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2.0

Sunday, September 4, 2011



131

 15 討論具有情緒意義之語文表式的有義性、同義性、歧義性、混合性和動人性。
16 討論情意的可表達性。並評論下段文字:
  『情懷絕妙之處,人間哪有言語?!』
  17 疑問驚嘆號(‘?!’),所表現的是什麼樣的『情意』?試分析它的用法,並且加以例釋。驚嘆號的用法如何?傳知表信的語句,可否以此收尾?那代表些什麼意義?
  18 什麼是語詞的『情態值』?什麼是語句的『誘導值』?例釋之。兩者分別與指謂值和真假值,有沒有關聯?
  19 語句的誘導值或『誘導性』(persuasiveness),和『誘導界說』(persuasive definition),有何密切關係?(提示:所謂誘導界說是應用影響他人情緒,導引他的態度的語言,來為語詞下定義;以便達到令人對該語詞所指的事物加以擁讚或加以非難的目的)。
  20 誘導(persuasion)和說服(信服)(conviction)有何重大的區別?
  21 我們只標定正負兩種情態值。試問此一做法是否得當?我們需不需要另立一個中性值?試論之。
  22 選出五對不同的語詞,它們分別一一具有相同的所指謂項,可是彼此的情態值卻不相同。
  23 情緒意義對於思考與討論,有無害處?試細論之。
  24 分析我們目前所標定的‘認知意義’的意義,並且將它與常見的‘認知意義相比較。指出其歧義之處。
  25 我們沒把真假值看成認知意義的必要條件,只把它當做認知意義的充分條件。試問我們是不是可以採取另外一種辦法來達到我們的目的。我們可否同意真假值是認知意義的充分而又必要條件,但卻進而倡議,像疑問句,導引句等也有真假值可言?這時它們的真假值應該如何決定?
  26 認知意義與情緒意義,這個二分是否共同窮盡?是否互相排斥?細密討論之。(提示:首先比較嚴格地陳示此一分類)。
132


133

35.語言的類別和語言的層次
  我們平常使用來充當傳達交流的語言,稱為『日常語言』(ordinary language)。 日常語言是在某一個文化和歷史的背景下,慢慢滋長,逐步充實起來的。像中文,英文,德文,法文,日文等等,都是日常語言的例子。這樣的語言有一個很顯著的 特色,它充當我們許許多多,不計其數的語文功能。我們以前已經提過,如果缺少了語言,我們的生活會因而發生困難,產生混亂。可是這類充做多種用途的語言, 有它的長處,也有它的弱點。比如,我們只要精通了日常語言,就可以獲致許許多多的目的。而且,這樣的語言,由於不嚴密區分認知意義與情緒意含,甚至不計較 語詞的歧義與混含等等,往往反而能夠滿足我們許多微妙的表達需要。可是語言除了可以用來滿足這類需要而外,往往還得用來表達精確嚴格的內容。這時,由於日 常語言在多種用途裹,夾帶著的不相干的成分,常常妨礙直截了當的認知,和正確合理的判斷。這是日常語言的弱點。
  為了彌補這個短處,人們常常為了某些特定的目的,創作特別的專門藷言(或者部份語言)。比如,為了 數學系統的陳構和展演,數學家創造了特別的數學符號,以及這些符號的運用方式。這樣的符號系統,往往能夠很精確很有效地達成數學上的特定目的。這樣的語 言,我們要稱之為『專技語言』(technical 1anguage)。 一般言之,專技語言只適合於某些特定的專門問題之表達,和特定內容的陳構。比如音樂裏的五線譜,化學上的反應式,就是很明顯的例子。它們通常沒有夾帶著情 緒的意義,因此使用起來,很少像日常語言那樣地,可以不知不覺地左右我們的態度,甚至影響我們的認知。同時,這種語言裏頭的語彙,經常是沒有歧義和混合等 影響表達明確性的成素
134

