勁者,今以較此鼓文,奚啻古今之判乎?真按:翁方綱的碑帖辨偽方法論-字體筆畫 大統去唐初,財七十餘年,杜子美生先天開元之際,碩儒舊聞,猶有存者。陳倉石鼓之訛,慨其失真,而其物之古,不必言矣。真按:杜甫與石鼓文 若李吉甫《元和郡縣志》引蘇勗之言謂:“虞、褚、歐陽,共稱古妙。”而萬氏駁之,以為勗與褚亮同列,不當藉遂良言為重,謂其語是後人假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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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又不然,褚登善為張燕公書《枯樹賦》,在貞觀四年,已為當時巨卿所重。蘇勗紀事之文,雖不可見,然曰紀事,則非述古之辭,而況第稱褚氏,不言遂良。唐徐嶠之父子,亦嘗并稱,是所謂褚者,安知非褚亮哉?抑又安知非亮、遂良父子交稱之,而以褚氏該之哉!此一條,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語意學的歧義含混 真按:翁方綱的語意學-戒含混 真按:翁方綱的語意學-慎歧義 特偶據《元和志》耳。而歐陽永叔謂:真按:歐陽修 “隋、唐書籍,當時必猶有所見,而今不之見者,則又烏可以妄逞胸臆議韓子乎哉真按:韓愈與石鼓文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不妄作 ”或曰此數說者,雖足以辨所稱西魏、後周之失矣,而猶不是以塞議者之口真按:"應係而猶不足以塞議者之口"之訛. 則萬氏、全氏,皆以天子不當親漁為辭,其言得禮之宜,烏從而辨之。予曰是亦有說焉。《周頌》曰:“猗與漆沮,有多魚,真按:潜 有鱣有鮪,鰷鱨鰋鯉。”曷嘗不極言岐周之水,槮魚之多哉?顧其所議者,在“君子漁之”一句耳。然鼓文原無此字,惟今日朱錫鬯《石鼓考》,始於第二鼓大書曰“鯉處之,真按:鱼晏-應係"魚晏"之簡化誤者. 之異體. 字號 B05990 正字 【鰋】魚-09-20 音讀|ㄢˇ 釋義 1.魚。詩經.小雅.魚麗:「魚麗于罶,鰋鯉。君子有酒  ,旨且有。」毛傳:「鰋,也。」 2.鮊魚。爾雅.釋魚:「鰋。」郭璞.注:「今鰋額白魚  。」郝懿行.義疏:「白魚名鮊。」 ○按:未用系統字. 君子漁之”。舊本無是也,惟薛尚功摹本乃有此句,或又傅會之曰籀文。漁寸,真按:此數從字疑皆尚作从也. 而薛本從又,非從寸也,藉使元有此字,亦未必是漁字,而況薛本之不可信,真偽雜糅,顛倒訛舛,蓋不識字而欲考古者,其貽誤非一也。真按:摘要 真按:翁方綱的辨偽方法論-筆畫款識 而朱錫鬯獨毅然信之,執薛尚功之本,遂以為石鼓定本,而萬氏、全氏之起而議之,則又皆據朱所從薛者,而未嘗以篆文一一甄定之也。真按:翁方綱對朱彝尊的批評 真按:翁方綱對朱彝尊金石學的批評 真按:朱彝尊與石鼓文 真按:以訛傳訛 真按:萬斯同與全祖望與石鼓文與朱彝尊 真按:朱彝尊與薛尚功 雖其上下皆言多魚,而此句有闕文,即不可以天子親漁言矣。今日言六書,止宜就小篆言之,其牽大篆以附合之,與其必執石鼓為大篆者,皆一隅之論也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看大端、大局 真按:摘要 故歐陽子但曰,吾信退之而已矣。真按:翁方綱論大篆 真按:翁方綱論石鼓文 真按:翁方綱的文字學方法論 真按:歐陽修與石鼓文 真按:翁方綱對歐陽修的肯定 真按:歐陽修與韓愈

