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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February 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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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四十六年辛丑夏,錢君待庵自陝寄來新拓本,真按:翁方綱交友資料-俟考 可辨者凡二千三百五十九字。舊志云僅存千字者,未諦審也。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不耳食-不拿耳朵當眼睛 真按:目驗-不耳食 真按:翁方綱的批評方法論-不迷信權威 碑凡三十五行,行七十六字。秋九月廿六日。方綱記。

  此本蓋數十年前所拓,非必明朝拓也。然每行之字皆有較今本多出筆劃處,在今日已難得矣。真按:翁方綱的碑帖版本賞鑑學 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價值鑑定學

  《孔穎達碑》,螭首嵌空處有“至正四年三月,顧游特看此碑”墨書十二字,拭視如新,亦一奇也。趙子函游記。真按:趙崡 真按:不解之處!真按-何故末提趙崡?○疑有誤也!(恐乃抄錄時誤)

  專學《廟堂碑》,得其挺秀而體執修長真按:疑當作「體埶修長」,乃淺人誤認執埶二字也.或翁筆誤乎?埶即勢字→字形結構換部首(零部首)爾。勢即从埶力也。 往往得六書遺意,勒石在貞觀廿二年,上距貞觀四年《廟堂》勒石甫十有八年也。虞永興卒後十年。

  行筆雖視《廟堂》稍疏,而發筆處及波榮皆具見墨彩真按:應為「而發筆處及波策皆具見墨彩」之誤認也.又為淺人誤矣,或翁又筆誤耶?惜上海此本吾不之見,然能辨者不見,見者不能辨,文獻之遇,誠翁于墨緣,三致慨嘆也。 ○或策(筞从艹不从竹)與簡化字""形近,故有此訛也. 實可寶愛。甲子午日記。

  “唐本廟堂”一條,在城武粘本前紙。

注:上海圖書館藏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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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狄知愻碑

   《唐邛州刺史狄公碑》,古今碑考皆不著錄,惟趙明誠《金石錄》目云“《周邛州刺史狄知愻碑》,撰書人姓名殘缺,載初元年正月”者即是碑也。以其立於武后 時,故稱周耳。是年即中宗之嗣聖七年庚寅,用周正,以永昌元年十一月為正月,改元載初。其年九月改元天授,武后始自稱皇帝,改國號曰周,故是碑首行仍稱大 唐也。趙湖州在宋時見此碑,真按:趙明誠 已言撰書人姓名殘缺,以予驗其筆法,當是薛稷書也。真按:翁方綱考訂作者 真按:翁方綱的碑帖辨偽方法論-字體筆畫 真按:翁方綱對薛稷書法的鑑定 薛書世不多見,石泐太甚,存字皆半,皆依稀揣讀真按:翁方綱的金石識字學方法-依稀揣讀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毋自欺 真按:摘要 而神采尚奕奕照人,今為擬定薛書,使世間多一薛少保之妙蹟,較之《昭仁寺碑》、《孔穎達碑》之目為虞書者不更愈乎?真按:翁方綱的版本著錄學 真按:翁方綱對昭仁寺碑的鑑定 真按:翁方綱論孔祭酒碑與虞世南書法的關係 真按:翁方綱對虞世南書法的鑑定 真按:翁方綱對孔祭酒碑的鑑定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十四冊第386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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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李寶臣紀功載政頌

