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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五年,商務印書館印行《國立中央圖書館中文圖書編目規則》,其中善本書部分,即據屈先生所擬訂者。民國四十一年,屈先生又將原稿略加釐訂,以〈中文舊籍目錄版本項著錄舉例〉為題,發表於大陸雜誌》四卷六期(民國四十一年三月印行),昌彼得(瑞卿)真按:師曰-祖父與傳教士認識,由傳教士命名故也.字卿者多為湖北人,以荀卿曾做蘭陵令也. 先生於《大陸雜誌》四卷十一期(民國四十一年六月印行)發表〈中文舊籍目錄版本項著錄舉例補訂一文,訂補數條。今屈先生、昌先生所合著圖書版本學要略》一書中,〈善本書目版本項著錄略例〉部分,即由屈先生、昌先生所發表於大陸雜誌二文所匯合而成者也。民國四十八年(西元一九五九年),國立中央圖書館增訂印行國立中央圖書館中文圖書編目規則》,其中〈善本圖書編目規則〉部分,即一本屈、昌二先生所擬訂者。今將《國立中央圖書館中文圖書編目規則‧善本圖書編目規則》中「版本」項迻錄於左:
真按:師曰-現在全世界編善本書目的方法,都是根據這個來做的. 1凡版本之著錄,首朝代、元號、紀年,次處所,最後為版本之類別(如刊本、活字本、鈔本等)。各項有未具,且無法考知者,闕之。
例:
1如明江西布政司刊《蘇文忠公全集》,可題云:明嘉靖十三年江西布政司刊本。
2如明茅元禎刻《玉臺新詠》,吳興茅元禎刊本。
3如會通館活字本《文苑英華辨證》,可題云:明正德丙寅(元年)錫山華氏會通館活字本。
4如小山堂鈔本《唐闕史》,可題云:清雍正丙午(四年)仁和趙氏小山堂鈔本。
2凡雕版之書,通稱「刊本」。
3凡據舊本影摹上版,行款悉如原式者,曰「覆刊本」,其所據之祖本,應表著之。例:
1如明郝梁覆刻宋本太玄經》,可題云:明嘉靖甲申(三年)郝梁覆刊宋兩浙茶鹽司本。真按:師曰-覆刻本也叫翻刻本.
2如明袁褧覆刊宋本文選》,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 【褧】衣-10-16 注音一式 ㄐㄩㄥˇ 解釋:用麻或細紗縫製而成的單衫,套在衣服最外層以避塵土。唐˙張祜˙雉朝飛操詩:朱冠錦襦聊日整,漠漠霧中如衣褧。 可題云:明嘉靖己酉(二十八年)吳郡袁褧覆刊宋廣都裴氏本。
4凡確知為覆刊宋本或元本,而不能詳其祖本刻於何年何處者,可依其半葉行數,題云:某年某處覆刊宋幾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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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元幾行本。
例:如明正德間覆刊宋十行本《孝經注疏》(非修補舊版者),可題云:明正德六年覆刊宋十行本。
5凡以著者手稿影寫上版刊印者,真按:師曰-多為家刻本,成本較高. 曰「影刊手稿本」;其刊刻之時代及處所,應儘可能表著之。
例:
1如明萬曆間楊芳刻《楊升菴詩》,真按:師曰-乃楊慎的後代. 可題云:明萬曆丙午(三十四年)巴郡楊芳影刊著者手稿本。
2如清康熙間刊《晚邨先生家訓》,可題云:清康熙四十二年影刊著者手稿本。
6凡書版年久漫漶殘損,經後世修補印者,曰「修補本」。其原刊及修補之年代與處所,應儘可能表著之。設原刻之時代已不可考者,則題曰「修補舊刊本」,但表著其修補之年代與處所。
例:
1如明正德間修補元刊本《金陵新志》,可題云:元至正四年集慶路刊明正德十五年南監修補本。
2如明成化間修補宋本《東萊集》,可題云:宋嘉泰四年壽州呂氏刊明成化間修補本。
3如明正德間陸相修補之《賈誼新書》,可題云:明正德九年長沙郡守陸相修補舊刊本。
4如明嘉靖間劉祜修補之《節孝先生文集》,可題云:明嘉靖乙丑(四十四年)淮安知府劉祜修補舊刊本。
7凡後人用舊版增刊評語或序跋等印行者,曰「增刊……本」。其原刊及增刊者之年代與處所,應儘可能表著之。
例:
1如坊肆就宋本增刊評語之《世說新語》,可題云:宋寶慶三年劉應登刊宋元間坊肆增刊評語本。
2如明永樂間原刊正統間增刊序跋之《守黑齋遺稿》,真按:不解之處!真按 可題云:明永樂十五年上虞葉氏刊正統五年增刊序跋本。
8書有殘缺經鈔補者,曰「鈔補本」,或曰「配補……鈔本」。其原刊者及鈔補者之年代處所,應儘可能表著之
398
。
例:
1如藝風堂鈔補元刊本《草堂詩餘》,可題云:元鳳林書院刊清江陰繆氏藝風堂影元鈔補本。
2如配補舊鈔本之宋刊《麗澤論說集錄》,可題云:宋嘉泰間壽州呂氏刊本配補舊鈔本。真按:師曰- 沒辦法用宋刊補鈔,故著錄如此.
9書有殘缺,以他本配補者,曰「配補……本」。其原本及配本之刊刻年代與處所,應儘可能表著之。真按:師曰-即刻本補刻本之謂也.前一條為鈔補刊本也.
