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2.0

Saturday, January 20, 2018

《古文字詁林》第4冊頁51~54「習」字

●義雲章【古文四聲韻】

⦿許慎 習,數飛也。从羽从白。凡習之屬皆从習。(似入切。)【説文解字卷四】

⦿郭沫若 ●,羅釋騽甚是。疑許譌習為習亦是。然謂●為古文「友」字,則蛇足也。此字分明从羽从日,蓋謂禽鳥於晴日學飛。 許之誤在譌日為白,而云「白聲」。聲紐倶不合。古文「友」字就見於金文者而言乃作●(毛公旅鼎「●其用●」) 若●(歷鼎「孝友隹井」),乃从甘友聲。殆「侑」之初字。毛公旅鼎文正用為「侑」。用為「朋友」字者乃假借也。字亦省从□,如農卣「氒友」字作●,大史友甗作●是也。説文則譌變為●,羅又因此譌形而誤●為「友」矣。【卜辭通纂】

⦿唐蘭 ●佚二二○片 右習字,舊不識。商承祚謂當非「習」字,佚存考釋三四。蓋受羅振玉以●為「友」字之影嚮也。【真按:「嚮」疑為「響」之訛。蓋受羅振玉以●為「友」字之影響也。】羅説詳「騽」下。郭沫若訂正羅説,釋為習是矣,然謂「此字分明從羽從日,蓋謂禽鳥於晴日學飛」,(通纂考釋一五六。)則誤●為羽,與《説文》同。

  《説文》:「習數飛也。從羽,從白。」(小徐本作白聲,誤。白非聲,或讀為脂部之自,以轉入侵部,更非。)今按卜辭從●從曰,即不從白, 亦不從羽。蓋●、●本殊,後世誤以●為「羽」字,遂又誤謂「習」為從「羽」耳。(「羽」當作●,已詳上文。)古「日」或作●,與「●」(白)相近,故又譌從「白」。

  以聲類求之,「習」字當從日●聲,●今「彗」字也。古緝部字每變入脂部,金文「即立」、「朕立」之立,今作位,是其證,則「習」可從●聲也。説文「彗」古文作「𥱵」,從竹從習,今按當作從竹習聲,然則彗之古音本若習,習從●聲,可無疑焉。

  習既從日●聲,則「鳥數飛也」,非其本義也。〈賈誼傳〉云:「日中必熭。」《説文》「熭,暴乾也」,按暴曬者日之事,作熭者特叚借字耳。疑「習」之本訓當為暴乾矣。《玉篇》:「暳,呼惠切,衆星皃。」(萬象名義目。)則叚借為「有嘒其星」、「嘒彼小星」之嘒,(彗引申之,當為摇動皃,舊説微皃,非。)其字則即「習」之後起字,猶●之為彗矣。習聲與曡襲相近,故有重義、慣義,引申之乃有學義,本無飛義也。〈月令〉「鷹乃學習」,始有飛義,蓋誤●為「羽」,始自戰國也。

  卜辭云「習一卜」、「習龜卜」者,習重也。〈金縢〉云:「一習吉。」左襄十三傳云:「先王卜征五年而歲習其祥,祥習則行,不習則增,修德而改卜。」皆其證。【殷虚文字記】

⦿馬叙倫 鈕樹玉曰。《廣韻》引同。《文選·左太沖詩注》引作習習數飛也。據此。則注中當有習字。連上讀也。段玉裁曰。鍇本作从羽。白聲。是也。此合韻也。又部。彗。古文作𥱵。亦是从習聲。合韻。倫按:習音邪紐。白音從紐。同為舌尖前音。白為鼻之初文。鼻音奉紐。奉、邪皆摩擦次濁音。是習从白得聲也。《選·注》引多一「習」字者。隸書複舉字也。【説文解字六書疏證卷七】


http://www.guoxuedashi.com/kangxi/pic.php?f=gwzgl&p=2399
⦿楊樹達 戰後寧滬新獲甲骨集伍壹捌片云:「習二卜,習三卜,習四卜。」樹達按:習與《易·坎卦》「習坎」之「習」義同,重也。余疑卜辭於辭外往往記一二三四等數字,皆記卜數,與此辭所記「習二卜」、「習三卜」、「習四卜」義蓋同。特此片詳言之,彼文止記數字略言之耳。【卜辭瑣記】

⦿饒宗頤 習,即襲,重也。習卜非吉,《易·蒙卦》所謂「再三讀,讀則不告」,《詩·小旻》所謂「我龜既厭,不我告猶」是也。卜辭恒見「習卜」語。

   癸未卜:習一卜,習二卜,王其鄉在𫳛,弜鄉。(佚存二二○,通纂别何一•八•三。)