注:見《文集》石印本第二十卷第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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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文真按:國:詛  部首 言 部首外筆畫 5 總筆畫 12 注音一式 ㄗㄨˇ 1. 咒罵或祈求鬼神降禍給他人。如:「詛咒」。左傳˙昭公二十年:「民人苦病,夫婦皆詛。」 2.立誓﹑起誓。左傳˙宣公二年:「驪姬之亂,詛無畜群公子,自是晉無公族。」漢書˙卷六十九˙趙充國傳:「先零遂與諸羌種二百餘人解仇交質盟詛。」 3.誓言。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祝盟:「及秦昭盟夷,設黃龍之詛。」 詞:詛1 z ㄗㄨˇ〕 〔《廣韻》莊助切,去御,莊。〕 〔《集韻》壯所切,上語,莊。〕 4 ”的被通假字。亦作“ 1 ”。 1.詛咒;咒罵。《詩‧小雅‧何人斯》:“及爾如貫,諒不我知。出此三物,以詛爾斯。” 陸德明 釋文:“以禍福之言相要曰詛。” 劉向 《新序‧雜事一》:“一人祝之,一國詛之;一祝不勝,萬詛國亡。” 馮夢龍 《智囊補‧明智‧戚賢》:“ 戚賢 初授 歸安縣 ,縣有 蕭總管 ,此淫祠也。豪右欲詛有司,輒先賽廟。” 聞一多 《紅燭‧紅豆》:“我詛了你嗎?我是吐出毒劍底蜂兒,死是我的刑罰。”2.盟誓。《周禮‧春官‧詛祝》:“詛祝,掌盟、詛、類、造、攻、說、禬、禜之祝號。” 鄭玄 注:“盟、詛主於要誓,大事曰盟,小事曰詛。” 賈公彥 疏:“盟者,盟將來……詛者,詛往過。”《左傳‧宣公二年》:“初, 麗姬 之亂,詛無畜群公子。自是 無公族。” 杜預 注:“詛,盟誓。” 南朝 劉勰 《文心雕龍‧祝盟》:“及 秦昭 ,設黃龍之詛; 漢祖 建侯,定山河之誓。” 龔自珍 《說刻石》:“古者刻石之事有九:帝王有巡狩則紀,因頌功德,一也……有大約劑大詛則紀,主於言信,五也。”3.祈禱。 金幼孜 《北征錄》:“上命譯史讀之,乃祈雨之言也。虜語謂之札達,華言云詛風雨,蓋虜中有此術也。” .

  此即世所行偽《絳帖》本,真按:翁方綱的絳帖學 真按:翁方綱對絳帖的鑑定 真按:翁方綱的碑帖辨偽學-絳帖 以“巫咸朝那牽合”為一者。王虛舟亦目為《絳帖》本,真按:王澍與絳帖 蓋虛舟先生亦未見《絳帖》目錄耳。

  “牽合朝那”,其誤始於北宋人,而諸石本皆因之,實一本也。

  壬寅八月,以元人褚奐士文臨本墨跡相校,墨跡之訛誤乃更甚於石刻。墨跡後有袁尚之《陸子傳》。真按:袁褧 文壽承手跋是元人筆無疑,真按:文彭 而猶有此失,蓋篆學之失久矣。真按:翁方綱的篆學 此本“■■”二字是顯然之訛,餘尚可混。

  此“合巫咸朝那為一”與今所行世之偽《絳帖》本相同,然王寀固已合之矣。王虛舟曾以文衡山本與《絳》、《汝》相校,真按:翁方綱與詛楚文 真按:王澍與詛楚文 真按:王澍與汝帖 真按:文徵明與詛楚文 蓋虛舟先生未見《絳帖》目錄耳,故言不可不慎也真按:摘要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 真按:翁方綱的嚴謹

  “牽合朝那”之弊,蓋始於北宋人。真按:重出,重複,-前方見而又出,草稿筆記故也. 真按:翁方綱的讀書筆記

  壬寅八月廿九日,以宋拓本與元人墨跡臨本與此相校,而元人墨跡其訛較此尤甚,然則篆學之失久矣,而奚其刻本之是繩哉。

注:見張廷濟輯《復初齋文》,真按:翁方綱作品的流傳 真按:對於翁方綱作品的輯佚 真按:翁方綱與張廷濟 上海圖書館藏善本。真按:參考書目-博士論文-翁方綱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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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秦篆

 秦刻《之罘》殘字十四,在《汝帖》第三卷,其末二字失去左半,蓋因原本泐也。此即歐陽《集古錄》所謂秦篆遺文者,真按:歐陽修集古錄 歐陽云二十一字,此又失去七耳。歐陽云或為麻溫故學士於登州海上得片木有此文,豈杜甫所謂“棗木傳刻肥失真”者邪?按歐陽此語,乃以杜公之言《繹山》者例此耳,非以《之罘》誤為《繹山》摹本也。趙明誠駁之,亦未審爾。真按:翁方綱對歐陽修的肯定 真按:翁方綱對趙明誠的批評 《泰山》、《琅邪》、《之罘》三處秦刻,所存皆二世詔文耳。而世傳徐鄭所摹《繹山碑》文獨具全,何哉?歐陽公云,余家集錄別藏泰山李斯所書數十字,以較摹本,則見真偽之相遠也。此語當為定據。真按:翁方綱對歐陽修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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