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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March 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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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篛林跋云:“用褚本縮成逕寸,刻於青田石,四面細若蠅頭,而寬綽容與,能盡筆勢,以較原本,不失毫真按:簡化字之餘孽-不失毫髮!文海本即作「不失毫髮」.1116頁) 此又玉枕後一奇玩也。”此跋頗以不知其人爵里為惜,真按:王澍對李宓的讚賞 今予既得其爵里,真按:翁方綱考訂人物 而又見其拓本,何幸如之?然其中顯然之失,至於行次之誤移,偏旁之失錯,而篛林以為較原本不失毫髮,則篛林所謂以宋箋精摹趙子固落水本不失毫髮者,真按:趙孟堅 真按:王澍與落水蘭亭 亦概可知矣。真按:這就是所謂的大家麼? 真按:翁方綱的批評方法論-不迷信權威 真按:王澍之謬 真按:摘要 真按:於我心有戚戚焉-愚於沈氏本書亦然.未知翁若知其苦心孤詣者乃為後人整理成這樣,不知作何感受!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寬厚勿苛 真按:罵人的技巧 真按:翁方綱對王澍書學的批評 真按:翁方綱罵人不帶髒字 真按:罵人方法論 真按:翁方綱對自己說法的修正-前曾見,且文氣中頗致思慕之意. 信乎精鑒之難也。真按:翁方綱的嚴謹 真按:翁方綱的精細 予從耦堂侍御假觀,真按:翁方綱向施學濂借閱 因用定武落水本筆意審正重摹,并識其概於後。然此特因李氏原刻,行次參互,勉為推算改正,是以雖較李氏本既加審正,而仍不敢自信為毫髮無差也。真按:翁方綱的嚴謹 真按:翁方綱的謙卑 它日得遇良工,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文海本文集作儻. 為我勒於寸石,仍當細意重摹一過耳。真按:翁方綱的嚴謹 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出版的原則 真按:小心駛得萬年船 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出版學

注:見《文集》石印本第二十七卷第10頁。真按:文海本文集原題作〈自跋審正萬松山房縮本蘭亭〉. 翁方綱:〈自跋審正萬松山房縮本蘭亭〉,《復初齋文集(三)》(臺北縣:文海出版社,民國5811月,初版),卷27,頁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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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蘭亭(施耦堂藏萬松山房縮本)

  右萬松山房縮本《蘭亭》。明神宗三十四年龍溪李宓羲民摹於青田石,四面環刻。其石嘗為金壇王虛舟先生得於京師,虛舟跋之,謂以褚本縮成,不失毫髮,後為揚州汪楍中也重摹刻石,然褚本與歐臨定武本神理雖別,而結構并同。今此石本尚未免有行次之移錯、筆畫之疎失,雖神氣近是,而結構皆非矣。真按:摘要 真按:翁方綱的書學批評方法論-形神 真按:翁方綱的書學批評方法論-結構 未知虛舟何以言毫髮之不失也。真按:翁方綱對王澍書學的批評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寬厚勿苛 予以油素影摹,真按:翁方綱的臨摹 凡改正四十餘字而後成,它日倘遇良工,亦以青田小石精鎸之,庶幾可備鑒家論次爾。真按:翁方綱著作的原則-傳後示人 真按:翁方綱著作的原則-接受公評 乾隆壬寅冬十月廿日。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五冊第13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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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蘭亭(阮伯元藏文衡山臨本)真按:阮元與蘭亭 真按:阮元的收藏 真按:翁方綱與阮元 真按:文徵明與蘭亭