。即使有,也可以在特定的脈絡裏,加以控制。使其不會產生不良的後果。
  舉例來說,在數學裏,所謂『減號』和所謂『負號』,往往在形狀上是不可分的,兩者都寫成‘-’。可是在下列(1)裏,我們知道它是負號;而在(2)裏,我們知道它則是減號了:
  (1) -2-x+y+z
  (2 2-3,(x-y+z
有時加不加以區別是沒有不良的後果的。比如下列的‘-’是一減號:
  (3) x-y
可是我們可以證明,(3)等於下列的(4
  (4) x+-y
因此,若將(3)裏的‘-’瞭解為負號,則將(3)瞭解為(4)。結果並不引起任何我們不願意令其發生的結論。
  專技語言除了上面所說過的優點,亦即:(i)適合表達針對它而設計的內容與結構等。(ii)免於情緒意義的牽絆,和(iii)排除不良的歧義與混含等干擾;此外,尚有一些極為重要的長處,就是表達上的簡單性,陳示上的明確性以及結構上的嚴密性。此三者常常相伴而生,共存共長。
  舉例來說,底下(5)裏所示的恆等式
  (5)(X-y3=x33x2y+3Xy2-y3
若要改寫成為日常語言的表達方式,則我們只好說:
  (6)兩數之差的立方,等於第一數的立方,減去第一數平方與第二數的乘積的三倍,加上第一數與第二數的平方的乘積的三倍,減去第二數的立方。
我們只要比較一下(5)和(6),詳細觀察(6)裏的表達可能引起的歧義和不準確之處,就不難明白(5)的陳構之簡單,明確和嚴密。而(5)正是(6)的專技語言版本。
135

  專技語言也和日常語言一樣,一直在不斷的發展和演進的過程,以適合我們表達上的需要。同時,我們也 要注意,專技語言也可以取用一部份日常語言的表式,做為它的語言的一部份。甚至在許多學科裏,人們並沒有特地創造專技符號,或者只創造很少數的專技符號, 而只是把某種日常語言改以純粹化,精密化和嚴格化,以適合該一學科在表達上或陳構上的特定目的。許多社會科學裏頭,所使用的語言,就是這類(或參雜著這 類)再製過的日常語言。這樣的語言也具有專技語言的許多特色。
  所以,關於專技語言,有兩點必須強調的。第一,專技語言和日常語言的區別,主要是在用法上的分類; 而不一定是符號外貌上的分類。因為我們也可以有不帶特別符號的專技語言。第二,專技語言不必然是一個完整的語言系統。有時我們只創造一個部份語言,做為最 緊要的表達目的之用,其他的語文功能則讓日常語言去擔當。一般科學裹面,所用的語言都是兩者的湊合。
  當有兩種語言在一起交雜使用的時候,不管它們同是日常語言,或同是專技語言,或者兩者各一;有一點 值得我們特別注意的,那就是這兩種語言之間,到底具有什麼關係。它們是同在平行的地位上,合併而為更廣泛的語言;或者兩者是處在不同的層次上,其中一個語 言,是用來討論另一個語言的?舉例來說,當我們在外國旅行的時候,為了方便與必要,嚮導使用他自己的(日常)語言,我們使用我們自己的(日常)語言,互相 交通,達到玩賞遊樂的目的。這時,兩方面是把各自的語言,平行地結合起來,交互使用(聽的是一種語言,說的是另一種語言),暫時構成一個更廣大的語言。我 們的日常語言,經常在吸收外來語言的字彙和表達方式,總是不停地在擴充當中。
  另外一種情況就很不同。我們不是把兩種語言,合併起來,交互使用;而是以其中的一個語言為工具,把另外一個語言做為對象,拿來討論。
136

比如,我們使用自己的語言(比如中文),討論新學的語言(比如希臘文)的語彙和文法等,就是一例。這時被討論的語言和討論此一語言的語言,是在不同層次之上的。
  我們把那被拿來當做討論的對象的語言,稱為『對象語言』(object language),把用來討論此一語言的語言,稱為『討論語言』(discussion language)或者『後設語言』(metalanguage)。屬於對象語言裏的符號,稱為『對象語文符號』(object linguistic symbol);屬於後設語言裏的符號,稱為『後設語文符號』(meta linguistic symbol)。
  對於此一語言層次的區分,我們應該注意兩點:(一)對象語言和後設語言的區分,是相對的。當我們使 用甲語言,討論乙語言的時候,甲是後設語言,乙是對象語言。可是等我們使用丙語言,討論甲語言時,甲又成了對象語言,丙這時則是後設語言。倘若我們要把甲 乙丙三個語言並列,則在上述的情況下,我們可以說丙是個『後設語言的後設語言』,簡稱它為『後設後設語言』。(二)對象語言和後設語言,不一定要取自不同 個日常語言或不同個專技語言。它們可以源出同一語言。此如,我們不僅可以使用中文(當做後設語言)來討論希臘文(對象語言);我們也可以使用中文(後設語 言)來討論中文(對象語言)。因此,某一符號到底是後設語文符號,或是對象語文符號,那不是依據它的外表結構來確定的;而是要看它是出現在後設語言裏,或 是對象語言裏,才可以決定。比如,在底下這個語句裏,第一次出現的‘劃’,是個對象語文符號;第二次出現的‘劃’,則是個後設語文符號了:
  (7) ‘劃’字一共才十劃嗎?
因為第一個‘劃’字是在對象語言裏,第二個‘劃’字卻在後設語言中。雖然它們同屬中文語彙。
  在平常的使用上,由於討論的目的和需要,我們常常跨越在不同的語言層次之上,來回自如。既不發生表達上的困難,也不引起思考上的混淆。
137