  李寶臣《紀功載政頌》,永泰二年七月王佑文,王士則書。錢竹汀《跋尾》云:“士則蓋武俊之字真按:原稿作"士則蓋武俊之子"!此要命之訛也!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34_復初齋文稿(十八)\_003804.jpg 愚擬稿曰: 一字之差字義大別,事關考訂,更非細故矣: 李 寶臣《紀功載政頌》,永泰二年七月王佑文,王士則書。錢竹汀《跋尾》云:“士則蓋武俊之字。”按《新唐書‧藩鎮傳》,建中三年武俊殺李惟岳,自稱趙王,命 其子士真留守,士清司武,士則司文。此與王佑司文,同時同職。而此頌王佑文、王士則書,士則當即武俊子矣。(跋李寶臣紀功載政頌,154頁) 「士則蓋武俊之字」原稿作「士則蓋武俊之子」!此要命之訛也!要非原稿俱存,在我手邊,何得此誤之諟正。 將無有礙于科研?愚即于下文皆考其子,何故此為字,又未駁竹汀語,故取驗之。豈沈氏編書,都不覆讀,讀而無心如此?抑只是一時眼花,所以誤植忽過。 ”按《新唐書‧藩鎮傳》,真按:翁方綱與錢大昕的金石學 建中三年武俊殺李惟岳,自稱趙王,命其子士真留守,士清司武,士則司文。此與王佑司文,同時同職。真按:翁方綱的碑帖辨偽方法論-職官履歷 而 此頌王佑文、王士則書,士則當即武俊子矣。然王武俊卒於貞元十七年,年六十七,則建中三年,武俊年四十八。史稱士真為武俊長子,則士則年又次之,計其時士 則或已年廿許,為司文之職,此可信者也。若此頌立於永泰二年,其時武俊年三十三,士則既非其長子,則至長不過十許歲,遽能書篆此碑,則稍可疑。真按:翁方綱的碑帖辨偽方法論-生卒年歲 再證之趙明誠《金石錄》,天寶九載石幢銘,王士則八分書。天寶九載,王武俊年甫十六,士則尚未生,是爾時別有一王士則矣。此頌書篆者果為武俊之子,尚待詳考者也。真按:翁方綱對考證學的態度 真按:翁方綱的闕疑之義 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有所不為 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需要時間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十四冊第380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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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王審知碑

   唐天祐三年以朱全忠奏,賜立王審知祠,而勒之碑。為其文者,禮部侍郎于兢也。碑所稱“天下兵馬元帥太尉中書令梁王”,即全忠也。其云“乾寧三年,僕射遘 疾,且付公以戎旅”。吾友錢少詹大昕,據此以正《舊唐書‧昭帝紀》,乾寧四年四月加王潮檢校右僕射之誤。然《新唐書‧昭帝紀》,乾寧四年十二月丁未,威武 軍節度使王潮卒,正與潮傅方鎮表合真按:疑有誤!-疑乃「正與潮傳、方鎮表合」之訛也!謂本紀與傳、表所載皆合.○是也,文海本文集即作傳字.1011頁) 而《通鑑》王潮之授節度,亦在三年九月,此條當以史為正,不得概信金石文以駁史也。真按:翁方綱的金石學與史學的關係 真按:翁方綱的金石學與史學的權衡 真按:史料的可信度 真按:孰為可信 又吳任臣《十國春秋》載審知之立,在光化元年三月,亦與史暨錢昱所撰廟碑合。錢昱碑云,公躬受遺言,式俟朝命,明年春,帝恩遠降,人欲是從。而少詹謂立於乾寧三年,尤誤也。真按:錢大昕之誤 是碑自王象之外,著錄金石家罕有及之者。象之《碑目》誤,為乾寧三年。真按:斷句可議者-當予連讀!-象之《碑目》誤為乾寧三年。 其敘審知德政頗翔實,而審知不敢僭號,性儉約,嘗沮絕奇貴之獻,又取酒庫酢袋以補袴,真按:王審知之為人 此則與其忠戴唐室之意相表裏,而碑所載,猶未之備也。歐史以盜賊目之,真按:歐陽修《五代史記》 蓋與斥錢鏐盜販之意同,真按:何謂史實?-然則今欲齗齗爭者,復何底止?焉知不復有一歐公之賢者亦如是?矧不如歐者多矣。 真按:歐陽修《五代史記》之謬 真按:翁方綱對歐陽修的批評 而如此豐碑,至今完好,世竟罕有著其文者。真按:翁方綱的金石目錄學 乾隆四十三年八月七日,鉛山蔣翰林士銓真按:蔣士銓 克州吳太常玉綸真按:文海本文集作『光州吳太常玉綸』也,玉綸,固始人,當作光州,此誤也。 真按:吳玉綸 商丘陳翰林崇本真按:陳崇本 真按:沈津擅改原文-文海本文集作「商邱陳翰林崇本」。 錢塘吳翰林錫麒真按:吳錫麒 新安程翰林晉芳真按:程晉芳 集方綱齋同觀拓本,賦詩紀之,而方綱為考其概云。真按:翁方綱與蔣士銓.吳玉綸.陳崇本.吳錫麒.程晉芳 真按:翁方綱與吳錫麒