  此臨本雖題定武,然止取大意而已。後自題“嘉靖戊午二月,是年秋九月衡山臨,譚崇久所藏五字不損本”。真按:譚崇文-名俟考-疑即譚振宗!-前多作文,原稿實是「文」,乃似「久」故爾.此亦沈津不考前後文、看後而忘前之病也. 真按:標點可議者-愚讀為「後自題“嘉靖戊午二月”。是年秋九月,衡山臨譚崇文所藏五字不損本,以小楷自識於後。此所臨未知是何本也,時衡山年八十九矣。」是年秋以下乃翁語也。蓋要貫下讀,則知沈非矣!此皆不深味其言故也! 以小楷自識於後。此所臨未知是何本也?時衡山年八十九矣。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十三冊第3686頁。真按: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33_復初齋文稿(十七)\_003686.jpg 今錄愚所讀原稿文于此便考: 〈阮伯元藏文衡山臨蘭亭〉  前簽八分書「定武蘭亭」 附文待詔臨墨蹟 松圓老人藏本 原博題籤 ﹝老鶴﹞ 紅文小方印 後款袁清戊午春二月既望。 今只存此臨本,然「崇」字山下無小點,「帶」字上四直齊平,「死生亦大矣」「亦」字三點皆不合,而卻闕前「會」字。 此臨本雖題定武,然止取大意而已。後自題「嘉靖戊午二月」。是年秋九月,衡山臨譚崇文所藏五字不損本,以小楷自識於後。此所臨未知是何本也,時衡山年八十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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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蘭亭(董文敏背臨卷)

  文敏背臨《蘭亭》,乃純以己意行之,尚嫌褚臨本過於刻畫邪真按:褚遂良臨蘭亭集序的方法 ?實則褚臨本即覺己意多而古法少矣。真按:翁方綱對董其昌的批評 吾嘗寶文敏言詩、書、畫家成名後,不復摹仿真按:原稿作倣. 或多杜撰,此吾輩午夜鐘聲也。真按:翁方綱的文章有味道 真按:翁方綱所以提出肌理說的原因 真按:翁方綱肌理說之淵源 真按:翁方綱肌理說之提出 真按:翁方綱的肌理說精義 真按:翁方綱的臨摹學 真按:翁方綱的書法教學 真按:翁方綱的創作方法論 真按:翁方綱對模擬的批判 真按:翁方綱的文學思想 真按:翁方綱的美學思想 真按:翁方綱的畫學 真按:摘要 真按:翁方綱的書學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不妄作 真按:董其昌的佳言 真按:翁方綱與董其昌 真按:不以人廢言-雖然翁多批評處,然仍能不以人廢言也.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四冊第1097頁。真按: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4_復初齋文稿(五)\_001097.jpg 今錄愚所讀原稿者如下(若此者,實亦多得沈先生啟發): 跋董文敏背臨蘭亭卷 文敏背臨蘭亭乃純以己意行之,尚嫌褚臨本過於刻畫邪?實則褚臨本即覺己意多而古法少矣。吾嘗寶文敏言詩書畫家成名後不復摹倣,或多杜撰,此吾輩午夜鐘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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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蘭亭(姜葦間臨本)真按:姜宸英臨蘭亭集序

  右葦間臨《蘭亭》,自題云定武本,然其中“”、真按:沈津之誤-原稿明白作羣也,絕非識字之誤.餘詳愚篇末所附所讀稿. “崇”、“興”、“盛”、“亦”、“攬”諸字皆與定武不同,想是背寫,非臨摹耳。真按:翁方綱的臨摹學-背寫背臨 真按:翁方綱的碑帖版本鑑定學方法論-字體筆畫

  葦間先生家藏《蘭亭》二本,真按:姜宸英收藏蘭亭集序的版本 其石後歸武林周氏,予有其拓本,大約出自懷仁《聖教》,亦與定武本不盡同。此葦間臨本,所云定武者,不知是何本也。

  徐壇長為葦間門人,真按:徐用錫與姜宸英的關係 其論《蘭亭》,雖不盡出自師授,而頗以曾字為然,則葦間所謂唐刻者,可知已。真按:國:概  部首 木 部首外筆畫 9 總筆畫 13 注音一式 ㄍㄞˋ 1. 古代量穀物時,刮平斗斛的器具。新唐書˙卷二二四˙叛臣傳上˙梁崇義傳:「以概量業於市,力能舒鉤。」 2.度量﹑品格。如:「氣概」。三國演義˙第三十八回:「飄飄然有神仙之概。」 3.大略的情況。如:「梗概」。 4.刮平。北史˙卷二十一˙燕鳳等傳˙論曰:「將器盈必概,陰害貽禍,何斯人而遭斯酷乎?」 5.總括。如:「以此一端,可概其餘。」 6.約略。如:「概況」、「概念」。 7.大略。如:「整件事情的經過,大概就是這樣了。」 8.一律。如:「貨物出門,概不退換。」 詞:概1 〔I ㄍㄞˋ〕 〔《字彙》居太切〕 1.量穀物時刮平斗斛的器具。《禮記‧月令》:“﹝仲春之月﹞角斗甬,正權概。” 鄭玄 注:“概,平斗斛者。”《韓非子‧外儲說左下》:“概者,平量者也。吏者,平法者也。” 袁康 《越絕書‧請糴內傳》:“ 越王 句踐 之年……妻操斗,身操概,自量而食,適餓不費。” 徐渭《三茅觀觀潮》詩:“誰將練帶括秋空?誰將古概量春雪?” 蒲松齡 《聊齋志异‧張不量》:“蓋 張素封 積粟甚富,每春貧民就貸,償時多寡不校,悉內之,未嘗執概取盈,故名 不量 。”2.引申為准則,標准。 陸賈 《新語‧懷慮》:“故聖人執一政以繩百姓,持一概以等萬民。”3.刮平,修平,不使過量。《荀子‧宥坐》:“夫水……盈不求概,似正。” 楊倞 注:“言水盈滿則不待概而自平。”《北史‧燕鳳許謙等傳論》:“豈鳥盡弓藏,人惡其上,將器盈必概,陰害貽禍,何斯人而遭斯酷乎!” 宋祁 《雜說》卷下:“古語曰:斛滿人概之,人滿神概之。聖人其善概歟,大奢概以中,溢欲概以道,寢慢概以威,由是治身,由是化人。” 徐光啟《農政全書》卷二十:“乾則以水沃而概之,無罅而止。”4.引申指從物體上拂過掠過。《文選‧宋玉〈風賦〉》:“故其清涼雄風則飄舉升降……獵蕙草,離秦衡,概新夷,被荑楊。” 呂向 注:“離、獵、概,皆經歷也。”《氾勝之書‧種穀》:“天有霜,若白露下,一平明時,令兩人持長索相對,各持一端,以概禾中,去霜露。”5.拒格,阻止。《史記‧老子韓非列傳》:“彼自多其力,則毋以其難概之。” 司馬貞 索隱:“概猶格也。 劉氏 云:‘ 秦昭王 決欲攻 白起 苦說其難,遂己之心,拒格君上。’”6.量,限量;衡量。《禮記‧曲禮上》:“食饗不為概,祭祀不為尸。” 鄭玄 注:“概,量也。” 孔穎達 疏:“其事由尊者所裁,而子不得輒豫限量多少也。”《文選‧謝瞻〈於安城答靈運〉詩》:“肇允雖同規,翻飛各異概。” 李善 注:“異概,謂異量也。” 皇甫湜 《題浯溪石》詩:“ 才海翻,高下非可概。” 秦觀 《擬郡學近世社稷之臣論》:“ 子房 雖無三子( 霍光 周勃 陳平 )之過,然不能為 製禮作樂,追跡三代之隆,以聖人之道概之皆未得為全人也。” 惲敬 《說山》:“是故君子不以古人之能概今人,則可以交士大夫;不以古人之事概今事,則可以適家國天下之用。”7.概括,總括。《後漢書‧西域傳論》:“然好大不經,奇譎無已,雖 鄒衍 談天之辯, 莊周 蝸角之論,尚未足以概其萬一。” 王安石 《答王景山書》:“ 南士大夫良多……特以二君概之,亦不可也。”《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一回:“我只說一兩件,就可以概其餘了。”8.蔽,遮蓋。 北齊 鄭述祖 《天柱山銘》:“ 天柱山 者……南臨巨海,北眺滄溟,西帶長河,東瞻大壑,斜嶺概天,層峰隱日。” 唐高宗 《大唐紀功頌並序》:“嚴闉概日,巨防潛雲。” 王安石 《寄王逢原》詩:“楩楠豫章概白日,祗要匠石聊穿裁。”9.用同“ ”。謂超越,壓倒。《古今小說‧晏平仲二桃殺三士》:“此概世之功也,進酒賜桃,又何疑焉。”《兒女英雄傳》第十五回:“到了考的這天,我開得十六力的硬弓,那三百六十斤的頭號石頭,平端起來在場上要走三個來回……算概了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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