例:
1如以元本配宋本之《王狀元集註東坡先生詩》,可題云:南宋末年建安萬卷堂刊本配補元廬陵書堂刊本。
2如以元彭寅翁刊本配補中統刊本之史記》,可題云:元前至元二十五年安福彭寅翁刊本配補中統二年刊本。
10凡名手寫刻之書,曰「某人寫刊本」。其年代及寫者,應表著之。
例:
如元宋璲寫刊《淵穎吳先生集》,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璲】玉-13-17 注音一式 ㄙㄨㄟˋ 解釋:一種瑞玉。詩經˙小雅˙大東:鞙鞙佩璲,不以其長。毛亨˙傳:璲,瑞也。鄭玄˙箋:佩璲者,以瑞玉為佩。 可題云:元至正二十六年金華宋璲寫刊本。真按:師曰-為當時著名之書法家. 真按:宋璲
11凡刻書人之地望,與刻書之處所非一地者(如書帕本等),應著其刻處。原題有用古地名者,應從其原題。其刻處可由刻者之官銜表現者,必要時得著其官銜。真按:師曰-此條謂應以刻書地為主而非以刻者之地望為主也.
例:
1如詹事講刊《緣督集》,可題云:明萬曆癸未(十一年)詹事講宣城刊本。
2如孫甫刊《直講李先生文集》,可題云:明正德戊寅(十三年)南城知縣孫甫刊本。
12凡朝代元號已知,而刊板之年未詳者,可於元號下著一間字,曰「某代……(元號)間某處某氏刊本」。如並刊處未詳者,可但題云:「某代……(元號)間刊本」。活字本及鈔本例視此。
13凡朝代可定而元號年月未詳者,可題云:「某代某處某氏刊本」。如並刊處未詳,而能斷其為某代初葉,中葉或末葉所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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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題云:「某代初葉刊本」,「某代中葉刊本」,「某代末葉刊本」;或就其書口形狀及半葉行數,題云:「某代刊黑口(或白口,花口)幾行本」。活字本及鈔本例視此。
14凡朝代可定,而元號年月及刻處均未詳,但有刻板時編校人之題署者,可以編者或校者之姓名著錄之。
例:
1如史朝富編刊之《龍川文集》,可題云:明晉江史朝富編刊本。
2如劉懋賢等校刊之《海瓊玉蟾先生文集》,可題云:明新安劉懋賢等校刊本。
15凡朝代可定,而元號年月及刊處均未詳,且無編校人之題署,但能審知為官刻或坊刻者,可題曰:「某代官刊本」,或「某代坊刊本」。
16凡私家之齋室名,書坊之坊名,以及寺觀名等,真按:師曰-中國古代寺觀即政治經濟文化的功能.不光藏佛經而已,敦煌的小和尚也抄詩詞等.佛教都管政治,只是不出來擔任公職罷了. 如原書中有題署者,應表著之。
例:
1如沈辨之刻本《韓詩外傳》,可題云:明嘉靖間吳郡沈氏野竹齋刊本。
2如泰宇書堂刻本《草堂詩餘》,可題云:元至正癸未(三年)廬陵泰宇書堂刊本。
3如大明禪寺刻本《天童覺和尚頌古集》,可題云,元至正二年大明禪寺刊本。
17凡官刻之書,應著其官署名稱,所在地及刊刻朝代年月,如為內府所刻而未詳其刻於何署者,可但題云:「某代內府刊本」。
18凡醵貲刻板之書,真按:師曰-即聚貲(聚資). 曰「集貲刊本」。
例:
如開元寺醵貲刻本之《改併五音類聚四聲篇》,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醵】酉-13-20 注音一式 ㄐㄩˋ 解釋: 1.眾人集錢一起飲酒。禮記˙禮器:曾子曰:周禮其猶醵與?鄭玄˙注:合錢飲酒為醵。 2,聚集。如:醵資、醵金為壽。 可題云:明萬曆二十七年晉安開元寺集貲刊本。
19凡叢書中之單本,曰「某某叢書本」;合刻中之單本,真按:師曰-叢書以書為單位,而合刻則 曰「某某合刻本」。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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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汲古閣刻本《詩地理考》。可題云:明末虞山毛氏汲古閣刊津逮秘書本。真按:毛晉
2如吳琯刊山水經合刻本之《水經注》,可題云:明萬曆十三年新安吳氏刊山經合刻本。
20凡書版易主,新主用原版(未經修補)印行者,曰「某某印本」。原刊者及印行者之年代處所,應儘可能表著之。
例:
如掃葉山房所印汲古閣刻本之十七史》,可題云:明末虞山毛氏汲古閣刊清初蘇州掃葉山房印本。
21凡以特殊墨色印行者,應依其墨色表著之。
例:
如明內江蕭氏刊藍印本史鉞》,可題云:明嘉靖二十七年內江蕭氏刊藍色印本。
22凡套印書,朱墨二色者,曰「朱墨套印本」。三色以上者,曰「某某幾色套印本」。畫譜等書,以彩色印者,曰「彩色印本」。
例:
1如元刊朱墨套印本金剛經》,可題云:元至正初年資福寺刊朱墨套印本。
2如閔刻春秋公羊傳》,可題云:明天啟元年烏程閔氏刊朱墨藍三色套印本。
3如彩色印十竹齋畫譜》,可題云:明崇禎四年刊彩色印本。
23凡以公牘紙印者,應表著之。
例:
如宋刊公牘紙印本北山小集》,可題云:宋乾道淳熙間刊公牘紙印本。
24凡活字本,其活字以膠泥製者,曰「膠泥活字本」;銅製者,曰「銅活字本」;木製者,曰「木活字本」;不能辨識為何種活字者,但曰「活字本」,唯清武英殿以活字排印各書,應沿稱曰「聚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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