注:真按:翁方綱交友資料 真按:翁方綱在四庫全書館任職情形考-論學 見《文集》石印本第二十四卷第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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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鄭子產廟碑

  嘉興黃思堂本誠河南新鄭,真按:黃本誠-『【乾隆】新郑县志 三十一卷首一卷 (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刊本 知县黄本诚纂修。本诚字思堂,浙江嘉兴县举人,它皆无考。 黄本诚述及纂修本志之经过曰:“余于去年冬(指乾隆四十年)开局,凡历代掌故之书,下逮稗官小说无不搜罗,金石之文无不抉剔,山川之脉络、道里之绵亘无不综览而条析之,虽不敢谓毫发无遗憾,而于前志庶几多所考证者矣!” 真按:疑有誤!-原稿似是二字.○放大看是宰字,應無誤矣! 得鄭子產廟殘碑數片以歸,姚巽齋上舍手拓其文以遺予。真按:翁方綱交友資料-俟考 是碑見於來梅岑《金石備考》、真按:來濬 司直《天下金石志》。真按:于奕正 《河南通志》云:“祠建於唐天寶七載歲戊子,專知官朝議郎行令嚴宙及判官宣德郎行尉王季復、奉招討使某所建。”吾邑黃氏《中州金石考》雲真按:黃叔璥 真按:簡化字之餘孽-吾邑黃氏《中州金石考》云. “碑石斷裂,可辨者百十四字,今則此無之矣。真按:簡化字之餘孽-應係並之簡化.○原稿作並.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5_復初齋文稿(七)\_001393.jpg ”今以此拓本殘字驗之,“專知判官”四字相接,恐《河南志》或有也。真按:原稿作悞. 姑記於此,以俟訪求全拓本而審正之。真按:翁方綱的方志學與金石學 真按:翁方綱的讀書筆記 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需要時間 真按:翁方綱的闕疑之義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五冊第1393頁。真按: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5_復初齋文稿(七)\_00139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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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鄭子產廟碑

  “東里潤色”,叔未得《唐子產廟碑》殘石琢為研,因以昔年所摹《張遷碑》四字弁之,亦君家典故也。方綱。真按:翁方綱為張廷濟題字 真按:張廷濟的硯 真按:張廷濟與翁方綱

  新鄭《唐子產廟碑》殘石七片之圖,縮臨於此。真按:翁方綱的讀書筆記 真按:翁方綱的臨摹學-臨摹技術-縮臨 嘉慶己巳春。北平翁方綱時年七十有七。

  注:見《清儀閣題跋》,真按:張廷濟 真按:張廷濟與翁方綱 抄自楊寶鏞輯《龍淵爐齋金石叢書》“復初齋文集補遺”。真按:沈津標點不同例-前作見「楊寶鏞輯《復初齋文集補遺》(《龍淵爐齋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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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吳季子廟碑

  是碑石尾有張孝思跋,真批:何故此稱名而潘稱字也. 稱此書與率更、真按:歐陽詢 北海并駕。真按:李邕 而潘次耕謂其挺勁而乏俊逸之氣者,真按:潘耒 非篤論也。真按:翁方綱對潘耒的批評 司直書,真按:張從申 世所罕傳,真按:張從申書法的流傳 然此石今尚完好。真按:潘耒對張從申書法的批評 真按:張孝思對張從申書法的評價 真按:翁方綱對張從申書法的評價 此油素本摹手亦極得筆意,竟是一手精摹,非雙鈎耳。真按:翁方綱的碑帖賞鑑學方法論-拓手 真按:翁方綱的臨摹學-臨摹技術-油素影摹 真按:翁方綱的搨碑學 中間所空缺,則方綱注於其旁矣。真按:翁方綱的金石校勘學 真按:翁方綱的校讀方法-注於其旁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十四冊第405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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