可是有時候,不分清語言這種架構上的層次,卻足以產生誤解,添增麻煩,甚至帶來謬誤。
  比如,倘若有人說:‘世上的真理都是相對的’,我們卻回答道:‘那你那句話又怎麼樣?它也是相對的了。這麼一來,世上的真理就不必然都是相對的了’!這時我們所冒犯的,基本上就是語言層次的混淆。這是一種思考上的謬誤。
  語詞的使用,有時也有類似的困難。
  我們說過,語詞用來裝載我們心中的概念(或情意),它具有意義。同時,語詞也具有指謂值,它指謂 (或號稱指謂)著某事物或事態。因此,這時,我們有語詞、意義和事物事態三種項目。這三種項目,通常因為性質上的不同,不會引起混淆或誤認。可是有時疏於 細察,也會遭致不必要的困難和謬誤。尤其語詞不只可以用來裝載意義,指謂事物;同時也可以用來指謂該語詞本身。於是錯誤和混淆就容易發生。
  此如,在下列兩句中出現的‘獅子’一詞,用法不同:
  (8) 獅子是種兇猛的動物。
  (9) 獅子只是兩個字而已。
在(8)裏,‘獅子’一詞指謂著獅子這種動物;可是在(9)當中,‘獅子’一詞卻指謂著‘獅子’這個語詞本身。
  一般我們說,在(8)裏我們是使用(use)‘獅子’來提指(mention)獅子;可是在(9)裏,我們卻使用‘獅子’來提指它自己。為了區別語詞這種『使用與提指』之分,我們通常把(9)寫成:
  (10 ‘獅子’只是兩個字而已。
這樣我們可以避免兩者的混淆。單引號(‘……’)因而稱為『提指號』。(我們說過,雙引號(“……”),是用來指謂概念的)。
  有時人們把名與實相混,把語言世界和現實世界交亂。關於這種混淆所可能引起的不良後果
138

,我們以前業已說過。語詞的使用和提指的細心區分,有助於避免此一混淆。
  我們不但要分開名與實,也要區別事物與概念。常常有人因為基於龍的概念之存在,以為龍也存在。這種混淆也可能產生嚴重的後果。

問題與討論
  (1 有人把日常語言稱為『自然語言』(natural language),把專技語言稱為『人為語言』(artificial 1anguage)。試問何故?此名稱是否很妥當?
 (2 日常語言有些什麼特色?舉例說明之。
 (3) 用語的不嚴格,不精確,歧義,混合,或情緒意義等,是不是永遠有害的?在什麼情況下有害,什麼情況下無害,什麼情況下,甚至有益?試舉例說明之。
  (4) 試舉二十種專技語言的例子。並且試述專技語言的一般特色。試以兩種專技語言,幫助說明顯現這些特色;並進而與日常語言的情況相比較。
  (5) 專技語言是不是一定不會夾雜情緒意含?其語詞是否必然不歧義,不混含?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它與日常語言又有何大異之處?
  (6) 在正文中(6)的表達方式有何可能的歧義和不準確之處?將它與(5)裡的表達方式相此較,說明(5)的陳構之簡單性、明確性和嚴密性。
  (7) 試述我們可以使用什麼方式與程序,『再製』某一日常語言,使其成為某一特殊領域的專技語言。
  (8) 舉例說明專技語言不必然是個完整的語言系統。這時所謂『完整的語言系統』,到底是什麼?
  (9) 什麼叫做『後設語言』,它與什麼相對立?什麼叫做『後設後設語言』?
  (10)在正文裡,例句(7)底下的一小段話,屬於何種語言層次?試討論之。
  11 為什麼當人家說‘世上真理都是相對的’,而我們回報以‘那麼你的話也是相對的了’!這是一種謬誤?我們可以用什麼名字稱呼此一謬誤?再舉出五個這類謬誤的例子。
  12 以前我們提過的『謊者詭論』,是不是也因為這類的混淆所致?試加以詳細分析。
139