   習二卜,習三卜,習四卜。(寧滬一•五一八。)【殷代貞卜人物通考卷二】

⦿裘錫圭 卜辭所見「習一卜」、「習二卜」之「習」,我以為當與《禮記·曲禮上》「卜筮不相襲」之「襲」同義。襲、習古通。《周禮·地官·小胥》「襲其不正者」,鄭注「故書『襲』為『習』」;《左傳·襄公十三年》「歲習其祥」,《禮記·表記》「天子無筮」,鄭注及《周禮·春官·大卜·正義》引《傳》文, 「習」皆作「襲」;《文選·齊竟陵文宣王行狀》「龜謀襲吉」,李善注「襲與習通」,皆其證。鄭玄注「卜筮不相襲」曰:「卜不吉則又筮, 筮不吉則又卜,是瀆龜筮也。」可知用不同的方法同卜一事可以叫「襲」。【讀安陽新出土的牛胛骨及其刻辭 《考古》一九七二年第五期】

⦿柳曾符 〈曲禮〉説:「卜筮不過三」,那也許是以後才趨向于每卜三龜。如用這種解釋來看上文所引「龜謀襲吉」等語,辭意也更能一致。尤其再讀《左傳·襄十三年》的傳和注,似更可了解「習卜」一辭所指具體情況,其文為:

  石㚟言于子囊曰:先王卜征五年(杜預注:先征五年而卜凶吉也),而歲習其祥。祥習則行(杜預注:五年五卜皆同吉,乃巡狩)。不習則增修德而改卜(杜預注:不習,謂卜不吉)。

  杜預注「不習,謂卜不吉」,明白説出了「習」字是形容吉的連續。「習」即「習吉」一語的減省。⊘可知殷人卜法之大概。其一事常多卜,但常卜于同版。【釋「習卜」 《中國語文》一九八一年第四期】

⦿宋鎮豪 「習卜」僅僅是具體的占卜手段,在不同時間上對同一事情進行因襲占卜,用以達到人神間交流的目的。因此所謂「習一卜」、「習二卜」,其真正意義在于因襲前事作再度或三度占卜,「習三卜」、「習四卜」則因襲前事作四度以至五度的占卜,三番五次的因襲占卜,其實並没有增用新卜骨,只是利用原骨進行,最先用三骨,其後也用此三骨,故「習四卜」不会用至十二骨。三四期卜骨的卜數没有超过「三」者,以及同版同事異日卜而卜數全一致,即是最好的證明。

  當然偶爾也有起用新的占卜材料的,如原先用龜卜,因襲占卜時换用骨卜,出現這一情況時往往在後卜的一套卜骨上兼記

http://www.guoxuedashi.com/kangxi/pic.php?f=gwzgl&p=2400
「習龜卜」或「習●一卜」,以作申明,但這樣的情況畢竟是不常見的。⊘甲骨文「習卜」強調占卜事情前後的因襲關係,是不同時間上對同一事情進行若干回合的占卜。【殷代「習卜」和有關占卜制度的研究 《中國史研究》一九八七年第四期】

⦿胡厚宣 宋鎮豪
50
50.習二卜,册至。

……父……正……。

這是三期廪辛、康丁時卜骨。

我們認為,「卜用三骨」的占卜制度形成于晚殷時代,但與「習卜」在意義上是不同的,「習卜」只是殷人具體的占卜手段。據張秉權先生研究,殷武丁時往往卜用五龜。因此「三龜為習」也就鑿空。以龜甲和獸骨輪换相襲進行占卜,在甲骨文中也難見其例,殷人為某一件事情進行占卜,往往是在幾塊相同龜甲或獸骨材料上施行的,其形式主要有正反對貞、同事異卜、異版同事、異日同事等等。提出習卜為骨卜和龜卜相襲的説法,主要是見到三、四期卜骨上有言「習龜卜」者,但是我們想提出下面的反證:

    □□卜,習●一卜,五…… (《粹》1550)

    □□卜,習●一卜,五……(《合集》31670)

這兩片均是牛胛骨卜辭,均刻在骨的左側邊沿,風格相同,字體對應,其中「一卜」的卜字分别寫作●、●,顯然是同一次占卜的一對骨。前者今藏北京圖書館,《甲骨文合集》的著録號是31669;後者今藏山東省博物館。●是指龜種,「習●一卜」的「習」如按骨卜和龜卜輪换相襲來解釋,那麽這兩片之中就要有一片是龜甲,可是事實恰非如此,它們均是牛胛骨,因此這種説法也就必須重加考慮了。


  那麽「習卜」是否就是連吉意義的兆辭呢?所謂兆辭是視兆坼定吉凶的簡單判斷語,如「大吉」「小吉」「吉」之類,它是占卜的結果,與所卜事情本身没有直接關係,一般在不出現卜辭的命辭之中。但我們通檢全部有關習卜的刻辭,都是在命辭之中,如:


http://www.guoxuedashi.com/kangxi/pic.php?f=gwzgl&p=2401

參考:
http://www.guoxuedashi.com/zidian/7FD2.html

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