  13 試述區別語詞之使用與提指的重要性。混淆了事物與概念,會產生些什嚴重後果?舉例說明之。
  14 下列陳述何者為真,何者為假(只考慮其認知意含)?
a)花非花,霧非霧。
b) ‘花’非花,‘霧’非霧。
c)“花”非‘花’,“霧”非‘霧’。
d) ‘花’非‘花’,‘霧’非‘霧’。
e) ‘白馬’非馬。
f) “白馬”非“馬”.
8) “白馬”非馬。
h) 白馬非馬。

36.語句的樣型與內容(上)
  以前我們曾經討論過幾種樣型的語句。比如斷說句(陳述句),疑問句,導引句等等。這樣的區分主要是以語句的用法為根據。我們也知道,在文法的書本上,對於語句也有常見的分類。比如敘述句,疑問句,祈使句和感嘆句等等。這是根據語句的文法結構,所做的區分。
  現在,我們要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觀察種種語句的樣型,注意各種樣型的語句,一般所裝載的不同內容。 可是這次我們要以不但具有認知意義,而且具有實際真假值的,所謂陳述句或斷說句為主。當然我們在此所做的解析,將間接地有助於瞭解其他種類的語句之樣型和 其相應的內容;因為以前我們已經說過,有好幾種語句都具有共同的概念內容部份,不同的只是置放概念的模態相異而已。
  我們所要做的第一種區別,是所謂『全稱述句』(universal statement)和『特稱述句』(particular statement)之分。
140

  所謂全稱述句具有下列的形式:
  (1) 凡A都是B。(或者:所有的A都是B。)
比如,‘凡人都愛真理’(或‘凡人都是愛真理的’),‘凡金屬加熱都會膨脹’,‘凡昆蟲皆有六隻腳’,‘凡麒麟都吃素’等等,都屬於這一類型的語句。
  這一類型的語句所具有或裝載的意義——亦即我們心中的命題——可以分析如下:當我們說:凡人皆愛真 理的時候,我們的意思是說:凡是人的,也是愛真理的。說得比較呆板,但卻比較清楚些,就是:凡是屬於人的這種事物,就是屬於愛真理的這種事物。假如我們用 集合論的概念,以及以前說過的量化詞來表示,就是:對於任何的x而言,若x屬於人集,則x屬於愛真理(的事物)之集。
  讓我們以‘(x)’代表‘對於任何x而言’,這個所謂『全稱量化詞』;以‘x∈A’代表‘x屬於A集’,這一集論表詞;以‘……⊃……’代表‘若……,則……’這類條件語句。那麼‘凡人皆愛真理’,可以述寫如下:
  (x)(x∈⊃x∈愛真理者)因此,我們知道,上述的(1)具有底下的樣型:  (1') (x)(x∈A⊂x∈B
這一樣型所表示的命題內容,有一些基本特點。讓我們使用間接的辦法,把這些特點襯托出來。
  讓我們發問:像(1)這樣的語句,要怎樣加以核驗?很顯然地,如果我們考察了所有的A,發覺它們全都是B;那麼(1)也就被驗證了。比如,我們檢查所有的人,發現他們全都愛真理;那麼我們也就證實了凡人皆愛真理這一命題。可是只當A是個有窮集的時候,上述的驗證才可能。假若A是個無限集,那麼我們就得改用其他的辦法。比如我們可以假定(1)的反面(即其否定),設法推論出一個矛盾來(間接證法或歸謬法);或是採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A,看看它們是否全都是B。以此方式對(1)加以檢證(不是驗證)。我們知道,要核證(1),只列舉幾個個例出來,是不夠的。
上文 下文  首頁 回總目

0 comments: